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分局绩效考核方法技巧
有很多的国税分局都在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所以很多的人员都会想要知道绩效考核的规定。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国税分局绩效考核技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税分局绩效考核方法
一、要强化责任,力求适应职能转型中履职尽责的需要
应健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机制,通过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价各个部门的工作目标绩效,强化激励效果,最终达到整体提高的目的,从而实现征管模式的“二个转变”,即征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征管转变;征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将税源管理的重心从针对具体执法对象的执法活动转移到针对整个市场、构建长效征管机制上来。户籍巡查必将作为税务部门日常的重要征管方式,巡查的内容应该更加丰富,巡查的任务将更加繁重。所以税务机关要充分围绕履职尽责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履职尽责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赢得民心;要立足本质,落实优惠政策,加强纳税指导和服务,积极做好就业促进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保护民生利益,确保绩效考核促进新时期各项工作职能到位。
二、要精心设计,着重体现考核自身本质特性的效果
行政组织管理中的绩效考核方法是指让行政领导和一般成员共同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并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以努力完成工作目标的方法。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制定计划、执行计划、检查成果、反馈问题等四个步骤和内容。放眼世界,传统的经验主义管理方法已被系统的绩效考核所替代。基层税务系统的绩效考核工作亦应与时俱进,遵循继承与改革并举的原则,建立科学的基层税务系统绩效考核体系。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针对性。工作绩效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在新的发展时期,工作绩效的标准,必须是各个部门在工作中能够时刻指导工作、时刻对照检查的标准。因此,在制定标准时必须做到“三个结合”,即把考核指标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考核指标与上级局工作目标结合起来;把征管执法工作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坚决克服“空”和“虚”的问题。二是可操作性。如果绩效考核办法在实际操作中过于繁琐、过于笼统,不具备可操作性,那就没有生命力。所以,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时要求做到符合上级、地方的要求、指向明确,标准清楚,操作简便,程序合理。三是发挥激励效果。激励机制要能达到促进全体员工保持旺盛战斗力的持续动力的目标,必须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并重的原则,要通过绩效考核奖励先进,带动后进,激发、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和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要形成体系,倾力培育考核评价公平公正的环境
一是明确考核导向。重点考核税务登记、巡查监管、管理质量、管理成效等四个方面,以明确的考核导向实现基层税务系统工作重心的转移和工作职能的转型。二是量化评价指标。基层税务部门在转型中,如果不量化、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就无法推动工作的切实转型。因此,应将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分为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指标、日常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评价指标等三个方面的指标。力求使评价内容的设计、评价的范围符合税务的实际工作。三是明确考核标准。根据绩效管理的要求,考核标准应基于考核指标具体要求,并且可以衡量,能够数据化,同时还应该被每个部门所理解。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分别征求各部门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指标的意见,要求各个部门制定出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指标的标准。然后,对照标准进行归纳、汇总和提升,再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把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指标的标准下发到各部门讨论、修改,最终形成适合本单位特点、得到大家认同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四是建立评价程序。对考核的程序要进行细化,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具体程序是:日常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民主测评每年末进行。各部门季度考核结果的平均分加上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创先争优、一票否决结果即为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最终得分。五是建立奖惩制度。把考核得分作为各部门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与先进部门的评比,与奖励联系起来。对于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中得分靠前的,评为当年度先进。
四、要不断改进,积极探索绩效考核制度保障的路子
积极探索监管服务并重的制度保障之路,改进绩效考核制度,开发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电子平台的支撑,建立绩效考核“四大机制”。一是信息反馈机制。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及时准确地收集和传递绩效信息,考核双方实时了解、掌握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各种考核信息作出准确分析,及时发现在工作任务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偏差。二是工作调度机制。考核双方根据信息系统反馈的考核信息对后续的工作部署、工作方向及工作重心做出相应调整,推进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同时考核方能根据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要求,适时调整考核指标内容及权重,确保指标设置更科学、合理和更具可操作性。二是督促指导机制。通过信息系统的实时预警、公示通告等功能,考核方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指导被考核方工作的开展,督促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良好的工作导向。三是责任追究机制。
通过信息系统的申诉、复议等功能,对考核工作进行双向监督,并对考核工作完成不到位或考核有违公平的责任单位,实行责任追究,以促使考核工作落到实处、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同时,要把绩效考核与其他队伍管理手段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做好“五项结合”:一是与定岗定责相结合。在定岗定责的基础上,将岗位目标和工作责任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把绩效考核成绩作为对干部履岗情况的主要评价依据,促进工作落实到位。二是与津贴发放相结合。以工作实绩决定个人工作性津贴的发放额度。三是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全年的绩效考核成绩作为被考核个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考核依据。四是与表彰奖励相结合。将绩效考核成绩作为单位或个人“评先评优”的.主要评选依据。五是与选拔任用相结合。将绩效考核成绩作为干部考察的主要依据,“以实绩论英雄”,使考察结果更为准确、客观、公正,使干部选拔任用平常化。
国税分局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
1、监控不力,岗位职责不能真正落实到岗到位。虽然Ctais系统和根据ctais制订的岗责体系和工作流、涉税事项办理的服务承诺已在全市运行和推广,但由于岗责体系是针对每个岗位的,而服务承诺是针对每一涉税事项的,两者没有进一步的细化,再加上监控手段不足(基本上依靠人工监控),对涉税事项的办理过程和具体承办人的监控就流于制度,监控不能真正到位,相应的,岗责体系就不可能真正落实到位,考核管理到岗到人就不可能真正实现。
2、考核分散,相互间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性。当前,我们的考核不少,人事、办公室、征管、计财、稽查等几乎每条线都有考核,但多头考核、多线考核由于考核部门和具体执行标准的不同,必然导致考核缺乏统一标准和不规范性,最终造成考核推动真正的意义,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3、综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几年,我们在税收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内部管理上,相应的缺少系统的规划和具体的实践应用,尤其是信息技术手段在日常管理中的强大功能还没有得到具体应用,内部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提高的潜力很大。
国税分局绩效考核注意事项
1、在CTAIS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作流。
2、确定具体的监控内容。结合岗责体系内容,把其中的时限要求、质量要求、数量要求等指标融入到监控体系中,从而能对涉税事项和行政事项办理的规范性、时效性、办理质量和具体结果进行准确的监控。
3、确定具体的手段,方式方法。主要依托计算机,按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处室、行政部门、分局等分层次、分业务流设定具体的监控职能和权限进行监控。
3.综合管理决策功能。
干部人事管理功能。对公务员的录用、交流、提拔、调配、职务升降任免、考核等情况,工资福利、纪检监察等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考试等情况全部纳入到计算机管理中;建立干部综合电子档案库,及时收集干部的基本情况、奖惩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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