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待岗的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3-06-30 05:55:55 劳动法规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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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待岗的规定有哪些

  职工待岗期间,很多得到员工应该要了解一些关于待岗的法律知识。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你精心推荐的劳动法待岗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法待岗规定

  《劳动合同法》没有关于待岗的问题的规定;但是待岗不同于解除合同,待岗期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待岗期间单位应发放最低生活费,仍然要为员式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各省规定支付生活费。用人单位支付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

  一、为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劳动纪律,加大内部劳动管理力度,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待岗人员是指在机构调整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竞聘岗位或无科研任务而未予聘任的职工。

  三、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工资待遇按如下原则办理:

  1、自列为待岗人员的下月起,三个月内工资待遇不变(不含绩效津贴和项目负责人岗位补贴等款项),第四个月起,只发职务工资、医药补贴、托儿补贴、物价补贴、房租提价补贴等工资款项(含今后新增的有专项经费支持的政策性补贴款项);若上述所发工资款项之和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改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若六个月内仍未聘任上岗,从第七个月起,按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

  四、待岗人员暂由人事部门管理,其工资及行政关系转归所组织人事处。

  五、待岗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于具备上岗条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岗位竞聘的待岗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

  (1)第一次给予告诫,并按北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生活费;

  (2)第二次停发全部工资;

  (3)第三次予以自动离职或除名处理。

  七、对未经组织批准且未办理任何手续又到其他单位谋职的待岗职工,除停发全部工资外,并按旷工办理。对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且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按除名处理。

  待岗工资标准概念

  待岗工资是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待岗工资标准

  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待岗的原因

  一是劳动者违反相关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为惩戒该劳动者,根据文件的规定或者约定,安排劳动者在一定限期内待岗,待岗期间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用。

  二是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安排职工岗位,暂时性安排职工下岗但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在度过困难时期后再考虑安排职工重新上岗。待岗期间,职工可以领取一定的生活费,并由企业继续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是企业由于改制或者被兼并、收购其他企业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的情况下,需要对机构或者岗位进行调整,暂时无法安排劳动者工作,但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又不能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的政策一般明确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不仅需要支付生活费,还应该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拓展知识】

  待岗管理规定条例

  一、待岗范围、对象:

  1、公司内部由于战略发展需要,对于因机构改革、人员编制、业务改革、生产任务变化等客观因素,通过优化组合,竞争上岗等方式未能上岗的人员。

  2、实行员工绩效考核被淘汰,但未解聘的人员。

  3、违反公司制度、劳动纪律,但未解聘的人员。

  4、科室、部门定编定员后富余人员。

  二、待岗管理:

  1、待岗人员由其所在部门申请,经公司研究讨论确定。

  2、待岗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待岗通知书,所在部门负责送达,待岗人签字生效。待岗人员拒接待岗通知书或逾一周未回执待岗通知且未做任何书面答复的,视作本人同意待岗决定。

  3、待岗人员应服从公司安排的有关工作或学习培训,无故不参加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按辞退处理。

  4、待岗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有关管理工作。

  5、待岗期间公司如有工作安排,待岗人员应及时上岗。

  三、待岗待遇:

  待岗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和各类奖金,待岗期间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参考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四、重新安置:

  公司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劳动力余缺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待岗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为待岗人员提供上岗机会并经考核通过后进行重新安置。

  五、相关工作:

  1、应由待岗人员本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由公司代扣代缴。

  2、员工待岗期间,如其聘用合同期满的,即终止聘用关系或按人事管理相关制度决定。

  3、待岗人员经公司培训后未能考核通过或经重新安置后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按辞退处理。

  4、因工作失误而待岗的人员上岗后试用期为2个月。

  5、待岗期间员工提出辞职申请的,公司从员工提出辞职之日起停止发放待岗工资及交纳保险费用并按公司规定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6、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违反其它规章制度的,视具体情况另行处理。

  六、附则

  1、本制度归甘肃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董事长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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