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
关键词: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民营中小企业;政策制定
摘要:民营中小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没有与企业经营战略相匹配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各项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的缺失或不当是民营中小企业常常面临困境的根本原因。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适合本企业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是民营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民营中小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
一、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涵义及其主要任务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涵义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是基于企业的发展战略,科学地制定人力资源获取、利用、保持和开发策略与措施,以便能够科学地预测、分析企业在变化的环境中的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状况,以确保企业在需要的时候和需要的岗位上获得各种需要的人才,并使企业和员工个人都得到长期利益的过程。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一方面要满足企业的目标、发展和利益要求;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地将员工个人的利益融入企业目标中,满足员工个人的利益需求。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强调规划的战略性。所谓战略是指作战的谋略,是对企业全局的筹划和指挥。美国哈佛商学院安德鲁斯(K·Andrews)教授认为,战略从本质上讲,是要通过一种模式,把企业的目的、方针、政策和经营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企业形成自己的特殊战略属性和竞争优势,将不确定的环境具体化,以便较容易地着手解决这些问题。美国学者魁因(J·B·Quinn)教授认为,战略是一种模式或计划,它将一个组织的主要目的、政策与活动按照一定的顺序结合成一个紧密的整体。可见,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就是要通过规划把人力资源各项活动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有力地促进企业发展。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从结果上看,是预测人力资源的需求与供给,保持人力需求平衡;从过程上看,则是从战略高度来制定各项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制定各种人力资源活动方案,保证人力供需平衡。笔者认为,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核心是制定各项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主要任务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是人力资源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指南和工作纲领。在战略规划层次上,人力资源规划主要涉及的内容是分析企业内外环境因素,预测企业未来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总需求。在经营计划的层次上,企业根据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量的预测,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各项人力资源方针政策和具体的人力资源行动方案。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可以划分为多个子规划,即人员补充规划、人员晋升规划、培训开发规划、薪酬激励规划、组织文化规划、退休解聘规划、职业生涯规划、劳动关系规划等。各个子规划的重点在于制定相应的制度和管理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各项人力资源子规划的规章制度制定的科学合理性,只有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才能够保障企业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民营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虽然规模不大,但是为数众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国民经济影响重大。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面临许多问题,其中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不到位,尤其是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措施的不到位严重制约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民营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匹配性差
民营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企业经营战略规划的匹配性差。主要原因有:一是民营中小企业老板不重视人力资源;二是人力资源规划者的专业水平不高或者不具备企业发展战略素质,难以把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企业战略规划融为一体;三是企业经营目标的频繁调整。这些原因导致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和企业经营战略在一定程度上的分离,不能有机结合,不能满足企业经营战略的需要,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诸多问题,影响企业的有效运作。
2.没有系统性
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对于人力资源规划的总目标及其各项子目标没有正确、全面的认识。有的企业只有总目标规划,没有子目标规划;有的企业有部分子目标规划,但是没有总目标规划;有的甚至总目标和子目标规划的都没有。总之,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没有系统性或者系统性差,不能支持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
3.没有战略性
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都是以任务目标为中心,以人为本的理念还没有形成,还没有认识到人力资源的重要性,不重视人力资源管理,自然不会把人力资源规划作为企业战略的一部分,即便一些企业认识到了人力资源的重要性,也做了部分人力资源规划,但是很少有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具有战略性,能够很好与企业其他战略目标相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让人力资源规划发挥基础性的战略作用。
4.没有稳定性
民营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总规划也好,子规划也好,许多都是老板根据临时情况定的,没有人力资源规划战略思想的支撑,会随着情况变化而随时改变。例如,对于员工的`奖励,由于没有稳定的奖励制度,有些老板会根据与员工的关系或自己当时的心情而定,这会导致员工不公平感的产生。又如,员工招聘,由于缺乏科学的岗位分析,没有招聘的标准,老板或招聘者在面试的时候就会跟着感觉走,甚至根据第一印象来决定录用员工,最终导致人岗不匹配,而人岗不匹配,就会经常的炒员工鱿鱼,不得不重新招聘,这不仅增加招聘成本,关键在于没有称职的员工在岗,影响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5.没有发展性
一些民营中小企业,由于经营环境相对较差、生命周期短和周转资金少等多种原因,大多不做人力资源规划,少数企业即便有了人力资源规划,也只是制定短期规划,没有中长期规划。从严格意义上讲,这并不是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缺乏全局性、长期性,人力资源规划的短期行为致使人力资源规划的简单重复性增加,可持续发展性减弱。而且多数企业都是从企业自身或者老板的利益角度来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忽略了员工的利益和发展,员工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甚至抵触,员工得不到发展,企业的发展就受阻。
6.公平性差
对员工而言,公平感是十分重要的。不论是任务分配、工作过程感受、晋升速度、物质收入分配,还是社会认可和赞赏等,不论是哪一项,只要员工感受到不公平,员工的积极性就会下降,影响工作效率,严重者还会跳槽或搞破坏。然而,在民营中小企业中员工常常会感到多种不公平,这往往会促使员工或是逼迫性的工作,或是消极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差。究其原因,主要就是因为人力资源各项子规划没有做好,没有公平的制度和措施。
7.激励性不强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激励性不强。分配是一种艺术。同样一个蛋糕,可以分配得让人人开心,也可以使人愤怒,关键在于怎样一个分法。民营中小企业虽然资金少、创造的利润有限,可供分配的蛋糕小,如果分配制度合理,同样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是,民营中小企业的薪酬设计,在结构上,或者过于僵硬,或者过于弹性化;在等级上,级差或太大或太小;在水平上,大多低于同行业的水平,采取最没有激励性的薪酬水平滞后战略。总之,民营中小企业薪酬激励性差。
8.可操作性差
民营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大多是非专业人员,而且老板也不够重视,无论是人力资源的招聘政策、培训政策、激励政策还是对企业和员工都有重大影响的薪酬政策都不够细化,大多只是制定了一些原则性的、粗线条的管理办法,或者与本企业的实际根本不符,可操作性不强或根本不具有可操作性。
三、民营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制定策略
民营中小企业虽然受到观念、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以及复杂的人际关系等因素影响,在人力资源规划上存在诸多问题,但只要制定出正确、清晰、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措施,如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有吸引力的培训开发政策、公开透明的晋升和流动政策、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就能保证企业对各种人力资源需求的如期实现。虽然各个民营中小企业面临的内外环境有差异,但一般而言,采取以下制定策略,可以在较大程度上缓解甚至解决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主要问题。
以企业经营战略目标为导向在我国人力资源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民营中小企业最好是先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来制订和调整企业经营战略,再根据经营战略目标来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同时围绕企业目前和未来的需要来制定各项人资源战略子规划,并制定与之匹配的制度和措施,以保证企业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
注重总规划的系统性和子规划的独立性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匹配的人力资源总体规划,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形成的基础和保证。为了使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企业目标体系相适应,需要构建相对独立的各个子系统,保证各项人力资源活动的顺利开展,保证企业各个分目标的如期实现,同时要注意各个子规划之间的联系性,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体系。
1.激励性策略
虽然制度在本质上是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具有强制性,但是,好的制度还应该具有激励性。例如,员工晋升规划中的各项措施就应该指明晋升的条件、路径,让员工有努力的方向;在绩效考评中弱化惩罚,突出奖励;在员工培训中注重员工的发展,提升其职业能力;薪酬设计在体现公平的基础上,突出辅助薪酬的奖励性;在员工关系管理上注重沟通,营造和谐的氛围,等等。
2.公平性策略
公平的招聘标准和过程可以保障找到合适的员工;公平的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整体实;公平的绩效考评可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平的薪酬待遇可以留住优秀员工,并使之保持较高的绩效水平;公平可以使得员工关系和谐,增强合作力。总之,各项制度的设计最重要的是要体现公平,保证公平,公平既是以人为本的时代体现,是员工发展的前提,更是企业发展的关键。
3.稳定性和连续性策略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保证企业稳定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制度的稳定性不仅是员工心理安全的需要,更是企业稳定发展的需要。可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稳定性是相对的,在环境条件变化的情况下,需要调整相应的人力资源规划,但是,需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换句话说,就是既要有稳定性又要有发展性。
4.面上制度和点上制度相结合
涉及企业规范的面上制度要严格,而各个部门的或企业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点上制度要灵活。制度具有刚性,是规范员工言行的依据和尺度,制度没有严肃性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但是,过于僵硬的制度又难以达到其目的,而且作为一个企业,部门职能的差异性和员工工作性质的不同以及员工个性差异又要求制度的灵活性。这就要求在制度制订中需要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一定的灵活性。因此,一个企业的各项制度需要在面上严格,在点上灵活。
5.可操作性策略
一些民营中小企业由于缺乏相关的理论和经验,在做人力资源规划时常常借鉴或模仿其他企业,甚至是原样照搬;或者没有经过仔细调研,信息不足,制定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措施与本企业的现实脱节;或者太原则化,没有细化,等等。总之,不具有可操作性,这不仅达不到预期目的,还会引发其它矛盾。因此,民营中小企业在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合自己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才保证实现企业的人力需求平衡。
参考文献:
[1]张岩松,李健等。人力资源管理案例精选精析[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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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忠伟,唐志丹。民营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鞍山科技大学学报,20xx,27(6)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
1. 引言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之一,旨在通过合理的薪酬体系和福利政策,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2. 薪酬管理的重要性
薪酬管理直接关系到员工的薪酬待遇,合理的.薪酬体系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效能。同时,薪酬管理也是企业与员工之间公平合理的重要保障。
3. 福利管理的重要性
福利管理是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和回报,能够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增强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适当的福利政策也能够提高员工的福利保障水平,促进员工的发展和成长。
4. 设计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原则
设计薪酬福利管理制度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灵活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平原则是保障员工获得合理报酬和福利的基础;合理原则是根据员工的价值和贡献确定薪酬和福利待遇;灵活原则是根据企业发展和员工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可持续发展原则是确保企业能够长期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薪酬福利待遇。
5. 优化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策略
优化薪酬福利管理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和福利政策;建立机制,将薪酬与绩效挂钩;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培训需求,提供相应的发展机会和;积极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和优化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是优化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之一,它对于吸引、激励和留住优秀人才具有重要的作用。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和员工需求,设计和优化适合自己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3
一、住房:
1、集体宿舍: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外地员工,可根据公司所管项目情况分配居住集体宿舍。
2、住房分配:公司部门副经理及分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者在宿舍资源充足时可分配单间宿舍。
二、社会保险:按公司《劳动合同书》有关规定执行。
三、休息日: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制,每日工作七个半小时,周六下午及周日为休息日。
四、法定假日:
公司员工每年可享受以下十天有薪假期。
1、元旦。(公历一月一日)
2、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4、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五、薪金:
公司按月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六、福利
1、春节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保安、保洁及热力站员工)可享受人均60元的活动津费。费用涵盖:员工联谊、会餐、奖品、娱乐等。
2、'五一'节、'十一'节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保安、保洁及热力站员工)可享受人均30元的活动补助。费用涵盖:员工联谊、会餐、奖品、娱乐等。
3、旅游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外出旅游,具体时间可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报公司审批。人员只限公司管理层、操作层员工。费用标准为人均150元。费用支出范围:旅游、会餐、娱乐等。
4、'元旦'、'五一'、'十一'、'春节'过节费
发放标准:公司领导800元/人,经理600元/人,副经理/400元/人,助理经理300元/人,助理员、接待员200元/人,司机、保安主管150元/人,操作层员工100元/人。
七、制装费:
依据公司对员工的形象要求,为员工制作工装,具体标准示每年情况制定。
八、生日蛋糕费:
管理层员工在本人生日当月可凭票报销50元生日蛋糕费。
九、假期:
1、年休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可从次年起享受一年一次的有薪年休假,工作不满一年者不予享受。
①本地户籍操作层员工10天,管理层员工14天;外地户籍操作层员工20天,管理层员工30天;
②外地户籍,但夫妻工作或在京居住2个月/年以上者,均按本地户籍员工假期时间执行。
2、婚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在结婚时可申请婚假:
①结婚者可凭结婚证申请3天婚假。
②符合国家晚婚条件(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可享受10天婚假。
③再婚者可凭结婚证申请3天婚假,不再享受7天晚婚假。
4、丧假:
如员工或其配偶的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3天有薪丧假。
5、产假:
女员工在我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方可申请休产假,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享有产假90天;在24周岁以上初育的,另加晚育假30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15天。申请产假必须呈交有关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休假。
6、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须经公司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员工请事假超过3天的(含3天)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8、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市级医院批准后可休病假。
十、假期待遇:
1、薪金:
①年休假、婚丧假为有薪假期,
②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③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20天以上者扣发年终奖。
④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按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医疗期内薪金按以下发放:
a)、病假在5日内者按病假天数扣发奖金和各种福利补贴。
b)、病假在5-20日内者按90%计发基本工资。
c)、病假在20--30天内者按月基本工资60%计发,如低于北京市当年工资的.80%,按北京市当年工资的80%发放。
d)、病假在1个月以上者按北京市当年最低工资的80%发放,
2、假期管理:
①员工休年休假时必须一次休完,余假作废;如因工作原因需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经领导审批确认后,余假可留作下次使用。
②员工休年休假须提前10天向有关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应及时口头向审批人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正式请假手续。
③年休假只可在本年度内使用,过期无效。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的,经人力资源部确认批准,公司给予最多不超过相当于15天薪金的补偿。
④员工休年休假、婚丧假时遇周六日、节假日均连续计算。
⑤员工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0天,过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⑥部门、分公司领导须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后,方可批准员工休假。
⑦员工须在休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⑧各类假期除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外,各分公司办公室应做好统计工作。
3、假期审批权限:
①一天之内的假期:副经理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审批;经理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后方可休假。
②一天以上的假期:申请人先将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定假期,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副经理及以上员工休假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
③禁止越权审批休假。
十一、医疗费报销:
1、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医疗保险,不再另行支付医疗费;
2、未办理工伤保险,因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公司予以酌情考虑。
十二、职业健康安全保障:
1、为了解和保障员工健康,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体检。每年10月底之前做好相关工作,保留体检记录,依据体检记录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
2、每年制定员工健康投资方案和计划,并纳入到人力资源部年度工作计划。
3、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依据国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技术参数标准,每年组织一次职业
卫生防护设施运行情况检查。
4、女工保健:参照国家卫生管理部(1993)11号《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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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从本企业实际出发配置人力资源;
2、发扬民主,接受监督,严格依照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3、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4、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提高绩效为目标,强化考核,有效激励,完善薪酬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
二、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指出哪个部门是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及规划;
2、负责公司各单位的组织机构、定员编制、人力资源配置、新增人员审批和员工录用、退(离)休等管理办法的制订;
3、负责公司系统薪酬、绩效考核、分配管理办法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系统年金政策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各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调整方案的审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公司员工薪酬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订、实施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 员工及各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任免、调动、奖惩、退(离)休等事项的`管理;负责公司系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5、负责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系统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员工的培训,对各单位员工培训进行指导;
6、负责公司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公司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公司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系统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人力资源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本单位中期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劳动、人事、培训、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各项规章并组织实施;
3、根据公司综合管理部对人力资源工作的统一部署,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时提供与人力资源工作有关的各类信息。
4、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岗位和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5、贯彻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选聘培训管理、薪酬绩效管理、人员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专项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会治理运作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定员管理、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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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合理评价考核人才,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标:专业技术人员评价考核工作,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是选拔人才、合理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也是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聘任、奖惩提供依据的有效手段。
二、考核对象:全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见习期间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聘用、增资、续聘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
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履职情况、考试培训情况、继续教育、医德医风等方面。
四、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勇于开拓进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圆满完成本职务要求的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合格: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肯干,团结同志,具有一定的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全年度没有出现差错或失误。基本合格:在德、能、勤、绩方面表现一般。
不合格:政治业务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影响单位整体工作的效益,全年缺勤率较高,群众基础较差。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述职:被考核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及内容,对照任职的岗位职责,实事求是地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撰写工作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科室考核:科室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价,并写出考核评语。
(三)人事股将考核结果汇总,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的名单。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当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年不予增加薪级工资;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给予警示,予以降职(无职人员降低一级薪级工资)。
(二)对连续两年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连续两年确定为不合格的,又不服从单位安排或重新安排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三)考核结果记入个人考绩档案,作为续聘、低聘、解聘和晋升、提拔、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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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用原则:
1.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2.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公司内发展的机会,公司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3.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各部门经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公司经理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批。
4)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直属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3、发布招聘信息
1)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公司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公司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详见《员工内部推荐表》) 2)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3)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4)对应聘者在分公司当地的情况,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应聘者在当地面试。
5、面试流程
1)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公司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当地应聘者的初试。管理部也可根据情况组织统一的分公司当地应聘者面试。
2)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复试,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经验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在录用过程中,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总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4)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总监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6、录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到当地的甲级医院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3张、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管理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资料检查表》存档。
5)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在新员工报到一周内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详见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7、录用准则
1)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应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对应征者的要求。
6)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
9)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公司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8、临时员工、兼职员工招聘录用管理
1)各部门或分公司如临时有阶段性或项目性工作确需雇佣临时员工或兼职员工,必须填写《新增员工申请表》,说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议,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管理部核准经审批的申请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与录用流程组织招聘录用工作。
2)招聘临时/兼职员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其素质与专业技能必须满足岗位要求。
3)临时/兼职员工入职当日须与公司签定《临时人员协议书》,规定协议期限,无试用期。临时/兼职员工工资参照公司薪资级别及市场情况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
4)临时/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由其任职部门或分公司负责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员工考核之列。
5)如临时/兼职员工表现优秀,并且所在部门有相应职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后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提出申请,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临时/兼职员工可转正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公司内工龄。
三、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规定
1)新员工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执行转正工资的70%发放。
3)试用期电话费按照转正的70%给予报销。
4)试用期期间享受公司的餐补、车补、学历等福利补助。
2.试用期培训
1)新员工到职后,根据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用人部门或分公司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3.新员工转正审批流程
1)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管理部经理加签意见并报总经理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经理及分公司经理以上职位由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管理部备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员工转正通过后,按正式员工身份办理人力资源关系的调转手续。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参考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4)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5)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4、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推荐,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事迹》。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即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2)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
3)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四个月。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
1、审批流程
四、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内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员工到职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职位名称。
4)办公时间。
5)保险福利待遇:享有保险、公积金及各种津贴等。
6)工作纪律。
7)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
8)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10)劳方、资方及劳方见证人签署一栏。
11)《保密协议》
12)《担保协议》
3.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员工在公司内工龄以累积服务年限计算。
五、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公司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认可,并由管理部归档。
2.公司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毕业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3.离职者应在正式离职后一个月内将本人档案转出公司专户,逾期调出者,须支付相关费用,三个月以上不调出者,公司将其档案转至街道。
六、离职管理
1、离职原因
1)辞退
下列情况,公司可无偿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不满意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
严重违反公司的雇用纪律或规章。
公司因员工失职或贪污而导致严重损失。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个月通知期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对工作不胜任。
周围环境起了重大变化。
2)员工辞职(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员工因个人理由,辞退其现有职位,试用期间应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转正后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如劳动合同单独列明经协约的辞职通知期,应以协约规定作准。
3)公司内部转移
包括部门内部或公司内部平调、升职及降职。
2、离职的审批程序
1)辞退
有关部门或分公司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需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列明对特定员工的辞退原因,签字确认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就申请提供意见,看是否有违劳动法,又或有更好解决方案,将意见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约见员工,以便加深对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审批后,管理部与被辞退员工做辞退面谈,并通知其到办理离职手续。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退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离职结算当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过3天。
2)员工辞职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列明辞职原因并签字,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与其面谈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员工辞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认签字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与该员工面谈,了解其辞职理由,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并与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进行沟通,如有必要,进行挽留。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职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3)公司内部转移
部门或分公司内部调动
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调动
涉及的两个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在协商的情况下共同签批《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若遇其中一个部门反对,经管理部协调无效,事件交由相应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决定。管理部将员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员工升职或降职
员工升职或降职包括以上部门或分公司内部升降职,及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由员工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为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管理部填写),内容包括升降后职位,升降职后汇报关系,升降后工资等明确的变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资源预算、员工表现、升职后的能力、对部门其它员工的影响等说明,报管理部,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签署员工升职祝贺信或降职通知信保密发送给员工本人。并在公司内部发布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3、离职交接需知
1)离职交接手续适用于员工跨部门调动或调离本公司。
2)员工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实现销售收入的应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向行政部归还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行政部草拟。
向管理部交还手机等物品和资料。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向管理部交还员工胸卡,办理个人关系转移等。具体交接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向财务部结清借款支票、借款现金、应发工资等。具体交接清单由财务部草拟。
3)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4)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管理部应统筹及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职业推荐信。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5)若交还之物品无故损坏,公司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4、离职流程
(注:辞退员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辞退) 人力资源招聘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7
一、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
第三条归口管理。
员工的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工作由招聘主管负责。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招聘管理。
第二章招聘组织管理
第五条招聘工作分为如下几个环节:提出人力资源需求、拟定招聘计划、人员招聘、人员甄选录用、招聘工作评估。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需求和人员供给状况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并协助用人部门进行甄选录用,最后对招聘工作进行评估,用以改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员工的招聘。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在招聘前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进行测评内容的设计。
第八条一般管理岗位的招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组织测试及初试,本单位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复试,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经理及经理级以上岗位的招聘由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负责测试,总经理负责审批。
第十条对公司总部及事业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高级专业人员进行招聘测试时,人力资源部应组建初试、复试测评小组。
(1)测评小组的组建原则:知识互补、能力互补、气质互补、年龄互补、性别互补。
(2)测评小组的培训:所有测评小组成员在测评开始前应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测评培训,培训内容为测评内容、测评方式、测评过程及其控制、测评结果的.处理等。
第三章招聘计划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1)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与审核。
公司总部及事业部各部门每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计划时,应同时制订本部门年度人员需求预测,内容包括实现本部门年度目标所需人员总数与结构、现有人员总数与结构、流出人数与方式(退休、辞退、轮岗等)、流入人数、时间与方式(内招、外招)及其原因分析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的人员需求预测进行审核。
(2)公司年度需求预测。
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组织结构调整、员工内部流动、员工流失、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等因素,对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进行综合平衡,分别制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3)临时人力资源需求。
各部门对于未列入年度预测的人员需求,由部门领导填写“临时招聘申请表”,说明未列入年度预测的原因,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招聘计划。
(1)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需求和供给预测制订年度招聘计划和具体行动计划,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招聘渠道和方式、招聘测试内容和实施部门、招聘结束时间和新员工到位时间以及招聘预算,招聘预算具体包括招聘广告费、交通费、场地费、住宿费、招待费、出差津贴及其他费用等。
(2)公司总部及各事业部招聘计划由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招聘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有效控制人力资源招聘成本,合理划分招聘费用,提高招聘效率,保证招聘效果,结合事业部制公司化运作管理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空调事业部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子公司(不含芜湖公司)。
第二章操作流程
第三条招聘费用项目
会场费、广告费、网络费、用车费等费用。
第四条信息发布
人力资源科根据各单位的招聘申请,统一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并组织各单位进行招聘。
第五条借款
人力资源科依据招聘计划和费用预算,统一到财务管理部申请借款。
第六条费用登记
1、每次赴人才市场进行招聘时,各单位招聘负责人都应在《招聘费用登记表》上签名,以此作为划分招聘成本的确认依据;
2、《招聘费用登记表》上应注明招聘负责人和实际招聘费用,参加招聘的人员可对其进行监督。
第七条分摊方法
招聘费用依据参加招聘会的人数由各单位分摊,但由事业部组织并以事业部名义发布的招聘广告、网络招聘及由此发生的广告费、网络费、用车费由事业部本部承担,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住宿费、业务招待费等)由各单位承担。
各单位费用支出=(招聘费用总额÷参加总人数)×各单位参加人数
第八条分摊单位划分
招聘单位按事业部本部(包括经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品质管理部、审计监察科)、营销部、技术开发部、本部工厂、电子科技公司、mdv公司、出口公司、模具公司八个单位实体进行划分。
第九条划帐流程
1、人力资源科依据《招聘费用登记表》编制《招聘费用分划报表》;
2、《招聘费用分划报表》由招聘主管编制,并报财务管理部审核;
3、《招聘费用分划报表》于每月30日前报财务管理部;
4、财务管理部依据《招聘费用登记表》和《招聘费用分划报表》对招聘成本进行划帐。
第十条划帐方式
划帐采用每月一划的方式进行。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注意事项
1、人力资源科依据各单位报名参加的人数安排招聘摊位,如事先报名,而后来又未参加,人力资源科将依据报名的人数进行划帐;
2、参加招聘会的人员原则上是各单位管理部(科)负责人或人事主管,参加人员应注意自身形象,言谈举止得体,男士一律穿西装打领带,女士一律穿套装,否则,将取消其参加招聘会资格。
第十二条实施
1、本规定由经营管理部制定、解释并负责实施;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
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的重要文件,它涵盖了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员工关系、职业发展等多个方面,旨在提升组织效率,激发员工潜能,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内容概述:
1.招聘与选拔:规定招聘流程,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评估、录用决策等环节,确保公平公正。
2.培训与发展: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入职培训、技能提升、职业发展规划,促进员工能力提升。
3.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设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评估反馈,激励员工改进工作表现。
4.薪酬福利:设定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确保薪酬的公平性和竞争力。
5.员工关系:规范员工的权益保护,处理劳动争议,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6.人力资源政策:明确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如休假制度、加班政策、晋升机制等,确保政策的透明度和执行一致性。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9
RL—1人力资源配置原则
1、全院各类人员的配置均应在上级规定的人员编制数和医院当年的招聘计划内进行。
(1)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人才梯队结构合理;
(2)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医院功能任务和管理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凡是调入或招聘人员必须根据上级各主管部门调动、招聘政策进行。
2、人员配置工作应以加强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队伍建设为中心,以引进和培养学科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为重点。
(1)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
(2)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证需要;
(3)对重点学科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在人员配置中要优先考虑;
(4)人力资源配置适应自身科室服务管理需要,服从医院管理大局。
3、招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
(1)医院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的基本准则;
(2)在院执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
(3)引进人才应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4、医院科室间人员调动,需认真执行我院关于院内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
5、根据实施效果,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合理使用人力资源,持续改进人力资源配置方法,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医院健康持续发展。
6、其他条件按照医院人才引进和毕业生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RL—2全员聘用制管理办法
为规范医院人员管理,保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淄博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厅发[20xx]15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1、使用范围
聘用范围为在我院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
2、人员聘用与合同签订
医院与受聘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聘用期限和聘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聘用合同、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合同。
(2)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职务变更、岗位调整或工作调动等情况时,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应做相应变更。
(3)医院新招聘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的期限内,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医院与之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1)根据受聘人所学专业及工作能力确定受聘岗位,并由医院确定受聘人的岗位职责要求。
(2)受聘人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医院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医院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3)在聘期内,医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协商后,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
4、岗位纪律
(1)医院有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本地方的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受聘人,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2)医院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3)受聘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地方的法规,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医院的领导和管理。
(4)受聘人如违反规章制度或岗位纪律,医院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5、岗位工作条件
(1)医院保障受聘人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2)医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公休假日等规定,对受聘人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3)医院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受聘人提供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6、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1)医院根据国家和省市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受聘人从事的岗位以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受聘人的工资待遇。
(2)受聘人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国家和省市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享受国家、省市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合同中未尽的权益及受聘人在合同期内因公或非因公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均按国家和省市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4)医院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缴付各项保险。受聘人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由医院从受聘人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受聘人。
7、聘用合同的变更
(1)医院、受聘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3)合同确需变更的,由医院、受聘人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4)受聘人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医院可以调整受聘人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受聘人出具《工作岗位调整通知书》,对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8、聘用合同的解除
(1)医院、受聘人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
①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②未经医院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③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医院、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⑤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以上刑罚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⑥在见习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3)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①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医院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4)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解除合同:
①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③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④患职业病以及经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诊断为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⑤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⑥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医院:
①在见习期内的。
②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③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④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受聘人提出解除合同未能与医院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医院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6)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医院、受聘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应当根据受聘人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①医院提出解除合同,受聘人同意解除的。
②受聘人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医院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③受聘人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医院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医院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④医院因分立、合并、撤销,不能安置受聘人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受聘人在医院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8)合同解除后,医院应当为受聘人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医院、受聘人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受聘人的人事档案,受聘人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9、聘用合同的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终止:
①合同期限届满。
②受聘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③受聘人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④医院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⑤医院、受聘人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聘用合同终止后,医院应当为受聘人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10、聘用合同的续签
合同期满前,医院、受聘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受聘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年限。
11、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1)医院违约责任
①医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受聘人支付赔偿金:
a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受聘人工资的。
b解除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受聘人经济补偿的。
支付赔偿金的标准按照上级和医院有关规定办理。
②因医院违反合同约定而造成受聘人损失的,医院应当按照受聘人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医院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受聘人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受聘人的经济损失。
(2)受聘人违约责任
①受聘人经医院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医院赔偿培训费,计算方式为:(培训费+差旅费)×10倍+培训期间工资、绩效资及福利。
②受聘人违反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医院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③因受聘人违反合同约定而造成医院损失的,受聘人应当按照医院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受聘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医院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医院的经济损失。
12、争议处理
医院、受聘人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医院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L—3关于加强全院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
为规范我院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体现每位职工的工作业绩、学术、科研水平,激发全院职工“满腔热忱,精益求精,群策群力创一流”的工作热情,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激励、引导职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有效手段,根据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几年来考核工作的实践经验,对全院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与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知识更新等情况。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2、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核标准,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考核标准明确具体,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有不同的标准。
(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②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知识更新活动。
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⑤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2)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②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定期参加知识更新活动。
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
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⑤廉洁从业。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①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②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④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⑤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①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
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④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⑤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3、考核要求
通过个人总结或述职,采取互相评议、科室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每位工作人员做出公平、公正的综合评价。
4、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职业道德、出勤情况、技术水平及业务创新五个方面为考核标准。出勤情况参照《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扣分,每项分值扣完为止。
5、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应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的重要依据。
(1)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医院应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连续2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向较低等级调整岗位。
(2)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6、优秀率的比例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7、合同制职工考核参照本考核意见执行。
RL—4职工培训管理规定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的职工队伍,实现职工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总则
(1)开展职工培训,目的在于有效开发医院人力资源,提高职工素质,激发职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职工能够获得医院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医院共同发展。
(2)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本院职工在特定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提高职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3)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职工。
2、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是医院的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医院职工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其他各职能部门和科室应协调配合共同实施。
(2)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医院的人力资源状况,以及各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和医院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医院总体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情况并组织考核。
(3)各职能部门为医院培训的业务分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
(4)人力资源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①医院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②医院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③对各部门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④培训资料、报表的收集、汇总、整理及归档。
(5)各部门(科室)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①业务技能等相关培训计划的制定。
②业务技能等培训的组织实施。
③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特别是为新职工指定带教老师,做好新职工入职培训工作。
④本部门(科室)参训职工的组织与管理。
⑤培训工作总结报告的撰写和呈报。
3、培训实施
(1)制定医院的年度培训计划前,各部门应对培训对象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分析,了解其培训需求状况。
(2)职工培训的培训师分为外聘培训师和内部培训师两种。内部培训师由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共同协商确定。外部培训师的聘请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医院培训计划,采用与专业培训公司合作或自行联系的方式推选。
(3)培训方式:
①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医院招聘的新职工岗前院级培训,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轮岗、转岗职工的岗前培训由各用人科室组织。
②在岗培训:由各用人部门根据岗位技能要求,对职工实施不定期的岗位在职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关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③外出培训和进修:各部门可根据部门建设实际需求,以及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的具体要求,充分调研后提出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和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培训前期准备:
①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必须根据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主题和主要内容,确定培训师、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做好培训资料准备。
②为确保培训整体效果,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事先与参训部门沟通,确保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参训率达到80%以上。
③培训组织实施部门拟定培训通知并下发,做好培训场地环境布置、教具借调、培训设备安装调试、通知讲师及参训职工等准备;培训师做好授课备课准备。
(5)培训组织实施:
①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组织参训人员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发放培训相关资料。
②培训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人负责主持培训,向参训人员介绍培训师、培训主题及培训意义等,同时宣布培训纪律。
③培训师进行现场授课,组织实施部门人员做好培训工作的相关记录。
(6)培训期间的考勤管理:
①所有参训职工自收到培训通知之日起,应合理安排本职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参加。
②培训期间的所有职工上课时均应维护本院的职工形象,并自觉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职工参加内部培训时,应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避免迟到早退的现象发生。培训结束后,组织实施部门复印一份《培训签到表》,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④职工参训期间,未向人力资源部或组织实施部门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参加培训的,其培训缺勤课时将按旷工处理。
⑤职工如因公或其他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训的,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组织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请假。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请假的,应到组织实施部门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职工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①培训前应了解参训职工的实际知识水平。
②培训中应了解职工的掌握情况,以利于培训内容的调整。
③每期培训结束时,组织实施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效果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4、培训成果的呈报
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组织实施部门应将《培训签到表》复印件、《培训效果评估表》送人力资源部归档。
5、培训档案管理
(1)职工培训应建立相关的资格档案,全院性的培训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由各职能部门保管。
(2)培训档案应包括:
①培训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评估资料、各种表单等。
②相关培训教材、教案和考核资料等。
RL—5岗前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医院培训工作,使职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熟悉工作岗位,更快更好地胜任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职工办理报到手续后,均应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招聘及其他单位调入职工:
(1)实行集中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一周。
(2)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医院院情概况,包括医院的发展历史、发展规划,医院精神、宗旨、院训、愿景,以及医院科室分布和基本职能介绍。
②医院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③职工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④职业礼仪、医德医风教育。
⑤传染病防治教育、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基本知识。
⑥消防安全教育。
⑦各部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有关规定文件。
⑧医疗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等规定。
⑨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培训。
⑩医患沟通、职业生涯规划、团队精神等人文教育。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岗前培训分为二级培训,即院级岗前培训与科级岗前培训。院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具体学习日程,并组织考核。科级培训由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培训内容包括科室布局、工作制度、管理规定、各项基础理论技能培训等,由使用科室根据科室情况制定计划、执行与考核,培训情况上报各主管部门。
3、转岗、轮岗职工:
(1)自新岗位报到之日起,职工由用人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并将培训及考核情况上报各主管部门。
(2)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核心制度、科室工作制度、管理规定、岗位职责、相关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工作质量标准、科室安全措施及职业风险防范教育、专业技能培训,以及相关伦理及职业道德教育、科室消防安全教育等。
4、岗前培训结束后,职工需参加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医院各部门均有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的义务,必须重视并积极参与。
6、职工岗前培训实行考勤制,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7、因故未参加岗前集中培训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RL—6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办法
为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医院管理干部队伍,提高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丰富干部的管理经验和知识,增长阅历和才干,促使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重点岗位实行职位轮换制度。轮换指在工作部门内担任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职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有计划的调换职务任职。
2、重点岗位是指从事招聘、会计、出纳、采购、招标、保管员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3、重点岗位轮岗必须坚持“量才使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4、在重点岗位同一职位上任职2年以上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原则上要实行轮岗,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时间。
5、达到轮岗年限的重点岗位部门负责人在其他部门同一级别职务之间进行轮岗。
6、达到轮岗年限的重点岗位的一般工作人员,可在部门内或其他部门的不同岗位之间进行轮岗。
7、轮岗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报请院党支部讨论同意后实施。
8、轮岗人员必须个人服从组织,执行轮岗决定,按时办理交接手续,及时到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而拒不服从决定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决定办理轮岗手续;对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决定者,按人事管理办法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轮岗人员在轮岗前,必须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进行离岗审计。
10、医院办公室对轮岗工作进行监督。
RL—7关于加强院内人员调配的规定
为促进医院人力资源动态调配工作的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能、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卫生人才队伍,现根据医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1、调配原则
(1)必须掌握政策,坚持原则,任人唯贤,不得以权谋私。
(2)各相关科室必须顾全大局,维护医院利益,以病人为中心,以满足医疗岗位需求为原则,遵守医院人事调配政策及相关规定。
(3)未经医院同意擅离科室者,从其脱岗、离开科室之日起停发工资及其他待遇。
2、调配审批程序
(1)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对职工进行院内调配的,须填写《院内调配审批表》,经调出科室、调入科室、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部门办理调配事宜。
(2)凡按上述程序办理完调配手续的,必须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3)未按审批程序办理完调配手续的职工和部门,不得擅自调岗和使用人员,否则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4)原则上须于调配前5个工作日填写《院内调配审批表》,否则由此引起的绩效分配等问题由科室及本人承担责任。
RL—8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
1、为规范我院机构的新增、更名、调整、合并或撤销等管理,制定本办法。
2、凡需独立设置的部门、科室,其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均需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机构设置新增、更名、调整、合并或撤销等的申请。
(2)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
(3)人力资源部审核论证。
(4)提交院党支部会议研究。
(5)新增的医疗机构需按照审批权限上报。
(6)院长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行文公布。
3、经医院批准进行的机构设置和调整,经文件公布后,各有关部门须按照公布的名称和编码进行规范和更正。
RL—9人力资源紧急替代制度
为保证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患者就诊的连续性,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科室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分工,制定适合本科室实际工作需要的岗位人员替代排班明细表,并确保人员通讯畅通。
2、根据岗位责任制,各科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交接班,原则上不得自行调换班次或找人替班。
3、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或无法到达工作岗位的应提前半小时汇报科室负责人并报告正在办理及待办的工作,科室负责人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4、替代人员接手工作前要充分了解、熟悉并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办理情况应及时与科室负责人及原岗位人员交接清楚。
5、在紧急情况下,科室负责人有权直接调配不在岗的科内任何医疗、护理等专业人员来院参加急救或医疗保障工作。
6、若科室内替代人员不能满足需要,应由科室负责人向医务部、护理部等主管部门提出院内人员替代申请,各主管部门有权直接调配相应科室人员完成替代任务。
7、未按本规定进行岗位人员替代,导致工作延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追究相应科室负责人的责任;替代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的,应追究替代人员的责任。
8、各科室应根据人员紧急替代方案,把人员替代原因、工作完成情况等做好记录汇总并做出相应评价及整改。
9、医院各主管部门应依据本制度制定适合本部门的替代方案,并指导、监督相应科室人员紧急替代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RL—10医院职工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院工作人员职业危害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危害指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伤害。
2、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3、对职业危害的干预,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条款为主进行预防。
4、医院主管部门及有关科室,应熟知医院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具有科室特色和针对性的安全防护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等。
5、对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等及时告知职工,让其知晓工作场所中可能引起职业危害的相关情况。
6、各部门、科室应提供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工作人员应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卫生习惯。
7、医院应有卫生教育培训,加强工作人员职业安全教育。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医院感染、职业防护、职业安全和操作规范等岗前培训;并积极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防护及职业安全培训。
8、医院为职工提供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及时发现潜在健康问题,让职工享受良好的保健服务。
9、当发生职业病危害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有关职业防护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加强信息沟通与传递。信息上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概况;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件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按程序开展具体的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0、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害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1、对已受职业损害工作人员,应给予积极的合理的治疗,可据情调整工作岗位,以促进职工康复。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0
薪酬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它对于企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使用得当可以在企业利益实现的同时做到对人才的积极有效的激励;使用不当就有可能给企业带来人员管理、生产效益乃至长期发展的危机。因此,探索和建立全新的、科学的、系统的薪酬管理系统,对于企业现时代获得竞争优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传统的薪酬管理模式越来越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寻找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薪酬管理模式已成为我国企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形成科学的薪酬管理模式是我们要攻克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企业薪酬管理有以下三种模式值得探索与借鉴:
1、宽带式薪酬的模式
宽带薪酬就是对企业职位体系进行评估和分类,将众多的职位变成数量不多的职级,增加每一职级的上下薪酬可变动范围(所谓宽带),这样在减少职务级别链的同时,增加不同绩效间的薪酬差别。这样带来的好处是员工现在不用过多地考虑是在什么样的一个职位,而是着重要考虑他在公司所处的角色,角色实际上反映的是他对公司的贡献大小。可以说宽带薪酬是带有变革色彩的薪酬模式的设计思路,它能够在企业中塑造一种绩效和能力为导向的企业文化。
宽带薪酬管理模式基本条件:员工的直接上司有权并且愿意对薪酬进行管理。由于在宽带薪酬管理中,对员工薪酬水平的确定依据不仅是单一的工作岗位的评估,还需要考虑劳动力市场价格、员工企业内部价值等多方面的因素,更重要的是员工绩效的评价是基于团队而不是个人,这就需要员工所在的团队领导,通常是直接上司对薪酬管理负有更多的责任和重要的权利。
宽带薪酬管理模式的重点:重视员工绩效。在宽带薪酬中,员工职位的晋升与其报酬待遇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这样员工就不会把注意力过多地集中在职位的高低上,而是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如何提高工作的绩效上,增强个人的能力和素质,同时带来了企业绩效的提升。
宽带薪酬管理模式的作用:首先是为员工营造公平的机会。由于宽带薪酬带来的员工浮动范围的扩大,同时与绩效挂钩,使员工对工资可达到的期望值有所增加,内部公平性问题得到更大的`解决。其次是提高了薪酬的灵活性,增强薪酬体系对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应变能力。
2、全面薪酬的模式
“全面薪酬”是指企业给受聘者支付的薪酬分成“外在”和“内在”两大类,是“外在”和“内在”薪酬的组合。“外在”薪酬主要是指为受聘者提供的可量化的货币性价值。比如:基本工资、奖金、股票期权、退休金、住房津贴等。“内在”薪酬则是指那些给员工提供的不能以量化的货币形式表现的各种奖励价值。比如,对工作的满意度,为完成工作而提供的各种顺手的工具,培训的机会,提高个人名望的机会,吸引人的公司文化等等。对博现代锐企业管薪酬理管理在模式线的思考。
“外在”和“内在”薪酬各自具有不同的激励功能,它们相互补充,缺一不可。全面薪酬管理模式把“外在”和“内在”两种薪酬作用有效地结合起来,能对员工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全面薪酬管理模式应注意以下三点:
a.全面薪酬管理模式的前提条件。就是企业要能适时地了解和掌握市场上本行业内各种岗位的各种薪酬方式的平均水平,否则,把握和控制自己公司的薪酬待遇水平就失去了依据。全面薪酬的成功实施还要靠企业与受聘者之间相协商,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
b.全面薪酬管理模式的重点。就是注重非现金薪酬。薪酬管理不仅仅局限于现金薪酬,员工对企业的薪酬满意程度评价由非现金因素占有更大的比重。一般地说,外在激励由于是可量化的,它们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达到一个平均的水平。内在的激励是非货币化并难以量化的,大部分内容则完全要靠公司自身不断地培育和积累,如公司文化、工作环境、公司对个人的名誉表彰等等。
c.全面薪酬管理模式的作用。将经济与非经济的薪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推动企业的发展,在员工和企业之间营造一种双赢的工作环境。
3、自助式薪酬的模式
建立一种以员工的个人需求为中心,由员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自己薪酬组合的薪酬管理方式――自助式薪酬管理方式。
采用自助式薪酬方案的企业将设计出一个薪酬菜单,员工可以在规定的薪酬形式范围内挑选出自己喜欢的薪酬组合。比如薪酬形式划分为5组,10种类别,形成自助式薪酬=(基本工资+附加工资+福利工资)+(工作用品补贴+额外贴)+(晋升机会+发展机会)+(心理收入+生活质量)+私人因素,假如某个员工对额外津贴不感兴趣,那么他就可以放弃额外津贴,选择其他几个他感兴趣的部分。自助式薪酬管理模式应把握好以下四点:
a.自助式薪酬管理模式的前提条件:员工的参与。自助式薪酬管理模式是对传统薪酬管理理念的挑战,也是对传统薪酬管理理念的创新,它注重员工自己的薪酬形式意愿及其表达。
b.自助式薪酬管理模式的重点:尊重员工。企业无论是在文化环境还是制度环境,崇尚尊重员工个人薪酬需求。企业提供的薪酬要为员工们所理解和接受,要真正符合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否则再好的体系构想也难以奏效。
c.自助式薪酬管理模式的作用:满足员工的高层次需求。员工可以调整各自的薪酬方案,参与范围可以超出工资以外的范畴,如晋升机会和发展机会,这样就能满足员工的感情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d.注意薪酬的对内公平性。从企业内部来看,员工关心薪酬差别的程度高于关心薪酬水平,然而员工个人能力、工作岗位和工作态度的区别必然带来个人薪酬的差别,如何使这种“差别”既能鼓励先进又能被大多数员工所接受,而且又体现公平,这对薪酬管理至关重要。企业薪酬设计应遵循“公平与公正”原则,特别是对内公平,不同部门之间或同一个部门不同人之间,薪酬水平必须反映岗位职责、能力和绩效的差异。要加强企业薪酬的对内公平,就必须合理地确定企业内部不同岗位的相对价值,有效做好企业内部的岗位评价和绩效考核,从根本上解决薪酬对内不公平的问题。
总之,现代化的企业薪酬模式必须符合企业的自身特点,因为企业的各个部门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在管理实践中,应选取适合于相应部门和人员的薪酬管理模式,并提高绩效评价的公平和公开程度,这样才能促进薪酬模式设计的有效性,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1
物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提升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管理,减少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 人才保留:良好的制度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降低员工流失率。
3.服务质量:有效的激励机制能激发员工潜能,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4.法规遵从:避免因违反劳动法规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
第四条 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五条 根据总经理审定的定岗定编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选拔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六条 公司员工聘用的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必要时,由用人部门提供《职位(岗位)说明书》作为招聘、甄选员工的依据。
第七条 招聘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聘用人员须经考试或测试合格,并经审查(应聘者个人资料审查)核定后方可录用。
第八条 应聘人员经甄选、核准录用,请于接到《录用通知单》后按其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到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专员(以下简称人事专员)办理报到手续,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先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否则视为拒绝受聘,录用通知因此失其效力。
第九条 新进员工报到时,应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并缴验下列资料:
(1)人事资料登记表及免冠彩色近照(1寸或2寸,3张);
(2)居民身份证、学历(资历、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其它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成绩的证明;
(4)待业证、失业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资料未能一次性提交的,请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交齐到人事专员处。公司提倡正直诚实的作风,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条 新进员工报到后,领取工作证、(考勤卡)、办公(工作)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并告知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所属部门的主管上司,以及签订试用期《试用同意书》。同时,安排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 新员工被录用后,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通常情况下都必须经过为期三个月(含受训期)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如果表现突出,可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经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附相关表单:《应聘人员登记表》《人事资料登记表》《录用通知单》《试用同意书》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有特殊工作要求的人员除外,门市部工作时间另行安排)。法定节假日为公休日,星期日为定休日,及经公司决定的其他休假日。
工作作息时间:
春、夏季(0/0---0/0):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秋、冬季(0/0---0/0):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30。
午餐、午休时间: 春、夏季12:00 ~ 14:00, 秋、冬季12:00 ~ 13:30
第十三条 业务人员、保卫人员、司机、出差人员等因工作具有特殊性,工作时间不执行8小时制,也不计算加班、值班,在决定其岗位工资时予以考虑。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十四条 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必要的情形,得取消法定之假日,因另补假之。公休日若逢定休日,其隔日可予补假。
第十五条 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需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或需在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的都称为加班。加班,公司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延长工作时间为正常工 资的150%,休息日加班为200%,法定节假日加班为300%。
第十六条 公司力求高效率工作,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的(自愿的除外),应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填写加班通知单),员工不得擅自加班。法定节假、定休日由部门主管编排员工值班的,原则上按调休处理不计加班。在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另发放值班补贴。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不得推诿或擅离职守。如因故不能承值的,应请其他人代理并呈准。主管级以上人员和已领取职务加给者,在节假日或每天工作时间外到工作现场巡视、检查工作等将不视同为值班。
第十八条 员工加班以小时为计算单位,超过半小时按小时计,不足半小时不计。加班不累计存休或调休。员工接到加班指示时,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员工如在加班擅离职守的,除不发加班工资外,就其应加班的时数以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主管级以上人员和已领取职务加给者,以及由于员工本人延误工作的原因,自行加班加点完成指派任务的,公司将免付加班费。
第四章 考勤与请假
第二十条 员工在公司上班或加班工作时间以考勤时间为准。除主管级以上职务人员和实行弹性时间工作制的员工及其他特殊人员外,公司所有员工在上下班或加班时,都要亲自进行考勤。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正常情况上班时,要求一天四次考勤,上午上班时一次,中午下班一次,下午上班时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值班、加班按正常情况上班时的要求考勤;晚上加班要求考勤二次,上班时一次,下班时一次。
第二十二条 员工按规定时间(上班时的前30分钟内与下班后的15分钟内)上、下班考勤。特殊情况下,因故(包括因公外出或出差)未能考勤的,应及时呈报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以补录的方式进行考勤,否以以旷工处理(并扣发200%基本工资,以下同)。
第二十三条 员工上下班考勤,仅考勤“到”未考勤“退”或仅考勤“退”而未考勤“到”的,又没有办理请假或考勤补录的,若无具体确实的理由,当以旷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凡未能在按规定的时间段上下班考勤的,将被视为迟到或早退,员工应依 =3= 请假手续于当天办理(迟到或早退)请假手续,否则该时段以旷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各类假以每30分钟为计量单位,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超出3小时按半天计,当月累计计算。
第二十六条 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因故不能到岗工作的,应按要求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者有碍工作的,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同样以旷工论处。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必须电话请示或委托代办并在返回工作岗位后日内补办请假手续;续假也应事先办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请假分以下9种情形:
(1)事假:员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可请事假。
(2)病假:员工因病治疗或休养或非公受伤,可准病假。
(3)婚假:员工符合法定结婚年令结婚的,可请婚假,婚假(带薪)为7天。
(4)丧假:员工因父母、子女及配偶父母亡故的,可请丧假,丧假(带薪)为3天。
(5)产假: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凭准生证明,可请90天带薪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6)特别休假:因员工突出的工作业绩或表现,经公司决定给予的特别休假(带薪)。
第二十八条 员工在请假、出差或其它原因暂离工作岗位时,应觅妥职务代理人;只有在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工作交接和职务交代后才能请假休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在请假、出差或其它原因暂离工作岗位时,未注明或觅妥职务代理人,其核准之直属主管视同职务代理人。
第三十条 职务代理人于当事人不在职期间代行其职务。职务代理人因处理当事人业务不当,致公司蒙受损失时,职务代理人与当事人均应同受处分。
第三十一条 员工请假应如实填写请假单(包括补办的),并附必要的证明或资料。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直属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经理)核准;3天以上必须由部门主管(经理)核准,报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级以上职务人员请假均需由总经理审批。同时,应将请假单送交综合办公室(核实)办妥请假手续。
第三十二条 假期届满或提前上班的,均须于上班的当日到综合办公室有关人员办理销假。否则,由此造成的工资结算差误将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事先请假,则应在当日上班后二小时内用电话或委托别人先告知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说明请假事由;然后在上班后当日内补办妥请假手续。
第三十四条 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依规定所请各假期,如发现有虚伪事形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将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三十五条 公司员工的考勤由综合办公室人事专员负责统计;只有经核准的假期方可作假期缺勤处理;经核准的意外假,作为特殊情况,视同出勤处理;员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因公外出、因公出差视为出勤。加班时间考勤,但未经核准的加班,将不作为加班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员工凡当月上班时间无迟到、早退(包括加班时间)、请假(任何假别)记录者,当月随基本工资发给全勤奖金 RMB元。新进人员于当月第一个工作日报到者,当月符合全勤奖条件的,可得全勤奖;于其它时间报到者不得支领当月全勤奖。
第三十七条 员工休事假、病假一律按天数扣发基本工资外,全年累计计算事假、病假天数,公司将酌情扣发年终效益奖(年终奖)。
第五章 岗位调动与职务级别调整
第三十八条 为激励并促进员工的个人潜能发展,有效的使用人力资源,实现人力资源的公平、公正、合理的调配,达到工作与人力资源的最佳匹配,使人尽其才,提高工作绩效和工作满意度。
第三十九条 人事主管/专员依据季、年度员工考评成绩,会同各部门经理对其部门员工进行胜任度评估;总经理和人事主管/专员对各部门经理、主管、专员的胜任度进行评估;并结合公司(来年)的岗位空缺适时给出调整意见或建议,由人事专员制定调整方案,包括岗位职务人员的职务级别调整方案和员工的岗位(职位)调动方案,送交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条 经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专员分别通知有关部门经理和个人,办理有关人事异动手续;经理级以上人员的异动以发布任免通知为准。
第四十一条 岗位职务人员的职务级别调整和员工的岗位调动,包括职务(级别)晋升;职务(级别)降低;岗位(职位)调动:又分为岗位轮换、调岗、待岗等工作调整。
第四十二条 岗位轮换是指其本人能胜任原岗位工作,基于公司业务需要和个人的发展(以培训员工为目的)而换到同职的不同岗位。调动是指公司因机构调整或业务需要,或为符合员工工作能力和发展意向,将员工调整到职务不同的其他岗位。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一般员工的内部工作调整,是指由人事专员会同拟调动员工的原部门经理和新部门经理协商一致的工作调整。一般员工的内部工作调整,必须经原工作部门和新工作部门经理同意,人事主管核准。
第四十四条 当员工被认为绩效表现及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的需要,经过培训仍无法达到要求时,或由于部门人员精简等,尚未能安排新工作的,由相关部门经理向人事专员提出安排其待岗。
第四十五条 待岗应由用人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清楚说明待岗理由,送交人事专员。同时由用人部门和人事专员共同协调其新工作的安排,若在一个月内仍不能安排其新工作的`,进入离职工作流程。
第四十六条 员工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规定标准发放),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需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待岗期届满,员工若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辞退办理。
第四十七条 员工待岗时,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待岗人员带走公司财务或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 岗位职务人员的职务级别调整和员工的岗位调动(待岗例外),由人事专员负责按《人事变动申请表》的程序要求,报有关权限人员同意签批;并通知当事人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必要时要有监交人监交)。
第四十九条 员工岗位调动办妥调动手续后,由人事专员负责核准新的工资级别,并及时更新员工档案。异动人员当月享受调整后的职务级别或新岗位工资级别。
第六章 员工离职
第五十条 员工离职是指因各种原因员工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此终止与解除。公司的员工离职包括解聘、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等情形。
第五十一条 公司对员工离职情形的定义和解释规定如下:
1、解聘: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不再续签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辞职:员工主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提出脱离现任岗位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3、辞退:公司主动(依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辞退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无故旷工7天以上的或员工在未办妥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
5、开除:开除是指员工因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依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开除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员工辞职以相关负责人最后批准时间为生效日期。 对于职位特殊者,如果暂无新的人员接替,公司将酌情延期办理离职手续;重要岗位不能一次交接完毕的,应在规定的交接工作办妥后方可离职,辞职员工应予以配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五十三条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通知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四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员工。辞退因不能胜任岗位本职工作的员工,用人部门有提供关于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书面材料的责任和义务,人事专员负责与被辞退员工进行沟通。
第五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者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的;
(2)员工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形象、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4)员工在录用时蒙蔽公司,出具伪证文件,或捏造、谎报、隐瞒个人经历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有吸毒行为或参加国家禁止的邪教组织的;
(6)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开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辞职期间,如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的;
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 章制度的;严重渎职失职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2)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判刑的。
(3)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应开除的情形。
第五十七条 对员工的《开除决定》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员工被开除时,公司将扣除其未核发的离职工资。如其在职期间的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保留采取有效措施,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 员工离职(包括解聘、辞职、辞退)应领取和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由人事专员送交总经理批准后,必须按《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完成工作及相关事宜的交接,方可办理其后的离职手续,包括离职工资结算、《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签订(解聘例外)、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在公司的工作履历、绩效证明等。
第五十九条 员工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的,公司将可以要求赔偿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和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公司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可以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追究其赔偿费用。
第六十条 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领导应当在2日内向人事专员递交《员工自动离职说明》,注明员工离岗时间并签字,由人事专员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员工离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
第六十一条 无论员工因何原因离职,都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妥正常辞职手续的自动离职,公司将扣除其未核发的离职工资。
第六十二条 员工自动离职时,其原工作部门领导应在2日内到财务、行政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人事专员,由人事专员报告总经理处理。
第六十三条 离职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凭人事专员签批的《离职工资结算通知单》到财务部结算、领取离职结算工资。
第六十四条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辞职员工工资结算款项包括应付工资、应付未付的奖金、应付的经济补偿等款项;需扣除的包括员工拖欠未付的借款、应赔偿给公司的损失及(如有的)录用和培训的费用等。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办理手续。
第六十五条 无论员工因何原因离职(包括解聘、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经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审批,并确定离职期限后,在离职前,应领取《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并按其规定要求完成工作及相关事宜的交接(必要时,有监交人监交);离职员工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资料及档案、客户关系、信息系统权限;清算财务部的领借款手续。离职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须对工作交接、离职移交情况负责。
第六十六条 一切监交工作必须由比移交人行政级别高一级的人员或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监交。监交人必须清楚移交的全部内容所涉及的标的,亲自过目查验、核实、核对。涉及实物资产的必须亲自监督盘点,列入移交清单中。监交人对移交标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第六十七条 如有必要,在员工离职前由人事专员与离职员工进行面谈,以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情况及公司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等。谈话记录经员工和人事专员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七章 培训与发展
第六十八条 培训为公司完成经营目标、提高绩效、实现持续增长提供人力资源的保证;培训是员工胜任本职工作、提升自我、开发潜力、拓展职业的途径。公司将致力于培养员工以及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
第六十九条 公司员工必须参加在职培训,人事主管部门每年统一规划不少于30个学时的培训,包括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和外送参加各类培训班,并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员工参加培训的考核成绩,由人事专员记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其调职、晋升职务、调整工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七十条 公司人事主管/专员负责培训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和控制等工作。并负责聘请内部在某些特定领域方面有专长、具备一定讲解能力的员工,担任部分培训内容的讲师;聘请外部专业公司的培训师担任特定内容讲解的专业讲师。
第七十一条 为使新员工在短时间内熟悉企业环境,尽快进入角色。新员工应在入职的第一周内,由人事专员组织安排新员工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入职培训。培训内容为:
(1)公司概况、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及组织结构的介绍;
(2)公司经营状况、经营特点、基本产品知识的介绍;
(3)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讲解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部门职能、工作职责、作业规则、业务技能及工作要求说明等(由用人部门培训)。
第七十二条 入职培训结束后,人事专员将综合评估新员工的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准许上岗。同时,为新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因任何原因未能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转正;不得参加公司组织的其他培训。
第七十三条 公司依据各部门/人员的培训要求和需求,统筹策划、组织开展各类业务、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行为态度培训,如电脑使用、时间管理、沟通技巧、团队建设等,以及与业务、管理、技术等相关的专业性知识和技能培训,如企业管理、产品技术、新产品开发等系统性全员适用的培训计划。
第七十四条 公司系统性全员培训一般情况下采用在职培训,在制定季年度培训计划时,应充分体现培训计划的全员性、培训内容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1、培训计划按培训对象划分的要求:
(1)一般员工和主管级员工全年参加培训应不少于20个学时;
(2)中层管理员工全年参加培训应不少于15个学时;
(3)高层管理人员全年参加培训应不少于8个学时。
2、培训计划按培训内容、类型划分的要求:
(1)调职培训: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2)晋级培训:员工在晋升为主管级人员之前,需要参加晋级培训,学习一些企业管理的基础知识,以转换角色,担当起管理责任。
(3)管理进修:如果员工进一步晋升为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将被要求参加为各级负责人开办的管理进修班,以充分了解企业经营理念、经营目标,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学习科学的信息处理方式,以及人事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等知识,并培养较强的综合管理和整体协调能力。
(4)业务进修:公司除安排各级主管人员参加各类管理进修外,还将不定期地为各业务员工安排相关专业的业务进修,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绩效。
(5)专题讲座:公司将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业务的发展需求,邀请公司内外的专业人士就某些业务、管理的最新动态以及研究成果举行专题讲座,以不断吸收新的知识,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及业务水平。
(6)专项短期培训:为使中高层管理人员开拓思维,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了加强企业内外交流,公司将在适当的时机,选送中高级管理人员到国内有关专门机构,选择专业课程进行专项短期培训。
(7)职业经理人培训:公司将努力使员工有更全面的发展,每位员工都有机会参加职业经理人培训,系统学习工商管理课程,帮助员工在短期内提高管理技能、管理水平和商业知识。
第七十五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发展需求,于季度初5日前上报培训需求。由人事专员汇总、筛选、编制《季度业务培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七十六条 业务培训的形式,可以是小规模、灵活实用的,例如部门例会、业务小组沟通等。培训的实施者,可以是有关部门经理,也可以是在业务方面有专长或经验的员工。
第七十七条 人事专员于每年年底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部门或员工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发展需求,在调查问卷中提出对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需求申请。在考虑公司培训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前提下,由人事专员汇总筛选拟定《年度培训计划》,经人事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实现专业知识技能的全员培训逐级、逐步实施。
第七十八条 若经营环境、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各部门也可以随时向人事专员提交临时培训需求申请,填写《临时培训申请单》。人事专员根据部门和员工提出的培训申请,经实际情况分析,以提升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为目标,制定适当的《培训补充计划》。
第七十九条 依据公司培训计划,人事主管/专员负责选择聘请外部资源(师资)和组织落实各专业类培训计划的实施,接受培训的部门/员工要积极配合,确保培训效果。
第八十条 岗位资格(证书)培训的员工,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以业余学习为主,经培训考核获得合格证书者,由公司报销费用;未能获得证书者,其培训费用由个人自负。
第八十一条 外派培训:公司视员工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外出接受培训。包括选送到外部管理咨询公司、外部教育机构、培训中心等专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课程培训和交流会。
第八十二条 外出考察:为拓展视野,有效地借鉴与学习,公司将适时组织关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荣获嘉奖的员工到国内优秀的企业或机构参观和考察学习。
第八十三条 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并报人事专员备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应及时向人事专员申明,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培训期间的迟到、早退、缺勤按考勤制度处理,并记入员工培训档案。
第八十四条 每类次培训实施后,人事专员负责进行培训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培训效果。 培训效果的评估方式可以笔试、口试、工作抽样访谈、问卷调查、心得报告、现场观察等,并形成培评估报,归入培训档案。培训评估可根据需要涉及以下内容:
(1) 员工对培训课程、培训讲师与培训组织的满意程度;
(2) 员工对培训内容、技巧、概念的吸收与掌握程度;
(3) 员工在培训后的行为改变;
(4) 培训给公司的业绩带来的影响程度等。
第八十五条 员工个人的培训效果和培训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并参与其年度绩效考核。被培训者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必须自学重修,直至成绩合格。
第八十六条 外派培训结束,受训员工需将所获证书等交人事专员验看确认,并将证书复印件留存。培训费用须经人事主管审核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外派中长期培训的,参加培训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约定服务期等。
第八十七条 《员工培训档案》由人事专员负责建立、健全和保管,并允许个人和上级领导查阅,对其余人员实行保密。
第八章 薪酬与福利
第九章 绩效考核
第八十八条 通过绩效管理使员工明确公司战略、经营目标和工作职责,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绩效考核增进沟通,进行价值和业绩评价,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的改善和进步。
第八十九条 绩效管理的考核结果主要用于员工培训开发、工作改进、薪酬管理、职务调整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由人事专员统一存档备查。
第九十条 绩效考核原则
1、客观性:考核中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
2、公平性:对于相同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3、公开性:员工有权查询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
4、保密性:绩效考核的全过程不得对外泄漏;考核结果只对考核负责人、被考核人、人事专员、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等人员公开;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交由综合办公室人事专员存档;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告诉无关人员,否则追究其相关责任。
5、坚持责任、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果与员工收入紧密挂钩的原则。
6、绩效沟通和业绩改进原则:绩效考核是一个手段而非最终目的,考核人将通过不断沟通帮助考核对象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到改进的方法,从而使部门和员工达成更高的业绩水平。
7、绩效审核原则:经过直接上级和员工的沟通,经双方确认后,由上一级主管进行二级审核,总经理签字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九十一条 考核责任人
员工的直接考核人为该员工的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核责任人。考核结束时,考核责任人应与该员工进行必要的绩效面谈沟通,(必要时)形成书面材料,交综合办公室/人事专员存档。
第九十二条 考核时间与组织者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半年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分别在7月初和次年月初进行;各部门负责人(经理)负责所属员工试用期届满的试用期考核和员工日常考核。正常情况下,员工的半年度考核和年终考核期限为2个星期,其后开展有必要的绩效面谈与沟通。
第九十三条 考核纪律
考核工作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考核责任人对考核工作不负责或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本人绩效的)扣分处理。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弄虚作假者,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将给予(本人绩效的)扣分处理。
第九十四条 考核仲裁
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总经理任组长。若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时,可在绩效面谈结束之后的2日内向考核小组提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考核小组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请后,在3天内组织考核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九十五条 试用期考核
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负责人考核,人事专员进行跟踪。员工试用期间,试用部门应对试用员工的个性品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潜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试用期满,经试用部门负责人/主管考核,人事专员审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录用。如果员工就试用期考核评价结果有争议时,试用部门负责人/主管有责任举证“不符合录用”之条件。
第九十六条 日常考核:
1、各级主管/负责人对所属员工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主动性、责任心、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随时作客观公正评价。日常考核的结果将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调动降职、年终考核及绩效奖金分配等的重要参考依据;有特殊功过的,可随时报请奖惩。如果员工对日常考核的评评结果有异议,可以与主管/负责人或人事主管/专员进行沟通,甚至可以按程序申请仲裁。
2、一般情况下,日常考核每三个月考核一次,其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各部门负责人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自行拟订;人事专员必要时将员工日常考核的德、能、勤、绩各方面情况随时归入员工档案。
第九十七条 半年度考核:
公司注重团队的力量,通过考核引导团队的价值取向。公司的半年度考核是针对部门业绩/绩效的考核。在每年的7月初,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考核小组根据上半年度各部门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每个部门的工作、管理、协作等进行全面的评估评价。以培养和发扬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使每个员工的工作目标致力于部门的工作目标,部门的工作目标致力于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九十八条 年度考核
每年年终(一般在次度月初),公司将对所有员工进行公正、公开、全面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在年终考核时,直接上级为所属员工的考核责任人;考核结束时,考核责任人应与该员工进行必要的绩效面谈与沟通,对员工一年来的工作表现作出具体的评价,并讨论下一年度的工作指导和绩效目标。
第九十九条 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与等级
1、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将被鉴定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需改进五个等级;
2、年度考核的结果直接与年终绩效奖金挂钩;在部门绩效奖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部门内部绩效奖金再分配;
3、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职责履行、工作业绩、工作认知、能力技巧、工作态度等,具体标准、办法由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专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以及适时调整。
第100条 考核结果
由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将被用于影响员工当年的薪酬福利、年终奖金收入与职务晋升机会。凡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级者将失去加薪、晋升和评奖机会,并将被要求参加岗位培训或进行岗位调整。若经培训或进行岗位调整后仍被评为“需改进”者将有可能被公司辞退或要求下岗。当该年度考核绩效低下者,将有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101条 凡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其在该年度考绩不得列入优秀:
(1)曾受警告或以上处分者;
(2)迟到或早退全年共达五次(含)以上者;
(3)无故旷工、旷职达一天(含)以上者。
(4)请假累计超过十天者;
(5)培训必修课程,有未经请假旷课二次(含)以上者。
第102条 凡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其在该年度考绩等级不得列入良好:
(1)曾受记过或以上处分者;
(2)迟到或早退全年达八次(含)以上者;
(3)无故旷工、旷职达二天(含)以上者;
(4)培训必修课程中,经考试测验有一科(次)不及格者。
3、凡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其在该年度的考绩等级不得列入称职及以上等级:
(1)曾受记大过或以上处分者;
(2)迟到或早退全年共达十次(含)以上者;
(3)无故旷工、旷职达三天(含)以上者。
4、 凡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年终考绩:
(1)正式录用未满一个月者;
(2)留职停薪尚未复职者;
(3)特聘人员或协议约定不接受考核者。
第103条 综合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主管/专员依据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办法。
第九章 劳动合同与员工档案
◇劳动合同
第104条 为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调整劳动关系,共谋企业发展。新进员工在试用期转正后,由人事专员代表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履行。
第105条 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后人事专员应在合同鉴定完成三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送交员工本人保管。员工需在《劳动合同签收单》上确认。签订劳动合同必要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确认书》(员工已详细阅读已颁布实施的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并同意按照公司规定履行义务)。
第106条 一般情况下,公司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劳动期限可以调整为1--5年,最短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能少于1年。
第107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和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其他约定内容。
第108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由于公司经营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与之续订劳动合同。公司实行劳动合同期满预报制度。
第109条 公司和员工双方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人事专员在劳动合同期满提前30日发出《续订劳动合同征求意见书》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应在10日内答复,10日内不予回复的,原劳动合同到期按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双方同意续订的,应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前后15日内办理续订手续。
第110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一方因有违反劳动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对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公司对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形其定义和解释规定如下:
1、解聘: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不再续签的;
2、辞职:员工主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提出脱离现任岗位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3、辞退:公司主动(依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辞退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无故旷工7天以上的或员工在未办妥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致使因有违反劳动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5、开除:开除是指员工因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依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开除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111条 劳动争议(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即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实现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及时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
◇员工档案
第112条 公司人事专员负责员工档案的建立、整理、保存等管理工作。员工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确保保密。查阅、借阅员工档案应经人事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只能查、借阅下级人员的档案),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都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第113条 员工档案包括该员工进入公司后的有关招聘录用、劳动合同、任职情况、培训情况、薪资调整、学历、职称变化、历年考核、奖惩状况等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影本备查材料。 建立员工档案旨在方便内部使用,员工离职后,应将离职有关手续及《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归入员工档案并封存保管。
第114条 员工所在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事专员归档保管。 员工如有个人资料发生变更,包括其居住地址、通信联系方式、紧急联络人、婚姻状况、出生子女情况、学历资格变化等,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人事专员进行变更,并提供相关资料归入员工档案。
第115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保证所建档案的完整、清洁,对所建档案及时编号,保护档案安全,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并不断研究和改进管理方法,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
第116条 凡需要公司开具的有关人事证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员工必须事先经人事主管/专员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出具证明。
第117条 员工档案应包括内容:
(1)应聘人员登记表和员工求职资料;
(2)人事资料登记表及免冠彩色近照;
(3)居民身份证、学历(资历、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成绩的证明;
(5)待业证、失业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文件和资料;
(7)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和录用通知单;
(8)试用同意书、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员工转正申请表;
(9)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材料;
(10)公司对员工本人的奖励、处罚、任免情况材料;
(11)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12)《员工培训档案》;
(13)绩效考核及薪资调整;
(14)有关离职手续及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15)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十章 附则
第118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总经理签发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119条 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办法予以补充。
第120条 本管理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宣传贯彻。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3
为加强工作人员的组织性、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增强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违犯劳动纪律的处理规定。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不擅离职守和旷工,确有急事需要临时去处理的,必须向科主任或护士长请假,否则按照擅离职守的规定处理。违犯本条规定的,迟到或早退1分钟,扣发绩效工资10元,扣科室绩效工资30元,扣科室考评分2分,每超过1分钟按相同标准累加,科室考评分扣完为止。超过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按旷工1天处理。科内有1人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以上(含3次)则扣本人当月绩效工资,扣科室当月一半绩效工资,扣科室考评分10分;串岗、脱岗者按照迟到或早退规定执行;当月旷工或擅离职守1天者,扣本人当月绩效工资,扣科室当月一半绩效工资,扣科室考评分10分;两天者再扣本人下月绩效工资,扣科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扣科室考评分20分。累计满3天者再扣本人当月工资,扣科室考评分30分;超过10天者按国家规定予以辞退。
2.工作时间应衣帽整齐,挂牌服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准酒后上岗、嬉笑打闹、喧哗、干私活、吃零食、打牌、下棋、玩游戏、看非业务书籍、带孩子等。违犯本条规定的`,发现一次,扣发本人绩效工资50元,扣科室绩效工资300元,扣科室考评分5分。吵架、打架人员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理。
3.各科室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管财、物、药品等重点科室,除工作原因外,严禁非本科室人员进入工作岗位。违犯本条规定的,发现一次,扣本人绩效工资100元,扣科室主要负责人50元,扣科室绩效工资300元,扣科室考评分2分。
4.严格执行排班和交接班制度,不准擅自替班和更改值班时间。发现一次,扣本人绩效工资100元,扣科室绩效工资300元,扣科室考评分5分。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各科室指派专人负责考勤登记,逐日记录考勤情况,以备对照检查、核实。每月的考勤情况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于下月5日前报送人事科。(请假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办理手续,销假由本人办理手续。)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或每月五日前未将考勤情况报送人事科的,发现一次,扣本人当月绩效工资,扣科主任或护士长当月绩效工资100元,扣科室考评分10分。
6.临床医生门诊值班情况按照院政办字[20xx]1号《临床医生门诊值班制度》文件规定执行。
7.劳动纪律检查小组和各行政查房小组每月对全院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两次以上,并认真核实、统计,将检查结果通知财务科和核算办,作为工资及绩效工资的兑现依据。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4
一、标准作息时间:
1、员工每周工作五天,周一至周五,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不含用餐时间)。
2、上下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2:30,下午13:30至18∶00;其中午餐时间为12:30~13:30,严禁迟到。执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需每天工作8小时即可,不受此时间限制。
3、特殊岗位如:编辑部、物流部及司机岗位的员工因工作性质不同,不执行以上作息时间的,本部门需依据完成工作的需要,另行规定上下班及休息时间,该部门考勤规定必须经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工作时间同上。
4、员工上下班必须在前台签到,公司将以签到记录作为员工的出勤依据,签到表需要员工本人亲自填写,严禁他人代签,代签者与被代签者同时当月绩效扣减5分/次。
5、请假以半小时为单位。
二、迟到早退旷工:
1、晚于规定时间上班者即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离岗者即为早退(正常填写外出单的除外)。
2、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内者,当月绩效扣减1分/次;一个小时以内者当月绩效扣减2分/次;一个小时以上者当月绩效扣减5分/次,管理人员翻一倍。
3、迟到超过半天、早退超过半天、当日无或缺少签到记录,无《请假申请单》或者《外出单》者视为旷工,旷工一日,绩效扣减20分。
4、迟到或早退三次计为一次旷工。
5、迟到、早退、旷工员工,其直接上级领导应亲自联系本人查明原因,以便加强管理。
6、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累计迟到、早退5次(含)以上、或月累计旷工2天、半年累计旷工8天、年累计旷工15天者公司予以辞退处理。
三、外出管理办法
1、因公外出:
a、凡外出洽谈公事或因公办事,出门时应提前到前台领取填写《外出单》,注明外出地点及返回时间,携带手机,以便公司与外出人员及时联系。
b、《外出单》需直接上级及主管副总裁签字确认,如相关负责人不在公司,则需电话请示,并报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c、外出后如因故未能按时返回公司,应先以电话通知直接上级、本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裁及前台,前台在《外出单》上注明晚归原因及返回时间。
d、由于业务上的需要而例行定时外出者,由各部门呈报,经总裁核准后,经前台登记备查。
e、员工因工作原因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及时交《外出单》的,须在下一工作日10:00前,报人力资源总监审核后交前台,否则视同无效,以旷工处理。
f、管理人员外出,也需填写《外出单》,报上一级领导签字。
2、因私外出:按《休假管理制度》中的'请假程序办理。
3、出差:员工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报前台备案。
四、考勤管理
1、前台每天负责将每日出勤情况汇总,报上级领导审核。
2、每月1日,前台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报上级领导审批后,送交人事主管作为工资计算的依据。
五、加班
1、员工应于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以提高工作效率,尽量不拖延时间进行加班。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的工作未按时完成,其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
2、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需要申请加班人员提前到前台领取《加班申请单》,填写完毕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确认;未按加班审批流程办理均不视为加班。
3、公司会议、搬迁、培训、节庆活动及出差人员的差旅路途等均不视为加班;凡享有提成或奖金的岗位如渠道开发、销售等岗位,其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
4、为了保障员工的正常休息,加班员工公司尽量安排倒休,倒休申请流程按照请假流程执行;由于工作原因休息不了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补偿员工加班工资。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5
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四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平、公开、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员工申述的权利和机会
第一章 人力资源规划
第一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二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厂长提出全厂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厂长最终审定。
第二章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第二条任何部门有人员缺编或出现新的岗位需求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安排调配或招
聘。
第三条招聘计划的制定
招聘计划分定期招聘计划和临时招聘计划。
(1)定期招聘计划的制定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于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各部门的人员配置状况,制订年度招聘计划,并根据公司的用人要求和出现的新职位空缺实施招聘。
招聘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招聘职位、资格条件、预计招聘时间、招聘渠道、参与人员等。
(2)临时招聘计划的制定
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以部门为单位,根据可能离职率及工作需求,向董事长提出“人员增补申请书”。
普通工人岗位可由公司工程部自行核准备案;呈公司总经理核准,报董事长审批。
第四条招聘渠道
招聘的主要渠道有:学校招聘;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公司招聘;招聘会及广告网络招聘;内部推荐及内部选拔。
1、学校招聘
将招聘的条件等以设计好的网页形式通过网络发布到各大院校。其内容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登记表、企业介绍、招聘注意事项和其他相关文件。
2、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公司招聘
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公司招聘主要以本市各类人才市场及人才中介公司为介体。这时也应提供上述文件和或以口头形式向其说明。
3、招聘会、广告
招聘会、广告招聘方式,一般在公司经营战略和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化时采用。招聘会、广告等形式和数量应视公司的需求量和需求程度而定。
4、内部推荐及内部选拔
也可从职工中内部推荐及选拔招聘也需向有关人员分发相关招聘资料,特别要向他们强调招聘条件和录用标准。
第五条招聘选拔程序
1、相关资料:
原则上劳资科在面试时要求应聘者提交下列资料:①个人简历②学历证书③学位证书④职称证书⑤身份证⑥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⑦体检证
2、选拔程序
(1)初选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对每个人的特长和不足进行充分、公正的评价分析,然后根据公司空岗需求,作出初步选择意向后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
初选时,主要考察以下几项:①学历是否与招聘要求一致②年龄③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工作需要④业务知识、技能是否到位的初步判断⑤个人经历⑥对工作的理解是否与企业经营方针一致。
(2)笔试:
应聘人员根据公司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一般为本公司制定的有关测试题目。
(3)面试: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与笔试在同天进行。面试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用人部门参加,对面试有意向者,技术主管(含)以上人员由总经理进行复试。面试结果要报董事长审批决定。
(4)入职
公司劳资部在招聘完后有责任通知用人部门被录用人员名单及到岗日期,如人员仍不能满足用人部门需求,可另录聘。
被通知录用人员应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到上班。被通知录用人员报到上班后须经试用后方可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3、其它
(1)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①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②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③吸食毒品者。
④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⑤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⑥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2)通知报到
凡是被公司决定录用的人员,其报到时间,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用人部门的要求与应聘者本人协商后统一安排。
应聘者未与公司劳资部协商,擅自到公司报到者,公司劳资科有权劝其返回,等候统一安排。
第六条附表
(1)应聘申请表
(2)面试记录表
(3)录取通知书
(4)面谈内容应聘申请表
第三章 员工的培训
第一条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第二条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厂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培训工作具体内容
(一)培训计划的制订
1、除公司每年按排的培训计划各部门临时追加的培训需求,应将培训需求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订后实施。
2、培训计划应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灵活变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有临时变更计划的准备。
(二)培训的师资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培训联系、协调工作,培训人员所在部门协助培训工作,公司聘请专门人员作为公司外聘和内聘(兼职)培训师。
(三)培训种类
公司培训分为新进人员培训和在职培训两类,在职培训又分为技术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和其它培训。
(四)培训的实施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并负责培训的全部事宜,相关部门应重视并协助人做好培训工作。
(五)培训的评估与反馈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反馈给各级相关部门,并作为今后培训措施改进的依据。每年年底,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本年的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并报总经理。
(六)新进人员的培训
1、培训宗旨
使新进人员了解公司概况及公司规章制度,熟悉工作环境和管理规定,便于其尽快适应工作。
2、培训形式:
主要是上岗前培训,以公司课堂培训和实地培训两种形式进行。
3、培训内容:
(1)公司的概况:公司历史、业务、组织机构、管理规则。
(2)员工守则、规章制度。
(3)礼仪教育、团队理念。
(4)态度与信念。
(5)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它部门配合。
(6)熟悉公司产业及相关业务。
4、培训时间:
(1)新进人员应接受两到三天的培训,培训次数应根据公司新员工入职情况分批或集中进行。
(2)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培训课程安排表,联系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培训。
(3)实地培训期即为试用期,受训者须在一位资深员工的指导下实际从事未来所负担的工作。
(4)为有效利用时间和达到培训目的,对于上述两个阶段培训要酌情灵活运用、混合安排,拟定培训计划。
(七)在职人员培训
1、目的和要求
(1)在职培训是指对在职员工的技术业务、管理方面的培训,其目的是使员工有机会得到知识更新,充实自我,尽快掌握新知识、新技术,以便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潜能提高效率。
(2)在职培训的需求、培训计划、课程安排、费用核算、培训总结等一系列报批承办手续均由公司劳资科负责。公司任何个人、部门不得擅自与外公司自定培训方案,以免造成公司整体培训计划的混乱。
2、培训形式
在职培训分为技术业务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培训。
(1)技术业务培训主要是相关最新技术知识与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
(2)管理培训主要是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企业管理及员工管理方面最新管理方法的培训。
(3)其它培训指上述两种专业培训以外的培训,如经济发展讲座、思想政治教育讲座等,以扩展员工知识层面,提高思想品德意识。
3、培训方式
(1)公司内部技术业务培训。总经理有责任协调本公司人员授课事宜,其培训计划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完成。
(2)公司不定期对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团队理念、激励、绩效员工的培养与管理、企业文化等。
(3)除了以上培训外,公司还进行管理、生产技术、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
(4)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考试与进修班学习。
第四章 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一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条员工在厂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厂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三条为了保证厂井安全生产,从事生产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五章 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一条员工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条员工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人事部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出具解除方案,然后报领导审批后会同用人部门进行解除。
第三条公司所有用工单位职工无故脱岗3日以上,其所在部门务必将情况在其脱岗的第3日下午18点之前上报行政人事部。逾期不报,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其直接主管领导承担。
第四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但尚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被限制自由次日下午18点之前上报行政人事部。逾期不报,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其直接主管领导承担。
第五条职工主动辞职,需填写辞职申请,获得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导致有关待遇不能享受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条自动离职者,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所有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的员工,均与其签订《离职协议书》。
第八条离职职工在离职之日未清算的工资与应得补助等,在离职之日最近的工资发放日与公司工资一起发放。
第六章 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
(一)主要内容
1、考勤、考勤员、考勤规定;
2、各种假期;
3、旷工;
4、请假程序;
5、加班;
6、附表。
(二)考勤、考勤员、考勤规定
1、考勤
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报酬、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考勤员
公司的考勤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担任)负责,并于每月25日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
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部门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规定
(1)各级管理人员应带头自觉执行本规定,教育和要求考勤人员认真负责地按本规定考核员工出勤,并负责审核。
(2)公司实行日考勤。考勤人员必须于日工作时间结束前对员工出勤用规定的符号如实做出记录,如缺勤须附审批同意的.相应证明。
(3)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查实虚报考勤一次,给予考勤人和审核领导人警告处分,二次以上给予考勤人记过并取消其考勤资格,降级处理,同时追究审核领导人的责任。
第一条工作时间
1、公司一般实行每周五天、每日八小时工作制,每天的正式工作时间:夏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14: 00——16:00。(具体可根据实际修改)
2、上款规定的夏季计算日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计算日期为: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3、考勤时分以考勤设备显示或以人工考勤记录为准。
4、在工地现场工作的职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时间自主安排。
5、执行不定时工时制需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签到
1、考勤实行(指纹、打卡、人工记录)签到制度。
2、员工应在上班时间之前到岗、下班时间之后离岗,迟到5分钟内算迟到,超过20分钟算旷工。
3、考勤登记由行政人事办公室人事秘书负责。
第三条各种假期及请假
1、工作日
公司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实际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2、法定节假日
除星期日休息外,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一天(一月一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一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一天(五月一日);
(五)端午节,放假一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一天(农历中秋当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三月八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五月四日),十四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六月一日),不满十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一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八月一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探亲假
(1)探亲假的规定;
a、凡是在以上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夫妻两地分居,或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若能与父母亲中的一方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b、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探望父母的,若是未婚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每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每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c、若是已婚,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与国家规定的其他假期分别计算。
(2)探亲假管理
a、员工探亲按所签劳动合同规定,须一个星期前填写探亲《休假申请表》,经权限领导批准并报公司备案,财务部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路费。
b、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的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员工未接到休假通知,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婚假
员工结婚,以领取结婚证为准,给假3天。
5、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养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死亡,给假3天(不含路程)。
6、产假
90天(响应国家政策二胎者再增加15天)本人分娩前后,本人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及住院证明、全额支付薪资。1、产假须一次连续申请2、妊娠不足90天之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30天妊娠120天以上流产或死产医师诊断书及证明7天—15天妊娠90天—120天流产或死产医师诊断书及证明
7、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持医院医生出具的证明,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休病假。
(2)员工因急病不能于缺勤前提交医院医生证明的,最迟应于两日内通知单位或提交证明,否则按厂工处理。
(3)员工因病长期缺勤三个月以上,须持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并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工。复工后三个月内因病复发再次缺勤,则前后缺勤视作连续医疗期。
8、事假
(1)事假是指员工遇有必须亲自料理的事情,由本人申请,按假期审批权限,经批准办理了请假手续的缺勤(事假期间如急病住院或手术,可按病假对待)。
(2)事假审批权限
15天以内(含)由直接上级审批;
15天以上提高一级权限审批。
9、工伤假
所需日数因执行公务所发生之伤害,并以有关劳保规定为依据受伤报告及医生诊断书及出具的病假证明,全额支付薪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工伤假是指员工因工(公)负伤或致残治疗、休养的缺勤。
(2)工伤须经下列程序确认;
a、当事人所在单位及时填写事故报告,报公司主管部门审定;
b、有医院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诊断证明。
(3)工伤假期间,考勤以出勤记录,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10、轮休
轮休是指野外工作人员每月4天的休息,当年轮休可结存,但休息时间不得超出结存日期。
备注:1、请假期间如遇例、休假日时,该例休假日应并于请假期间内
2、员工如符合特别休假条件而未休假,可在第二年上半年给予补休假。若还不能得以休假,则休假作自动放弃论,不再计入下一年的年休假中。
第四条旷工
1、旷工的确定
旷工是指员工因下列情形之一的缺勤:
(1)未经领导审批同意不到岗的;
(2)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申请未获领导批准不到岗的;
(3)不服从工作分配,拒绝上班的;
(4)属于本人原因,被公安机关拘留的。
(5)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a、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b、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c、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d、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e、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
2、旷工处理
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旷工和奖惩相联系。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员工休假时,应事先与所在部门或单位协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向所在部门或单位提出休假申请,办理休假、请假登记审批手续;
2、按权限审批并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3、员工因紧急情况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时,应提前托人或电话告知,并在48小时内办好相关手续。
第六条加班
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工作时间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因特殊原因,可以拒绝。
员工加班由指定考勤人进行统计。
员工加班须经本部门负责和经理签字领导肾批后后,方可生效。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处罚
1、(1)迟到、早退十分钟内,每次扣罚工资元,超出签到时间二十分钟者按
旷工半天处理;
(2)连续迟到、早退3次按旷工1天处理;
(3)旷工半天扣罚元,旷工1天扣罚元,连续旷工二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达三日及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请事假者,按其实际请假天数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奖励
每月出满勤者,可享受元全勤奖。
第七章 绩效考核
第一条主要内容
(1)考核时间;(2)考核原则;(3)考核对象;(4)考核方法;(5)考核程序;(6)考核内容;(7)评分方法;(8)考核纪律;(9)考核附则
第二条考核时间
1、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公司管理者的重要职责。通过对员工定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估员工的能力和工作业绩,公司对员工进行奖惩、培训、调薪、晋升、任用等提供更为客观的依据,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用人机制。
2、绩效考核工作每年统一进行一至两次,一般安排在当年的7月和12月进行。第三条考核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应坚持和贯彻“三公开”原则,即“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公平原则:面向全体员工,严格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客观、全面地考察和评价员工。
2、公正原则: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分别制订与其工作性质和要求相应的标准,采用自评,初评、复评等程序,避免人为的偏见和误差。
3、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公开、透明。
第四条考核对象及权限
1、公司在册所有员工。
2、入公司不满4个月的员工不参加半年度绩效考核,不满5个月的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
3、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
员和长期员工由公司劳资科考核,总经理负责审核,董事长复核。
4、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考核董事长复核,
第五条考核方法
1、一般员工考核采取自评、初评与复评相结合的评审方法。自评是被考核人根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工作表现,自行打分;初评由被考核人的上级主管人员结合自评人自评结果及日常工作表现情况综合评估打分;复评由最后审核人根据在初评的结果上直接对考核对象评分。
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自行进行个人述职,然后公司董事长复核根据其述职报告、工作表现、业绩来进行打分。
第六条考核程序
1、首先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向各部门提供考核表,部门将考核表发到被考核人。
2、各部门依据考核方法,对每位被考核员工进行自评(被考核人写出工作总结,并以本人的实际业绩与行为为依据,对照考核表对本人逐项评分)、初评(被考核人的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实际业绩与行为为依据,对被考核人写出考核评语)、复评等阶段,最后由公司劳资科将考核结果进行分类、统计,报领导审阅。第七条考核内容
(一)对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掌握、熟悉完成本职工作所需专业知识的程度;对其工作的内容、要求、方法、工具、办事程序及相关业务知识的了解程度。
2、工作效率:能否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完成本职工作。
3、责任感:是否有很强的社会、集体感和工作责任心,有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主动地开展、完成本职工作或交给的工作任务。
4、协调合作:上下左右的关系是否融洽,能否团结其他同志一道工作;能否体现团队精神,是否愿意为他人服务、与他人合作。
5、发展潜力:是否积极好学,乐于接受新观念、新知识和新方法,追求上进,刻苦钻研工作中的难点,在本职工作中积极主动开展创造性的劳动。
6、出勤状况:请假、迟到、早退的次数,是否遵守考勤和请假制度,自律程度。
7、思想品德:是否有很好的个人修养、富有爱心、乐于助人。
8、工作质量:能否按照岗位的要求或主管交给的任务要求,完成、超额完成或不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9、工作能力:能够把专业知识充分运用到本职工作中,体现自己良好的动手能力,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掌握、熟悉完成本职工作所需专业知识的程度,对其工作的内容、要求、方法、工具、办事程序及相关业务知识的了解程度。
2、工作效率:运用相应的知识及技能按时、按质完成所要求的工作;在负责的主要领域中实现有价值的目标。
3、责任感:是否有很强的社会、集体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有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主动地开展、完成本职工作或交给的工作任务。
4、协调合作:上下左右的关系是否融洽,能否团结其他同志一道工作;能否体现团队精神,是否愿意为他人服务、与他人合作;特别是能否协调好与其他部门以及外部资源的关系,充分调动各种资源,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工作质量:能否按照岗位的要求或领导交给的任务要求,完成、超额完成或不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6、工作热情: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能否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带动并鼓励员工们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实现工作目标。
7、领导能力:是否有合理的计划、有远近结合的目标、有科学的方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起良好的领导威望和威信;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决策能力,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8、组织能力:能否很好地组织下属以及外部资源,保质、高效地完成有关任务以及分管的部门的日常工作,保证分管的机构顺畅运作,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9、自律程度:是否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和下属,不划小圈子、不搞小团结、是否有背于职业道德和公司规定的不良行为。
10、培养下属:是否关心、爱护下属,积极主动帮助、培养下属,为下属设计职业生涯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发展机会,为公司培养、储备技术骨干和能够胜作重要岗位的接班人。
11、业绩考核:根据集团公司制定《集团公司总经理班子考核办法》及《各子公司总经理班子及项目部经理的考核办法》对其业绩进行考核和奖罚。
(三)对长期员工的考核内容:
每年对长期员工的考核进行一次德、功、勤、纪四个方面的考评,并实行末尾淘汰的方法,吐故纳新。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比例取消部分长期员工资格;部分人员不晋级;另外按照现有长期员工总数的比例吸纳新的长期员工。
第八条评分
1、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中上、中、中下、劣五个等级,100分—90分为优等;89分—80分为中上;79分—70分为中;69分—60分为中下,59分以下为劣。
2、自评分不计分,只作为初评时的参考;
3、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主要分为三大类,即态度考核、能力考核、业绩考核,其中态度考核和能力考核各占15%,业绩考核占考核比例的70%。
第九条考核纪律
1、绩效考核关系到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各级项目负责人、各部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必须本着对每个员工负责,对公司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绩效绩考核,各负责人应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考核原则和程序进行。
2、在考核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第十条附件
一般管理人员考核表
员工绩效考核表
姓名 工作部门 岗位 考核项目 分值
第八章 薪酬管理
第一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厂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计件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同形式进行分配工资。
第三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厂长、副厂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厂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厂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厂生产经营成果、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
第四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同,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对我厂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厂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各类员工岗位变动,技能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变动。生产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从事实际生产工作或销售工作满15年的,调到后勤工作以后,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生产的员工调到销售的,从事生产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
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后勤工作的员工不满5年,调到销售或车间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技术操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一定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五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厂将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一定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九章 奖惩办法及福利待遇
第一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办法。
1、处分
(1)管理岗位人员记过以下(含记过)处分,报主管经理批准;管理岗位人员记过以上处分,报董事长批准。
(2)工人岗位人员记过以下(含记过)处分,队长有直接处理权;工人岗位人员记过以上处分,报主管总经理批准。
(3)计件工和临时工由施工队长直接处理。
处分应由被处理人所在队(点)的负责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抄送公司人力
资源管理部门及财务部计入档案和执行,超出处理权限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事实和处理意见报告上一级核实后做出处理决定。
2、奖励
奖励由被奖励人所在队的负责人把事迹以书面形式报主管总经理签署意见,记功以下由项目经理批准,记大功由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由董事标长批准。
第二条奖惩
(一)奖励
1、公司奖励按照事迹突出程度分为以下六类
(1)嘉奖,并奖励200元;
(2)记功,并奖励400元;
(3)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称号,并奖励500元;
(4)记大功,并奖励600元;
(5)授予公司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并奖励1000元;
(6)授予公司劳动模范称号,并奖励1200元;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段时期内能超额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质量优良;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设备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1)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材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4)执行临时紧急艰险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4、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执行艰险任务,成绩突出;
(2)在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成绩突出;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5、授予称号
先进生产(工作)者、安全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在每年末根据员工年度的综合表现评定授予。
6、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奖励实行年度累进转换:
(1)当年嘉奖三次,第三次按记功奖励。
(2)当年记功三次,第三次按记大功奖励并晋升一级工资。
(二)处分
1、公司处分依违反规定性质分为以下六种
(1)批评
(2)警告,并罚款50元;
(3)记过,并罚款(本人月工资的10%—15%,且≤300元);
(4)记大过,并罚款(本人月工资的15%—20%,且≤600元);
(5)除名,并罚款(本人月工资的20%—30%,且≤1500元);
(6)辞退。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批评
(1)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在一小时以内,未造成损失的;
(2)工作态度不认真;
(3)其它应受到批评的行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旷工一天;
(2)遗失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价值50元以上)者;
(3)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浪费材料、能源或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200–1000元或停工12小时以内者;
(4)在公司以外单位私自兼职或业余时间赚外快的;
(5)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等应受到批评的行为刻意隐瞒的;
(6)管理人员对犯有错误的人员不及时处理者;
(7)打架斗殴后动手者;
(8)不听领导的劝阻和指挥或因不满谩骂管理人员者;
(9)对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尚未造成事故的;
(10)其他制度规定应给予警告处分的。
(11)年终考核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或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1000—5000元或停工停产12——48小时的;
(2)工作时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秩序者;
(3)赌博和打架先动手者(赌博的没收处理);
(4)无理取闹,不听劝阻,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者;
(5)对上级决议拒不执行,影响生产进度者;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
(7)对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造成一般事故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因工作失职,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10000元或停工停产48——72小时的;
(2)挑拨是非,造成同事间的矛盾或造谣生事的;
(3)欺下瞒上,影响极为恶劣的;
(4)擅自将公司秘密级文件或秘密会议内容泄密者;
(5)对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造成大事故以上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除名,各相关单位永不录用
(1)连续旷工三天者;
(2)因工作不满,动手打上级领导者;
(3)有意涂改或开假票据、假证明以谋私利者;
(4)挪用公款者;
(5)利用职权,索取回扣或收贿赂者;
(6)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重大损失者;
(7)故意造谣或煽动,造成公司人心浮动者;
(8)故意泄露绝密级文件、会议内容及公司技术者;
(9)盗窃公私财物者;
(10)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11)因工作失误,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或停工停产72小时以上者;
(12)生活作风不正,影响恶劣的;
(13)其他制度规定应给予除名的。
7、辞退:
对因非除名的原因而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的处分。
8、公司惩处实行年度累进转换
(1)当年批评三次,第三次按警告处分;
(2)当年警告三次,第三次按记过处分;
(3)当年记过三次,第三次按记大过处分,并降一级工资;
(4)当年记大过三次,给予除名。
9、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本制度条款处理外,并要求赔偿直接损失的10%——30%,汽车事故承担5—20%的经济责任(根据事故大小定)。在经济赔偿事项未了结前,不得离开本公司。
第三条员工的社会保障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3、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章 保密
第一条主要内容
(1)保密种类;
(2)技术秘密;
(3)内部管理秘密;
(4)保密守则。
第二条密种类
凡属公司的内部资料和信息均属公司秘密,公司所有成员必须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秘密分为两类:技术秘密和内部管理秘密。
第三条技术秘密
1、公司为开发项目投入购买的设计资料;
2、设计讲座的记录、设计方案、设计功能、规格说明、立项报告、设计文档、产品开发计划;
3、合作单位提供的各种设计资料;
4、公司开发产品所设计的资料、程序流程;
5、公司内部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四条内部管理秘密
1、公司办公会议纪要,技术讨论会议纪要;
2、各类报表;
3、人事资料: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薪资情况、福利制度
以上内容除形成的文字的文件、报表、资料,也包括计算机存贮的文件和存贮介质。
第五条保密守则
1、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各种手段了解或获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或未经公司许可接触的公司秘密。
2、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公司其他员工提供、复制、拷贝自己所掌握的公司机密资料。
3、在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正式文档、图纸、程序、各种资料、合同协议及各种成果均要及时上交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并要上交原件。
4、公司员工所掌握的涉及公司秘密的资料,在辞职、辞退离开公司必须办理退还手续,并负继续保密的责任。
5、拥有公司机密资料的员工,必须认真保管使用资料,不得遗失、转借,不经允许,不得带出公司。
6、凡是违反本规定者,依据奖惩办法相关条款处罚,情节严重者,除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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