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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高中中考招生工作计划报告

时间:2021-07-16 20:22:29 中考招生 我要投稿

信阳高中中考招生工作计划报告

  各县区教体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局直有关学校:

信阳高中中考招生工作计划报告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6〕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2016年全市普通高中按省教育厅下达我市计划执行,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5%以上。各县区要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科学制定本县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二、考录办法

  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hngaozhong.com/)实行网络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组织统一阅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各县区教体局负责组织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志愿填报、考生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网上阅卷、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及新生录取等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三、报名

  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信阳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6〕6号)文件的要求执行。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的《考生信息确认单》和《报名信息登记表》初中学校要妥善保管。

  四、资格审查

  (一)考生基本信息审查

  考生基本信息审查由班主任和校长直接负责,班主任要逐人核对,校长要认真组织核查,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进行汇总,并要确保区域内考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二)分配生资格审查

  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学区内,并在初中一年级注册学籍且连续三年在本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具备当地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对申请分配生的考生,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逐人审查确认,在校内进行公示无误后,上报所在考区教体局审核备案。

  (三)照顾考生资格审查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务必在6月5日前,向初中学校提供各级审查的有关照顾材料。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对照政策,逐人逐项核实原证件和复印件,甄别材料真伪,确认符合照顾条件,以学校为单位报考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汇总审核备案,并由经办人员和相关领导签字确认。

  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要按照省教育厅中招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7.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8.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果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各县区要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对符合照顾对象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河南省中招考生服务平台》网上进行申请,初中学校和所在县区6月20前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凡符合照顾对象条件的考生,由县区将汇总后的考生花名册和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报市中招办公室留档备查,对符合分配生条件的考生,由县区负责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进行标记。

  五、志愿填报

  全市中招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2日至6月18日。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凭本人中招准考证号和报名时生成的密码,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zk.hagaozhong.com)上填报志愿升入的学校。平台“志愿填报”栏预留有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学校三个志愿填报进入通道。在考生信息采集分类报考时,已报考普通高中类别者,可兼报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已报考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类别者,不能兼报普通高中。

  各县区教体局和初中学校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要将普通高中招生学校的全称、代码、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政策等信息,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公布,供考生选报志愿时参考使用。

  六、考试

  中招考试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除《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5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6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外,其他各学科考试命题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2016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测评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测评工作由各县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县区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具体实施,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各县区务必于6月30日前将体育和理化生加试成绩按省定模版以刻录光盘的形式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由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七、网上评卷

  各县区要选聘责任心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网上评卷工作,要切实加强评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提高网上评卷质量,确保网上评卷的科学性、准确性。要做好评卷点的安全保密、网络设备调试和评卷系统运行的准备工作,加强对网上评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网上统一评卷组织管理按照《信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实施办法》认真执行。考生本人考试分数,可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中招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八、新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系统全程监管,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计划发档,学校审查确认,县区教体局审核把关,市教育局审定批准的录取办法进行。各县区教体局要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各县区务于7月5日前将各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

  2.普通高中录取新生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试总成绩,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二)录取批次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0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1日。

  第三批次:经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3—25日。

  我市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市提前批录取:信阳高中面向全市录取报有信阳高级中学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没有完成计划,则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6日。

  第一批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8日至7月30日。

  第二批录取: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31日至8月2日。

  第三批录取: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3日至8月5日。

  (三)录取有关要求

  1、6月12日到6月18日,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6月19日,由各县区汇总上报志愿盘。学生志愿分省提前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四个批次。市级每个批次实行两个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考生志愿需经考生和考生家长本人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代签,志愿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录取学校对市中招办公室按规定发放的考生电子信息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对不能录取者,录取学校应逐一提出退档理由,退档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无效。

  3、录取工作在全省中招信息平台监管下进行,各县区和录取学校要按照要求在统一地点和规定时间内进行先后批次录取,并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4、全市在8月15日进行一次考生征求志愿。各县区对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剩余计划制订征求志愿办法以文件形式上报市中招办公室,未被录取考生在征求志愿时可以重新选报一次志愿,进行补录。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应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九、相关政策

  (一)推进中招考试科目改革。逐步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范围。从2016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初中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在中招考试七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考试之后进行,考试对象为初二年级学生。考试成绩按每门满分50分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将信息技术、艺术(音乐、美术)纳入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并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二)不断完善分配生制度。各优质普通高中要按不低于招生计划50%以上的比例将分配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降分幅度须在40分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各县区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我市将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学费调整,县区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体、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择校生政策取消后学校办学经费只增不减。

  (四)严格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除经省教育厅批准外,公办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五)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和招生方案应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按照自愿的原则,可申请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报送省教育厅核准。各县区教体局要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落实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十、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目标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中招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县区教体局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加强当地教育招生管理,从制度、程序、机构、人员、设备、经费等方面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为主安排考场、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教师为主安排监考人员的考试组织方式。考务人员劳动报酬等参照高招规定执行。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县区教体局主要领导为当地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规范管理

  一是要严格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得被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其它学校不得再进行录取,省市县区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二是要加强全过程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管理。对顶替他人学籍报考分配生、弄虚作假获得照顾资格等一经查实,对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认定为考试作弊处理。三是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能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四)落实招生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完善各项招生管理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各县区、各学校建立健全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涉考人员和考生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二是落实公示制度。凡招生工作意见中要求公开的政策及有关内容,各县区、各学校要及时向学生和社会公开,积极履行告知义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监督制度。要健全考试巡视检查和招生录取监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加强对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四是完善政策咨询制度。各县区、各学校要设立网络解答、电话咨询等项服务,及时按政策解答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咨询。

  (五)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各县区要把招生的各个环节、招生改革的内容及各项招生政策、招生工作程序传达到每一个考生及其家长。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县区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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