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4、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
5、牵头开展局安全生产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牵头做好节能减排、质量强区、商务楼宇改造、“个转企”、“五水共治”、三防、文明创建、爱国卫生、生态环境整治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应急管理统筹协调等工作。
三、建设管理(人防管理)科
1、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安排、建设管理和协调督查等工作。
2、负责全区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的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3、负责 “三改一拆”统筹协调工作。
4、负责智慧城管统筹协调工作。
5、牵头开展局承担的“六个加快”和“四个大力”有关工作、市对区目标管理考核和市、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分解任务及重大项目的统筹协调、督查考核、 “月光经济”相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等工作。
四、房政科(招标办)
1、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核、报批工作。
2、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论证、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联合检查工作;负责全区商品房的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工作;协调处理有关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销售等方面的投诉。
3、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财政性投资项目联系单管理工作。
5、参与建设项目的建设条件论证、扩初会审和竣工联合检查。
五、财务科(公建中心财务科兼)
1、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维护资金的调度、平衡,配合决算审查和监督管理以及投融资方案编制、相关的审计牵头工作。
2、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及管理。
3、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4、负责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六、信访接待室
1、负责受理、处理本系统各类信访事项,加强与上级信访部门沟通,组织、协调局各科室和单位及时办理来信来访事宜。
2、负责综合分析本系统信访动态,定期召开专题信访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并做好信访宣传工作。
3、负责牵头有关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的现场协调、应急管理、维护稳定等工作。
4、负责指导开展本系统的平安创建、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承办局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