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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大埔县中考招生方案政策公布

时间:2021-12-05 12:14:19 中考招生 我要投稿

2017年梅州市大埔县中考招生方案政策公布

  中考招生政策是每年中考结束后大家热议的话题,因为它是考生进入高中的关键,下面是百分网小编整理的梅州市2017年中考招生政策,希望能帮到你。

2017年梅州市大埔县中考招生方案政策公布

  2017年梅州市大埔县中考招生方案政策公布

  各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小学、县直小学,进修学校:

  根据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梅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梅市教招[2017]9号)的通知精神,今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招)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全市统一报名、填报志愿、考试、评卷和录取的现代化统筹管理模式。为做好今年我县中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⑴本市2017年初中二年级在读生,年龄17周岁(含17周岁)以下者,可以报名参加我市2017年中考地理、生物科考试。

  ⑵本市2017届初三毕业生,在初二期间已经在我市参加省统一命题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今年中考不用再报名,按原报名号参加我市2017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7个科目考试和体育科考试。

  未参加我省统一命题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本市或外市2017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且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者,可以补报名参加我市2017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科和生物、地理科考试以及体育科考试。

  ⑶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

  2.报名时间:

  我市初中二年级在读生和需补报名的本市或外市2017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时间安排在3月28日—4月1日。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在原校办理报名手续、社青报名应持学历证、年龄证明、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中学办理。报名时,考生应向就读学校交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相片1张(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成绩评分登记卡)。各校统一登陆梅州教育城域网(http://www.mzedu.gov.cn/zk)中考报名系统报名录入考生信息。各中学应将《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大埔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不参加中考报名考试学生名册》(附件二)和《大埔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直接报读中职学校学生名册》(附件三)4月14日前准时送县招生办。

  3.报名费用:

  考生报名时需缴交考试费,收费按粤价函[2001]213文中关于考试费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科收费10元,初二级考生和初三级补报名考生考试费均按10科(含体育科)收费,计每人收费100元。考务费于4月14号前交局招生办。

  4.注意事项:

  (1)2016年已在我市报名参加地理、生物科学业考试,且已办理转学手续的初中三年级学生,可以在现就读学校所在考点参加我市今年中考,考号不变,生源属于现就读学校,现就读学校必须在市中考报名系统平台上办理有关转考手续。考生在原报名学校所交考试费不转划,现就读学校不得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

  (2)本省外市考生需要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其2016年在外市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的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成绩,可转入我市(具体办法另行通知),不是省统一命题的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成绩不能转入,需重新报名参加该两科考试。

  (3)凡2016年在我市参加过全省统一命题的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7年地理和生物科学业考试。

  (4)初二期间已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如果自动放弃参加我市今年中考其他各科学业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5)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录取并就读我市高中的考生,高中毕业后需要在我市参加高考的,要符合我省当年高考报名条件才能在我市参加高考。

  二、填报志愿

  1.考生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时间安排在5月25日—31日,各校应通过梅州教育城域网登陆梅州市中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统一为考生填报志愿。

  2.各校应大力宣传高中阶段学校有关情况、招生章程以及有关招生规定,认真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同时,要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和意愿,让考生自主选择报考公办或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确保让更多初中毕业生升上高中阶段学校。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办法限制考生报考,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只报本地的中等职业学校,不报外地的中等职业学校;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只报公办学校,不报民办学校。

  2017年广东湛江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各县(市、区)教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为推进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关于印发〈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修订)〉的通知》(湛教〔2016〕108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27)、《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高中阶段公办学校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湛府〔2017〕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报名考试工作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我市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以下简称“中考”),全市统一报名、统一考试。

  (一)报名。报名办法按照《关于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地理生物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湛教〔2017〕21号)和《关于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湛教〔2017〕22号)执行。

  (二)考试。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其中:生物和地理两科安排在八年级考试。各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各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50%计入总分),体育70分,总分930分。

  各考试科目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制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按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考试办法,具体按《关于印发2017年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湛教〔2017〕13号)执行。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各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或普通高中学校组织的体育、艺术术科考试。体育、艺术特长术科考试办法另文通知。

  2.考试时间安排。

  初中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0日至22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620

(星期二)

上午

08:30-09:20

50分钟

地理(初二)

10:00-10:50

50分钟

生物(初二)

下午

15:00-17:00

120分钟

语文

621

(星期三)

上午

08:30-09:50

80分钟

化学

10:30-11:50

80分钟

思想品德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数学

622

(星期四)

上午

08:30-09:50

80分钟

物理

10:30-11:20

50分钟

历史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2017年湖南娄底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娄底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现将《娄底市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娄底市教育局

  为继续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改革,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的意见》(娄政办函〔2009〕54号)要求,现就我市2017年中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坚持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坚持初中毕业生的合理分流,促进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坚持促进我市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着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坚持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资源整合,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的合理布局。坚持规范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和办学行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中教育。

  二、招生计划

  (一)计划原则

  市教育局根据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和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生人数,按照教育均衡发展和普职分流大体相当的要求,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并分解到县市区和市本级。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控制数,具体编制本区域内各高中学校招生的建议计划,对民办学校应根据其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予以适度倾斜。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省市级示范性学校的指标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和一般计划。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只下达到各县市区。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和高中招生学校的建议计划进行审定后,下达正式招生计划。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直接下到各招生学校,为指令性招生计划。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均面向全市招生,由市、县市区中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特长生计划

  普通高中根据学校条件,可以招收少量体育、音乐(含播音主持,下同)、美术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该招生学校总计划的5%。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的招生无主次之分,各招生学校要合理分配招生计划数。特长生的报名信息必须有相关的特长标志并参加2017年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和县市区组织的专业测试。

  (三)指标生计划

  1.将双峰一中、新化一中、冷水江一中、涟源一中不低于招生计划的`40%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所属县市区的初中学校。

  2.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为:(某中学初中毕业生总数/高中学校指标生招生范围的初中毕业生总数)×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

  (四)定向培养计划

  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专项计划由各县市区申报,省教育厅审批下达。招生对象为计划所在县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三学生;

  2.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二学生。

  (二)报名程序

  1.所有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采集,所有考生图像信息今年仍使用学籍卡代替,考生的学籍卡由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打印。

  2.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考报名。

  (三)报名收费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教〔2013〕9号)文件规定,所有考生按每生每科10元的标准缴纳考试报名考务费。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

  1.2017年初中毕业生计入总分的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地理、生物10个学科。

  2.初三的语文满分为150分;数学、英语两科满分均为120分;物理和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实行合卷考试,分科计分,各科满分为100分,分别称为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地理、生物两科按2016年的统考成绩计入总分。

  3.2017年的初二学生必须参加生物、地理两个学科的全市统一学业水平考试,两科实行合卷考试,分科计分,各科满分为100分,称为生地综合,考试成绩将计入2018年招生录取的中考文化总分。凡初二没有参加我市生物、地理统考的外地转入学生,必须参加转出地生物、地理统考,并提供成绩证明,其生地综合成绩以2016年我市生物、地理统考平均分计入考生中考总成绩。对因自然灾害、学生患重大疾病或其他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参加考试的,要在当年各学科中考结束后10日内将有关情况由各县市区汇总统一报市中招办备案,并且作为下一年度中招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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