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工作职责1
1、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安全保卫,防火和预警政策和程序。
2、监督管理安全保安人员。
3、负责安全保卫、预警系统的`建立和持续改善。
4、完成安全保卫培训。
5、与公安、消防和政府监督部门建立良好联系。
6、为制造部门人员提供相关的安全保卫、紧急预警支持。
保卫处工作职责2
1、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保卫部(处)的全面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作人员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和党委、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指导本单位工作人员完成岗位职责,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
3、负责召开保卫部(处)会议,进行理论学习、部署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4、组织安全、法制教育,收集政治稳定信息,防范xxx、非法团体对师生的侵害,做好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的各种破坏活动。
5、领导、组织突发事件的预案演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6、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聘任、奖惩等工作。
7、领导、组织对委托管理的校园安全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8、领导、组织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3
1、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参加节假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
3、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组织消防安全竞赛和消防演习。
4、参加对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管理。
5、参加对发生火险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保卫处工作职责4
1、负责区级机关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2、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检查机关各部门防火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组织机关日常和节前的防火安全检查,做到无火灾事故发生。
4、负责机关办公楼(院)车库、车场的`管理,确保停放车辆的安全。
5、配合各部门搞好机关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机关办公楼(院)传达室及门卫的管理,督促检查各值班点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查处缺岗、脱岗人员。
7、积极配合协助有关职能部门,疏导查处急访闹事事件。
8、检查指导后勤服务中心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保卫处工作职责5
1、负责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网络。
2、负责系统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车辆保险统筹。
3、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刑事案件、火灾、生产、交通等事故,承担市供销社普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及法律顾问的职责。
保卫处工作职责6
1、负责师生户籍(包括新生入学、毕业生分配以及教职工调进人员)的户口迁移、入户工作。
2、负责师生身份证的.申领、补办工作。
3、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全院户籍档案,并严格执行查阅制度。
4、负责毕业生因落户地不明,离校后的户籍代管工作。
5、配合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的户口核查工作;为公安机关调查侦破案件提供户籍档案。
6、协同做好学院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资料的保管等工作。
7、完成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7
一、严格执行考试时间,准时到岗,坚守岗位。
二、不准非考试人员进入考试区,严格检查进入考试区人员的有效证件。
三、维护考试期间的.秩序,及时疏散已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逗留。
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保卫处工作职责8
1、认真贯彻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医疗、行政管理计划,指导检査、督促医院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部署和组织医院的消防教育工作,具体领导医院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培训。
3、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检查落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档案。
4、组织消防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对发生在医院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职工群众加以扑救,并负责査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建档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9
1、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防意外事故”的“五防”工作,经常巡视校园,了解、发现不安全隐患,向校领导汇报,建议并积极排除隐患。保卫学校财物和师生员工的安全。
2、落实、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下达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社区联防。了解社会治安动态。
3、负责做好节假日护校值班安排,并及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抓好门卫保安的管理,保障校园安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生员工法制宣传的教育工作。
5、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校外各类侵害师生和校园突发事件。
6、做好安全保卫基础建设,制订有关安全保卫责任制,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记录和年终总结工作。
7、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报警设施的安装及维护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10
1、负责学院安全、保卫、消防日常工作,做好日常值班工作。
2、协助调查、处理校内学生违纪案件,做好治安案件的查破和防范工作。
3、协助管理保安人员,指导其定时进行校园安全巡逻,协助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4、协助做好院内治安、保卫、消防以及案件的侦破工作。
5、落实消防法和有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备。
6、负责按规定办理学院安全消防必备器械的'购买、使用和管理工作。
7、做好学生、外来人员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8、负责门卫和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9、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治保部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11
1、全面负责保卫科的组织领导工作,主持科室会议、讨论、研究、计划、布置、检查、督促、总结全科室的工作。
2、负责落实上级机关有关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任务和重要会议与文件精神。
3、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保卫工作的有关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关心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为教学、科研及生活工作服务。
4、布置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5、深入各部门督促、检查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发现好的典型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对保卫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
6、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时,亲临现场,指导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和处理事故,并及时向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
7、领导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开展工作,定期召开治保会议,互通情况,布置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
8、领导校卫队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维护校内治安工作的积极作用。
9、协助国家机关做好校内的国家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0、负责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
11、完成分院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卫处工作职责12
1、主持保卫处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消防、法制教育。
2、指导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同做好全院的财产、保密、安全工作。
3、负责学院违纪学生及一般刑事案件的勘察、调查、侦破工作。
4、负责组织办理师生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因私出国(境)手续和边防特区的证件、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员暂住管理。
5、负责协调与辖区派出所和社区的`关系,协同治理好学院周边治安环境。
6、负责全体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7、负责处理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灾害事故及隐患。
8、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维修、购置消防设施。
9、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院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协同学生处组织实施新生军事训练工作,和对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征兵,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的预备役登记,及战时兵员动员、参军参战、支援前方、保卫后方的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13
1、帮助安全保卫部主任对博物馆的安全工作进行协调及管理。
2、按照国家安全保卫工作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馆的特点,参与研究制订全馆安全工作计划、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3、据“预防为主”的保卫:r。作方针,对员工进行以“五防”(防火、防盗、防爆、防抢、防治安伤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并协助主任监督落实。
4、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增强员工有关专业素质。
5、参与各项部门工作的制度、政策和流程的'建立与健全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14
1、学校安全保卫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2、以维护学校的`安全为己任,把防盗、防火、防事故、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为工作的重点,坚决完成保卫任务。
3、接受上级保卫部门的工作指导,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保卫治安工作任务。
4、协助上级机关侦破案件,做好现场笔录,收集旁证材料并及时上报有关业务部门。
5、建立保卫档案,并妥善保存,以便今后查询。
6、建立报告制度,对以下情况要及时报告:
(1)校内发生案件、事故,要负责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教育局安保处,并在三日内上报书面报告。
(2)教职工、学生一旦发生车祸、溺水、触电、摔伤、碰伤、食物中毒等事故及逃学事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教育局安保处。
(3)对师生因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受治安处罚以上者均应上报教育局安保处。
(4)对有一定价值的信息情况要记载,重大信息情况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7、要对学校领导和广大师生负责,经常开展各种安全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
8、宣传和组织群众做好防盗、防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安排好日常及节假日的护校值班工作。
9、每日查看监控录象、报警系统和值班记录,做好对值班人员履行值班保卫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责任。
保卫处工作职责15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的各项措施,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
3、督促检查各部门有关人员执行财务、保管、值班、门卫巡逻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组织安排师生在节假日值班、巡逻,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
4、了解和掌握治安动态和内部情况,发生案件或发现可疑迹象及犯罪分子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
5、负责保卫、保安人员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人员分工、工作考核、规章制度执行等。
6、经常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主动争取公安部门对学校治安工作的支持。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16
1、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的法令和党的有关政策,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
2、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与工会、共青团等有关科室协同做好对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对于需要处理的违法、犯罪分子,调查核实整理材料并上报。
3、积极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好全院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4、积极督促门卫、巡逻、消防、联防等制度的具体落实,协助医院领导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漏洞及时报告,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
5、协助科室和重点防范部门制定“四防”措施。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参加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各种灾害隐患。
6、对医院内发生的案件,按有关权限规定执行,积极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有关权力。受院领导委托做好具体防范工作。
7、遇有重大灾害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并负责查明性质。对涉及医院财产安全及合理利用的问题,受院领导委托可采取强制措施。
8、及时侦破医院内发生的盗窃、破坏案件。
9、完成院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卫处工作职责17
1、负责分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检查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认真履行保卫工作职能。
2、负责分院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区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3、负责分院行政保卫工作及有关法律宣传,及时掌握动向,并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
4、对发生在校区的一般刑事、消防、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对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并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5、经常对师生开展防火、防盗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6、定期检查分院的行政、教学和学生宿舍的消防设施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负责分院重大活动的秩序维护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公安消防部门下达的任务,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9、定期向后勤处和分院分管领导汇报校区保卫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重要事件和重大信息。
10、负责对门卫的管理,严格出入校园制度。
11、组建校卫队和义务消防队,维护校区内治安稳定工作
12、完成分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18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公司的治安状况,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并督促实施。
2、抓好内部的治安防范,加强值班巡逻,落实防范措施,搞好人防、技防、物防和群防“四位一体”的.防范网络。
3、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4、与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和上级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治安信息和职工意见,及时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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