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7年中考加分政策公布
上海是我们都知道的地方,每年的中考加分政策也在变动,下面是百分网小编整理的上海2017年中考加分政策,欢迎阅读借鉴!
上海2017年中考加分政策
2017上海中考招生新政策
2017年,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学生约为7.4万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高中阶段录取率与2016年持平,普通高中录取率稳中有升。
优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结构
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基本维持不变,增加了中本贯通和中高职贯通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一步优化中职校招生结构。据悉,2017年,本市中本贯通招生计划总数1500名左右,较2016年增加约500名;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总数7400名左右,较2016年增加约1400名。
为更多残疾学生提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机会
本市研究制定了特殊教育招生考试政策,根据特教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试内容和方式,为残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创设良好条件。
建立健全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工作通知》执行。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和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予以记载,作为各初中学校推荐优秀学生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本市中招制度,健全中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协调发展,践行“阳光招生”工作要求,保证中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全市中招信息平台的应用,统一标准,规范操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017年中招录取工作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两个批次进行。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包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和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两大类别。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预录取和录取。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分为推荐生和自荐生两类。
继续试点“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的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4所学校的'提前招生录取计划可增加到学校招生计划的50%。首批市特色普通高中(上海市曹杨中学)2017年自荐生招生计划为60名。
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简称“中本贯通”)、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简称“中高职贯通”)、中职校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等三大类别招生录取,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投档录取。中本贯通招生计划总数约为1500名,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总数约为7400名。
统一招生录取包括“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1至15志愿”和征求志愿招生。
“零志愿”招生: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市学生招生的方法。“零志愿”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
“名额分配”招生: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本区县初中学校招生的方法。“名额分配”招生计划为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15%。
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单列,单独作为一个志愿填报。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含二线运动队学校)招生规模上限为981名,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队37个。
2017上海中考招生方案及优惠政策
一、计划管理
2017年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初三学生约7.4万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率预计为98%。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单列,所有计划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单列,其中招收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学生的计划(不少于学校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的50%)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
市教委负责招生计划的统筹、下达。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和录取过程中的微调。各区、三线单位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招考机构”)以及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计划的管理,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所有计划调整,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报名
2017年本市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6〕69号)。
三、志愿填报
201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两部分。
(一)提前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附件1)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提前招生录取志愿”类别顺序如下: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和市特色普通高中自荐生: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可填报2个志愿。
2.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1个志愿。
3.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3个志愿。
4.中职校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4个志愿。
5. 部分试点学校的国际课程班招生在提前招生录取批次进行,其志愿填报根据招生学校公示的方案要求进行,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
(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201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志愿表》)上填报志愿。志愿栏目设置如下:
1.零志愿:1个志愿。
2.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
3.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
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区招考机构负责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或专业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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