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三)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查询相关信息。
(五)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六)纪检监察举报的信箱:jjjc@bjrbj.gov.cn
(七)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月5日
附件:
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特别提示: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月22日到北京城市建设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其他资格审核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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