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小常识

时间:2024-07-22 09:59:52 嘉璇 法律知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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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小常识(精选130条)

  懂一点法律知识小常识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帮我们解决一些小麻烦。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知识小常识,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知识小常识(精选130条)

  那些保护自己的必备法律小常识

  1、一定要有好朋友是律师

  律师、医生、理财师应当作为你朋友圈中三个最起码的职业人士。大部分人并不能灵活的运用法律。所以有一个律师朋友,能够帮助你规避风险。同时,当警察敲响你家大门时,你可以立即电话你的律师朋友到场。

  2、身份证复印件加注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用

  身份证复印件应当用蓝色签字笔在正反面分别加注下述类似文本:本身份证复印件仅用于20XX年X月X日办理XX银行XX信用卡用,他用无效,再复印无效。加注文字不得遮挡身份证号码,但是应当适当覆盖身份证个人信息部分,以防裁剪后再复印。背面类似。

  3、不要劝酒

  劝酒后被劝酒人发生人身伤亡,劝酒人承担民事责任。

  4、一事不再罚

  违法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只能处以一次行政处罚。比如你在高速路驾驶超载车辆行驶,由于不具备当场纠正条件,被高速交警处罚后,再次被查时不得被再次处罚。但是具备当场纠正条件的不适用一事不再罚,如不按照规定系安全带,由于可以当场及时纠正,被处罚后,仍然不系安全带可以再次处罚。

  5、一定要分清订金和定金

  定金受担保法约束,主合同成立前,给付定金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没有双倍返还。

  6、就医一定要保留所有票据、病历信息

  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医疗,或者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的,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所以,就医一定要保留所有票据、病历信息。对于医生来说该写的都写上去,保护自己,避免躺枪。

  7、4S店试乘中发生事故责任赔偿

  4S店试乘中发生事故造成试乘人员人损害的由试乘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但是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责任。说到这,4S店都想哭了。

  8、买卖不破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房屋所有权人出卖房屋后,买受人不得以房屋所有权人变更要求终止租赁合同。当然,补偿给租房人双方自愿终止就没问题。对于在大城市租房的奋斗青年请看完这条关注下一条。

  9、租房一定要房东出具不动产所有权证且留存复印件,俗称房产证。

  租房一定要房东出具不动产所有权证且留存复印件,俗称房产证。防止二房东。同时,房东一定要留存租房人身份证复印件且与原件核对无误。房东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协助办理居住证等。通过中介租房不要把房费直接交给中介,不要事事找中介谈,中介的作用在于提供信息,其他事情请直接找房东。一定要房东出具收条。且同时在合同中注明清单,包含但不仅包含网络缴费情况、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费用以及屋内设备设施清单,且同时约定是否可以进行装修,装修或者后置家电等问题。

  10、离婚出轨等取证一定要合法,否则证据可能不被采纳

  取证设备一定要来源合法,在自己家装一百个摄像头都可以,在外面随便装就要小心别违法。一般而言,通过手段去酒店调取监控挺好用。但是,这并不一定认定为出轨。

  11、善用手机中的录音功能

  随时准备开启录音功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请勿删除原始录音,复制以后的录音证据效力不如原始录音。不要在录音中使用威胁恐吓等语气,和气取证。

  12、微信截图,QQ截图等并不当然具有证据效力

  换句话说,我换个一样的头像,可以伪造出同样的证据。所以聊天记录勿轻易删除,截图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求个放心,可以去公证处公证。聊天记录具有证据效力。

  13、商家违法说法

  很多人应该都看到过商家说。本活动/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类似话语。这是违法的。排除或者限制了消费者权利。霸王条款一律无效。另外说一句,商家如果对充值卡设置了消费时限过期归零,也是违法的。

  14、惩罚性赔偿

  经营者明知产品或者服务有缺陷,仍然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人伤亡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虽然和美国的惩罚性赔偿没法比,但是也不错喔。

  15、信用卡不需要设置密码,只需要签名即可

  当被盗刷时,由商家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商家有义务审核签名。但是实践中大部分收银员根本不看签名。如果设置了密码被盗刷个人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因为有保管好密码的义务。

  生活法律小常识须知

  1、什么是交通肇事罪?汽车司机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交通肇事罪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如果司机对意外事件,事先确实不可能有预见,主观上既不是故意,又无过失,例如有人蓄意撞上行驶中的汽车自杀,汽车避让不及,发生死亡结果。这是一种意外事件,驾驶员是不负刑事责任。

  2、调戏女青年只是寻开心的小事吗?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用猥亵的语言、举动调戏妇女的,故意污秽他人身体、衣物的,都要受到处罚。我国刑法规定,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要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异父异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吗?

  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精神,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妹是禁止结婚的,尽管她们与新兄妹有所不同,这是一种半血缘关系,但在血统上是近亲。如双方都有各自不同的亲生父母,丝毫没有血统上的关系,所以是可以结婚的。

  4、改嫁媳妇赡养公婆是否可继承房产?

  吴某丈夫死后改嫁他人,可对公婆仍尽赡养义务。两位老人丧子之后从族人中过继一子,写与“继单”写明房产归过继子刘某。二老死后,刘某夫妇将老人房产变卖获款5800元,其中3800元支付老人丧葬费及原有债务。吴某得知后向法庭起诉,要求分得部分财产。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付给吴某1000元。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吴某在丈夫死后虽改嫁,但一直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的主张应予以支持。

  5、帮骗子隐藏财物有罪吗?

  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脏物而予以窝藏代为销售的,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以并处或单处罚金,由此可见,帮骗子隐藏财物是有罪的,应以窝脏罪论处。

  6、父母对成年子女还有抚养义务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子女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下列情形父母仍有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全丧失的,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除上述3种情形以外,父母对成年子女就没有抚养义务了。

  7、和现役军人订婚能不能反侮?

  我国婚姻法中不要求男女双方在婚前订立婚约,因而一般婚约不受法律约束。但人民军队担负保卫祖国、防御侵略的光荣任务,为使现役军人不致为婚姻问题而影响担负保卫祖国的光荣职责,对现役军人的婚约在处理上应特别慎重。因此,如要解除于现役军人的婚约,必须通过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并征得本人同意才行。

  8、哪些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1、遗嘱公证;2、遗赠抚养协议;3、赠与公证;4、认领亲子公证;5、收养公证;6、解除收养公证;7、委托公证;8、声明公证;9、生存公证;10、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

  9、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下班时顺道买菜的情况。上下班的途中包括四中情况: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0、公婆与儿媳有继承权吗?

  赵某与刘某婚后一直未曾生育,后赵某在车祸中丧生,死亡补偿被刘某独占,后赵的父母得知儿子的死亡补偿费不应由刘某一人占有,遂诉至法院请求重新分配该项钱款。法院调查后,将死亡补偿费分三份每人一份。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我国继承法规定,赵的父母与妻子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按均等的原则。因此这笔补偿费理应均等补偿给赵的父母与妻子。

  11、有继承权的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按我国的现行政策,法定的继承人如果对死者生前有虐待、遗弃的行为,或者犯有非法谋夺被继承人财产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民事上还剥夺其继承权。

  被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立遗嘱后,有口述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时,立遗嘱人死亡未变更遗嘱,司法机关也可剥夺他的继承权或受遗赠权。

  12、教育释放算不算刑事处分?

  教育释放,首先必须有犯错误的事实,连错误也没犯就谈不上教育释放了。公安局对于错误的人甚至违法的人叫去予以教育,不给任何处罚就放回去的,这才叫教育释放。

  教育释放并不是一种处分,非但不是刑事处分连行政处分也谈不上,只可以说是被教育释放的人曾经犯过错误,可以作为一种情节。刑罚是国家最严厉的惩罚,只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处分的范围很广,它包括公安局所给予的行政拘留、罚款和警告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所受的处分是行政处分。

  13、夫妻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子女应该由谁抚养?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血亲关系,这种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夫妻离婚后,子女不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由父方抚养教育,也可以由母方抚养教育。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可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母离婚后,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但有些孩子已有判断能力,就应该认真考虑子女本人愿意跟谁生活的意见。

  14、兄弟姐妹有无相互抚养的责任?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这是因为兄弟姐妹,同出一源,从小生活在一个家庭里,关系十分密切,当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负担未成年的弟妹的时候,不能不念骨肉之情而置之不顾。

  15、“罚者不打,打者不罚”的论调有法律根据吗?

  国家根据法律的制裁有民事的和刑事的两种,一般民事的制裁以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为原则,予以强制执行就够了;而刑事上对犯罪分子的制裁就不指是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问题,同时还应该给予惩罚。“罚者不打,打者不罚”是犯罪分子毫无根据的狡辩。

  16、父债是否必须子还?

  某乡村民郑某,为做生意向其表哥借31000元,后因生意亏本未按期还款。后郑某意外死亡,没留下遗产。其子女变卖所有家产尚欠表叔200元,其表叔执意让郑的儿子还剩余欠款,并将其告上法庭,理由是“父债子还”,法院经调查驳回其请求。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的责任。”郑未留下遗产其子女可不还其父的债务。故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17、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为什么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作此规定,是为了妥善的保护孕妇、产妇和胎儿、婴儿的实际利益。因为妇女和男子不同,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的一年内,身体上、精神上均有一定的负担 (如胎儿会受母体影响;初生婴儿必需有母亲照料)如果这时候男方提出离婚,会使女方精神上遭到很大的刺激,对女方及胎儿、婴儿都十分不利。这也是一种不道德和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法律上必须进行保护。

  18、小孩横窍马路致人损害,谁赔?

  李某在公路上骑摩托车正常行驶,忽然一个小孩横穿马路捡皮球,李某采取紧急措施躲避,致车损人伤,花去各项费用497元。问该费用谁赔?

  《民法通则》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此案中过错在于小孩,可做为小孩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故损失应由小孩监护人承担。

  19、父母打孩子犯法吗?

  《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人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赋予了父母抚养、教育和管教未成年子女的责任问题是怎样做。教育孩子是一门科学,教育孩子的方法也很多,但是用打孩子的方法来教育孩子是最不科学的,也是法律所禁止的。当然,并不是说打孩子就构成犯罪,只有当父母致孩子轻伤以上的伤害是,才构成犯罪。

  20、借款人下落不明保证人要担责任

  商人池某因周转不灵向张某借款3万元,由其好友袁某担保,并写有书面合同,后来池某经营不善,全家出走下落不明。两年后债务到期,张向袁索债,袁以自己承担一般保证为由拒绝还钱。张将袁诉至法院。

  在正常情况下,依据《担保法》第17条第二款之规定,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袁某可以要求在张某没有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池某的财产强制执行前不承担偿债义务。可本案中举家出走不知去向,再要求其履行义务已不大可能。这样,保证人袁某的一般保证义务发生变化,袁某就丧失了原有抗辩权,依据担保法第17 条第三款规定,债权人张某有权直接向袁某追偿。

  21、什么是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或遗嘱无效时,由全体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继承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22、不是有意伤人为什么也要判刑?

  我国刑法规定并不是故意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才算犯罪,有些过失造成了严重危害结果的,也是犯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由于责任人的过错,造成他人伤害的,属重大责任事故罪,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说,不是有意伤人且造成他人身体严重伤害的,也要判刑。

  23、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交通肇事要赔偿哪些损失?

  交通肇事的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25、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拘留犯罪人?

  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第四项第五项情形,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26、如果别人找你节钱,你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明还款时间,利息约定,借款人签名,按手印,留下身份证号和住址等。(注:诉讼时效为2年)

  27、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可能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8、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29、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公证处的人员或者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30、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中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31、民间借贷属于高风险事件,法律规定年利率超过24%的民间借贷,高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高出24%却未超过36%之间的部分,且已经支付过又起诉要回的,法律不支持。如未支付可以不给;而超过36%的,即便是自愿支付了,如果起诉要回,法院也是支持的。

  32、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因这些单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受到伤害,这些单位应适当给予赔偿。单位有过错的,亦应适当承担责任。

  你应该知道的十个法律小常识

  一、五险一金是哪五险?哪一金?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二、公司辞员工与员工主动辞职有什么区别?

  辞退与辞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经济补偿方面有所不同。

  辞退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违法引起的,则单位没有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如果是单位非法辞退职工,则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公司辞退,可以享受失业金;主动辞职不能享受。

  三、试用期未满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与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确立,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员工作为企业的一员,依法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企业应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落实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保持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如何计算加班费?加班费能否代替劳动者的休息权?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五、最低工资保障怎么理解?

  1、各地给与最低工资保障的标准不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3、下列各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和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六、欠条与借条一样吗?有什么区别呢?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七、在签约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八、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起到证明效力?

  虽然对其归类为书证还是视听资料尚存争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已经作为证据被采信。因此,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使用不可忽视,但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手机短信作为间接证据,可以对案情进行佐证,而不能孤证定案。若要被法庭采信,要与其他间接证据保持一致,并形成完整、有效、严密的证据链。

  (2)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请求人民法院以勘验、制作笔录等方式将短信内容固定下来。为避免手机短信灭失,故在提起诉讼后,便可立即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3)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对手机短信予以公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如此,为防止手机短信灭失,在收到手机短信后、提起诉讼前,便可将手机短信进行公证,且这份公证具有法律强制力。

  九、我国现行婚姻法律法规中对女方的保护性规定有哪些?

  从保护女性的角度出发,新《婚姻法》作了如下规定,保护妇女的权益:

  (1)对男方离婚权的限制性规定同时也加强了对妇女特殊时期的保护,依据该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 现行《婚姻法》设立了离婚补偿制度。我国《婚姻法》新增加了离婚补偿制度,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本条款的规定,既是公平原则的体现,也是对妇女的保护。

  (3) 财产保护兼顾公平。现行《婚姻法》在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方面沿用以前的规定,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由法院依据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判决。此外,《婚姻法》还增加了一条,即离婚时,夫或妻在家庭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一条款主要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农村妇女利益的重视。

  (4)沿用经济帮助制度。现行《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我国,男女的经济能力存在一定差异,离婚时接受帮助的多为女性。

  十、什么是诉讼时效?

  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律知识小常识

  1. 胎儿有继承权吗?

  是的,胎儿有继承权,但有一个前提条件:如果胎儿在分娩时为死体,则不享有继承权。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胎儿潜在生命权的尊重。

  2. 哪些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这两类人在法律上被视为无能力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3. 哪些组织能向法院申请认定某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当需要认定某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的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以及民政部门等。

  4. 临时监护人的角色由谁承担?

  在被指定监护前,如果被监护人的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民政部门将担任临时监护人,确保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 老年人能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吗?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书面形式在自己的近亲属、其他人或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这样,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就能有可靠的监护人来履行监护职责。

  6. 突发情况下,被监护人无人照料怎么办?

  在突发情况下,如果被监护人无人照料,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应当及时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7. 离婚时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委托其父母代为抚养吗?

  法律并未明文禁止这一行为,因此,在获得子女抚养权后,一方确实可以委托其父母代为抚养子女。

  8. 被宣告失踪的人,其财产由谁代管?

  失踪人的财产通常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如有争议,可由法院指定代管人。

  9.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方式根据其经营模式而定: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若无法区分,则默认以家庭财产承担。

  10. 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损害的责任归属

  如果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这一责任通常由法人承担。即使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只要相对人不知情,该合同对法人依然有效。

  11.什么叫做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这种情况下,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利益。

  12.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什么?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代理事项违法,但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的,代理人和被代理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3.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14.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令自己受到损害,受益人要给予补偿吗?

  如果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如果侵权人已经承担民事责任,则受益人可以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15.因自愿对他人实施紧急救助而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是否要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6.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7.对于分期履行的债务,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8.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处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吗?

  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一般不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来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的抗辩应由当事人自行提出。

  19.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是的,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0.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适用诉讼时效吗?

  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这是因为不动产物权具有登记公示的效力,其权利状态相对稳定且易于查明。

  21、信用卡欠款超过50000元,被银行催款两次超过三个月不还那就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以信用卡万一透支了还不上,千万不要随意变更联系方式让银行找不到你。

  22、写合同或让他人打欠条,务必在对方落款名字后面让写上身份证号码,否则,出了事情,人都找不到。

  23、借钱给别人,如果给现金,当日从银行取现,一定要保留取现的银行票据,ATM机取现需要打印票据并保留、银行柜台取现则需要保留底单;如果转帐,亦务必保留转帐凭证,同时不要注销掉该帐号。否则日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方不承认,你可能没有办法提供资金来源渠道,这样很可能会败诉。

  24、交通事故发生后,务必记得拍一张对方交强险以及商业险的保单,一点都不费神,不然万一双方协商不好,你得到处查询或复印,比较麻烦。

  25、定金跟订金的区别,一字之差,其含义差很多,定金是一种担保,多数情况是,买方交付给卖方后,买方如果违约,定金是拿不回来的;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请求支付双倍定金的违约责任;而订金是类似一种预付款,可以拿回可以抵扣价款。

  26、在借款合同中要写明利息,否则是视为不用支付利息;利息超过银行贷款利息4倍不受法律保护这个应该都知道。

  27、关于诉讼时效,如果你是借款方,可以和对方口头约定还款时间,但不要写在借条上,这样,你的借条有效期20年不会超诉讼时效。如果你担心对方无限期不还款?没关系,按你们约好的还款日子催一下,不还的话,就直接法院见,法院会认可的。

  28、朋友找你借钱,你可以保留微信、短信、qq聊天,汇款记录等,至少能证明朋友找你借钱,你将钱出借给他的事实。

  29、如果开车时不小心撞了什么东西,千万千万要下车查看检查,否则如果撞到的是人,就算是逃逸,被撞的人构成重伤的话,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30、众所周知,残疾赔偿金农村与城市相差巨大,所以,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只要你租住在城镇,或者在城镇务工,均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如果务工地在发达地区,只是回老家发生交通事故,还可以按照务工地城镇标准起诉残疾赔偿金,那又是一大笔银子。

  31、我国猥亵罪法律上指的是14岁以下的儿童,家里有小孩的一定要保护好,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告诉孩子: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许除了父母以外的人动你的小内裤。

  32、没事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上溜达,万一你被汽车撞了,对方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理由是没有可期待性,阻却违法)

  33、ATM机、或者你家存折上突然多出了很多钱,不要想着据为己有,这是违法的。

  34、没事不要打架,更不要随意拿工具甚至刀具,一旦鉴定出来构成轻伤就可能变成故意伤害罪,就意味着你要赔上一大笔钱加上一个故意伤害的案底(一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5、身份证复印件要加注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用。身份证复印件尽量标注出来下述类似信息:本身份证复印件仅用于2016年5月25日办理XX银行信用卡,他用无效,再复印无效。加注文字不要遮挡身份证号码,但是应该适当覆盖身份证的个人信息部分,以防不法分子裁剪后再复印。

  36、如果你有多余资金出借给他人,借条上别不好意思写利息,(年利率24%)月息2分及2分以内法律都是保护的,写得多的话,大不了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你不写,开庭时借款人如果不认可有利息那你就哭吧。借条两个字一定要加上去,借条和欠条并不一样。

  37、如果你还有闲钱出借给他人,务必在对方落款的名字后面写上身份证号码,金额要大写,币种要写清楚,尽量所有的字都让借款人写,不要怕麻烦,写借条时的麻烦是为了以后的不麻烦。(一定要有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照片)

  38、微信、QQ等聊天软件截图并不当然具有证据效力,因为只要有两个账号都能很容易复制头像伪造截图,但是聊天记录千万不要随意删除,聊天记录具有证据效力。

  39、付款之前你是大爷,付款之后对方是你大爷,所以有什么要求尽量在你还是大爷的时候提出,所以,不管你在买什么东西时,都要在付款钱说清楚。

  40、在商店、餐厅等摔倒可以根据《消费者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向他们请求相应赔偿。

  41、签字的时候要看清你面前的文件,要明白签完字以后的法律后果,特别是涉及权利义务的条款。别等到维权的时候,你说我连合同都没有看,没看你签什么字呢?

  42、不要随便给他人的贷款、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的成立生效很简单,后果很严重,一般情况下的民间借贷担保都属于连带保证责任,出借人可以不找借款人,直接找你担保人要钱。别等到借款人不还,法院直接找你的时候,你说法律对你不公。

  43、私生子能上户口;私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44、寡妇赡养婆婆尽孝,寡妇就有权继承婆婆的遗产。

  45、家庭主妇和家庭主夫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给赔偿。

  46、熊孩子打赏主播必须全部退还。

  47、借条的效力不是 100%,要配合转账记录来使用。

  48、老赖欠你钱,在一万元以下的,你只用花 25 元的诉讼费,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并强制执行。

  49、一切违法债务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比如赌债不用还,嫖资不用给、高利贷不用还高利,记住是不用还高利,本金还是要还的。网贷平台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贷等非法债务的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

  50、胎儿在妈妈肚子里就能继承财产。

  51、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以继承遗产。

  52、祖传的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可以继承。

  53、父亲立了遗嘱,把房子给儿子,立遗嘱后孩子不孝顺父亲,父亲有权变卦并修改遗嘱。

  54、在超市、商场、餐厅等地摔倒可以要求赔偿。

  55、在餐厅吃饭吃出苍蝇,可以要求商家退一赔十,最少获赔 1000 元。

  56、广场舞扰民的违法,可以起诉。

  57、高空抛物的必须抓出,负刑事责任。

  58、电梯费已经包含在物业费当中,住任何楼层都不用交电梯费。

  59、电梯收益、车位出租费归业主共享,不归物业。

  60、物业服务人员断水、断电催缴物业费违法。

  61、遗弃、逃逸的宠物动物咬人,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员要担责。

  62、压一个月工资违法,如果员工因此辞职,工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劝退这一说,除非员工自己抢走工资,开除就得赔钱。

  收养法律知识

  1、收养法规定了哪些人可以作为送养人?

  收养法规定的送养人有下列三种: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2、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下列三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作为被收养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收养法确立了哪些基本原则?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收养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4、收养的效力是如何体现的?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四条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第二十五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5、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房屋转租的法律知识

  1、房屋转租要满足什么条件?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A、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B、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C、房屋租赁合同。

  2、什么情况下房屋不能转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转租吗?

  李某租了刘某的一套房,合同约定租期一年,租金3000元/月。后觉得房子离单位太远,上班不方便,就将房子转租给张某了。三个月后,刘某知道后,以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立即搬出。

  所谓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第三人使用、收益。转租以后,承租人虽然是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但租赁物已经次承租人使用、收益。而次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会对租赁物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出租人的权益。

  因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必须要经过出租人同意,否则,该转租行为对出租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

  李某未经刘某同意,擅自将房子转租给张某,违法了租赁合同的规定,刘某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4、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转租合同一定无效吗?

  李某租了刘某的一套房,合同约定租期两年,租金3000元/月。后觉得房子离单位太远,上班不方便,就将房子转租给张某了。一年后,刘某想要涨房租,张某不同意,刘某即以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立即搬出。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必须要经过出租人同意,否则,该转租行为对出租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

  在出租人行驶解除权之前,转租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出租人行使追认权还是行使合同解除权。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刘某在房屋转租后一年后才要求解除合同,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单方的解除权,故,在合同没有到期时,张某可以按照原租金继续承租该房子。

  5、次承租人有权要求擅自转租人赔偿损失吗?

  2013年5月,张某与刘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门面房一间,租期一年,用于做水果生意。房子刚租四个月,房主李某找到张某,告知该租赁房屋是刘某擅自转租的,现他已与刘某解除租赁关系,要求张某立即搬离。张某只有将待售水果低价处理。张某有权要求擅自转租人刘某赔偿损失吗?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子转租给其他人的,直接损害了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增加了出租人要求返还租赁物的困难,出租人李某享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的。

  承租人刘某和次承租人张某之间的租赁关系,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双方形成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

  但刘某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告知其系租赁他人房屋的事实,导致房屋实际所有权人与其解除合同时,影响到次承租人张某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刘某应当为擅自转租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6、房屋转租的税费如何收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个人取得转租房屋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1、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房屋转租的注意事项

  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

  承租期间,承租人在原则上不可以转租。承租人想把租赁房屋转租出去,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叫不合法转租或者违法转租,为无效。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转租期限应当在本租剩余期限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还规定,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应当在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内,超出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无效。司法解释规定“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是说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在剩余的租赁期限之外的转租也是有效的,可以按照约定确定转租有效。不过,这实际上等于本租又约定了新的租赁期间,这样理解更为合适。因此,可以确定转租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一是出租人同意,二是在剩余租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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