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时间:2023-04-15 15:15:48 工作职责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合集15篇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

  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2、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对检查结果有布置、有落实、有记录,对逾期的相关责任单位按制度进行处罚。

  3、制定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4、负责对员工的安全操作进行监督、指导及及时纠正,对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按制度进行处理。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实施整改措施,清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负责检查并发现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7、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认真整理安全资料,并做好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校验工作。

  9、负责公司各种事故的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

  1、协助段长抓好工段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工段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对本工段、班组员工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3、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令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4、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并检查是否标准化操作和处于良好状态。

  5、经常性的检查并保持工作现场的文明生产与“6S”管理,保证各责任区域整洁有序。

  6、认真搞好班组安全工作基础建设,检查班组每周安全例会、班前会开展情况的'质量检查和事故预防、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7、认真检查各班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到必须停机才能解决的事故险情时,有权指挥岗位员工采取紧急措施。

  8、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救援,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3

  安全生产部是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制度。

  2、负责拟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措施计划等,并检查、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审核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和控股子公司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负责办理集团公司本土直属单位新建、扩建及技改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办理公司和本土直属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年检及换证工作;协助各单位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测检验。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集团公司本土矿山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建设部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本土各单位的安全设施建设,参加建设项目安全方面的评审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5、督促指导本土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拟定和落实;负责集团公司本土直属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考核;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公司及本土直属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6、负责组织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及竞赛;配合有关部门或专门机构做好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对本土直属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监管责任;指导控股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土直属企业开展年(季)度安全生产评价,提出奖惩意见。

  8、做好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安全评价单位的工作关系。

  9、负责集团公司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10、完成集团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4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接受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三、定期向区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区安委会和区政府有关部门。

  四、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工作人员。

  五、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六、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强对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源运行台账和事故隐患治理基本档案,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

  八、建立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救援程序。

  九、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有关事故处理决定;接到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街道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每月按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

  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吗,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事故防范能力。

  十一、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积极落实整改。

  十二、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5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综采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综采队长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本专业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综采队长负直接责任。

  4、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综采队长负直接责任。

  5、综采队长对上报的各类资料、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

  6、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综采队长负直接责任。

  7、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综采队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综采队长负直接责任。

  8、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6

  1、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防护保证体系、机械安全保证体系。

  2、纠正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3、肩负管理和检查监督两个职能,宣传和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规定,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

  5、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指挥人员进行处罚,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的提出奖励意见。

  6、协助参加项目安全值班检查,同时做好记录。

  7、认真填写安全资料,建立管理台帐,及时检查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活动记录,验收安全设施及机械安全装置。

  8、参加现场生产协调会,报告安全情况、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检查班组日志。

  9、做好现场文明施工记录。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7

  社居委主要负责人是本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将安全生产列入本级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主持召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或月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分析会,及时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难点问题。

  (三)组织制定社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所必需的工作经费。

  (四)负责分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五)每月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排查、治理本辖区内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六)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和损失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如实报告。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8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

  2、在部室领导的带领下及时做好现场安全巡检工作,认真填写检查日志。

  3、负责部室及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工作。

  4、配合检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管理资料,做好部门的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5、负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班前安全活动及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6、负责全公司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消防、防汛管理工作。检查和落实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7、配合做好公司员工的劳保验收、配备与发放工作。

  8、配合部室做好验收公司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和运行。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9

  企业法人代表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 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措经费的落实。

  4、 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 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企业技术负责人

  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 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 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 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 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 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企业主管生产负责人

  1、 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 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 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6、 认真听娶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 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对项目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要列入项目经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应每季度研究一次,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组织贯彻,保证生产安全。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律、及上级指示,领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安全工作,积极支持安全科的工作。

  3、对干部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组织学习有关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及时批评忽视职工安全的思想和行为,表扬奖励安全施工有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组织督促其贯彻执行。

  5、编制和审批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改善工艺,设备和操作环境,为安全生产制造条件,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亲临现场,主持和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定。

  7、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认真贯彻执行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饮料发放标准的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费用。

  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技术法规和各项制度。

  2、责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3、在主持编制和施工组织设计时,认真审查安全施工措施,对重要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实现,对重大安全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和审定。

  4、参加项目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和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专业检查,从技术上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5、鉴定或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和新工法时,认真审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做出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安全科安全生产职责

  1、在公司及项目经理的领导下,监督和督促项目所属各科室、施工队组对安全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指示贯彻执行情况,并制订本业务系统的具体的实施办法。

  2、参加编制和审查施工规则、施工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安全动态、发现和研究问题,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对工程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重大隐患,要抓紧督促改进,特殊情况下有权下令停工,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4、组织项目经理部的定期安全检查,并督促工程的每月两次安全检查和专题安全活动,抓好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并及时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5、负责对工伤事故和生产性火灾事故的调查,并及时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6、参加现场交通事故的调查研究及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7、参与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规程。

  8、按月、季、年上报安全事故通报表。

  9、组织和落实好新工人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

  工程科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有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阻违章冒险作业。

  2、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及设施、机、电、脚手架、四口五临边等,负直接的管理责任。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批准的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具体环节中去,特别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技术交底,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指导所属的施工队搞好安全日活动,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7、负责各施工队脚手架、吊篮、井字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准使用。

  8、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技术科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的技术状况,制定贯彻实施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对本项目部施工生产中的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的确定,每个环节都要渗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要语、实用效果、好科学的指挥施工生产。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5、有步骤的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施工劳动条件,提高企业的施工效益。

  6、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工种、工艺,督促现场实施,在本项目内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7、参加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措施和实施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卫生检查,对防暑降温提出预防措施并实施,负责对职工的职业病,中暑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定期组织身体检查。

  3、对工伤职工负责送院抢救治疗,慰问及善后处理。

  4、负责防火工作,加强火源管理,制订预防措施,主持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生活区内部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对职工住宅负责维护修缮工作,严防倒塌,失火事故的发生。

  6、对食堂、锅炉等生活设施及职工的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工长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部领导下,对施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制订的安全措施中,要结合施域的工程特点,做好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施工。

  3、经常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坚决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

  4、参加项目经理部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题安全活动,对施域的问题要及时负责纠正,

  5、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事故的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认真贯彻防范措施。

  材料科安全生产职责

  1、具有安全第一的思想,服从项目部的计划安排,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在采购材料装车时要注意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严禁超负载运输。

  3、材料进场要类别、规格分类堆放,堆放时要注意人身安全。

  4、钢材搬运过程中,正确使用劳保用品,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

  5、水泥堆放不要过高,防止倒塌,发生意外。

  6、材料员进入施工现场接收材料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

  7、熟悉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0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环保负直接责任,职工安全环保职责。

  2、针对石油石化企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业特点,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动火、高处作业、进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出海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海上作业“十不准”。

  3、进入施工现场,任何人都必须戴安全帽,按规定穿着劳保服装,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管理制度《职工安全环保职责》。否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新上岗、换岗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汇报,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加以劝阻和制止。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交待、认真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1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7.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9.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使用;

  10.负责本单位《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落实工作;

  11.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2.参与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13.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2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生产副矿长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生产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7、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生产副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3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地测副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地测副总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地测副总负直接责任。

  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地测副总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地测副总负直接责任。

  7、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地测副总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地测副总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地测副总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4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技术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技术副矿长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技术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技术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技术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7、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技术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技术副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技术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5

  1.承担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实施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3.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权,制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上报、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配合、协调重大以上事故的调査处理工作;依法组织一般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査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

  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8.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对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9.依法监督检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0.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归口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

  11.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负责考前培训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2.承担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13.承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许可职能。

  14.承担作业场所职业生监督检査职能。

  15.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承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的'组织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职能。

  1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类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17.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鉴定和科技规划;归口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18.依法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职工工伤保险、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工作。

  19.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乡镇、教育、卫生、农机、机械、轻工、烟草、医药、电力、贸易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0.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监督、监测管理工作。

  2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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