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9 17:49:42 人力资源 我要投稿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现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通用15篇)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1

  1、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2、院内各科室间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分管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⑵护理人员调动:如属轮转范围及临时调配的由护理部统一安排,报院办备查;其它情况下的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分管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⑶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行政后勤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⑷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院部可以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院办签发调令,任何人接到调令后应及时上岗。

  3、院外调入人员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专业岗位急需,能服从医院统一分配。

  ⑵先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对其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身体状况等进行考核并提交院党委讨论。

  ⑶决定调入前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院办办理调入手续。

  ⑷调入人员原则上自行解决住房。

  ⑸凡要求调入人员经主管局同意后一年未调入者,必须重新办理请调手续。

  4、要求调出院外人员,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在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上报人事部门,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院办办理调出手续。

  ⑵要求调出人员经医院同意后一年仍未调出者,停发本人奖金至调出为止。如本人撤消请调申请,从撤消次月恢复奖金,但三年内不再受理请调申请。

  5、调动人员必须遵守医院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2

  第一节 总 则

  1. 目的

  为严肃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出勤纪律,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xx集团下属xx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节 工作时间

  1. 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5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 市场类、招商类、高级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时间来衡量工作绩效的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时间同上。

  3. 公司出勤实行指纹考勤制度,正常情况出勤人员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纹2次。

  第三节 考勤规则

  1. 迟到、早退、旷工及其处理

  1.1.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不到或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旷工。

  1.2. 上班打卡时间为早上8:30之前,迟于8:30即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以上0.5天以内视为旷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无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旷工0.5天处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则视为旷工1天。

  1.3. 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个月内连续迟到3次,每次迟到都在30分钟以内的视为旷工0.5天,并由行政人事部书面通报批评。

  1.4. 旷工为严重违纪行为,情节严重者视为重大违纪,可给予劝退处理。具体如下:

  1.4.1 旷工0.5天之内(含0.5天)扣发1天工资;

  1.4.2 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发2天工资;

  1.4.3 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发4天工资;

  1.4.4 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或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公司有权给予解雇处理。

  2. 可免予打卡的人员

  1. 高层管理人员(13级以上管理人员);

  2. 长期在外工作的人员,但部门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记,月底报行政人事部;

  3.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领导核准者;

  4. 因故请假,经领导核准者;

  5.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理由,经领导核准者。

  3. 异常及处理

  3.1. 对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过凌晨2:00造成第二天迟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当事人必须于三天之内填写《打卡异常情况说明书》,经证明人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可不计入考勤违规。

  3.2. 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暂时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行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计算,但需及时填写打卡异常说明书,超过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写出差申请单,经证明人证明,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可不计为考勤违规。

  第四节 假期管理

  1. 假期类别

  1.1 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 、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1.2 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数为5天,工作每满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间不包含公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最高不得超过14天。当年累计病假一个月或累计事假14天,以及在违纪处理期间的人员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须当年休完,不得累积到下一年。

  1.3 婚假

  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应从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连续安排休假,婚假期间不包含公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4 产假、陪护假

  女员工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期间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个可增加产假15天。

  因流产请假:怀孕不满二个月的15天,不满四个月的30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以下的42天。

  男员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护假。陪护假必须在分娩前后一周内享受,过期作废。

  产假及陪护假应一次性连续安排休假;

  1.5 丧假

  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时,员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 病假

  员工因病,出示医院证明或病历后,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可休病假。

  1.7 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经员工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休事假。事假期间无工资。

  1.8 调休假

  主管级以下(不含)员工加班的,经批准可以调休。

  1.9 工伤假

  员工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可以休假,同时公司将给予慰问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顾。

  所有假期必须由其本人提出申请,若因客观原因不能做出书面申请,须由代理人代为填写请假单。1天以上病假的申请必须附当地镇/区级以上指定医院的证明及病历方可,否则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为单位,安排/计算时间至少为0.5天(不足0.5天的计为0.5天)。除工伤假、丧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获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请假申请必须经行政人事部门核实,报经相关权限人员批准方可安排休息。

  2. 假期审批程序:

  2.1 员工请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经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2 公司总监请假须由副总裁总裁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7天以内由主管总监批准,7天以外由副总裁批准;行政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副总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伤假外)。

  2.3 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须报主管总监批准;行政人事、财务部门员工请假5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上须报副总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伤假外)。

  2.4 所有请假的批条须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2.5 使用年假的最小单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须在满第二年前休完,不得与第二年的年假叠加,以此类推。

  2.6 加班调休假需在当年内休完,不能累积或转移到下一年使用。

  2.7 员工必须按相关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8 公司不允许事后请假或先假后请,否则作旷工处理。

  2.9 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拟定计划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执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门同一职等的管理人员同时休息或请假,应确保各部门每天都有主要负责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节 加 班

  1. 加班原则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体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时间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实际工作需要,经用人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经行政人事部审核,主管总监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2. 加班范围

  2.1. 公休、法定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及其它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视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负责人复核,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若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须主管总监批准。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调休

  3.1. 经公司行政人事部认可的加班天数,可安排同等时间予以补休,公司不再发放加班费,具体补休时间安排,可由员工填写《假期申请单》经批准后由部门负责人予以调配,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3.2. 主管级(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予调休。

  第六节 考勤核算与复核

  1. 各部门文员/助理须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门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员处,由行政人事部文员统一整理、汇总各部门考勤报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批后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之一。

  2. 员工对本人考勤记录存在疑问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询申请,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进行复核,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回复,若因行政人事部门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错误,行政人事部须及时更正。

  第七节 附 则

  1.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考勤管理监督与稽查,各级管理人员有督促本单位人员按规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权力和职责,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对考勤违规、违纪现象监督,并向相关部门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拟定,经各部门会签、各总监审核、副总裁批准后实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3

  人力资源培训管理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提升员工能力:培训有助于员工掌握新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促进企业发展:适应市场变化,培养符合企业战略需求的'人才。

  3.增强员工满意度:良好的培训体系能提升员工的职业发展信心,降低离职率。

  4.塑造企业文化:通过培训传播企业价值观,增强团队凝聚力。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4

  一、幼儿园人力资源管理的宗旨与任务

  幼儿园人力资源管理的宗旨是为幼儿园办园水平的提高以及幼儿园的事业发展提供优秀的人力支持,俗话讲“护苗植种起、盆景从小扎”。幼儿阶段是人生成长最重要的起始阶段,幼儿教育是人生最早的启蒙教育,它涉及生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营养学、美学等诸多领域的学问,是十分重要的教育阶段。幼儿教师肩负呵护和培育每一个新生代茁壮成长的神圣使命,应该具有教育工作者应有的健全人格、良好的素养、丰富的知识和教育能力,为此,必须把好人员质量关,决不可将不符幼儿教育资质的人员接收进园,因而幼儿园人力资源管理有六方面的任务。

  (一)建立合理的人员配置制度

  根据幼儿园工作的要求优化配置教职人员。人才资源管理者首先要具有识人的慧眼,把适合的人员安排到合适的岗位,达成人岗匹配;其次还要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关注教职工的工作情况,一旦发现人岗失调,或者进行微调,或者采取教育鼓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改进其工作。

  (二)建立科学的人事聘用制度

  人事制度应与社会发展相匹配。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深化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下,就要建立与其相适应的以聘任制为基础的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建立客观、公正、全面、透明的评价制度;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建立自主灵活,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努力形成有效激励、有序竞争、进出通畅、充满活力的人事运作格局,保证幼儿园能吸引人才、发现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

  (三)建立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

  现代科学管理思想告诉我们,一个成功的幼儿园必须建立健全合理规范的规章制度,使一切言行有章可循,有律制约,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科学、优质、有序地运作,才能更好地保证幼儿园思想创新、机制创新、成果常新的持续发展后劲。比如我园制定了园长职责、教科研助理职责、主副班教师职责、保育员职责、保健医生职责、财务会计职责、后勤总务职责、厨师职责、厨工职责、门卫职责、保安职责、网络员职责等15个职责,杜绝空话、套话,力求理念正确,提法新颖,言简意明,使大家便于理解、执行,更便于操作,以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做好幼儿园人力资源的绩效评价

  幼儿园人力资源评价是管理者的常规工作。建立易行、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通过评价,了解教职工日常的工作态度、表现和成效的信息,以确定他们的工作实绩,然后将绩效评价的结果及时地反馈给他们,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优缺点,激励和帮助他们对未来的工作态度和方法作出及时的调整,使他们不断进步,稳步提高,同时通过绩效评价为幼儿园设定工资报酬、奖勤罚懒、职务调整、职称评定等提供依据。

  (五)保证幼儿园人力资源的持续优化

  幼儿园教职工的潜力开发和持续提高是当今管理者的一项重要工作。管理者要抓好教职工的进修培训和职业生涯管理两方面。

  首先是要抓好教职工的进修学习,提倡教师学会不断地调整学习动机、学习态度和学习方式。具体地讲,就是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好教职工的短期脱产进修、持续的业余进修和园本培训。脱产进修一般都是极少的,大量的是业余进修和园本培训。其中园本培训因为最贴近教育实际,最具针对性、灵活性和最易见效而最受大家的青睐。管理者可以根据自身幼儿园的特点和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好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树立“学习不是为了获取文凭,而是自我继续发展的需要”的理念,时刻关注教师学习的过程、思辨的过程,更关注教师的学习能力,是否学用统一,即教育思想和教育行为统一、教育观念和实际操作统一等等。通过这些,使教职工的学习质量得到提高,工作能力得到提升。

  第二要关注教职工的职业生涯。管理者要经常关注他们的工作情绪,巩固他们的专业思想,帮助他们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使他们的个人发展与幼儿园的发展相协调,满足他们自身的进步和成长需要,实现幼儿教育发展的目标。在教职工个人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管理者要根据其发展水平和需要,及时更新他们的工作。例如变更他们的工作岗位,及时地提拔任用,竭诚地推荐评级评优等,使其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让他们爱岗敬业,幸福地度过自己的职业生涯。

  (六)保证幼儿园人才资源的有序调整

  幼儿园人才资源的稳定性是相对的,古话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人员的凝固对一个单位来讲并不是一件好事。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组织的活力,所以人才资源的调整是必须的。但是,必须提出的是幼儿园教职工应该以稳定为主,频繁的不合理的人员调整是不可取的,常常会因此而打乱正常的教育秩序,影响工作质量。因此,人力资源的调整应该是有准备、有计划的。如管理者应时刻关注人员情况,预计、掌握教职工正常的退休,预计女教职工的结婚、生产,以及由生源变化而引起人员变动的情况等。对个别非正常的离职、突发的病休、事假也应有应急的预案,以保证幼儿园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幼儿园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

  幼儿园人力资源管理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园内外大小环境、精神、物质等诸多方面,因此要顺利地完成任务、实现目标,就需要遵循科学的工作原则来实施管理。经过实践,我们感到以下几项原则是顺利完成任务,达成目标的有效保证。

  (一)前瞻性原则

  人力资源管理是由原先的人事管理转变过来的,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的人事管理模式。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与发展息息相关。因此必须关注社会形势的发展,跟上时展步伐,及时更新观念。人力资源管理者应以前瞻性的目光,把人力资源管理看成是一门学问,认真地学习、研究并通过管理实践来充实丰富它。近年来,我们经过理论学习和管理实践,确立了人力资源管理的时代观念、人性化观念、民主化观念和市场化观念等等,促进了幼儿园人才管理的科学化,有效地提高了人才质量。

  (二)系统性原则

  一个单位是一个整体,人力资源管理者要有整体观念。一要对人力资源管理有全面的规划与设想,如设岗设职、订规章制度、工作条例、运行流程等等。二要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在单位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偏重也不偏轻,不顾此失彼。三要全面看待各职各岗,不片面地看重某些部门和某些岗位,孤立地强调某一个体或某一些人的作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统观各部、各人在这一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致力于发挥其各自的能量,形成一个协力的系统。四要懂得“牵一发动全身”,一个岗位的设或撤,一个人员的调动、调整,都要照管到全局的得失,不妄动、不轻率。五要具有系统外的系统观念,要明确单位是个系统,系统外还有行业系统,行业系统外还有更大的社会系统,要有大系统的观念,使自己的一个小系统适应大系统,并领先于同类的小系统。

  (三)民主化原则

  民主化原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原则。古人云“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思必有一得”。再能干、再聪明的人做事不可能万无一失,只有集思广益,才能避免专断独行、顾此失彼、顾一漏万的失误。因此人力资源管理者的民主意识是一个必备的重要素质。因为只有具备这一良好的素质,才会具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善于倾听大家的意见,善于尊重各人的差异,把握各人的能力优势,帮助他找到最适合的工作岗位,使他们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此外,幼教工作者都有一定的文化素养,比较重视精神层面的需求,他们都有一定的民主议事能力和强烈的参与管理的意识,所以管理者发扬民主精神有助于他们主人翁意识的激发和增强,从而产生团结奋斗的力量,形成和谐奋进的局面。

  (四)激励性原则

  激励性原则是当前人才资源管理中最人性化的管理原则。人才资源管理工作的对象是人,每个人都有上进的要求,都希望受到赏识和奖励,所以人才资源管理工作必须注意激励性,管理者必须具备强烈的激励意识和激励艺术,这样才能用好人、管好人。如何贯彻激励性原则呢?简单地说,即是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要坚持关注每个人的阳光一面,坚持以激发人积极性为主的工作方法。具体地说,在用人上要先关注人的长处和潜能,尽量把他们放置到最能发挥特长的岗位上去;在制定和出台规章制度时,要考虑到相关人员的接受性,适应性和可达标性,让他们感到工作有奔头;在日常的工作中经常注意大家的工作热情程度,要及时激励他们克服职业倦怠,及时积极创造条件,让他们不断“充电”,持续提高,使他们永远保持进步的势头;在赞扬或批评时,始终要坚持做到恰到好处,赞扬时不让人乐到忘乎所以,批评时也不让人感到灰心丧气,要指方向,给希望;在奖励上坚持精神第一,物质第二,因为激励偏重于精神层面,当然偏废物质奖励也不可取。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5

  第一节组织管理

  一、组织管控管理

  (一)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变化的要求,综合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管控模式、权责体系及组织架构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视,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和方案。同时公司各部门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本部门组织架构、授权调整的优化建议。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组织优化建议进行研讨和评估,最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发布执行。

  (二)对于下属项目公司内部的岗位设置及部门内授权调整由相关管理层和公司自行负责,综合管理部可提供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调整结果进行备案。

  二、组织管理文件

  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和管理精细化的要求,为明确划分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权责关系,已编制《某某公司授权体系》作为组织管理的基本文件,授权体系经董事会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发布实施,并根据组织架构及权责调整情况对授权体系及时进行更新。

  当审批流程修订涉及部门权责调整时,经相关职能部门和总经办评审通过后方可发布实施。

  三、支持性文件

  (一)某某公司授权体系

  第二节人员编制说明

  一、基本规定

  (一)各部门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岗位配置标准及方案统一由董事会审批确定。

  (二)某某公司编制管理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统筹。

  二、人员编制规范

  1

  2

  根据公司阶段性发展策略和重点,综合管理部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在岗人员配置标准,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后执行。

  三、人员编制管理

  (一)编制确定:

  1.公司总编制人数确定,应提报至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审核,由董事会审批同意后执行。

  2.下属项目公司总编制范围内各部门具体编制方案及调整由下属项目公司各部门提案,下属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某某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二)编制监控

  1.某某公司:由综合管理部与各部门每半年度对各部门人员编制现状进行总结和梳理;

  2.下属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每月对下属项目公司人员编制现状进行复查和核对,超编单位和项目给予处罚,并按照要求进行人员优化、跨区域调配、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调整,使人员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三)编制调整:公司各部门和下属项目公司的具体编制规范在编制标准未变化的情况下原则上不予调整,如需调整,应列明理由并准备相关资料(岗位说明书、组织架构等)逐级报至综合管理部和总经理、董事会审批后确定。

  第三节人事管理权限

  一、人事任免权限

  (一)公司发文任免范围:

  某某公司:部门负责人(总监级)及以上人员;

  二、人员调动原则

  (一)员工如个人意愿申请调动的,必须征得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到意向部门面试。员工不可凭个人主观意愿频繁申请调动。

  (二)各部门、各项目公司之间不得进行非正当人才竞争,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希望调配人员,应先向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并充分尊重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本人意见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绩效考核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级、下属项目公司负责人绩效考核方案和实施,由综合管理部提案,对考核方案及结果负责,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

  (二)公司总监级及以下岗位绩效考核方案和实施,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提案,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薪酬激励管理权限

  (一)公司每年将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运营状况、市场年调薪率、员工个人绩效、员工整体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统一的调薪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二)公司年度激励奖金分配方案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提案,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

  第四节招聘管理

  一、目的

  针对公司、下属项目公司确定招聘管理流程,以规范公司招聘与配置管理体系、提高招聘效能,进而健全人才选用和供给机制。

  二、招聘职责与权限

  (一)职责界定

  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职级体系分别按相应权限承担招聘职责。

  1、某某公司综合管理部

  (1)综合管理部为公司招聘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部门,负责公司各部门人员招聘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2)负责公司重要或大型的招聘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如校园招聘。

  2、下属项目公司

  负责本项目公司人员招聘的组织和落实工作、并实施所在区域内的校园招聘。

  3、各业务部门是招聘管理工作的配合部门。

  三、招聘环节管理

  所有面试工作由各公司综合管理部按规范流程组织,用人部门必须严格按流程执行。面试流程结束,完成背景调查工作后,由主办综合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下达录用通知。严禁用人部门私自与候选人承诺薪酬。否则,取消候选人录用资格。

  (一)招聘实施管理流程

  1、招聘渠道管理

  (1)招聘渠道包括:内部竞聘、内部推荐、网络招聘、媒体、现场招聘会、校园招聘及猎头合作等方式,招聘工作的开展应合理使用招聘渠道,控制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招聘流程

  (1)信息发布

  1)根据审批通过的招聘计划展开招聘工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中需明确说明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要求);

  2)在获取候选人时,优先使用人才库查询、内部推荐渠道。

  (2)简历筛选沟通

  1)招聘人员依据应聘者简历的基本条件、工作经验和业绩、专业技能、跳槽频率及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对应聘者做出初步筛选;

  2)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者,由招聘人员进行电话沟通,确认基本信息(沟通要点:说明公司目前空缺职位信息、简历疑点确认、主要工作经历、求职动机、薪资组成、薪资期望等,同时给予应聘者了解公司的机会),初步评估岗位匹配度,对是否安排面试做出判断。

  (3)面试组织

  1)在面试环节开始前,面试官需:

  ü熟悉需求岗位的工作职责及岗位要求;

  ü认真阅读应聘者的人才信息登记表及个人简历。

  2)为体现对每一位应聘者的尊重,总监级及以上岗位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分钟,其他级别岗位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面试安排次数不能超过4次。

  3)初试环节

  ü参照招聘职责与权限规定,确定初试参与面试官;

  ü如有需要可根据需求岗位专业要求对应聘者进行专业水平测试。

  4)复试环节

  ü参照招聘职责与权限规定,确定复试面试官,应提前预约安排好面试官时间;

  ü复试应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关键历练、通用能力及管理素质。特殊情况下,初试与复试可合并进行。

  5)面试结果反馈

  所有参加面试的应聘者,无论最终录用与否,都须在1周内给予正式回复。通过面试者应及时反馈并进行录用沟通。

  6)薪酬沟通

  在应聘者通过所有面试环节后,由招聘负责人负责薪酬沟通,定薪标准参照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执行。

  7)背景调查

  ü应聘者背景调查是招聘的必要环节,招聘人员须对所有通过终试并确定录用入职意向的候选人开展背景调查并填写《应聘人员背景调查表》附件;

  ü背景调查应着重关注候选人近三家任职公司的工作经历、职业操守、工作口碑及离职原因等信息;

  3、录用程序

  (1)录用审批权限

  ü所有新员工入职,均应首先通过《员工录用审批表》(附件);

  ü总监级及以上职位人员入职,由综合管理部提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

  ü副总监级及以下职位人员入职,由项目综合管理部提报,总经理审批;

  ü离职返聘人员的录用权限在原录用权限上提升一个审批等级,经理(含)以上级别人员返聘须事先报备综合管理部;

  ü为节省人力和规范实习生使用,实习生招聘需求需报备至综合管理部,但实习生转为正式员工需经综合管理部审批,严禁未经公司审批私自转为正式员工;

  ü公司特殊项目或岗位根据公司最新发文规定执行。

  4、人才库管理

  1)综合管理部在做好缺编岗位招聘的同时,应及时将所有候选人的简历及信息资料分类管理,及时更新沟通记录及面试记录,以达到人才信息的有效共享;

  2)综合管理部应建立人才档案库管理,所有应聘者资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三)、《面试意见评估表》(附件四)

  3)对于符合我司录用要求但因各种原因短期无法入职的人员,纳入储备人才档案库单独存档;

  4)综合管理部要做好人才储备工作,以满足需求岗位前置招聘、缩短招聘周期的目的。同时,应储备关键核心岗位优秀人才并及时导入人才库,做好关键人才动态维护记录,提升关键岗位招聘效率。

  5、雇主品牌建设

  1)所有招聘宣传资料必须与公司品牌最新公布资料一致;

  2)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面试官形象;

  3)开展专场招聘会或其他与招聘相关的大型活动前,须制定活动方案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四、招聘费用管理

  (一)综合管理部根据年度战略规划编制公司年度招聘计划及预算。

  (二)综合管理部应严格控制招聘预算,降低人均招聘费用;招聘费用应分类建立台账。

  五、招聘效果评估

  招聘效果评估主要从应聘比、录用比和招聘完成比等三个方面进行。

  (一)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二)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100%

  (三)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第五节培训管理

  一、总则

  (一)目的

  1.公司通过组织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2.帮助员工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业生涯规划,促使员工不断学习成长,激发员工潜能,做到员工与企业的双赢。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员参与,重点提高,讲究实效,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二)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培训的总体规划和公司级培训的组织实施,并协调和监督各部门的计划实施、资料存档以及本制度的执行。

  2.各下属项目公司负责本单位内部培训的组织实施记录与资料存档。

  二、培训的对象及分类

  (一)培训对象:公司全体员工均为培训对象。

  (二)培训类别

  为方便管理,本制度将员工培训按照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或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在职学习两大类;按照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转岗和晋升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和公共类培训。

  1.内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组织员工集中上课、户外训练的培训活动,由内部培训负责人,内部培训师/外聘培训讲师讲课、教练指导,或采用观看视频、录音方式上课等。

  2.在职学习

  本制度所称在职学习是指根据发展需要经公司批准的包括各类学历教育、研修班、参观考察、岗位资格培训等需要到外部培训机构(院校)参训的培训。

  3.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目的:使新员工迅速了解公司状况、融入工作环境,知晓在本公司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与业务流程。

  (2)培训内容:公司企业文化及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培训责任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

  (4)培训方式:个别沟通或集中上课。

  (5)培训记录:企业文化及规章制度考试、《培训签到表》。

  4.专业技能培训

  (1)培训目的: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2)培训内容:财务管理、工程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综合管理部管理、成本预算管理、营销管理等。

  (3)培训责任人: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

  (4)培训方式:在职培训、内部培训。

  (5)培训记录:考试考核、获取资格证书。

  5.转岗和晋升培训

  (1)培训目的:使员工适应岗位需要

  (2)培训内容:岗位技能培训

  (3)培训责任人: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

  (4)培训方式:内部培训

  (5)培训记录:考试考核

  6.管理技能培训

  (1)培训目的: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2)培训内容:根据公司的管理需求和管理者的能力状况确定具体的培训内容。

  (3)培训责任部门:综合管理部

  (4)培训方式:在职培训、内部培训

  (5)培训成果记录:课堂作业、考试成绩、培训结业证书

  7.公共类培训

  公共类培训涉及公共类、通用性的培训,综合管理部牵头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实施及提出需求。

  三、培训计划管理

  (一)制定培训计划

  1.培训计划的制定必须密切围绕公司战略与当前阶段的需求,以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为公司培训管理的根本原则。

  2.制定培训计划前,需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填写《培训需求调查问卷》,依据员工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3.培训计划需报综合管理部审定,报总经理批准。

  (二)实施培训计划

  1.培训组织者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联系老师、场地,发放通知,准备培训资料等。

  2.培训组织者做好培训考核记录。

  3.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或听取学员的反馈意见。

  (三)汇总培训记录

  1.记录整理:每次培训后综合管理部要对以下培训记录进行整理:《培训签到表》、考核试卷(如果考评方式采用试卷式)、《培训效果评估表》及其它培训产生的资料。

  2.培训总结:结合培训目的,综合培训效果及学员评价,对培训进行全面总结,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培训满意度得分、培训效果如何及改善措施等。

  四、培训费用管理

  培训费用定义:

  1.本制度所称培训费用指因培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如内部培训的教材、器材的购置、内部培训师费用;外部培训的报名费、考试费、资料费、学费、差旅费(含交通费、住宿、餐补)或公司安排车所产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2.培训费用的使用原则: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

  3.培训费用的报销原则: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结算并报销,超过期限不予报销。

  五、培训纪律

  (一)培训组织纪律

  1.培训组织责任人应在开课前达到培训地点,并在培训课前做好培训教材、教具、器材,培训评估资料等的准备工作。

  2.参训人员应在开课前到达培训地点,并签到。

  (二)课堂纪律

  参训人员、培训组织责任人在课间应关闭手机铃声或调为静音模式,不准在讲课时间打(接)电话,有妨碍他人听课的行为。

  (三)考勤纪律

  准时参加培训签到,因特殊情况需缺课的,应经培训组织负责人同意后,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节入职及异动管理

  一、新员工入职管理

  (一)拟录用人员须经所属公司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终审人批准录用,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

  (二)所有员工均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入职手续后,方可到部门正式上岗;部门安排尚未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提前上班,该员工在录用部门工作的一切费用支出、劳动纠纷、工伤事故赔偿或经济补偿金,由录用部门第一负责人承担。

  (三)综合管理部按新员工入职管理流程为离职返聘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四)所有新入职人员在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以便综合管理部建立员工档案:

  1.个人简历纸质版1份;

  2.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1份;

  4.最高学历(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1份;

  5.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

  6.由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原件。

  (五)员工填写《员工入职声明》,对所提供信息及入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提供信息出现任何不真实的公司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对于任何个人信息的`变更,包括身份证更新、学历、地址、婚姻状况、子女出生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员工有责任在七天之内通知所属公司综合管理部,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七)综合管理部在审核新员工提交的入职材料后,由招聘条线安排专人带新员工认识公司办公区域及办理相关指纹录入手续、办公用品领用手续。

  (八)各综合管理部将新员工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员工录用审批表》及其他入职资料进行汇总,并制作相关档案目录,进行归档管理。新入职员工与离职员工档案应做区分管理。

  (九)由部门负责人为新员工指定入职引导人,让新员工快速适应新环境、开展工作,为其提供相应的引导或帮助。

  (十)新员工入职用人部门须对新员工提供:

  1、部门有关制度、管理规定;

  2、所在岗位要求的技能标准;

  3、所在岗位工作流程和业务指导;

  4、本团队内人员介绍及业务协调等。

  二、试用与转正管理

  (一)公司确认录用员工后,在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第一日起,即进入员工试用期,试用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签订的年限而定,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可申请提前转正。

  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规定并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员工试用期限规定如下:

  (二)新员工在试用期间请假在三天(含)以上,其试用期时间相应延长。

  (三)公司及下属项目综合管理部应对新员工试用期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四)新员工试用期内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公司可立即终止劳动合同: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有违法行为的;

  2.被核实提供虚假简历的;

  3.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4.公司认为试用期不符合本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

  (五)试用期转正考核

  1.试用期内员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其进行入职指引、入职培训、出勤情况监督及考核,用人部门第一责任人须对其进行岗位技能、工作绩效、工作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综合业绩评估考核;

  2.新员工试用期满十五天前,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员工办理转正手续,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组织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转正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a)考核评估优秀,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b)考核评估合格,按期办理转正手续;

  c)有待观察,延长试用期;

  d)考核评估不合格,即时辞退。

  (七)试用期考核评估合格,经所在部门、综合管理部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转正。

  (八)对于需要延长试用期的员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通知,并在试用期延长期满前重新组织考核评估。

  (九)对于需要终止试用期的员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通知,并按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三、异动管理

  异动种类:指调动、晋升、降职等。

  (一)员工调配原则及要求

  1.公司提倡人尽其才,充分发挥员工的能力和潜质,重视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在满足工作需要、相互协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员工可有序流动;

  2.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而组织的内部竞聘,由公司统一安排。

  (二)调动:包括员工跨部门或跨公司间的工作岗位变动。

  1.员工如个人意愿申请调动的,必须征得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到意向部门面试。员工需有踏实的工作作风,并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有清晰的定位,凭个人主观意愿频繁申请调动的行为是公司所不允许的;

  2.各部门之间不得进行非正当人才竞争,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希望调配人员,应先向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并充分尊重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本人意见;

  3.跨部门之间调动的工作流程

  (1)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调岗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入与调出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后,由被调动人员提报《员工岗位异动审批表》,报双方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和调动手续。

  (2)员工本人提出调岗的,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提报《员工岗位异动审批表》,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调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和调动手续。

  4.跨公司之间调动的工作流程

  经调动双方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所在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由异动人员原所属综合管理部提报《员工岗位异动审批表》,启动调动申请流程,经调动双方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所在公司总经理同意,按审批权限审批。

  5.调出部门负责人在调职员工正式调动前须确认调职员工工作、相关办公用品(车辆、电脑、办公室钥匙等)是否交接完毕。要求调职员工制作工作交接单,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重点工作经验积累、详细的待办工作项及进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等。

  6.由财务人员确认调职员工的借支款项、预付款已清算。如未清算则要求员工清算。

  7.调出公司综合管理部确认调动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将员工档案封好,于2个有效工作日内将员工档案转入调入公司综合管理部。

  8.申请调动到特殊工种工作岗位的,需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并在调动申请审批时经综合管理部和拟调入部门对其进行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9.公司各级员工均有责任配合公司的整体需要,无条件接受公司调动指令。各级公司领导、综合管理部在决定做出员工调动时,应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员工个人意愿和所在部门意见。所有人员调动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确保员工在公司内有序、合理流动。

  (三)晋升、降职

  1.晋升:是指公司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的提升聘任过程。

  2.降职:是指公司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的降职聘任过程。

  3.晋升和降职的审批流程:

  (1)公司部门负责人(总监级)及以上人员晋升/降职由综合管理部提报《员工岗位异动审批表》,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

  (2)公司部门负责人(总监级)以下人员晋升/降职由部门负责人提报,经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四、离职管理

  (一)员工主动离职,须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员工亲笔签名的辞职申请,需部门负责人签批(原件交离职单位综合管理部存档)。公司不接受任何经电话以及同事或亲友口头转达的辞职申请。

  (二)员工被动离职,综合管理部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时应明确该员工须完成工作交接的时间、要求以及各项离职手续等相关事宜。因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违纪、重大过失等),部门须提交员工违纪犯错的详细经过,由证明人和员工本人签名确认;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岗位撤销、不符合岗位要求、试用期不合格等),部门须提供相应证明。

  (三)员工提出离职时,用人部门负责人或主管应与员工进行面谈,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离职综合管理部必须参与离职面谈。

  (四)确定离职事项后,由员工或部门发起离职流程,由离职单位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终审人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应正常工作。

  (六)如未经批准即离岗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根据国家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离职人员有义务离职前需配合所属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交接和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与调职手续相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接内容:

  1.办公设备及物品交接:交还所有的公司文件资料、办公设备及其它办公物品;

  2.工作内容交接:向指定的同事交接具体工作事项;

  3.财务账目清算:结清公司账目,归还个人借款;

  4.公司第一负责人、下属项目公司第一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还须离任审计。

  5.营销、投融资等与外部门客户接触紧密的岗位员工离职时,所在部门须知会往来客户,确认无未尽事宜。

  (八)如合同中约定了违约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条款的,员工离职必须约定支付有关费用的时间。

  (九)如未办理离职手续,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将保留追究离职员工及聘用公司的法律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十)离职工资待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与公司其他在职员工的工资同时发放,不另提前线下发放。离职证明待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离职单位综合管理部开具。

  第七节薪酬福利管理

  一、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不适用于本制度。

  二、薪酬理念

  (一)以岗位定薪:坚持薪酬与岗位价值、经营责任和风险相统一;

  (二)以市场定薪:坚持内部公平性与市场竞争性并举,在统一调控基础上,适当考虑各城市之间经济水平、薪资标准的差异性;

  (三)以绩效定薪:基于对公司业绩的贡献度建立差异化的激励机制,体现“高贡献、高回报”的原则;

  (四)以能力定薪:同一岗位级别的员工,能力表现不同,薪酬也相应体现差异;对于核心优秀人才,可以突破公司薪酬等级范围。

  三、薪酬级别及薪酬结构

  (一)薪酬级别

  1.公司对所有岗位价值进行评估,并建立了公司的岗位级别体系。综合管理部根据各职位的评估结果,评定相应职级,确定相应的薪资等级,并依据任职者能力,由直接上级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核,认定相应的薪资等级。

  2.公司的薪酬级别与岗位级别一一对应,标准工资的确定依据职位评估的结果。结合公司职级实际情况,岗位薪资等级共分5级,每级分不同薪点。

  (二)薪酬构成:员工的总薪酬构成包括标准工资、利润奖金、福利。

  1.标准工资:付薪的基础是岗位价值,同时参考员工的学历背景、工作年限、胜任能力等因素综合决定。

  标准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具体参见《标准工资等级表》。

  (1)基本工资为员工的固定工资,不参与月度的绩效考核。

  (2)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工资、节点进度绩效奖金。

  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额度依据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节点进度绩效奖金为公司根据开发和销售的项目关键性节点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节点进度奖金的发放额度。

  2.利润奖金: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年度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本年度利润奖金的发放额度。

  具体参见各激励管理办法。各下属项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的专项激励在公司奖金池中计提。

  3.福利:主要包括法定福利,以及其他补充企业福利。

  四、员工新入职定薪

  (一)主要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确定职级,对同一职级员工根据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人才市场稀缺情况以及招聘评估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胜任能力等因素确定薪档。由综合管理部与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本薪酬体系的年目标总薪酬标准定级、定档、定薪,并按入职相关流程审批。

  (二)试用期薪资原则上按正式薪资的80%执行。

  五、员工岗位变动的薪酬管理

  每年将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运营状况、行业人才供求情况、社会通货膨胀率、市场年调薪率和政府相关指导意见、员工个人绩效等因素制定统一的调薪计划,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一)岗位晋升:岗位晋升指岗位往上调整,岗位及职级原则上应逐级晋升。员工岗位晋升时调薪,原则上薪资最高可往上调整2个档位,调整后新标准不得超过该岗位级别的最大值。

  (二)降职降薪:员工因降职导致薪酬调整,由部门提出调薪建议,调整后就近套入相应薪级及档位。

  (三)员工调动:原则上员工平级调动时,统一不调薪。

  (四)员工薪资变动生效日期:同一员工一年内原则上调薪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每次薪资调整时间最少间隔6个月。

  (五)年度调薪时间:年初调薪,每年1月;年中调薪,每年7月。

  六、薪酬发放

  (一)标准工资按月发放至员工工资卡中。

  1.薪酬的计算周期为每个月的1日至该月的最后一日,并于次月的15日支付,如遇休假日则提前。

  2.由员工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由公司从员工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3.因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造成员工薪酬超领时,员工应立即归还超出额,否则,公司有权在下月发放薪酬时直接扣除该超出部分;因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造成员工薪酬不足时,公司应立即补足该不足部分,或经员工同意,在下月发放薪酬时予以补发。

  4.公司员工薪酬的计算公式为:

  薪酬=标准工资+补贴-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它应扣款

  (二)员工年终利润奖金

  1.年终利润奖金按在职天数折算,员工一个自然年度内事假或病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减去事假、病假天数折算在职天数。

  2.员工在年终利润奖金发放前离职的,一律不予发放年终奖金。

  3.调岗员工的年终利润奖金由现任职部门及公司核发。

  4.以上薪酬及其标准均为税前薪酬。个人劳动所得应根据国家规定在工作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依法从员工薪酬收入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激励奖金的发放具体参见各激励管理办法。

  七、薪资沟通

  (一)调薪或奖金分配经审批完成后,各部门负责人需与员工进行一对一沟通,不得委派任何下级主管或员工代行沟通。在薪酬数据未经审批前,不得向员工输出;但必须在薪资发放前沟通到下属,以保证时效性。

  (二)个人薪酬需严格保密,任何薪资知情人员及员工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和谈论薪金事宜,一经发现并经调查属实,情节严重者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各类补贴

  1.高温降暑补贴

  每年根据国家政策,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于每年的6-10月给予高温条件下作业的员工(工程一线人员)发放高温降暑补贴。具体标准为:100元/人/月;

  符合享受高温津贴条件的公司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统一申请,综合管理部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后随工资发放。

  2.出差补贴

  详细参见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3.话费补贴、交通(燃油)补贴

  根据工作需要,部分岗位给予一定的话费补贴、交通(燃油)补贴。

  九、福利管理

  (一)重大节日发放贺礼或过节费

  公司每逢佳节(新年开年、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来临之际,为表达公司对员工的节日祝贺及慰问,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发放节日礼金或礼物。

  (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公司为正式员工缴纳社会基本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金,其中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全部由公司缴纳,员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每月代扣代缴。

  (三)公积金购买

  根据《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情况,拟定分层级固定基数办理缴纳,缴纳比例为玉林市住房公积金要求平均缴费比例10%(最高为12%),计算公式如下:

  月实际缴纳额度=公司缴纳部分(员工缴纳基数*10%)+员工缴存部分(员工缴纳基数*10%);

  1、各层级购买基数如下:

  2、往后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员按相应层级基数办理;

  (四)贺仪礼金

  在企业服务满半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以下贺仪礼金

  1.结婚贺仪:发放对象为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初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向综合管理部提供结婚证书(6个月内有效),公司以主动关心员工的活动形式提供员工结婚礼金人民币500元。

  2.生育贺仪:员工按国家政策规定生育,首次子女出生时,向综合管理部提供小孩出生证(6个月内有效),公司以主动关心员工的活动形式提供礼金人民币500元。

  3.奠仪: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公司以主动关心员工的活动形式发放慰问金人民币500元。

  (五)慰问关怀

  1.伤病慰问:员工因病或者工伤住院,公司以主动关心员工的活动形式发放慰问金人民币500元。

  2.生日慰问

  为更好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与关爱,公司每月为当月生日的员工组织一次生日聚会,并为每位员工发一份生日贺卡及礼品。

  3.员工体检

  员工入职时须提交常规体检报告,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公司每年组织全体员工免费体检一次,按每年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执行。

  (六)其它福利

  1.免费提供工作餐

  工作日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一餐工作餐。

  2.员工文体活动

  为更好加强公司各部门交流与沟通,增强团队凝聚力,倡导健康、运动的企业文化,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一些文体类活动。

  3.团建

  各部门可定期组织部门团建活动,费用标准为50元/人/月。

  第八节考勤与请休假管理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因所从事的工作以及下属项目公司所在区域的差异,需特殊处理的,则根据当地的劳动法规和实际情况在本制度的框架下进行细化。

  二、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对本级的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负具体落实执行之责。

  公司中高管理层要熟知考勤管理规定,以身作则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督促、管理本部门内员工的出勤及休假,如实反映员工出勤情况,并快速审核本级或本部门内员工的各类请假、休假、外出申请,给予员工准确回复;要对本级或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三、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需要,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工时工作制。

  1.公司实行7小时标准工时制(适用于行政班),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时间调整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二)考勤登记

  1.考勤登记要求:除不定时工时制人员外,公司每位员工(含各部门负责人、总监及以上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均需自行、准时打卡签到,上下班各打一次方为有效,如无打卡记录亦无相关核销单视为旷工处理。

  2.因公外出者需在外出前在钉钉发起填写《因公外出》,经直属领导审批确认后备案至综合管理部,无审批记录的按旷工处理。

  (三)考勤规定

  1.迟到、早退:考虑到交通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公司允许员工单月迟到累计在十分钟以内;迟到累计时间在十分钟以外时:

  迟到(早退)时间≤30分钟,处罚20元;

  30分钟<迟到(早退)时间≤6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

  迟到(早退)时间> 60分钟,按旷工1日处理。

  (2)当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从第四次起按罚款的2倍扣罚,以此类推。每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当月在迟到/早退罚款外扣除人民币200元。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约谈,综合管理部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后屡教不改者考虑换岗或者劝退。连续三个月每月迟到5次(含5次)以上直接作降薪或开除处理。

  (3)员工因考勤机故障或指纹原因(受伤、脱皮等)无法考勤的,应于当天到岗后及离岗前到所属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

  (4)遇台风、暴雨、大雾、重大地质灾害、重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时,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报备总经理请示批准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迟到早退扣款。

  2.旷工:

  (1)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未事先书面申请获得领导同意,无故不上班,或谎报请假理由经查实的;

  2)假期已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批准的;

  3)工作中不服从分配,拒绝接受任务,消极怠工经教育无效的;

  4)因打架、殴斗致伤,拘留逮捕,或由此不能上班的。

  (2)旷工处罚:

  1)旷工当日无薪,旷工1天按2倍日工资标准给予负激励;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2天(含),或者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旷工超过3天(含)的,按严重违纪处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3.全勤奖: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考勤无迟到、旷工、请假扣款或未核销的漏打卡记录的,视为全勤。月度全勤员工享受100元的全勤奖励。

  (1)当月正常调休、婚假、陪护假、工伤假、年休假,不影响全勤奖的考评。

  (2)凡出现事假、病假、产假假期的,当月取消全勤奖。当月入职或离职员工因出勤不满全月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四)加班管理

  1.加班定义

  (1)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计算,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

  (2)员工加班应提前在钉钉发起加班申请,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审批同意后,备案到综合管理部。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自愿加班,无加班补偿。有效加班时间按照实际打卡时间为准。

  (3)加班时间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的不计入加班时间。中午休息时间不计算加班。加班时间不满半小时的,不计;超过1小时不满2小时的,按1.5小时计,满2小时按2小时计,依此类推。

  (4)副总监及以上岗位享受总监级别待遇人员,因属于高级管理岗位,故不享有加班的福利待遇,但每月可享受1天带薪事假福利。(该事假不影响全勤奖)

  (5)投融、营销享受佣金体系的员工不计入加班。

  (6)员工开会、培训、应酬、出差期间不计加班。

  (7)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迟的时间不计加班。

  2.加班补偿:

  (1)平时零星加班以及法定假日、周末加班或因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偿;

  (2)加班可获得同等时间的调休,调休时间最小以1天为单位起计,加班调休需在一年内调休完毕,否则过期作废,公司不予以补偿;

  (3)有特别文件规定的部门,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经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以采取发放加班费的方式进行补偿,加班费计算方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加班工资后不再享受调休。

  四、假期规定

  分为法定假期、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补休及年休假。

  (一)法定假期

  1.公司按照《国家节假日放假办法》和《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

  2.女员工在妇女节(3月8日)可享受公众假期(工资及全勤奖照发)0.5天,如当天公司组织休闲活动或遇休息日不另补假。

  (二)病假

  1.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向综合管理部门提供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可享受带薪病假。

  2.转正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超过5天,则按照日工资标准70%进行核算扣减。

  3.不能享有上述全薪病假的员工,前5天的病假工资按月基本工资的50%核发,超过5天,则按事假进行核算。

  4.病假凭镇级以上医院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申请,病假已到期而又未治愈者需再申请,获准后方可续假。

  5.全年病假不能超过2个月,超过2个月的按事假处理。

  (三)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请假处理,本人按规定时间提前申请。请事假者,必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阐明原因,经直接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2.事假为无薪假期。一次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5天,一年内员工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天。

  (四)婚假

  1.在公司任职满六个月(含试用期)员工领取结婚证书可享有婚假。适龄结婚者可享有3天全薪婚假。

  2.婚假凭《结婚证》申请,需在领取结婚证书一年内(以发证日期为准)一次性休完,过期不予补休。

  (五)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等)不幸亡故,可享有全薪丧假3天。

  2.丧假期间全额发假期工资。不再另行核定路程假。

  (六)产假、陪护假、哺乳假

  1.产假

  以上产假凭《准生证》、《出生证》等相关医院证明申请;

  2.男员工在其配偶生育期间可享有陪护假7天(须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休完)。凭《准生证》及《出生证》申请。

  3.女员工生育后到小孩一周岁以内,女员工每天可享受一小时的哺乳假。

  4.产假期间薪金按月基本工资及相应劳动法规核发,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七)工伤假

  1.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治疗和休养期间可以享受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第一时间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在8小时内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重大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除将伤者立即送就近医院治疗外,要保护好现场。

  2.员工请工伤假须提供工伤鉴定书、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病历、费用发票等明细材料原件。

  3.工伤经确认后,具体休假及假期待遇按相关劳动法规执行。

  (八)补休

  1.加班需事前在钉钉发起加班申请,经直接上级、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批确认方可视为加班,并作为补休或加班凭证。员工如对上月加班统计有异议,必须在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同。

  2.员工申请补休时需凭钉钉加班时间填写《补休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休假。

  (九)年休假

  1、员工入职满一年时,可享受年假,当年的年假计算方法为:(当年开始计算年假的日期至当年底的天数÷当年总天数)×应休年假天数,四舍五入之后即为当年年休假天数,如下表所示:

  (1)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若当年未使用完毕,可申请延迟至次年2月28日前,逾期不申请安排的,不得年度累积,视为放弃;

  (2)未休年假可以抵扣病假、事假;

  2、工龄计算

  以员工本人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个人所得税APP任职履历信息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有效工作年限的文件为准。

  3.员工在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如在当年已可享有带薪年休假后,再出现以下情形的,则在下一年度不再给予年休假: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4.年休假不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具体时间安排可根据员工的意愿,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部门领导和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合理安排年休,不能先休假,后补假单。

  三、请假流程

  (一)请假须提前在钉钉发起调休申请,按流程报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1.假期必须由员工本人申请,最小休假单位为0.5天。

  2.公司及各下属项目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下的假期须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各分管领导审核、综合管理部审批后方可休假。

  3.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的假期须向分管领导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二)骗取假期或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按严重违纪处理。

  (三)除法定假期和工伤假外,任何其他类别的假期都需事前向部门申请并获终审人(或授权人)批准方可休假,紧急情况下(如突发疾病等)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上班时间前电话向部门负责人申请,获准后在上班当日第一时间补办手续。

  (四)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补休等需提供相应证明的,申请假期时必须将证明附上,综合管理部可根据需要核查原件。无法在申请假期时提供的,可在本月上交考勤报表前补交。

  (五)假期超过7天(不含)的,原则上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申请。

  (六)各类假期均须按获批准的《假期申请表》上所申请的日期休假。若因特殊原因不需休假时,应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销假,否则视为已休假。

  第九节劳动关系管理

  一、劳动合同管理原则

  (一)订立劳动合同将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与员工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及其他协议文本

  (一)劳动合同及其他协议文本内容由综管部征求公司法律顾问意见后统一确定。若因特殊原因(如当地劳动部门鉴定需要)需要修改部分条款的,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各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所属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使用、签订、保存与续签等管理工作,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

  三、劳动合同初签

  (一)新员工在办理完入职手续、交齐入职材料当日,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新入职的总监级及以上人员,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员工,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2.对于特殊情况需要约定其他合同期及试用期的,需报综管部批准后执行。

  (二)未毕业的优秀学生在公司实习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实习协议》,待其取得毕业证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满55周岁的女员工、满60周岁的男员工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签订《聘用协议》。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一)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

  (二)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公司继续履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书或附件的相关内容:

  1.员工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发生改变的;

  2.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应内容。

  3.劳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公司分立、合资、合并、兼并、转(改)制、跨地区搬迁、公司转产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劳动合同相关内容作相应变更,由综合管理部发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按时完成签订。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劳动合同解除,由综合管理部发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按时完成签订。

  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的,无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在合同变更中记载岗位、工资变动情况。

  6.员工跨公司调动的,应与调入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与原单位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手续;员工跨公司调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短于原劳动合同未履行期限。

  五、劳动合同续订

  (一)合同期满前45天,由综合管理部发起《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进行内部签批。意见一致后,提前30天征求员工本人续签合同意向。

  (二)获准续签的,由综合管理部于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向其送达《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劳动者需书面明确表示续签合同意见,并根据通知书约定的日期,交回综合管理部。

  (三)综合管理部收到通知书后,双方续订劳动合同。员工同意续签的应最迟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签手续,超出规定时间内未做出答复的按其不再与公司续签合同办理。

  (四)因公司原因不予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公司须说明不再续签原因,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六、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员工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公司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3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试用期内提前3天)。

  (二)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天)送达《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员工本人,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裁(判)决终止劳动合同的;

  4.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外部特聘和内部返聘的除外);

  5.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劳动合同解除。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7.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但员工在医疗期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公司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8.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工伤鉴定1-4级)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5-6级),单位不能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七、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与赔偿

  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赔偿相应损失。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须向公司保证不存在与其他任何单位存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若因员工存在与第三方的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或经济赔偿责任的,由员工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劳动合同的管理与保存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建立各种合同台账,办理并记录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及终止等具体工作,并负责检查岗位聘任协议执行情况,协助处理劳动争议。

  (二)公司对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应至少保存3年。

  九、劳动合同争议

  (一)劳动合同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保障部有关规定和《劳动争议调解规则》办理。

  (二)因辞退、开除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自公司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节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有效地对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维护人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同时为更有效地规避和控制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二)归档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的个人档案(入职档案、培训档案、绩效管理档案、离职档案)、统计资料、劳动工资、人事任免通告、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二、档案管理员职责

  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保管员工人事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资料,保证公司所有员工的档案原始资料和文件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人事档案管理内容

  (一)员工入职档案

  1、个人简历、履历;

  2、员工职位申请表(需确保该表格的完整性,包括申请人签名、用人部门及综合管理部初试及复试意见、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签字);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4、原公司离职证明原件;

  5、近半年内区级以上医院的入职体检报告原件(含肝功能、胸透、乙肝两对半);

  6、劳动合同、保密合同及其它各类合同、协议;

  7、经公司审批完毕的员工异动文件(如:转正、调动、调薪、晋升、降职等)。

  (二)员工培训档案

  1、培训通知;2、培训签到表;3、培训总结报告(或考评结果);4、派出培训审批表;5、员工外派培训合同;6、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7、员工培训统计表。

  (三)绩效管理档案

  将员工绩效考核的相关文件资料按月归档。

  (四)员工离职档案

  员工离职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退休、死亡等情形。

  1、员工离职申请表;2、员工离职会签表:3、员工离职证明(离职员工签名)。

  四、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一)基础管理

  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2、员工入职前,综合管理部应对人事档案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或解聘处理。

  3、人事档案按员工入司时间分类编号存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在档案袋上填写各类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袋按员工工号进行顺序存放。

  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档案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状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交综合管理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5、调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同时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并按公司档案管理原则进行编号归档。

  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文件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立卷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资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所有归档的文件资料须经公司审批盖章或本人签字,应在盖章(含骑缝章)、签字后归档。

  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3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保管至该员工离职5年止)。

  8、档案应按编号顺序入柜上锁存放,档案袋编号应与员工编号(员工工号)一致,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资料入档交叉,发生错误。

  (二)档案的查、借阅

  1、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借阅人事档案,须填写《借阅人事档案申请表》,并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任人签批后方可办理。

  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跨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人事档案,特殊情况下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批后方可办理。

  3、公司级领导、综合管理部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所有经批准后借阅出去的人事档案需于借阅的三天之内归还(特殊情况可延长期限)。对借阅后到期未还者、归还破损、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5、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6、档案管理员应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

  第十一节薪酬保密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薪酬保密工作,确保员工薪资信息不外泄,维护公司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薪酬保密管理政策

  (一)薪酬管理采取保密政策。公司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在公司内部公开,但对公司设定的各职级薪酬标准、员工个人薪酬标准、员工激励奖金标准严格保密。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进行公司整体薪酬政策的宣导。

  (三)员工本人薪酬信息,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进行解释、沟通和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对薪酬进行解释。

  三、薪酬管理内容和责任

  (一)员工薪酬管理内容包括:定薪、薪酬调整、薪酬核算、员工劳动合同签定、员工转正、人事档案管理以及其他所有涉及薪资数据的文件资料。

  (二)薪酬管理责任人是指参与薪资拟定、调整、审核、审批、核算、发放、调阅、保管等薪资作业过程的人员。

  四、薪酬保密规定

  (一)公司所有员工均负有保守薪酬秘密的义务。员工不得在任何公共或私人场所谈论其他员工的薪资信息或将自己的薪资信息泄露给他人。若员工本人对自己的薪资有疑异,可直接咨询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二)各薪酬管理责任人,对所接触的薪酬数据及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或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三)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及财务管理部等相关薪酬责任人,除知晓所管辖范围的员工薪资信息外,不得越权向公司相关部门或人员询问其他人员的薪资信息。

  (四)其他因工作原因了解到员工薪资信息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或者向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部门打探工作事项范围外人员的薪资信息。

  (五)所有薪酬管理责任人,必须签订保密协议。

  五、薪酬保密操作细则

  (一)凡涉及员工薪资的文件资料,如《职位申请表》、《劳动合同》、《职级调整审批表》、《员工异动表》等,须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签字确定的,一律不得体现薪酬,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确定后,方由人事经理填上薪酬。

  (二)凡涉及员工薪资的日常人事管理工作,如员工定薪、员工薪酬调整、人事报表制作、员工劳动合同签定、员工转正、人事档案管理等,以及其他涉及员工薪酬的文件,公司统一由人事经理(或指定的专人)负责跟进处理以及归档保管。

  (三)综合管理部和财务管理部相关薪酬责任人,在制作薪资报表时,不允许其他人员旁观。离开桌位时,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放进抽屉收妥,以免他人翻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

  (四)所有涉及薪酬数据的电子文件必须加密,文档必须放抽屉加锁,以防泄密。

  (五)相关薪酬责任人呈报薪酬报表或涉及薪资的文件给上级领导审批,必须以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

  (六)员工对薪酬如有疑问,须向综合管理部或财务部查询具体薪资情况时,综合管理部或财务部相关人员只允许提供其个人薪酬情况,与其无关的薪酬情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七)相关薪酬责任人离职或调动工作时,在其办妥交接手续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删除其电脑里所有涉及薪酬的电子文档;其他文件资料应及时进行清理或移交给接替的薪酬责任人。

  六、处罚措施

  (一)薪酬责任人员违反薪酬保密规定的,一经查实,按签定的《保密协议》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即时辞退且不获任何经济补偿。

  (二)其他员工如有下述行为:打听、议论、攀比薪酬,向他人透露本人薪酬信息、泄露公司或员工薪酬信息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其当月薪酬、降级降薪或解除劳动关系且不获任何经济补偿等处罚。

  第十二节老带新传帮带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适应公司人才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员工的开发和管理,引导帮助新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激发新员工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同时培养老员工业务理论水平和培训能力,创造竞争好学氛围,公司特制定“老带新传帮带”管理制度。

  (二)定义:“老带新传帮带”是各部门入职较早员工对刚入职员工、经验丰富员工对经验相对欠缺员工等各种情况下的员工之间关于文化知识、工作技能、经验经历等方面的指导和交流。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公司领导、部门总监,是“老带新传帮带”的直接督导及实施者。

  二、组织实施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老带新传帮带”工作的统筹安排部署,定期对所属各下属项目公司传帮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二)各下属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老带新传帮带”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老带新传帮带”师傅需具备的条件

  (一)“老带新传帮带”师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认同企业价值观,严于律己,为人公道正派且乐于助人;

  2、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理论水平;

  3、具备较强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阅历;

  4、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工作热情高,沟通能力好;

  5、对曾被评为公司“优秀员工”或受公司其他嘉奖的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合继续做新员工传帮带师傅:

  1、被发现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2、发现新员工有违规违纪行为时不及时劝阻、说服教育;

  3、对新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甚至相互包庇;

  4、在新员工中散布有损公司形象、不利于公司团结稳定的谣言;

  5、违反其他公司规定,给新员工带来负面影响的。

  四、传帮带内容

  (一)企业文化

  1、介绍新员工认识部门及公司员工,安排相应的办公位置及办公用品,带领参观并介绍公司组织架构和各部门分布,入职当天与新员工在食堂共进午餐/晚餐;

  2、向新员工介绍及解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指导新员工操作相关办公系统,加快新员工对公司管理模式的融入速度。

  (二)工作指导

  1、指导新员工掌握本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对接人及对接方式,并适当进行日常工作的优化和新员工的问题答疑;

  2、遵循指导五部曲:师傅做给徒弟看→师傅徒弟合做→师傅看着徒弟做→师傅纠正徒弟做→师傅要求徒弟重复做,并在指导过程中传授自身心得;

  3、定时查看新员工的“月工作总结”(详见附件一),对完成较好和有进步的地方予以肯定和表扬,对薄弱点进行评估、指导,并给出学习方向,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4、制定新员工培训计划,加强新员工技能类、管理类、业务类培训辅导工作。

  (三)工作、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1、传帮带师傅要与新员工在工作、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进行沟通,帮助新员工解决问题,主动关心和鼓励新员工,做好新员工的“一对一面谈”工作;

  2、了解新员工对于公司及部门管理制度、人员评价等方面的意见;

  3、传帮带师傅要关注其他人员对新员工的反馈,及时了解新员工的思想变化及生活状态,必要时给予力所能及的人文(或物质)关怀,所获取到的信息除了与新员工沟通外,也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综合管理部予以反馈。

  五、“老带新传帮带”实施程序

  (一)综合管理部应提前将新到员工情况和相关资料告知相应用人部门,方便用人部门做好老带新传帮带准备;

  (二)新员工入职,原则上其直接上级即为传帮带师傅,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协助该师傅做好新员工的“老带新传帮带”工作;直接上级所带下属较多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员工作为新入职员工的传帮带师傅,如符合以上“老带新传帮带”师傅条件的老员工,也可自我申报;

  (三)通过自我申报及部门统筹安排,并征得拟结为师徒关系双方同意后,通过协议形式确定员工“老带新传帮带”关系;

  (四)员工到岗当天部门负责人即需安排传帮带师傅帮带新员工,并将新员工传帮带师徒名单上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可随机抽查传帮带内容及执行情况;

  (五)综合管理部建立完善的员工“老带新传帮带”记录表,传帮带期满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存档,并对新员工进行传帮带活动考核,新员工考核成绩的优劣也将作为传帮带师傅日后评优、加薪及晋升的依据。

  七、传帮带奖惩办法

  (一)传帮带周期为1-3个月,视员工的试用期长短而定。

  (二)公司鼓励员工之间相互协调帮助,同时对于传帮带师傅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

  (三)新员工在规定周期内转正的,转正当月给予传帮带师傅绩效2分奖励。

  (四)新员工在规定周期内不能转正(因不可抗拒其他因素导致不能正常转正的除外),传帮带师傅则取消上述奖励。

  (五)传帮带师傅可优先参加公司年度评优评先活动。

  八、附则

  一、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将另文规定,待下次修订时进行补充。

  二、本制度各条款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

  第四条 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五条 根据总经理审定的定岗定编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选拔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六条 公司员工聘用的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必要时,由用人部门提供《职位(岗位)说明书》作为招聘、甄选员工的依据。

  第七条 招聘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聘用人员须经考试或测试合格,并经审查(应聘者个人资料审查)核定后方可录用。

  第八条 应聘人员经甄选、核准录用,请于接到《录用通知单》后按其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到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专员(以下简称人事专员)办理报到手续,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先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否则视为拒绝受聘,录用通知因此失其效力。

  第九条 新进员工报到时,应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并缴验下列资料:

  (1)人事资料登记表及免冠彩色近照(1寸或2寸,3张);

  (2)居民身份证、学历(资历、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其它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成绩的证明;

  (4)待业证、失业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资料未能一次性提交的,请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交齐到人事专员处。公司提倡正直诚实的作风,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条 新进员工报到后,领取工作证、(考勤卡)、办公(工作)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并告知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所属部门的主管上司,以及签订试用期《试用同意书》。同时,安排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 新员工被录用后,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通常情况下都必须经过为期三个月(含受训期)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如果表现突出,可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经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附相关表单:《应聘人员登记表》《人事资料登记表》《录用通知单》《试用同意书》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有特殊工作要求的人员除外,门市部工作时间另行安排)。法定节假日为公休日,星期日为定休日,及经公司决定的其他休假日。

  工作作息时间:

  春、夏季(0/0---0/0):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秋、冬季(0/0---0/0):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30。

  午餐、午休时间: 春、夏季12:00 ~ 14:00, 秋、冬季12:00 ~ 13:30

  第十三条 业务人员、保卫人员、司机、出差人员等因工作具有特殊性,工作时间不执行8小时制,也不计算加班、值班,在决定其岗位工资时予以考虑。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十四条 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必要的情形,得取消法定之假日,因另补假之。公休日若逢定休日,其隔日可予补假。

  第十五条 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需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或需在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的都称为加班。加班,公司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延长工作时间为正常工 资的150%,休息日加班为200%,法定节假日加班为300%。

  第十六条 公司力求高效率工作,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的(自愿的除外),应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填写加班通知单),员工不得擅自加班。法定节假、定休日由部门主管编排员工值班的,原则上按调休处理不计加班。在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另发放值班补贴。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不得推诿或擅离职守。如因故不能承值的,应请其他人代理并呈准。主管级以上人员和已领取职务加给者,在节假日或每天工作时间外到工作现场巡视、检查工作等将不视同为值班。

  第十八条 员工加班以小时为计算单位,超过半小时按小时计,不足半小时不计。加班不累计存休或调休。员工接到加班指示时,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员工如在加班擅离职守的,除不发加班工资外,就其应加班的时数以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主管级以上人员和已领取职务加给者,以及由于员工本人延误工作的原因,自行加班加点完成指派任务的,公司将免付加班费。

  第四章 考勤与请假

  第二十条 员工在公司上班或加班工作时间以考勤时间为准。除主管级以上职务人员和实行弹性时间工作制的员工及其他特殊人员外,公司所有员工在上下班或加班时,都要亲自进行考勤。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正常情况上班时,要求一天四次考勤,上午上班时一次,中午下班一次,下午上班时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值班、加班按正常情况上班时的要求考勤;晚上加班要求考勤二次,上班时一次,下班时一次。

  第二十二条 员工按规定时间(上班时的前30分钟内与下班后的15分钟内)上、下班考勤。特殊情况下,因故(包括因公外出或出差)未能考勤的,应及时呈报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以补录的方式进行考勤,否以以旷工处理(并扣发200%基本工资,以下同)。

  第二十三条 员工上下班考勤,仅考勤“到”未考勤“退”或仅考勤“退”而未考勤“到”的,又没有办理请假或考勤补录的,若无具体确实的理由,当以旷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凡未能在按规定的时间段上下班考勤的,将被视为迟到或早退,员工应依 =3= 请假手续于当天办理(迟到或早退)请假手续,否则该时段以旷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各类假以每30分钟为计量单位,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超出3小时按半天计,当月累计计算。

  第二十六条 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因故不能到岗工作的,应按要求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者有碍工作的,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同样以旷工论处。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必须电话请示或委托代办并在返回工作岗位后日内补办请假手续;续假也应事先办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请假分以下9种情形:

  (1)事假:员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可请事假。

  (2)病假:员工因病治疗或休养或非公受伤,可准病假。

  (3)婚假:员工符合法定结婚年令结婚的,可请婚假,婚假(带薪)为7天。

  (4)丧假:员工因父母、子女及配偶父母亡故的,可请丧假,丧假(带薪)为3天。

  (5)产假: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凭准生证明,可请90天带薪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6)特别休假:因员工突出的工作业绩或表现,经公司决定给予的特别休假(带薪)。

  第二十八条 员工在请假、出差或其它原因暂离工作岗位时,应觅妥职务代理人;只有在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工作交接和职务交代后才能请假休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在请假、出差或其它原因暂离工作岗位时,未注明或觅妥职务代理人,其核准之直属主管视同职务代理人。

  第三十条 职务代理人于当事人不在职期间代行其职务。职务代理人因处理当事人业务不当,致公司蒙受损失时,职务代理人与当事人均应同受处分。

  第三十一条 员工请假应如实填写请假单(包括补办的),并附必要的证明或资料。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直属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经理)核准;3天以上必须由部门主管(经理)核准,报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级以上职务人员请假均需由总经理审批。同时,应将请假单送交综合办公室(核实)办妥请假手续。

  第三十二条 假期届满或提前上班的,均须于上班的当日到综合办公室有关人员办理销假。否则,由此造成的工资结算差误将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事先请假,则应在当日上班后二小时内用电话或委托别人先告知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说明请假事由;然后在上班后当日内补办妥请假手续。

  第三十四条 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依规定所请各假期,如发现有虚伪事形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将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三十五条 公司员工的考勤由综合办公室人事专员负责统计;只有经核准的假期方可作假期缺勤处理;经核准的意外假,作为特殊情况,视同出勤处理;员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因公外出、因公出差视为出勤。加班时间考勤,但未经核准的加班,将不作为加班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员工凡当月上班时间无迟到、早退(包括加班时间)、请假(任何假别)记录者,当月随基本工资发给全勤奖金 RMB元。新进人员于当月第一个工作日报到者,当月符合全勤奖条件的,可得全勤奖;于其它时间报到者不得支领当月全勤奖。

  第三十七条 员工休事假、病假一律按天数扣发基本工资外,全年累计计算事假、病假天数,公司将酌情扣发年终效益奖(年终奖)。

  第五章 岗位调动与职务级别调整

  第三十八条 为激励并促进员工的个人潜能发展,有效的使用人力资源,实现人力资源的公平、公正、合理的调配,达到工作与人力资源的最佳匹配,使人尽其才,提高工作绩效和工作满意度。

  第三十九条 人事主管/专员依据季、年度员工考评成绩,会同各部门经理对其部门员工进行胜任度评估;总经理和人事主管/专员对各部门经理、主管、专员的胜任度进行评估;并结合公司(来年)的岗位空缺适时给出调整意见或建议,由人事专员制定调整方案,包括岗位职务人员的职务级别调整方案和员工的岗位(职位)调动方案,送交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条 经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专员分别通知有关部门经理和个人,办理有关人事异动手续;经理级以上人员的异动以发布任免通知为准。

  第四十一条 岗位职务人员的职务级别调整和员工的岗位调动,包括职务(级别)晋升;职务(级别)降低;岗位(职位)调动:又分为岗位轮换、调岗、待岗等工作调整。

  第四十二条 岗位轮换是指其本人能胜任原岗位工作,基于公司业务需要和个人的发展(以培训员工为目的)而换到同职的不同岗位。调动是指公司因机构调整或业务需要,或为符合员工工作能力和发展意向,将员工调整到职务不同的其他岗位。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一般员工的内部工作调整,是指由人事专员会同拟调动员工的原部门经理和新部门经理协商一致的工作调整。一般员工的内部工作调整,必须经原工作部门和新工作部门经理同意,人事主管核准。

  第四十四条 当员工被认为绩效表现及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的需要,经过培训仍无法达到要求时,或由于部门人员精简等,尚未能安排新工作的,由相关部门经理向人事专员提出安排其待岗。

  第四十五条 待岗应由用人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清楚说明待岗理由,送交人事专员。同时由用人部门和人事专员共同协调其新工作的安排,若在一个月内仍不能安排其新工作的',进入离职工作流程。

  第四十六条 员工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规定标准发放),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需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待岗期届满,员工若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辞退办理。

  第四十七条 员工待岗时,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待岗人员带走公司财务或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 岗位职务人员的职务级别调整和员工的岗位调动(待岗例外),由人事专员负责按《人事变动申请表》的程序要求,报有关权限人员同意签批;并通知当事人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必要时要有监交人监交)。

  第四十九条 员工岗位调动办妥调动手续后,由人事专员负责核准新的工资级别,并及时更新员工档案。异动人员当月享受调整后的职务级别或新岗位工资级别。

  第六章 员工离职

  第五十条 员工离职是指因各种原因员工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此终止与解除。公司的员工离职包括解聘、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等情形。

  第五十一条 公司对员工离职情形的定义和解释规定如下:

  1、解聘: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不再续签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辞职:员工主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提出脱离现任岗位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3、辞退:公司主动(依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辞退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无故旷工7天以上的或员工在未办妥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

  5、开除:开除是指员工因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依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开除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员工辞职以相关负责人最后批准时间为生效日期。 对于职位特殊者,如果暂无新的人员接替,公司将酌情延期办理离职手续;重要岗位不能一次交接完毕的,应在规定的交接工作办妥后方可离职,辞职员工应予以配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五十三条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通知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四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员工。辞退因不能胜任岗位本职工作的员工,用人部门有提供关于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书面材料的责任和义务,人事专员负责与被辞退员工进行沟通。

  第五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者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的;

  (2)员工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形象、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4)员工在录用时蒙蔽公司,出具伪证文件,或捏造、谎报、隐瞒个人经历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有吸毒行为或参加国家禁止的邪教组织的;

  (6)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开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辞职期间,如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的;

  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 章制度的;严重渎职失职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2)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判刑的。

  (3)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应开除的情形。

  第五十七条 对员工的《开除决定》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员工被开除时,公司将扣除其未核发的离职工资。如其在职期间的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保留采取有效措施,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 员工离职(包括解聘、辞职、辞退)应领取和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由人事专员送交总经理批准后,必须按《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完成工作及相关事宜的交接,方可办理其后的离职手续,包括离职工资结算、《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签订(解聘例外)、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在公司的工作履历、绩效证明等。

  第五十九条 员工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的,公司将可以要求赔偿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和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公司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可以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追究其赔偿费用。

  第六十条 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领导应当在2日内向人事专员递交《员工自动离职说明》,注明员工离岗时间并签字,由人事专员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员工离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

  第六十一条 无论员工因何原因离职,都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妥正常辞职手续的自动离职,公司将扣除其未核发的离职工资。

  第六十二条 员工自动离职时,其原工作部门领导应在2日内到财务、行政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人事专员,由人事专员报告总经理处理。

  第六十三条 离职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凭人事专员签批的《离职工资结算通知单》到财务部结算、领取离职结算工资。

  第六十四条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辞职员工工资结算款项包括应付工资、应付未付的奖金、应付的经济补偿等款项;需扣除的包括员工拖欠未付的借款、应赔偿给公司的损失及(如有的)录用和培训的费用等。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办理手续。

  第六十五条 无论员工因何原因离职(包括解聘、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经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审批,并确定离职期限后,在离职前,应领取《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并按其规定要求完成工作及相关事宜的交接(必要时,有监交人监交);离职员工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资料及档案、客户关系、信息系统权限;清算财务部的领借款手续。离职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须对工作交接、离职移交情况负责。

  第六十六条 一切监交工作必须由比移交人行政级别高一级的人员或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监交。监交人必须清楚移交的全部内容所涉及的标的,亲自过目查验、核实、核对。涉及实物资产的必须亲自监督盘点,列入移交清单中。监交人对移交标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第六十七条 如有必要,在员工离职前由人事专员与离职员工进行面谈,以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情况及公司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等。谈话记录经员工和人事专员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七章 培训与发展

  第六十八条 培训为公司完成经营目标、提高绩效、实现持续增长提供人力资源的保证;培训是员工胜任本职工作、提升自我、开发潜力、拓展职业的途径。公司将致力于培养员工以及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

  第六十九条 公司员工必须参加在职培训,人事主管部门每年统一规划不少于30个学时的培训,包括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和外送参加各类培训班,并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员工参加培训的考核成绩,由人事专员记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其调职、晋升职务、调整工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七十条 公司人事主管/专员负责培训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和控制等工作。并负责聘请内部在某些特定领域方面有专长、具备一定讲解能力的员工,担任部分培训内容的讲师;聘请外部专业公司的培训师担任特定内容讲解的专业讲师。

  第七十一条 为使新员工在短时间内熟悉企业环境,尽快进入角色。新员工应在入职的第一周内,由人事专员组织安排新员工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入职培训。培训内容为:

  (1)公司概况、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及组织结构的介绍;

  (2)公司经营状况、经营特点、基本产品知识的介绍;

  (3)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讲解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部门职能、工作职责、作业规则、业务技能及工作要求说明等(由用人部门培训)。

  第七十二条 入职培训结束后,人事专员将综合评估新员工的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准许上岗。同时,为新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因任何原因未能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转正;不得参加公司组织的其他培训。

  第七十三条 公司依据各部门/人员的培训要求和需求,统筹策划、组织开展各类业务、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行为态度培训,如电脑使用、时间管理、沟通技巧、团队建设等,以及与业务、管理、技术等相关的专业性知识和技能培训,如企业管理、产品技术、新产品开发等系统性全员适用的培训计划。

  第七十四条 公司系统性全员培训一般情况下采用在职培训,在制定季年度培训计划时,应充分体现培训计划的全员性、培训内容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1、培训计划按培训对象划分的要求:

  (1)一般员工和主管级员工全年参加培训应不少于20个学时;

  (2)中层管理员工全年参加培训应不少于15个学时;

  (3)高层管理人员全年参加培训应不少于8个学时。

  2、培训计划按培训内容、类型划分的要求:

  (1)调职培训: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2)晋级培训:员工在晋升为主管级人员之前,需要参加晋级培训,学习一些企业管理的基础知识,以转换角色,担当起管理责任。

  (3)管理进修:如果员工进一步晋升为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将被要求参加为各级负责人开办的管理进修班,以充分了解企业经营理念、经营目标,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学习科学的信息处理方式,以及人事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等知识,并培养较强的综合管理和整体协调能力。

  (4)业务进修:公司除安排各级主管人员参加各类管理进修外,还将不定期地为各业务员工安排相关专业的业务进修,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绩效。

  (5)专题讲座:公司将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业务的发展需求,邀请公司内外的专业人士就某些业务、管理的最新动态以及研究成果举行专题讲座,以不断吸收新的知识,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及业务水平。

  (6)专项短期培训:为使中高层管理人员开拓思维,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了加强企业内外交流,公司将在适当的时机,选送中高级管理人员到国内有关专门机构,选择专业课程进行专项短期培训。

  (7)职业经理人培训:公司将努力使员工有更全面的发展,每位员工都有机会参加职业经理人培训,系统学习工商管理课程,帮助员工在短期内提高管理技能、管理水平和商业知识。

  第七十五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发展需求,于季度初5日前上报培训需求。由人事专员汇总、筛选、编制《季度业务培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七十六条 业务培训的形式,可以是小规模、灵活实用的,例如部门例会、业务小组沟通等。培训的实施者,可以是有关部门经理,也可以是在业务方面有专长或经验的员工。

  第七十七条 人事专员于每年年底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部门或员工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发展需求,在调查问卷中提出对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需求申请。在考虑公司培训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前提下,由人事专员汇总筛选拟定《年度培训计划》,经人事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实现专业知识技能的全员培训逐级、逐步实施。

  第七十八条 若经营环境、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各部门也可以随时向人事专员提交临时培训需求申请,填写《临时培训申请单》。人事专员根据部门和员工提出的培训申请,经实际情况分析,以提升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为目标,制定适当的《培训补充计划》。

  第七十九条 依据公司培训计划,人事主管/专员负责选择聘请外部资源(师资)和组织落实各专业类培训计划的实施,接受培训的部门/员工要积极配合,确保培训效果。

  第八十条 岗位资格(证书)培训的员工,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以业余学习为主,经培训考核获得合格证书者,由公司报销费用;未能获得证书者,其培训费用由个人自负。

  第八十一条 外派培训:公司视员工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外出接受培训。包括选送到外部管理咨询公司、外部教育机构、培训中心等专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课程培训和交流会。

  第八十二条 外出考察:为拓展视野,有效地借鉴与学习,公司将适时组织关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荣获嘉奖的员工到国内优秀的企业或机构参观和考察学习。

  第八十三条 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并报人事专员备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应及时向人事专员申明,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培训期间的迟到、早退、缺勤按考勤制度处理,并记入员工培训档案。

  第八十四条 每类次培训实施后,人事专员负责进行培训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培训效果。 培训效果的评估方式可以笔试、口试、工作抽样访谈、问卷调查、心得报告、现场观察等,并形成培评估报,归入培训档案。培训评估可根据需要涉及以下内容:

  (1) 员工对培训课程、培训讲师与培训组织的满意程度;

  (2) 员工对培训内容、技巧、概念的吸收与掌握程度;

  (3) 员工在培训后的行为改变;

  (4) 培训给公司的业绩带来的影响程度等。

  第八十五条 员工个人的培训效果和培训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并参与其年度绩效考核。被培训者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必须自学重修,直至成绩合格。

  第八十六条 外派培训结束,受训员工需将所获证书等交人事专员验看确认,并将证书复印件留存。培训费用须经人事主管审核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外派中长期培训的,参加培训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约定服务期等。

  第八十七条 《员工培训档案》由人事专员负责建立、健全和保管,并允许个人和上级领导查阅,对其余人员实行保密。

  第八章 薪酬与福利

  第九章 绩效考核

  第八十八条 通过绩效管理使员工明确公司战略、经营目标和工作职责,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绩效考核增进沟通,进行价值和业绩评价,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的改善和进步。

  第八十九条 绩效管理的考核结果主要用于员工培训开发、工作改进、薪酬管理、职务调整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由人事专员统一存档备查。

  第九十条 绩效考核原则

  1、客观性:考核中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

  2、公平性:对于相同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3、公开性:员工有权查询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

  4、保密性:绩效考核的全过程不得对外泄漏;考核结果只对考核负责人、被考核人、人事专员、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等人员公开;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交由综合办公室人事专员存档;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告诉无关人员,否则追究其相关责任。

  5、坚持责任、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果与员工收入紧密挂钩的原则。

  6、绩效沟通和业绩改进原则:绩效考核是一个手段而非最终目的,考核人将通过不断沟通帮助考核对象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到改进的方法,从而使部门和员工达成更高的业绩水平。

  7、绩效审核原则:经过直接上级和员工的沟通,经双方确认后,由上一级主管进行二级审核,总经理签字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九十一条 考核责任人

  员工的直接考核人为该员工的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核责任人。考核结束时,考核责任人应与该员工进行必要的绩效面谈沟通,(必要时)形成书面材料,交综合办公室/人事专员存档。

  第九十二条 考核时间与组织者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半年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分别在7月初和次年月初进行;各部门负责人(经理)负责所属员工试用期届满的试用期考核和员工日常考核。正常情况下,员工的半年度考核和年终考核期限为2个星期,其后开展有必要的绩效面谈与沟通。

  第九十三条 考核纪律

  考核工作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考核责任人对考核工作不负责或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本人绩效的)扣分处理。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弄虚作假者,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将给予(本人绩效的)扣分处理。

  第九十四条 考核仲裁

  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总经理任组长。若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时,可在绩效面谈结束之后的2日内向考核小组提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考核小组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请后,在3天内组织考核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九十五条 试用期考核

  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负责人考核,人事专员进行跟踪。员工试用期间,试用部门应对试用员工的个性品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潜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试用期满,经试用部门负责人/主管考核,人事专员审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录用。如果员工就试用期考核评价结果有争议时,试用部门负责人/主管有责任举证“不符合录用”之条件。

  第九十六条 日常考核:

  1、各级主管/负责人对所属员工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主动性、责任心、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随时作客观公正评价。日常考核的结果将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调动降职、年终考核及绩效奖金分配等的重要参考依据;有特殊功过的,可随时报请奖惩。如果员工对日常考核的评评结果有异议,可以与主管/负责人或人事主管/专员进行沟通,甚至可以按程序申请仲裁。

  2、一般情况下,日常考核每三个月考核一次,其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各部门负责人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自行拟订;人事专员必要时将员工日常考核的德、能、勤、绩各方面情况随时归入员工档案。

  第九十七条 半年度考核:

  公司注重团队的力量,通过考核引导团队的价值取向。公司的半年度考核是针对部门业绩/绩效的考核。在每年的7月初,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考核小组根据上半年度各部门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每个部门的工作、管理、协作等进行全面的评估评价。以培养和发扬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使每个员工的工作目标致力于部门的工作目标,部门的工作目标致力于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九十八条 年度考核

  每年年终(一般在次度月初),公司将对所有员工进行公正、公开、全面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在年终考核时,直接上级为所属员工的考核责任人;考核结束时,考核责任人应与该员工进行必要的绩效面谈与沟通,对员工一年来的工作表现作出具体的评价,并讨论下一年度的工作指导和绩效目标。

  第九十九条 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与等级

  1、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将被鉴定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需改进五个等级;

  2、年度考核的结果直接与年终绩效奖金挂钩;在部门绩效奖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部门内部绩效奖金再分配;

  3、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职责履行、工作业绩、工作认知、能力技巧、工作态度等,具体标准、办法由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专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以及适时调整。

  第100条 考核结果

  由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将被用于影响员工当年的薪酬福利、年终奖金收入与职务晋升机会。凡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级者将失去加薪、晋升和评奖机会,并将被要求参加岗位培训或进行岗位调整。若经培训或进行岗位调整后仍被评为“需改进”者将有可能被公司辞退或要求下岗。当该年度考核绩效低下者,将有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101条 凡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其在该年度考绩不得列入优秀:

  (1)曾受警告或以上处分者;

  (2)迟到或早退全年共达五次(含)以上者;

  (3)无故旷工、旷职达一天(含)以上者。

  (4)请假累计超过十天者;

  (5)培训必修课程,有未经请假旷课二次(含)以上者。

  第102条 凡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其在该年度考绩等级不得列入良好:

  (1)曾受记过或以上处分者;

  (2)迟到或早退全年达八次(含)以上者;

  (3)无故旷工、旷职达二天(含)以上者;

  (4)培训必修课程中,经考试测验有一科(次)不及格者。

  3、凡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其在该年度的考绩等级不得列入称职及以上等级:

  (1)曾受记大过或以上处分者;

  (2)迟到或早退全年共达十次(含)以上者;

  (3)无故旷工、旷职达三天(含)以上者。

  4、 凡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年终考绩:

  (1)正式录用未满一个月者;

  (2)留职停薪尚未复职者;

  (3)特聘人员或协议约定不接受考核者。

  第103条 综合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主管/专员依据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办法。

  第九章 劳动合同与员工档案

  ◇劳动合同

  第104条 为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调整劳动关系,共谋企业发展。新进员工在试用期转正后,由人事专员代表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履行。

  第105条 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后人事专员应在合同鉴定完成三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送交员工本人保管。员工需在《劳动合同签收单》上确认。签订劳动合同必要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确认书》(员工已详细阅读已颁布实施的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并同意按照公司规定履行义务)。

  第106条 一般情况下,公司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劳动期限可以调整为1--5年,最短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能少于1年。

  第107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和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其他约定内容。

  第108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由于公司经营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与之续订劳动合同。公司实行劳动合同期满预报制度。

  第109条 公司和员工双方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人事专员在劳动合同期满提前30日发出《续订劳动合同征求意见书》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应在10日内答复,10日内不予回复的,原劳动合同到期按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双方同意续订的,应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前后15日内办理续订手续。

  第110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一方因有违反劳动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对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公司对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形其定义和解释规定如下:

  1、解聘: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不再续签的;

  2、辞职:员工主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提出脱离现任岗位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3、辞退:公司主动(依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辞退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无故旷工7天以上的或员工在未办妥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致使因有违反劳动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5、开除:开除是指员工因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依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开除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111条 劳动争议(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即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实现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及时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

  ◇员工档案

  第112条 公司人事专员负责员工档案的建立、整理、保存等管理工作。员工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确保保密。查阅、借阅员工档案应经人事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只能查、借阅下级人员的档案),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都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第113条 员工档案包括该员工进入公司后的有关招聘录用、劳动合同、任职情况、培训情况、薪资调整、学历、职称变化、历年考核、奖惩状况等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影本备查材料。 建立员工档案旨在方便内部使用,员工离职后,应将离职有关手续及《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归入员工档案并封存保管。

  第114条 员工所在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事专员归档保管。 员工如有个人资料发生变更,包括其居住地址、通信联系方式、紧急联络人、婚姻状况、出生子女情况、学历资格变化等,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人事专员进行变更,并提供相关资料归入员工档案。

  第115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保证所建档案的完整、清洁,对所建档案及时编号,保护档案安全,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并不断研究和改进管理方法,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

  第116条 凡需要公司开具的有关人事证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员工必须事先经人事主管/专员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出具证明。

  第117条 员工档案应包括内容:

  (1)应聘人员登记表和员工求职资料;

  (2)人事资料登记表及免冠彩色近照;

  (3)居民身份证、学历(资历、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成绩的证明;

  (5)待业证、失业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文件和资料;

  (7)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和录用通知单;

  (8)试用同意书、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员工转正申请表;

  (9)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材料;

  (10)公司对员工本人的奖励、处罚、任免情况材料;

  (11)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12)《员工培训档案》;

  (13)绩效考核及薪资调整;

  (14)有关离职手续及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15)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十章 附则

  第118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总经理签发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119条 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办法予以补充。

  第120条 本管理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宣传贯彻。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7

  物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提升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管理,减少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 人才保留:良好的制度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降低员工流失率。

  3.服务质量:有效的激励机制能激发员工潜能,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4.法规遵从:避免因违反劳动法规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8

  酒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提升效率:通过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人员流动率。

  2. 保证质量:通过培训和绩效管理,确保员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3.稳定团队:良好的.福利和激励措施能稳定员工队伍,减少人才流失,维护酒店运营稳定性。

  4.遵守法规:遵守劳动法规,避免法律风险,保护酒店的声誉和利益。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9

  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企业至关重要,它能:

  1.提升效率:明确的'职责划分和流程指导,减少管理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保证公平:通过标准化的选拔和评价机制,避免人为偏见,增强员工信任感。

  3.促进成长:通过培训和发展机会,激发员工潜力,推动个人与企业同步发展。

  4.稳定队伍:合理的薪酬福利和劳动政策,有助于降低员工流动率,保持团队稳定性。

  5.塑造文化:通过员工关系管理,塑造积极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归属感。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一、总则:

  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招聘、录用、培训、职务任免、迁调、离职、考核奖惩、薪酬福利等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所称员工,指除公司董事长和董事外的各级人员,共分为四类:

  1、管理人员:指行政管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等人员。

  2、技术人员:指具有专业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员工。

  3、生产人员:指在生产一线从事生产操作的员工。

  4、服务人员:指在后勤、保卫等辅助岗位的员工。

  三、管理:

  公司行政中心办公室为本制度制定、实施以及考核监督的归口部门。

  第二章招聘管理

  一、招聘

  1、招聘各级员工时,均以岗位任职资格为标准,并遵循“任人唯贤、公正公平”原则。

  2、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凡年满18周岁(后勤辅助岗位可下限至16周岁),身体健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者。编制外招聘一律呈报总经理审批。

  3、编制内员工招聘计划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需求审批表》(附表1),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中心领导批准后执行。对部门经理级(含原科级)以上及重要岗位的技术、管理人员的招聘计划,需逐级审批至总经理;总助级及以上审批至董事长。

  4、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资格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等。公司招聘人员应对个人资料原件进行核实,必要时应通过相关部门核实。

  5、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或面试人选。涉及技术及专业性的职位,办公室应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中心领导共同筛选确定笔试或面试人选。

  6、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特点,需要进行笔试或者面试的,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中心领导共同参与。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面试、笔试或筛选应邀请总经理、董事长参与。

  7、根据公司实际,一线生产人员、服务人员,除由公司组织对外统招外,原则上由生产中心在定编范围自行招聘,超过定编范围内的按前述第3条执行。定岗定编工作由办公室编制,商生产中心后,经行政中心、财务中心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由办公室负责实施过程的动态监督。

  8、一线生产、服务人员,须年满18周岁(辅助岗位可下限至16周岁),上限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部分附属岗位确因招聘困难的,可酌情放宽年龄限制,但不得超过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

  9、拟聘的员工应接受身体健康检查,体检医院由公司指定,费用由个人垫付,待入职工作满一年后予以报销。

  二、录用

  1、新员工报到时,需向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资格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公司指定银行)。

  3)指定医院健康证明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须办理暂住证的提供7张)

  2、录用审批权限:

  1)车间主任级(含副主任)、行政部门经理级(含副经理)及以上人员,须经公司分管中心副总、总经理级审核审批。

  2)一般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由分管中心副总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3)生产一线员工、行政后勤员工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中心领导审批。

  3、录用审批程序:

  1)拟录用管理、技术人员须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附表2),经逐级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将新员工信息录入人事管理系统。

  2)拟录用一线生产、辅助及行政后勤员工,由各分管中心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并将新员工信息录入人事管理系统,经逐级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

  3)各级员工在录用审批过程中,各用人部门须明确拟录用人员的入职岗位、试用期限、薪酬待遇等。

  4)员工录用手续完成后,由办公室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考勤指纹、上岗证、工作服发放等。

  5)需安排住宿的员工,由各用人部门填写《住宿联系单》,向行政中心后勤宿管员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并同时办理暂住证。

  三、入职培训及试用考察

  1、管理、技术人员培训与考察

  1)新入职管理、技术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不得低于三个月。

  2)用人部门须在新员工入职报到后一周内确定其岗位辅导员。辅导员可由所在部门经验丰富、熟悉公司情况的骨干员工担任,也可由上一任即将离职人员担任,所在部门要对辅导员的辅导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3)经招聘直接担任管理职务的新入职管理人员,试用考察期不受此限,可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中另行约定。

  2、生产、服务人员培训与考察

  1)新入职一线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不得低于1个月(熟练工不受此限,由所在部门对其实行岗位操作技能考核)。

  2)用人部门须在新员工入职三天内确定其试用期辅导员。辅导员由所在部门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老员工或班组长担任。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决定。试用期满后,无特殊情况的,作自动转正;试用期内不合格的,由人事部门通知所在部门,或延长试用期,或直接辞退,或由车间安排更换工作岗位。

  4、行政中心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厂纪厂规等内容的岗前入职培训,各用人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第三章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签订

  1、新员工入职一周内须签订劳动合同,最迟不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新员工第一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

  2)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续签者,合同期限另行约定。

  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4)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原则上不得招录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对生产、后勤辅助等招员相对困难的岗位,以及在公司连续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经公司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须由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务合同。

  4、技术、营销、采购等岗位可根据实际签订《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附件4)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

  5、劳动合同审批权限同录用审批权限一致。

  二、员工调动

  1、员工调动,须由需求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附表5)。

  2、生产一线、服务岗位及技术人员调动,须由调入(出)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分管中心副总审批;班长以上管理人员调动须逐级审核至总经理审批。

  3、《员工调动审批单》经逐级审批后,上报生产中心人事管理员或公司办公室,及时调整人事系统登记信息。

  4、各调动员工所属部门须及时做好工作安排与交接,管理人员需编制工作交接清单并签字确认,由部门经理或下一任工作人员签字接收。

  三、员工晋级

  1、管理岗位中值班长以上的职位属于晋级对象。

  2、具体晋级程序按公司晋升管理办法执行。

  3、技术岗位中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技术职务聘任参照晋升管理办法执行。

  四、员工培训

  1、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各级各职员工有参加入职培训和在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2、员工培训按公司《培训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五、员工离职

  1、自动离职

  1)员工连续旷工15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旷工按100元/天扣罚,特殊作业员工或连续旷工二天以上者,按200/天扣罚。为保证公司在职人员信息的时效性,人事系统默认设置员工连续旷工3天为“离职”状态。

  2)自动离职后要求再入职的,须征求原岗位所在部门的意见。原岗位所在部门须对其离职前的工作能力及表现作出评价。

  3)经公司同意再入职的员工,按照自动离职日期先解除劳动合同,再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离职时间在2个月之内的,可延续离职前工龄;超过2个月的,视同新职工,工龄不作延续。

  2、辞职

  1)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其中班长以上管理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离职登记表》(附表8)或《管理人员离职登记表》(附表9)。

  2)员工《离职登记表》,按公司规定流程办理相关手续;一线员工及后勤服务岗位员工离职经分管中心副总审批;行政管理及车间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须经总经理审批。

  3)员工离职须做好工作交接,工作交接表需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持审批后的《离职登记表》到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

  5)无特殊情况,离职人员未发工资与在职人员同期发放。如有欠款、赔偿、借款等情况的,应先处理完毕相关情况再发放剩余工资。

  3、辞退

  1)、符合下列条款之一的员工,公司可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作除名、开除处理:

  ①试用期内,被证明能力较差、表现不佳或未能胜任岗位工作任务的或调动岗位依旧无法胜任的;

  ②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要,且又不接受工作调动的;

  ③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⑤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⑦恶意损坏公共财物的。

  2)、被辞退员工须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辞退理由并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附表10),一线员工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中心负责人审批;行政管理及生产班长以上管理人员,须报经总经理审批。

  3)、被辞退员工,之后都不可再入职公司任何部门。

  4、退岗

  1)、员工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公司不再留任)的,可填写《员工退岗审批表》(附表11),办理退休退岗手续。

  2)、退休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胜任应聘岗位任务的,双方可即时终止劳务协议,填写《员工退岗审批表》,办理退岗手续。

  3)、退休退岗申请审批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员工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

  2、员工言行应诚实、谦让,同事间和睦相处,营造公司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3、对客户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客户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4、除规定节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有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5、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擅用公司名义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业务。主动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技术等资料,不得随意对外发表,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6、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特殊情况,经批准的除外);

  7、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册或函件等;

  8、不得携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品及非必要物品等进入工作场所。

  第五章考勤管理

  一、作息时间

  1、管理人员作息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乘坐班车人员允许提前30分钟下班。

  2、车间长日班员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6:30。

  3、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以临时调整员工上下班时间。

  4、车间一线其他员工,原则实行三班三运转、特殊岗位实行十二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根据车间部门实际另行确定,但倒班方式须即时报知公司信息中心,确保考勤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二、考勤

  1、公司所有员工均采用上下班指纹考勤。

  2、车间一线员工在正常作息时间内,凡进出二道门卫,均应进行指纹考勤登记,凭出门证出入。

  3、因公直接外出迟到、缺勤,或下班时间前因公外出不再回公司的,须经上一级领导在OA中备注方为有效。

  4、车间行政管理人员,午休时间内允许出入二门卫,但须进行指纹考勤登记。工作时间内,因公务外出,须出具出门证。公出晚归不再回公司、无法进行下班考勤的,须由上一级领导备注方为有效。

  5、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指纹签到的,大楼行政人员须经上一级主管领导、车间员工须经车间主任以上领导证明,允许密码登记。

  三、休假

  1、大楼行政管理人员一周休息一天,原则上安排在周六或周日轮休,确保岗位有人值守。值守人员或特殊岗位(如销售部门)可根据实际酌情调休,但调休仅限于一月内有效。休息日如遇特殊情况,行政人员须保证到岗。

  2、车间班长(含各车间统计)及以上人员为车间行政管理人员,根据生产实际可安排一个月休息两天。休息日如遇特殊情况,须保证到岗。

  3、一线生产职工、服务人员因岗位特殊性,实行综合工时制,可集中安排至年度设备检修或其他合适时间休息。

  4、年休假:年薪制管理人员允许每年请七天不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须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并报经总经理同意,总助及以上报董事长同意。休假按正常请假处理,不结算工资,但年休假期不影响年底按总出勤结算的考核奖金。

  5、公假:因服兵役体检或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出席会议的,公假视同正常出勤。

  6、法定节假日休假安排另行通知。

  7、鉴于行业的特殊性及车间管理人员中外地人员较多的情况,春节假期坚持正常上班的生产线管理人员,可根据生产安排、地域和公司工龄的不同,在一年中其他时候安排累计不超过十天(含法定节假日)的带薪假,具体由生产技术中心审核,生产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备案。一线工人节假日加班时间将在适当时段予以补休或按规定结算加班费。

  8、工伤假:因公负伤请假,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按规定享受工伤假,工伤假二个月内的经分管中心负责人准假;超过二个月的,须报经办公室备案。

  9、婚丧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三天带薪婚假(含节假日);员工直系亲属(包括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受三天带薪丧假(含节假日)。

  10、事假、病假以及迟到、早退、旷工等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条款执行。

  第六章薪酬福利

  一、薪酬

  1、管理人员薪酬

  1)管理人员薪酬采取年薪制,以月计发工资及年终考核奖金形式发放,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管理人员薪酬根据本人岗位、职级所对应的等级工资标准及目标考核执行。

  3)当月计发工资根据月实际出勤结算,于次月底前发放,年终考核奖金另行发放。

  4)对于特聘或劳动合同中对薪酬待遇等有明确规定的,按特聘协议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

  2、营销业务人员薪酬

  营销管理人员薪酬参照公司销售结算政策规定执行。

  3、一线员工及后勤服务人员薪酬

  1)一线员工及后勤服务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计件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奖、其它(加班、高温补贴等)、餐费补贴以及生产考核奖励等组成。

  2)基本工资按月实际出勤计算;计件工资根据当月实际产量依照《产量工资结算办法》结算;

  3)工龄工资

  ①各工种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满半年后,次月起开始享受工龄工资。

  ②工龄工资以每工作满半年为一个补贴级次,以后每满半年增加一个级次,直至工作满四年,享受八个补贴级次为止。

  ③每一级次的工龄工资分为50元、40元、30元/月三个标准,根据不同部门、工种确定的岗位类别对应结算,详见《员工职级管理办法》。

  ④机修、电仪、泵板、聚合中控、现场工艺、聚合设备、热媒中控工龄工资连续累计最多至四年,其它工种工龄工资连续累计最多至三年。

  ⑤连续事假超过七天(含)、连续病假超过二十天(含)、旷工超过一天(含)的,工龄不得连续累计,应在复工之日起延续上月工龄。

  4)全勤奖

  全勤奖按200元/月发放,缺勤半天扣50元,一天扣100元,依此类推,扣完为止。

  5)餐费补贴

  餐费补贴按3元/天(实际出勤天数)补贴,补贴范围为车间管理人员、一线操作员工、及后勤人员(除食堂工作人员)。

  6)其它工资

  ①加班

  各部门每小时加班费按工资政策结算,加班单需经生产中心分管领导审批。

  ②三倍工资

  国家法定节假日计发三倍工资,三倍工资发放对象为车间一线员工及后勤人员(车间班长以下,行政非年薪制人员)。

  计算标准为:计时工资人员按基本工资三倍计算,计件工资人员按该员工当月计件工资日平均工资三倍计算。

  ③其它

  若因公司大修或其它原因放假的,则统一按45元/天标准进行发放,特殊情况另行规定的除外。

  员工月工资结算按30天为计时标准,31天的月份则按基本工资X31/30计算,2月份28天或29天也依此类推。

  4、试用期工资

  1)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应聘为管理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不低于3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3500元/月,试用期满,符合任职条件,转为正式工,工资待遇详见《员工职级管理办法》。

  2)生产一线及后勤辅助岗位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不得低于1个月,试用期工资原则上不低于绍

  兴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5、工伤工资

  享受规定工伤假期的,工伤工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不包含全勤、工龄、餐贴等其它补贴)的80%计发,最低不低于本年度(或上年度)绍兴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伤假不结算年终奖金。

  二、福利

  1、公司员工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2、每年7、8、9月发放高温补贴,按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3、为员工提供工作服、安全帽、口罩、防护眼镜、安全手套、消暑药品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详见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发放细则)。

  4、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发放节日补贴(现金或实物)。

  5、员工生日送生日礼物一份。

  6、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双职工夫妻减免夫妻房房租费,在外租房的给予每月100元租房补贴。

  7、其它福利拟公司经营状况等另行研究决定。

  第七章绩效考核管理

  一、绩效考核

  1、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年终薪酬评定的重要依据。

  2、生产考核参照公司《生产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直接奖惩至车间组长以上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中,当月考核奖惩于次月工资中结算兑现。

  3、其它如7S管理考核、劳动纪律检查考核、效益年管理考核等单项考核,分别参照各单项考核管理制度执行,考核结果于次月工资或年终薪酬中奖惩。

  二、其它奖惩

  1、奖励

  1)鼓励技术或管理创新,对创新业绩突出,效果显著的,除在月度绩效考核附加分值内予以奖励外,根据效益情况,酌情予以实物或现金奖励。

  2)对节能降耗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成效者,酌情予以实物或现金奖励。

  3)其它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有益行为,具有事实证明的,给予通报表扬或奖励。

  4)对工作踏实、勤勉敬业、业绩显著的集体或个人,给予年度先进表彰。

  2、惩处

  1)员工因人为因素或其他直接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发生环保、安全事故的,除在绩效考核对应项目不得分的基础上,视失误或事故程度,在附加分值内酌情扣减外(管理人员),还可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留厂察看、直至开除的惩处,并同时可处以罚款或承担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或涉嫌犯罪的,可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对违反劳动纪律,或影响和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留厂察看、直至开除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可同时处以罚款或承担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或涉嫌犯罪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3)惩处适用情形:

  ①对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予以“通报批评”;

  ②员工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以“警告”处分:

  a、遇紧急事变,故意逃避者;

  b、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吵架,不服从管理者;

  c、因主观因素造成公司利益轻微受损者;

  d、生产人员脱岗、串岗、睡岗,管理人员工作时间私自外出者,或骗取打卡考勤的。

  e、在公司区域内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但未造成较大后果者;

  f、经常性迟到早退,月份内累计次数超过七次以上者;

  g、工作效率低下,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给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着。

  h、其它适用于“警告”的情形。

  ③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以“记过”或“降级”处分:

  a、直属主管对下属人员营私舞弊或工作失误隐瞒庇护者;

  b、因人为因素导致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者;

  c、泄露公司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d、岗位考核成绩较差适用降级者;

  e、工作效率低下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给公司形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者;

  f、其它适用于“降级”或“记过”情况者。

  ④对违反了适用于“开除”处分规定的事项,但情节较轻、认错态度好、悔过决心大的可给予“留厂察看”,察看期一般为1—3个月。

  ⑤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开除”:

  a、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

  b、挪用公款、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c、串岗、脱岗造成事故或致事故处理不及时者;

  d、在公司区域内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

  e、在物料仓库或公司明令禁止的危险场所吸烟造成公司利益损害者;

  f、扰乱生产秩序或无故不服从主管的正确指挥调遣或有威胁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影响工作者;

  g、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者;

  h、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名誉、造成恶劣影响或致公司重大损失者;

  i、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章或擅自用公司名义谋取个人利益者;

  j、“记过”两次者或其他适用于“开除”情况者。

  第八章附则

  1、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另行补充规定。

  2、本制度相关条款,与公司其他制度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制度规定的内容为准。

  3、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发布。

  4、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5、本版本为r3年7月份第一次修订。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11

  1.人员招聘及录用

  (1)人员招聘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报请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进行人事招聘,各部门需做到人职匹配。

  (2)各部门需添置人员,需由部门经理填写“招聘申请表”交至行政部,由行政部根据公司有关组织结构规定及人事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确定招聘的途径、费用、形式等后,报总经理审批。

  (3)录用:经面试合格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两张一寸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报到,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选择工号,录入考勤指纹之后进行试岗!

  2.员工试用

  新到岗职工均有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遵守公司各项制度。试用期满后,部门负责人将会对试用期表现做出测评,由行政部纳入个人档案。

  如果能力突出,可提前申请转正。如需延长试用期,则以不超过1个月为限。在试用期内,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行政人事部。行政部将对新员工的工作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工作标准,如果不符合,则予以辞退。

  3.员工转正

  试用职工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员工在行政部领取《转正申请表》,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总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之后交由总经理批准,方可转正。

  转正员工须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一经签订、鉴证,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4.内部调动原则: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原则,鼓励合理的人才内部流动。程序:用人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申请》→行政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行政部留档

  5.晋升

  依据:业绩突出,并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及奉献公司的精神。程序:上级主管提名→管理层审核→总经理批准→行政部留档注:晋升手续办理之后,需把现有工作移交结束后,方可上任。

  6.培训

  员工培训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全体员工达到本岗位工作所要求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的规范标准,并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现代科技、管理的进步,适时地对员工进行更新知识的培训。各部门负责的培训工作:

  (1)协助行政人事部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员工培训的制度和规定。

  (2)根据公司要求,制定本部门员工培训计划,并向行政人事部反映员工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将培训计划和培训考核结果报行政人事部。

  ●内部培训

  内部培训时,所有参与员工需准时参加。培训时应认真听课做笔录,培训结束后参加培

  训考试。

  ●外派培训

  前提:工作表现出色,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忠诚奉献公司

  程序:相关部门推荐→领导批示→签订《培训协议》→行政部留档注:无行政部留档,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7.员工离职

  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开除、自动离职四种(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双方均有权提出辞职或解雇,而不负担任何补偿。离职前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

  辞职:试用期期满之后,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职日期结算工资,但不结算任何福利。

  自动离职:凡无故擅自旷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解雇: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作本职工作,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工资及福利。

  开除: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即予革职开除,计薪到革职日止。

  注:不论何种离职,均需依照以下程序:离职人员→行政部取《离职通知单》→主管领导审批→行政部主管→总经理审批→行政部文员取《离职人员手续清单》→按清单内容依次办理手续→财务→行政存档入职一年内离职人员需要交纳工装工本费500元。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合理评价考核人才,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标:专业技术人员评价考核工作,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是选拔人才、合理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也是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聘任、奖惩提供依据的有效手段。

  二、考核对象:全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见习期间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聘用、增资、续聘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

  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履职情况、考试培训情况、继续教育、医德医风等方面。

  四、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勇于开拓进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圆满完成本职务要求的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合格: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肯干,团结同志,具有一定的`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全年度没有出现差错或失误。基本合格:在德、能、勤、绩方面表现一般。

  不合格:政治业务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影响单位整体工作的效益,全年缺勤率较高,群众基础较差。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述职:被考核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及内容,对照任职的岗位职责,实事求是地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撰写工作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科室考核:科室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价,并写出考核评语。

  (三)人事股将考核结果汇总,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的名单。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当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年不予增加薪级工资;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给予警示,予以降职(无职人员降低一级薪级工资)。

  (二)对连续两年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连续两年确定为不合格的,又不服从单位安排或重新安排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三)考核结果记入个人考绩档案,作为续聘、低聘、解聘和晋升、提拔、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13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员工,系指公司正式录用的全体从业人员。公司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按照本制度对员工实施管理,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管理的原则。凡是公司机构设置和调整及人员编制管理和员工的招聘、调动、任免、奖惩等重大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必须按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程序和办法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背。

  (二)系统实用的原则。围绕构建一个既具有系统性、前瞻性,又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必须突出需要加强的方面,解决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健全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第二节 用工管理

  第四条 公司总部和公司实行定编定员,员工配备依据人员编制和岗位职责实施。

  (一)定编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施。既要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又努力降低用人成本。

  (二)公司主要根据部门调整后的工作职能定编。

  (三)公司主要根据各自经营规模和净上缴利润定编。公司管理人员聘(任)用,可以少于编制数,但不得超过编制数。大公司可以一人一职,小公司可以一人多职。

  第五条 公司和公司如有职位空缺或新增,应遵循“先内部调整,后外部招聘”的原则,内部没有合适人选,方可考虑外部招聘。

  第六条 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市场拓展和项目开发对人才的需求,于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年度招聘计划经公司领导研究,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后实施。如急需增加用工的,按上述流程特办。

  第七条 公司招聘的总部、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专学历且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安排在实体公司或一线的项目管理培养生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第八条 招聘程序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资格把关,筛选后将简历递交对口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预选。预选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

  (二)面试过程中,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应聘人员资料的证书真实性,专业对口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岗位技能知识,填写面试记录和结论意见。

  第九条 招聘高级管理人才时,应聘人员经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面试后,由公司领导进行最后一轮面试确定是否录用。

  第十条 面试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审批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第十一条 规范用工管理, 严禁擅自招聘。

  (一)公司凡对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继续使用的人员,均须按制度办理续签手续。

  (二)严禁公司私招乱雇,随便进人,一经发现,公司责令公司负责人对违规录用的人员于以辞退,并承担造成的损失。公司对公司负责人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第十二条 经确定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登记,签订劳动合同,核定薪酬、参保等有关事项。

  第三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凡经公司录用的员工均须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聘用的社会兼职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及超过企业法定退休年龄的其他录用人员除外)。

  第十四条 公司总部、公司人员原则上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因申报资质等方面的需要,需将员工转到公司名下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配合办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文本准备、报批、鉴证、归档整理等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使用统一的劳动合同格式文本。劳动合同主件系以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格式文本为基础修订的格式文本,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范要求。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协商确定不同的合同期限。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合同期限按法定代表人批准执行;续签期限一般为3~5年;依法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员工本人意愿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十八条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十九条 公司紧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特殊人才等,视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免除试用期。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内容以印制文本为准,双方另有约定的,需在合同文本中注明。劳动合同签订后,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竞业协议等专项协议及变更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附件,同具法律效力。如专项协议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以合同或协议中订立日期较晚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聘用的社会兼职人员、退休返聘人员、超过企业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及非全日制工作的员工,签订聘用协议,依法用工。

  第二十二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之外,还包括《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专项协议、变更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经法定程序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招聘的培养生根据公司安排,应到基层不同岗位锻炼一至两年,此安排不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签订劳动合同前须告知用工者。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内,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对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不含)以下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60天,人力资源部向员工主管领导征询续签意见,在此基础上将续签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定。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人力资源部应向员工书面告知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书面告知后的15天内书面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主动辞职。

  第四节 聘(任)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配备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数进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总部、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用,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员聘(任)用条件

  (一)各单位新聘(任)用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忠诚敬业、并且在遵章守纪、团结协作、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勤奋开拓,维护集体利益、管理能力、成本观念、学习创新等方面有较好表现的在册职工。

  少数特别优秀、有专业特长,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胜任管理岗位的公司在册职工,表现突出,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经公司考核录用的应届大专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

  凡聘用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等岗位技能证书。

  未经公司批准,各单位不得聘用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妇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与其配偶有直系关系的人员从事项目经理、财务、材料、安全等岗位的工作。

  第三十条 竞争上岗

  (一)竞争上岗,有利于拓宽用人视野,彰显“重德才、重实绩、 重公认”的用人导向。

  (二)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正副职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按企业《章程》规定由选举产生的除外),分公司正副职经理。如有特殊需要,也可对其他管理人员实行竞争上岗。

  (三)竞聘程序:竞争上岗,一般分为拟订简章,发布公告、宣传发动、报名和资格审查、适岗评价、笔试面试(特殊情况可只面试)。面试测评中,对竞岗人选的岗位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评。最终根据适岗评价、面试、测评得分按权重折算成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人选,最后由领导小组确定聘(任)用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简化竞争上岗流程或不经过竞争上岗流程,直接按聘任用流程聘任管理人员。

  第三十一条 高管服务年限及同业竞争

  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管、公司经理、项目经理自最新职务任职宣布起,必须在公司服务满五年。

  任职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管、公司经理的人员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原任职区域内从事建筑行业同类业务。具体由《竞业协议》约定。

  第五节 员工流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员工流动管理包括:员工入职、调动、待岗、辞职、辞退、退让、退休等管理。

  第三十三条 新员工入职管理

  (一)新员工经正式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并统一安排入职。新员工凭人力资源部开具的《报到通知单》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及时将报到回执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二)公司对新员工采取指导人管理。即试用期间,新员工所在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帮助和指导,试用期满指导人应有试用期评定和是否转正的建议意见。评定必须详细、真实、客观、有针对性。

  (三)试用期员工必须每月向指导人提交工作总结,人力资源部及时听取用人部门对试用期人员的评议,了解其思想及工作情况。

  (四)试用期评定结果,须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在试用期满一周前报人力资源部,经公司领导研究批准后办理转正或辞退手续。

  第三十四条 员工调动管理

  (一)公司高层、中层,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的任职、调职以公司文件为准,人力资源部负责备案登记。

  (二)其他员工的调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领导批件,发《报到通知单》给相关单位。

  (三)奉调人员接到调任通知后,属单位中层的应于15日内,一般人员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到新单位报到;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可酌情批准延宽期限。

  (四)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指定工作移交接收人和监交人。交接工作须本人亲自办理,移交内容包括工作事项(包括未完工作)、文件、电子档案、资料、客户关系、信息平台权限、办公用品等。交接须有详细的书面材料说明,不留后遗症。交接单一式三份(可复印),人力资源部留存原件,移交人、接收人各留存一份。

  (五)在员工调任过程中,新任员工未到职前,人员暂缺的岗位工作原则上由直属上级代理。

  第三十五条 员工待岗管理

  (一)因无法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情况,经公司决定进行待岗的人员,合同期内待岗时间不超过半年。若待岗期满仍未上岗,公司给予辞退;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长待岗时间,若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待岗期间公司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不享受其他待遇。

  第三十六条 员工辞职管理

  (一)员工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情况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二)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本人亲笔签名。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的,应在报告上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应在两天内通知单位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三)公司高管层、公司经理辞职的,由公司领导磋商报总经办。公司对其离任审计,对其任期存在问题保留追究责任或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员工提报书面辞职报告(本人手写签名)后仍须继续上班,直至辞职批准或提出辞职报告满30天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若连续旷工3天以上,经催促未到岗,视为自动离职,公司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追究其违约责任,员工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必须退还公司为其支付的专项培训费,违反竞业限制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应当根据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五)员工离职时,所在单位应督办有关工作事项、文件、电子档案资料等交接手续,在离职当日通知人力资源部,同时告知信息中心关闭其信息平台权限;若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

  (六)员工辞职手续办完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或《解除(终止)聘用关系协议书》。

  第三十七条 员工辞退管理

  (一)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公司给予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4、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予续签合同者。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上述1款提前3天通知员工本人,2—5款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

  (二)员工违反公司惩处规定,符合开除情况的,予以辞退,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三)按上述条款辞退员工本人时,听取公司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工会。

  (四)被辞退的人员须按照规定妥善办理工作移交和电子档案资料移交等手续,否则不予结算工资和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 退让、退休管理

  (一)退让制是指选举或聘(任)用的管理人员,到达接近法定退休年龄,提前退让职务和岗位的制度。

  (二)适用对象:公司经理,公司部室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年满60周岁退岗退休,如到龄后需继续担任现职的,按照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须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的股东会通过。

  2、公司领导层(副总工、副总经理以上人员),较法定退休年龄提前2年退让。

  3、分公司经理(书记),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较法定退休年龄提前4年退让。

  (三)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及时为其办理手续;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

  (四)退休人员公司不予返聘的须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自退休审批后次月起享受退休金。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14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主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_,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_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部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相关负责人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9、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一、档案的收集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委员会。

  二、校舍档案管理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的保管

  按要求设立库房,库房的要求达到“十防”,按要求设置保管设备,材料要达到防光、防尘及有害气体对档案的直接危害。档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录一致,移出档案要说明原因、移往何处、时间、数量、名称。

  四、档案的移交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收据上签名盖章,其收据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会计一份。

  五、查阅和借阅

  1、首先办理查阅或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或借阅须持介绍信和领导批准手续。

  2、查阅或借阅,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查阅或借阅不允许折叠、涂改、转让他人阅览、缺页等,严守保密规定,归还时清点清楚。

  4、查阅或借阅时,严禁吸_、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档案。

  六、档案保密

  档案室必须有安全保_,措施到位,查阅、借阅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阅后不能乱说,阅览时不能随便翻阅和抄录。对无用的材料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二人以上人员监销。

  七、清销

  1、清销之前,首先由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如发现确实因污染、损坏等原因造成无使用保留价值,经鉴定小组的鉴定同意后方可清销。

  2、清销应有二人以上人员监销,以防失泄机密。

  3、要遵守保密规定,坚持杜绝任意和自销毁文件或卖给废物收购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_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_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__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__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

  (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__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第九条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

  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_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二)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一条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_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_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_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15

  一、住房:

  1、集体宿舍: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外地员工,可根据公司所管项目情况分配居住集体宿舍。

  2、住房分配:公司部门副经理及分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者在宿舍资源充足时可分配单间宿舍。

  二、社会保险:按公司《劳动合同书》有关规定执行。

  三、休息日: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制,每日工作七个半小时,周六下午及周日为休息日。

  四、法定假日:

  公司员工每年可享受以下十天有薪假期。

  1、元旦。(公历一月一日)

  2、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4、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五、薪金:

  公司按月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六、福利

  1、春节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保安、保洁及热力站员工)可享受人均60元的活动津费。费用涵盖:员工联谊、会餐、奖品、娱乐等。

  2、'五一'节、'十一'节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保安、保洁及热力站员工)可享受人均30元的活动补助。费用涵盖:员工联谊、会餐、奖品、娱乐等。

  3、旅游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外出旅游,具体时间可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报公司审批。人员只限公司管理层、操作层员工。费用标准为人均150元。费用支出范围:旅游、会餐、娱乐等。

  4、'元旦'、'五一'、'十一'、'春节'过节费

  发放标准:公司领导800元/人,经理600元/人,副经理/400元/人,助理经理300元/人,助理员、接待员200元/人,司机、保安主管150元/人,操作层员工100元/人。

  七、制装费:

  依据公司对员工的形象要求,为员工制作工装,具体标准示每年情况制定。

  八、生日蛋糕费:

  管理层员工在本人生日当月可凭票报销50元生日蛋糕费。

  九、假期:

  1、年休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可从次年起享受一年一次的有薪年休假,工作不满一年者不予享受。

  ①本地户籍操作层员工10天,管理层员工14天;外地户籍操作层员工20天,管理层员工30天;

  ②外地户籍,但夫妻工作或在京居住2个月/年以上者,均按本地户籍员工假期时间执行。

  2、婚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在结婚时可申请婚假:

  ①结婚者可凭结婚证申请3天婚假。

  ②符合国家晚婚条件(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可享受10天婚假。

  ③再婚者可凭结婚证申请3天婚假,不再享受7天晚婚假。

  4、丧假:

  如员工或其配偶的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3天有薪丧假。

  5、产假:

  女员工在我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方可申请休产假,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享有产假90天;在24周岁以上初育的,另加晚育假30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15天。申请产假必须呈交有关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休假。

  6、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须经公司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员工请事假超过3天的(含3天)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8、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市级医院批准后可休病假。

  十、假期待遇:

  1、薪金:

  ①年休假、婚丧假为有薪假期,

  ②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③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20天以上者扣发年终奖。

  ④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按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医疗期内薪金按以下发放:

  a)、病假在5日内者按病假天数扣发奖金和各种福利补贴。

  b)、病假在5-20日内者按90%计发基本工资。

  c)、病假在20--30天内者按月基本工资60%计发,如低于北京市当年工资的80%,按北京市当年工资的80%发放。

  d)、病假在1个月以上者按北京市当年最低工资的80%发放,

  2、假期管理:

  ①员工休年休假时必须一次休完,余假作废;如因工作原因需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经领导审批确认后,余假可留作下次使用。

  ②员工休年休假须提前10天向有关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应及时口头向审批人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正式请假手续。

  ③年休假只可在本年度内使用,过期无效。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的,经人力资源部确认批准,公司给予最多不超过相当于15天薪金的.补偿。

  ④员工休年休假、婚丧假时遇周六日、节假日均连续计算。

  ⑤员工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0天,过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⑥部门、分公司领导须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后,方可批准员工休假。

  ⑦员工须在休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⑧各类假期除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外,各分公司办公室应做好统计工作。

  3、假期审批权限:

  ①一天之内的假期:副经理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审批;经理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后方可休假。

  ②一天以上的假期:申请人先将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定假期,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副经理及以上员工休假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

  ③禁止越权审批休假。

  十一、医疗费报销:

  1、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医疗保险,不再另行支付医疗费;

  2、未办理工伤保险,因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公司予以酌情考虑。

  十二、职业健康安全保障:

  1、为了解和保障员工健康,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体检。每年10月底之前做好相关工作,保留体检记录,依据体检记录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

  2、每年制定员工健康投资方案和计划,并纳入到人力资源部年度工作计划。

  3、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依据国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技术参数标准,每年组织一次职业

  卫生防护设施运行情况检查。

  4、女工保健:参照国家卫生管理部(1993)11号《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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