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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考成绩公布及录取方式介绍
今年沈阳市中考成绩将于7月14日公布,录取工作将于7月21日开始,沈阳市中考成绩7月14日公布 录取7月21日开始。7月5日,招考部门公布录取规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沈阳市中考成绩公布及录取方式介绍,欢迎阅读。
沈阳市中考成绩公布及录取方式介绍
普通高中和师范学校录取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和职业高中的考生在成绩相同、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条件相同时,按照考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成绩择优录取,三科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优生除外)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分一清)择优录取,同一分数按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普通高中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初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应届生优先录取;如果优先录取条件也相同,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如果三科总成绩相同,再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各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到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查询录取结果,也可通过《沈阳招生考试网》查询录取结果。已被录取的考生,开学两周内未经招生学校同意不报到者,可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须在学校报到截止日期以后一周内,将考生登记表退回市招考办。
2024沈阳中考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特长生:美术(绘画)项目(不含零基础)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录取;其他项目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第一批次学校)考生生源不足再择优录取第三志愿考生。招生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公办学校转入本校年度公费统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转入本校年度自费统招生计划。
2.统招生提前批: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指标到校生提前批: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二中学指标到校生录取时,在本校公费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录取,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先在本区内统招完成,区内统招仍未完成的,转为九区统招。
4.统招生(含公费统招生和自费统招生)及指标到校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指标到校生不单独设立录取控制分数线,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予以取消。
师范学校录取办法
师范学校各专业在面试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未进行肝功能化验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师范学校录取。英语、学前教育(双语)、音乐教育(双语)、美术教育(双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及格。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有面试、加试要求的须面试、加试合格。
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录取办法
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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