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为让大家了解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如何评审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全文如下: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河南省财政设立了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豫财教〔2013〕281号)、《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13〕283号)精神和《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47号),学校统筹利用财政投入、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立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了做好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与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在我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不含延期毕业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在每年9月启动。
第四条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和学校内部设置的各类奖助学金。
第一章 奖励比例和标准
第五条 2014级及其以后入学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和标准(见下表):
层次 | 等级 | 获奖比例 | 奖励标准(元/人/年) |
博 士 生 | 一等 | 30% | 18000元 |
二等 | 40% | 14000元 | |
三等 | 30% | 10000元 | |
硕 士 生 | 一等 | 40% | 12000元 |
二等 | 30% | 8000元 | |
三等 | 30% | 4000元 |
第六条 2012级和2013级(含2011级、2012级和2013级“农硕计划”,2013级“西部支教计划”返校学习的研究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评审比例和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总数的70%,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数的40%,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七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八条 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得申请本项奖学金:
(1)受到党纪、团纪、法律和校纪校规处分者;
(2)不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抄袭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被举报查实者;
(3)在上学期间自行出国(境)留学者;
(4)不按时在校学习,或因考试不合格有重修记录者;
(5)未按时缴清学费报到注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