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2017年公开引进硕士生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市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结构,经丹江口市委、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生学历的高中教师10名。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丹江口市2017年公开引进硕士生教师公告,全文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高中教师1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包括在职人员和应、往届毕业生;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即出生于1982年5月15日及以后);
4、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曾受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录(聘)用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这次公开引进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5月17日
报名地点:丹江口市干部教育考试中心(丹江口市丹二巷1号)。
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报名表(附件2),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登记照片4张,身份证及研究生(含本科段)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守诚信报考。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职人员报考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公开引进硕士生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时,2017年应届毕业生,若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须提供由就读学校出具的包含姓名、专业、学历、入学时间、毕业时间、身份证号和2017年7月31日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截止7月31日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