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淄博中考特殊考生录取政策
2018年中考临近,相关的中考招生录取政策也已经公布了,下面是百分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淄博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希望能帮到你。
2017年淄博中考特殊考生录取政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录取依据,实行推荐生录取、特长生录取、综合录取等多元录取形式。
录取的基本条件是:综合素质评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学校课程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1.推荐生录取。
高中学校可按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招收推荐生。
推荐条件: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且在该校就读的毕业生中,满足录取基本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均可参加本区县高中学校推荐招生录取。
推荐办法:在全市集中录取前进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确定招收推荐生的学校和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招收推荐生的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和特色化建设要求,制定推荐录取工作方案和具有本校特色的推荐生标准,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应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择优录取;对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应主要依据面试或测试成绩,以及学生成长档案和标志性成果录取。
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学校推荐招生指标的1.5倍确定指标推荐数额,并按照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估结果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在推荐数额内从达到推荐条件的考生中,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高中学校审查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示、区县初审并汇总推荐生录取名单提交招生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等五个环节依次进行。
6月2日前,完成推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结果。
2.特长生录取。
高中招收特长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
报考条件:满足基本录取条件、在艺术和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均可参加特长生录取。
录取办法:由相关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采取先参加学校专业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志愿的办法进行。首先,6月15-17日,由招生学校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公示成绩并按照一定比例发放专业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几所学校参加专业测试。其次,6月23日,在初中学业水平成绩公布后,由考生本人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按照报考条件和专业成绩选择一所招生学校填报志愿。最后,由高中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方案要求,依据专业测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提交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于6月26日前将录取结果提交招生管理平台,由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已被招生学校推荐录取、特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志愿填报和录取。
综合录取。
录取时间:7月上旬集中进行。
录取原则:普通高中以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合格作为录取基本条件,以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限制条件,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考生中,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3B2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学校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3B2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50分之内。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非指标生计划使用。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以考生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其中,“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录取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0%,且非考试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录取不满计划时,可报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考成绩位次在5%内适当下浮;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2+3”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分的50%。
备受社会关注的《淄博市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发布,与2016年相比,政策基本稳定、录取程序将进一步完善。《意见》主要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完善“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引导每一名学生选择适合的教育,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等级形式公布,分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4个等级,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及中考招生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使用。5月上旬,各区县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经审核无误后,将评价结果导入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作为中考报名、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的基础数据。评价结果上报后,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深化学业水平考试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为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类。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考试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实行网上阅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与听力除外)的方式组织进行。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与听力的考试方式将另行制定实施方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体育与健康考试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依据,考试内容分为必考项目、抽考项目、选考项目。必考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800米;抽考项目为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跳绳、引体向上或掷实心球(男)仰卧起坐或掷实心球(女)4个项目,由区县教育(教体)局于考前两个月按照程序抽取考试项目并公布;选考项目为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和排球垫球8个项目,由学生根据自己特长从上述项目中扣除已确定的抽考项目后剩余项目中自选1项参加考试。信息技术考试内容和标准以《淄博市2015年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说明》(淄教馆字〔2014〕28号)为依据,采用上机操作考试形式组织进行。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理、化、生三科规定的'学生必做全部分组(探究)实验,采取考前半天以考场为单位随机抽题的方式组织考试。英语口语与听力考试内容和标准以《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以人机对话方式进行智能化考试。
2017年淄博中考将完善招生录取政策
6月23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考试成绩。考试科目按原始成绩和等级两种形式予以公布;会考科目按等级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等级确定办法:按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A、B、C、D、E五个等级。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诊断评价区县教学质量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可经学校补考合格后,领取《义务教育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完善招生录取政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录取依据,实行推荐生录取、特长生录取、综合录取等多元录取形式。
录取的基本条件是:综合素质评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学校课程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高中学校可按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招收推荐。特长生录取,高中招收特长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综合录取时间为7月上旬集中进行,录取原则:普通高中以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合格作为录取基本条件,以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限制条件,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积极探索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招生,以利于平衡生源,搭建竞争平台,实现办学效益最大化。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试点探索普职融合、高校高中联合育人模式,探索双重管理、分流教育、双证离校的育人模式。
烈士子女,驻国家三类(含)以上边远地区和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10%参加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一类、二类艰苦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往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成绩降低20分,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
2014淄博中考录取有变英语增加口语测试
淄博市教育局发布《淄博市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见》,提出淄博市2015年起中考招生制度实施改革。
实施学生过程性综合素质评价
自初中2012级(即现在的初二)开始,按照《关于印发〈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学生电子成长档案,全面实施学生过程性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身心健康状况,主要是学生体质状况和心理状况的各项指标;基础素养评价,为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六个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日常行为评价,主要是学校对学生实施日常行为管理量化评价结果;学业成绩,主要是各学科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或随堂检测成绩;标志性成果,是反映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记录。其中,基础素养、日常行为、标志性成果三项评价的具体评价指标可由学校根据学校实际自行设定。思想品德学科评价按要求纳入道德素养评价中。
英语考试将增加口语测试
从初中2011级(即现在的初三)开始,淄博市将初中学业考试设置为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种类型。
考试科目上,语文120分(含书写卷面分5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口语听力30分)、物理90分(含实验操作10分)、化学60分(含实验操作5分)、体育50分,总分560分。按原始成绩和等级两种形式予以公布。
会考科目上,历史5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含实验操作5分)、信息技术30分(自初中2012级始,调整为50分),按等级形式公布。取消思想品德纸笔考试,将采取日常品行评价与课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评价结果纳入基础素养评价。
考查科目上,地方课程、学校课程、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由初中学校自行组织。
淄博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初中学业考试将突出语言学科的实际应用,英语考试中将增加口语测试,与听力考试一起采取人机对话模式进行测试;考虑到学科的一致性,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不再单独作为一门学科进行考查,而将其分别并入相应学科考试并占一定分值,考试组织形式不变;取消思想品德纸笔考试,采取日常评价与课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中考录取依据将调整
自2015年开始,淄博市中考将考查科目评价合格作为录取的基本条件,将会考科目等级作为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依据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录取时,按照报考志愿,在满足基本录取条件的考生中,首先从会考科目等级至少2B2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学校有空余计划时,再依次从会考科目等级至少4C、4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
若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则会考科目高等级多者优先。各会考科目A、B、C、D、E五个等级按5、4、3、2、1进行赋分,实现不同等级组合的转换可比。
另外,淄博市将继续深化指标生录取办法,适度调整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录取办法,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招生计划调整意见,对指标生分配录取办法做适度调整。
■学科命题内容调整
语文学科:把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所学内容作为依托和背景材料,适度融入语文命题中。
数学学科:要让学生利用数学概念、原理和方法解释现实世界中的现象,解决解释生活学习中遇到、观察到的简单数学问题。
英语学科:要突出语言的实际应用,增加口语测试。
物理学科:重点考查学生实验探究能力、观察研究自然现象的能力、利用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化学学科:考查学生分析化学问题、解释生活中简单化学现象的能力。
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内容将分为必考项目(男1000米、女800米)、抽测项目和学生自选项目。
历史学科:考查学生客观地认识和评价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的能力。
地理学科:考查学生运用已获得的地理概念原理对地理事物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
生物学科:考查学生生物科学探究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信息技术学科: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学习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形成初步的信息素养。
思想品德学科:取消纸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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