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精选22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职责能让员工知晓和掌握工作职责,能够最大化的进行劳动用工管理,科学的进行人力配置,做到人尽其才、人岗匹配。制定工作职责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卫处工作职责,欢迎阅读与收藏。
保卫处工作职责 1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的各项措施,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
3、督促检查各部门有关人员执行财务、保管、值班、门卫巡逻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组织安排师生在节假日值班、巡逻,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
4、了解和掌握治安动态和内部情况,发生案件或发现可疑迹象及犯罪分子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
5、负责保卫、保安人员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人员分工、工作考核、规章制度执行等。
6、经常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主动争取公安部门对学校治安工作的支持。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 2
保卫处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全处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保卫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实施;
二、定期向学院汇报学院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三、熟悉学院的基本情况,掌握治安情况和学院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情况;
四、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安全、消防工作,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五、主动发挥在安全、消防工作中的检查、监督、指导作用,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重点,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组织学院的消防培训,做好学院消防安全工作;
七、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本校区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八、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九、负责考核保卫岗位职责的情况,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十、完成好领导赋予的其它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范围
在院党支部、分管院长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掌握信息动态,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院的渗透、煽动和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调解处理学院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六、负责校园内暂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七、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九、做好本处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十、完成院党支部和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卫处工作职责 3
1、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的法令和党的有关政策,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
2、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与工会、共青团等有关科室协同做好对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对于需要处理的违法、犯罪分子,调查核实整理材料并上报。
3、积极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好全院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4、积极督促门卫、巡逻、消防、联防等制度的具体落实,协助医院领导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漏洞及时报告,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
5、协助科室和重点防范部门制定“四防”措施。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参加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各种灾害隐患。
6、对医院内发生的案件,按有关权限规定执行,积极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有关权力。受院领导委托做好具体防范工作。
7、遇有重大灾害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并负责查明性质。对涉及医院财产安全及合理利用的问题,受院领导委托可采取强制措施。
8、及时侦破医院内发生的盗窃、破坏案件。
9、完成院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卫处工作职责 4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公司的治安状况,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并督促实施。
2、抓好内部的.治安防范,加强值班巡逻,落实防范措施,搞好人防、技防、物防和群防“四位一体”的防范网络。
3、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4、与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和上级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治安信息和职工意见,及时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保卫处工作职责 5
1、主持保卫处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消防、法制教育。
2、指导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同做好全院的财产、保密、安全工作。
3、负责学院违纪学生及一般刑事案件的.勘察、调查、侦破工作。
4、负责组织办理师生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因私出国(境)手续和边防特区的证件、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员暂住管理。
5、负责协调与辖区派出所和社区的关系,协同治理好学院周边治安环境。
6、负责全体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7、负责处理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灾害事故及隐患。
8、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维修、购置消防设施。
9、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院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协同学生处组织实施新生军事训练工作,和对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征兵,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的预备役登记,及战时兵员动员、参军参战、支援前方、保卫后方的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 6
1、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参加节假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
3、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组织消防安全竞赛和消防演习。
4、参加对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管理。
5、参加对发生火险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保卫处工作职责 7
一、严格执行考试时间,准时到岗,坚守岗位。
二、不准非考试人员进入考试区,严格检查进入考试区人员的.有效证件。
三、维护考试期间的秩序,及时疏散已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逗留。
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保卫处工作职责 8
1、负责师生户籍(包括新生入学、毕业生分配以及教职工调进人员)的户口迁移、入户工作。
2、负责师生身份证的申领、补办工作。
3、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全院户籍档案,并严格执行查阅制度。
4、负责毕业生因落户地不明,离校后的`户籍代管工作。
5、配合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的户口核查工作;为公安机关调查侦破案件提供户籍档案。
6、协同做好学院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资料的保管等工作。
7、完成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 9
1、负责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网络。
2、负责系统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车辆保险统筹。
3、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刑事案件、火灾、生产、交通等事故,承担市供销社普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及法律顾问的职责。
保卫处工作职责 10
1、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防意外事故”的“五防”工作,经常巡视校园,了解、发现不安全隐患,向校领导汇报,建议并积极排除隐患。保卫学校财物和师生员工的`安全。
2、落实、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下达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社区联防。了解社会治安动态。
3、负责做好节假日护校值班安排,并及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抓好门卫保安的管理,保障校园安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生员工法制宣传的教育工作。
5、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校外各类侵害师生和校园突发事件。
6、做好安全保卫基础建设,制订有关安全保卫责任制,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记录和年终总结工作。
7、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报警设施的安装及维护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 11
1、全面负责保卫科的组织领导工作,主持科室会议、讨论、研究、计划、布置、检查、督促、总结全科室的工作。
2、负责落实上级机关有关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任务和重要会议与文件精神。
3、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保卫工作的.有关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关心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为教学、科研及生活工作服务。
4、布置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5、深入各部门督促、检查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发现好的典型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对保卫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
6、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时,亲临现场,指导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和处理事故,并及时向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
7、领导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开展工作,定期召开治保会议,互通情况,布置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
8、领导校卫队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维护校内治安工作的积极作用。
9、协助国家机关做好校内的国家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0、负责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
11、完成分院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卫处工作职责 12
1、负责分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检查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认真履行保卫工作职能。
2、负责分院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区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3、负责分院行政保卫工作及有关法律宣传,及时掌握动向,并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
4、对发生在校区的一般刑事、消防、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对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并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5、经常对师生开展防火、防盗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6、定期检查分院的.行政、教学和学生宿舍的消防设施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负责分院重大活动的秩序维护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公安消防部门下达的任务,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9、定期向后勤处和分院分管领导汇报校区保卫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重要事件和重大信息。
10、负责对门卫的管理,严格出入校园制度。
11、组建校卫队和义务消防队,维护校区内治安稳定工作
12、完成分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 13
1、帮助安全保卫部主任对博物馆的安全工作进行协调及管理。
2、按照国家安全保卫工作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馆的特点,参与研究制订全馆安全工作计划、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3、据“预防为主”的保卫:r。作方针,对员工进行以“五防”(防火、防盗、防爆、防抢、防治安伤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并协助主任监督落实。
4、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增强员工有关专业素质。
5、参与各项部门工作的制度、政策和流程的建立与健全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 14
1、学校安全保卫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2、以维护学校的安全为己任,把防盗、防火、防事故、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为工作的重点,坚决完成保卫任务。
3、接受上级保卫部门的工作指导,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保卫治安工作任务。
4、协助上级机关侦破案件,做好现场笔录,收集旁证材料并及时上报有关业务部门。
5、建立保卫档案,并妥善保存,以便今后查询。
6、建立报告制度,对以下情况要及时报告:
(1)校内发生案件、事故,要负责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教育局安保处,并在三日内上报书面报告。
(2)教职工、学生一旦发生车祸、溺水、触电、摔伤、碰伤、食物中毒等事故及逃学事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教育局安保处。
(3)对师生因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受治安处罚以上者均应上报教育局安保处。
(4)对有一定价值的信息情况要记载,重大信息情况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7、要对学校领导和广大师生负责,经常开展各种安全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
8、宣传和组织群众做好防盗、防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安排好日常及节假日的护校值班工作。
9、每日查看监控录象、报警系统和值班记录,做好对值班人员履行值班保卫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责任。
保卫处工作职责 15
1、负责区级机关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2、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检查机关各部门防火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组织机关日常和节前的防火安全检查,做到无火灾事故发生。
4、负责机关办公楼(院)车库、车场的管理,确保停放车辆的安全。
5、配合各部门搞好机关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机关办公楼(院)传达室及门卫的`管理,督促检查各值班点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查处缺岗、脱岗人员。
7、积极配合协助有关职能部门,疏导查处急访闹事事件。
8、检查指导后勤服务中心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保卫处工作职责 16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各项有关规定,严格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卫我局安全。
2.掌握我局安全情况,综合分析,提出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和措施,为局领导当好参谋。
3.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依靠基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克服麻痹思想,搞好“四防”工作。
5.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反映,做好外事保卫工作。
6.保卫要害部位和机密文件的.安全,严格保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制。
7.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减少和避免火灾发生。
8.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预防各种火灾事故,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各类事故。
9.对在治安防范、安全防火等安全保卫方面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局申报奖励和表彰。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安全防火制度等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
保卫处工作职责 17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内保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保卫工作的要求和公安机关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带领全局职工积极履行保卫处工作职责。
二、带头执行党委决议,定期向党委和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不断推动和改进保卫工作,坚持例会制度。
三、负责全局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业务知识,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法制观念。
四、考察各岗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规范各种制度,并定期对校区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五、负责全局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对做出成绩的'给予表彰,对没有完成岗位职责或违反工作纪律的给予批评教育和提出处理意见。
六、协助主管领导与二级单位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做好全局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总评,认真贯彻执行综合治理有关规定。
保卫处工作职责 18
1、负责全院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全院各单位,特别是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工作和制度建设。
2、负责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查究火灾原因,处理违反消防法规的当事人。
3、负责组织开展全院防火安全大检查和日常事务工作,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4、负责院内重点防火部位和全院防火安全检查登记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5、负责全院消防设施、器材的购买、维修、建档登记工作。
6、要定期检修和维护消防设备,做好防火检查登记文书档案。
7、发生火情事故时,要快速赶赴现场,参与组织扑救和事故处理,查究事故原因。
保卫处工作职责 19
1、负责学校集体户口管理工作,负责大学生入学的户口关系接待办理、入户申报工作和毕业生离校的`户口迁移证填发工作。
2、负责办理身份证等工作。
3、认真执行户籍管理规定,公开户籍、身份证等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4、完成处领导和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卫处工作职责 20
1、负责保卫处的日常接待工作。
2、负责上级机关和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情况收集与统计填报工作。
3、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转送工作和文件的立卷归档及收退、清理工作。
4、负责保管、使用保卫处印鉴和保卫处介绍信及法律文书的填发工作。
5、负责处内办公用品的领发工作。
6、负责管理档案,负责赃、财物、罚没款和处内经费的帐务工作。
7、负责全处奖金、加班费、岗位津贴等的领发工作。
8、负责处长办公会议、处务会议记录和工作大事记工作,协助处领导起草各种文稿和汇总各种报表。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卫处工作职责 21
1、负责秘密力量建设和隐蔽战线的工作,积极开展情报信息收集、反窃密、反策反和防谍反谍斗争,维护国家利益。
2、了解掌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进行社情、敌情的调查研究,搜查掌握与安全保卫工作有关的`各种情报信息,预防突发事件,维护校园政治稳定。
3、负责查究各种政治性案件和一般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协助上级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侦破重大政治案件。
4、负责自费出国学习、出国探亲、赴边境、特区出差人员的政审工作。
5、负责全校师生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保卫处工作职责 22
1、负责校区、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
2、负责进行法律法规和防范意识的教育,惩治犯罪,保护教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发生的案件及事故的处理工作。
4、负责内重点部位的审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审定和监管刑事、治安重点人口。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参与学校重要重大活动、重要外宾和首长的安全保卫工作。
8、协助有关方面管理和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9、发生案件和事故时,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参与案件和事故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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