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汇编15篇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
2、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做好安全预控工作,落实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3、负责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措施。
5、负责审核、检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管理资料,配合、监督基层单位做好安全备案工作
6、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做好现场安全巡检工作。
7、负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交底、不定期进行检查,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8、负责各类事故的分析、汇总、统计及上报工作,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
9、做好公司员工的劳保配备与发放工作,并及时建立发放台帐。
10、组织验收公司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和运行。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
工作职责:
1、负责搭建地区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含且不限于所有经营范畴内人、财、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
2、主导地区安全工作的开展,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会议;
3、执行总部安全生产相关决议及工作要求,完成地区负责人交派的安全工作;
4、主导安全事故的调查,跟踪并监督相关部门整改措施的制定及落实,跟进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处罚;
5、组织对地区安全督导员的培训及日常管理。
职位要求:
1、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外审员亦可,有寄递、物流从业经验者尤佳;
2、较强的原则性、执行力、学习力与抗压力,良好的沟通、组织与协调能力,具备全局观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正直、有责任心,工作结果导向,执行力强;
4、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外部安全管理或公司内部现场管理经验。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3
一、工作内容
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直管公房、廉租房的安全管理、危房管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房屋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已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管理以及局属各单位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线管理、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现“市局统一领导、科(室)指导监督、各单位全面负责、人人参与管理”的工作格局。
三、总体要求
1、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或职责范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各单位
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具体工作的负责人为分管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2、局属各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查找本单位安全工作薄弱环节和隐患,努力消除安全生产管理的空白点和盲区。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对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检查、督促,同时做好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宣传。
3、严格执行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实施局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本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局安全科,及时赶赴现场,配合做好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4、本局同局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局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行严格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四、局领导对安全生产实行分工负责
(一)局长
1、本局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局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了解本局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事关全局性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组织人员,研究部署相应的对策与措施。督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和分管其他业务的局领导抓好安
全生产管理,认真完成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组织制定本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局职责范围内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并报告上级政府及安监部门。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
1、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2、协助局长负责本局安全生产综合工作,受局长委托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全局性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督促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本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4、定期听取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定期检查分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分管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防范措施的制订和落实,协调解决分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5、本局职责范围内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具体负责组织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局领导
1、负责抓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
2、按照本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
3、定期听取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定期检查分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分管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防范措施的制订和落实,协调解决分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4、分管职责范围内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具体负责组织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责
(一)安全管理科
1、严格贯彻落实本局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负责本单位人员和财产安全。
2、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牵头指导、调处房屋安全治理;负责全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负责牵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负责牵头指导、监督公房、危房及房屋装修等局内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制度,明确本局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时掌握本局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建立本局安全生产台帐。
4、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汇总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筹备本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好详细记录。
5、督促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和奖罚措施。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每季度安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编写检查情况,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6、开展或参加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计划、整治措施和时间表。
7、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
8、本局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负责组织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9、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房产管理科(房地产经营服务公司)
1、严格贯彻落实本局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负责本单位人员和财产安全。
2、对全市范围内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进行调查摸底,并及时委托安全鉴定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进行安全鉴定,整理并建立房屋安全等级状况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及鉴定为危房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要提出并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并将情况反馈到局安全科。
3、健全直管公房、廉租房安全检查制度,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1)对全市直管公房、廉租房进行切块管理,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并与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其安全管理的职责、要求、目标。
(2)对辖区内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进行分级管理,要掌握鉴定为A级房屋的变化情况,对B级房屋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每次抽查率不少于30%,对鉴定为C级房屋的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次抽查率不少于25%,全年覆盖率需达100%,对D级房屋的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在特殊气候时期(如汛期、梅雨、台风、暴雨、气候干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4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
2、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保证体系、现场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消防保证体系的完善和运行。
3、熟悉各种规章制度、标准、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
4、坚持原则,负责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安全达标、标准化创建和文明施工管理。
5、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批,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因素,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环境。
6、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做好安全巡检工作,认真填写检查日志。
7、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加强全公司员工及配合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对“三违”现象及时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
8、负责各类事故的协助调查、处理、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对责任人做出责任通报。
9、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
10、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消防的法规,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的消防方案和保证措施。
11、负责验收公司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和运行。
12、参加公司各类生产例会,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5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环保负直接责任,职工安全环保职责。
2、针对石油石化企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业特点,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动火、高处作业、进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出海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海上作业“十不准”。
3、进入施工现场,任何人都必须戴安全帽,按规定穿着劳保服装,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管理制度《职工安全环保职责》。否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新上岗、换岗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汇报,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加以劝阻和制止。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交待、认真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6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风科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通风科长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通风科长负直接责任。
5、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通风科长负直接责任。
6、通风科长对上报的各类资料、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
7、通风科长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煤矿技术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通风科长负直接责任。
9、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通风科长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通风科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通风科长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7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
2、在部室领导的带领下及时做好现场安全巡检工作,认真填写检查日志。
3、负责部室及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工作。
4、配合检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管理资料,做好部门的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5、负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班前安全活动及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6、负责全公司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消防、防汛管理工作。检查和落实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7、配合做好公司员工的.劳保验收、配备与发放工作。
8、配合部室做好验收公司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和运行。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8
第一条总则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部;在总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在总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的领导下,安全生产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程,推广和应用“四新”技术,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争创省、市优良样板工程。
第二条安全生产部职责
一、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
二、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协助创优申报;
三、负责工程进度监督检查;
四、负责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五、负责消防监督检查;
六、负责工程资料监督检查和竣工资料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维管工程的工程量复核和依据安全生产、质量情况审核支付工程款;
八、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要素归口管理;负责计量器具的检定;
九、负责遗留项目的跟进;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具体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质量、消防、文明施工、档案资料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程,协助主管经理制定和不断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质量、消防、文明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负责安全生产、质量、消防、文明施工、档案资料的现场检查监督工作。
(3)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全、质量、消防技术措施和总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质量、消防、文明施工、档案资料生产制度,审查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计划;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质量、消防、文明施工、档案资料等法律、法规和技术交底、教育。
(4)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员工安全、质量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的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台风暴雨工作。
(5)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分析、掌握安全生产、质量、消防、文明施工、档案资料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暂停生产,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发现险情有权制止施工,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组织安全生产、质量、消防、文明施工、档案资料大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负责质量、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组织质量、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建立健全质量、工伤事故登记制度,负责管理事故频率指标。
(8)负责本部门“三位一体”管理体系的实施,公司计量器具的`检定。
(9)负责遗留项目的跟进。
(10)负责维管工程的工程量复核和依据安全生产、质量情况审核支付工程款。
(11)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移交、归档。
第三条安全生产部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部工作目标:
1、死亡率、火灾、伤害事故发生率及负轻伤率:控制在0次以内、及0.5%/月以下、5%0/年以下;
2、定期对工地的巡检率90%以上;
3、整改情况的复检率100%;
4、安全技术交底完成率100%;
5、计量器具送检率达到100%;
6、质量、安全档案完整率达到100%;
7、定期检查大楼消防器材的设置、更换:在考核期内定期检查率100%。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9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部。
二、职责范围及工作标准
(一)安全生产部是公司日常安全环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
(二)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等的法律、法规,依照公司制度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执行和监督、落实、考核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工作计划、考核办法,签订公司年度安全环保责任书,保证安全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四)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并负责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监督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建立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负责新进员工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检查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的执行情况;负责员工安全作业证的审批、办理、考评、复证等工作和外协施工及有关技术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出入手续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等方面资料的'统计、建档工作;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车间)建档工作,并对基础数据进行分析,以使各项工作持续改进。
(七)负责审报公司年度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技措计划,并负责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技措计划的实施。
(八)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跟踪验证整改情况。
(九)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十)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百日安全环保竞赛”“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6.5环境保护日”等活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
(十一)负责公司各类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设施、器材的申报、配备、更换,并对各类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公司各类安全工作票据的管理,并对车间的各项作业程序、作业规范、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和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十三)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储存、废弃处理等环节的管理。
(十四)负责做好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提出改善措施,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十五)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对重大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技术方案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七)负责对公司“三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管理。 (十八)制定公司年度减排计划,并对各部门(车间)执行情况进行落实、检查。
(十九)建立健全公司消防管理体系,对各部门消防管理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十)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统一管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二十一)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统计、建账,并负责工伤人员的申报及协调工作。
(二十二)负责公司应急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编制公司级安全、环保、消防应急预案,审查车间级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公司级应急预案演练,监督、检查各车间的应急演练情况,并建立相关台帐。
(二十三)负责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三查四定”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负责新建、扩建项目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公司内部的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负责做好公司生产区人员、物资及车辆出入厂的管理工作。
(二十五)完成总公司及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权限
(一)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安全环保事故、“三废”排放、消气防、综合治理等工作,有监督、检查、考核权;对查出的违章、违纪行为有处罚权;对各类事故有调查处理建议权。
(二)对公司各部门(车间)安全管理工作有监督考核权。
(三)有权制止各种违章违纪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四)对在安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做出贡献的人员和集体给予奖励的建议权。
四、工作关系
(一)在公司安全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严格执行本职责范围和工作标准。
(二)对公司各部门(车间)安全、环保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接受总公司职能部室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五、绩效考核
本职责范围及工作标准由行政部负责按月考核,考核标准按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执行。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0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副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副总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机电副总负直接责任。
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机电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机电副总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机电副总负直接责任。
7、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机电副总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机电副总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机电副总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1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综采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综采队长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本专业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综采队长负直接责任。
4、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综采队长负直接责任。
5、综采队长对上报的各类资料、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
6、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综采队长负直接责任。
7、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综采队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综采队长负直接责任。
8、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2
一、目的
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特种作业工种范围
本公司目前的特种作业工种是指:
1.电工(安装、照明、维修)由市供电部门培训发证。
2.起重机械作业(塔吊、汽吊、施工电梯、开机和指挥)由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3.金属焊接(气焊、电焊)有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4.机动车辆驾驶员由市公安局交通车辆管理部门发证。
5.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吊装工)由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对操作人员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者。
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本单位的一般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外,必须取得本工种规定的专业部门培训考核的合格证书,才能上岗独立操作。持有学习证、实习证者,必须有师傅带领在场一起操作,不准单独顶岗操作,没有取得本工种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该工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者,必须按规定参加定期复审,超出规定期限不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本工种独立作业。
四、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的检查,认真查处违章作业行为。
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工程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种工种作业。
公司劳务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掌握公司内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在工程项目的`配备、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及取证后的教育培训等情况。定期检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的有效性情况,及时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复审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3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调度室主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调度室主任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煤矿组织的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
5、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探放水队长负直接责任。
6、调度室主任对上报的各类资料、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
7、调度工作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煤矿调度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
9、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调度室主任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调度室主任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4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地测副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地测副总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地测副总负直接责任。
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地测副总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地测副总负直接责任。
7、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地测副总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地测副总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地测副总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5
社居委主要负责人是本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将安全生产列入本级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主持召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或月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分析会,及时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难点问题。
(三)组织制定社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所必需的工作经费。
(四)负责分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五)每月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排查、治理本辖区内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六)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和损失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如实报告。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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