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工作职责(通用17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岗位职责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定岗位职责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用工的科学配置。你所接触过的岗位职责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保办工作职责,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保办工作职责1
一、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健全本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和乡镇办事处人社所的工作,主动接受医疗保险监管员、人社所和县医保处的监督和检查,并结合医院实际运行情况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二、主动学习、宣传医保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热情接待前来办理事务的参保人员,耐心解答来电、来访咨询,解答有关政策、法规要清楚明确。
三、建立并维护医疗保险业务的基础管理工作台帐、业务资料及内部档案管理资料,力争做到记录清晰,保存完整,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四、及时主动地向主管领导反馈医保工作运行情况,协调好本院各科室的.医保工作。
五、根据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了解各科室实际情况并指导医疗保险工作,核实、认定参保患者身份、对临床医师进行有关医保政策的指导、考核医疗服务质量等,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树立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六、认真执行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结算报销工作。做好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和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向县医保处上传各类数据。
七、每月向医保处和人社所上报监管员考勤记录和工作情况。
八、认真履行《曹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切实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医保办工作职责2
1.医保办在院领导和医院医保管理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医院医保工作的日常事务,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确保医保制度的规范、顺利的实施。
2.医保办日常管理工作范围:医农保病人的门诊管理、住院管理、转院管理、医疗事故管理、药品管理、特殊检查(用药)审批、超定额非常规病人审批、财务核算、计算管理等及其他与医保工作有关的事务(如医保政策宣传、解释)。
3.切实加强医农保病人的医疗管理,规范执行医农保政策,对医农保病人要避检查人、证、卡,相符,才可刷卡配药或住院,如有不符合则扣留医保IC卡,并通报市医保处。
4.严格执行医保病人首诊负责制,坚持因病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杜绝人情方、大处方,坚决杜绝医保药品调换,严格掌握医保病人住院、转院指征。
5.定期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及时处理医保服务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现象,把医农保服务纳入科室或个人年度考核,采取奖优、罚劣。并根据违规事情造成的`影响大小,实行一票否决。
6.加强医农保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医保氛围,设置“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大病医疗保险投诉箱”及时刊出医保政策信息动向,强化规范医务人员对医保西策和“三目录”知识的理解和执行,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使医农保病人满意在我院。
7.加强与市医保处的协商沟通工作,及时传达市医保处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动态,收集上报医农保病人的想法和疑惑,做到让政府满意、群众满意、医院满意。
医保办工作职责3
1、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保管理工作;
2、根据上海市医保政策规定制定本院的医保工作内容及各项规章制度。
3、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强化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及时准确执行医保政策;
4、督查本院各科室对医保各项政策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抽查医保患者住院病案,控制医保患者合理用药,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每月点评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5、协调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的业务联系,及时传达医保部门相关文件和信息,通报医院医保工作情况,征求对医院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汇总并向领导汇报;
6、了解住院患者对我院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改进措施,增加参保患者就医满意度,切实保护好医患保三方的利益,确保医保制度规范、顺利实施;
7、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加强医保动态监控。
医保办工作职责4
一、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及本区域医保规定,时刻牢记:以参保人员的利益为重,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二、 负责医保政策、医保规定宣传,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本区域医保通知精神。
三、 负责监管门诊、住院参保人员用药治疗情况,住院参保人员的病历、医嘱及费用清单要求一致性,及时提醒、督促科室医师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四、 参加医务处组织每周一次医疗查房工作,查看住院医保病人合理用药及检查治疗情况,并负责对住院医保病人进行身份、医疗卡、病历本对照抽查工作。
五、 负责医保诊疗目录的代码匹配上传工作、医保药品目录代码匹配上传帮带工作、每日医保数据上传对账工作以及医保相关事项。
六、 负责我院参保病员医疗费用个人支付、统筹金支付和公补金支付核查对照工作,每月向各区域医疗保险机构申请核拨上月份医疗费用事项。
七、 按照我院医保管理规定,对各区域医疗保险剔除的部分医保费用,实行科室及人员责任制,以促进医保管理为断完善。
八、 负责与地方医疗保险机构的`工作协调,组织指导科室开展地方参保病人的就医管理。
医保办工作职责5
1.医保工作在医保办主任的领导由医保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各类医保患者的挂号、划价、收费、出入院结算、费用清单打印等工作。
2.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各类医疗保险政策及制度,宣讲有关规定。
3.参保人员住院时,会同住院部责任医师和护士审核就诊的`医疗保险对象是否人、证、本(卡)相符,验证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4.协助医保办主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参保住院患者进行随访,严禁冒名顶替和挂床住院。
5.审核医疗保险有关处方、检查、化验、住院诊治等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6.定期对医院的医保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类医保住院患者的护理等级、病程记录必须与疾病相符,结算清单与发票相符。
7.严格控制平均住院床日和均次住院费用,不能超范围收取费用。
8.负责各类医保患者转诊、转院、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初步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医保办主任审批后上报。
9.负责离退休干部医疗项目、药品的初审并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按规定管理离退休干部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及诊疗项目的使用。
10.及时接收、发送信息、文件,及时报送病历、门诊处方、报表等,定期与医院财务处核对帐目,及时收回各类参保人员的费用。
11.每周定时开启门诊的医保患者投诉箱,如有投诉必须及时核查、处理。
12.支持和配合各科室的医保各项工作。
1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医保办工作职责6
1、在医务中心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医保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熟悉并掌握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保中心的各项政策规定。
3、督促本组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规章制度。耐心做好医疗保险病人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
4、承担对外承接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检查督导任务,协助和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督导检查工作,并为之提供方便。
5、负责医疗保险反结算病人的资格审核,并做好相关问题的解释工作。
6、做好医保办与医院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定期参加医院科主任、护士长会议,及时宣传医保政策和新规定;对医保中心发现的医保问题及时调查并反馈给相关科室,同时提醒医院其他科室引以为戒。
7、承担医保相关部门对我院扣款的原因调查、问题登记和扣款上报工作。
8、负责对医保办每月实施的临床科室医保管理质量跟踪检查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质控扣分上报工作。使医院医保管理保持持续改进装填。
9、每月按时核查参保病人在我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情况,并按规定将报表上报重庆市医疗保险相关部门。
10、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医保办工作职责7
1.负责全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扎实细致工作,及时了解问题,反馈情况。
2.组织全院各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全面负责医疗保险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医疗保险工作各项事宜;
3.负责监督、检查本院各业务科室对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
4.协调医院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业务联系;定期向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报医院工作情况,同时收集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汇总并向领导汇报。
5.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要求及规定。不定期组织医疗保险知识培训。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
6.正确理解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政策法规,做好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培训,指导医生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7.对医疗保险和干部医疗进行质量控制,检查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出院结算单,对检查中发现问题通报各有关科室。要及时准确审核住院病历,确保参保患者及时结帐;抽查门诊处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详细记录。
8.认真审核上报处方及单据,做好各种数据的录入工作,按要求准时向市、区医保中心上报数据及报表。
9.解答病人就医过程中有关医疗保险政策问题,负责接待医疗保险有关的费用纠纷投诉,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妥善处理。
医保办工作职责8
1、根据《竹溪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竹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竹溪县医保局和我院签订的《协议》,履行职工医保、城乡医保病人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2、根据国家城乡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和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办公室与我院签订的《协议》,履行城乡医保患者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履行工伤患者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4、根据国家救助政策,完成低保就诊病人医保补助工作。
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方针,制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的医保制度,并监督、执行。
6、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工医保、城乡医保、工伤政策的宣传和培训,落实医疗保险管理的监督、执行、反馈、改进的各项措施。
7、结合医院目标管理,按照考核标准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医保工作进行考核。
医保办工作职责9
一、根据《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定点医院服务协议》负责拟定本院对市、县医保病人及离休干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计划,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认真执行医保政策和各项管理标准,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和协议执行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各项医保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落实和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新政策,做到上传下达。
四、负责与市医保中心结算医院垫付的医保范围费用。
五、负责离休干部专项工作的.督导、检查、费用审查、建帐报销工作。
六、负责每季度重症慢性病专项工作的审查、组织鉴定、费用申报工作。
七、负责市级领导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八、每月对各相关科室进行考核并按奖惩制度执行。
医保办工作职责10
1.负责办理医保病人住院以及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治疗的检查、审核和医疗费用结算的`初审和复审。
2.负责办理医保病人异地诊治医疗费用的检查、报销清单的初审和复审。
3.负责办理医保病人转诊转院有关手续的审核和费用报销的初审和复审。
4.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5.做好参保人员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6.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保办工作职责11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政策和相关规定,实施上级医保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
2、负责北京市卫生局的“总控”及单病种管理工作。
3、负责北京市海淀区属公务员医保制度改革的贯彻实施。
4、建立、健全本院医疗保险、“总控”工作的管理规章制度。
5、负责对全院职工关于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与培训。
6、制定医保、总控、单病种工作的考核指标,并负责考核。
7、负责住院病历医保相关项目的审核工作。
8、解答患者就医过程中有关医疗保险政策问题。
9、将医院新开展的医疗项目向北京市医保部门申报。
10、负责本院科室医保相关工作的'协调。
11、负责医保诊疗、服务设施目录数据库的维护,及药品目录库的监管。
12、负责对医保患者进行医保政策、规定的宣传。
13、负责与市、区医保中心的联系与沟通;配合各级医保中心到我院检查医保工作。
14、本院职工公费医疗、合同制职工医保管理工作。
医保办工作职责12
岗位职责:
1、协助推动平安在各地医保项目,促成项目落地;
2、负责对医保项目的业务需求收集、调研;
3、负责医保项目中医药信息相关的对码、规则制定等专业工作;
4、协助协调平安各部门与社保、第三方之间的信息沟通;
5、参与对医保实施项目落地的测试、验收;
6、系统上线后,负责系统的`日常运维与问题处理。
任职要求:
教育程度:本科及以上;
相关经验:医学、药学相关专业,有医院医保办/社保、卫生部门/同业理赔、医疗支持、医保、农合合署办公经验者优先;
专业能力:深度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的操作应用,有较强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
核心能力:扎实、全面的医学、药学专业知识。
正式内勤编制,非保险营销员,可适应省内出差安排
医保办工作职责13
1、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熟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
2、负责制定详实的医保政策培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培训。
3、对药店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并进行业务指导,使之符合医保政策。对不执行医保规定的`有权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4、负责接受并配合医保中心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5、及时反馈各种信息。
6、负责门店每季度考核与工作总结分析。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医保办工作职责14
1.编制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计划、年终决算及各项报表。
2.依据有关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对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会计监督。
3.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提供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其他各项经济信息。
4.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监督基金的科学合理使用。
5.搞好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及各种票基金报表的'登记。
6.协调好同局机关基金管理部门和上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金管理部门的关系。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保办工作职责15
1、配合各医保中心,加强医保病人的费用管理,做好医保病人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工作,维护医院的正当经济利益。
2、与医保中心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热情接待各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来访及参保人员的咨询、投诉。
3、上传下达医保政策及有关医保文件,根据医保政策的不断调整,进一步完善和制定医院内各岗位的医保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与选择我院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省内外各级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服务协议。
5、配合医院各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汇报问题及时,确保我院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6、按照各医保中心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的`标准,做好各医保病人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的初审工作。
7、热情接待选择我院为定点医院的异地安置人员,并负责盖章。
医保办工作职责16
一、工作概述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保、农合患者费用结算(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医保、农合的政策规定,县医保办、县农合办及医院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医保、农合患者医疗费用报销结算工作。
2、结算前认真核对医保、农合患者身份及符合报销资格情况。
3、核查应有的审批单、住院费用清单、自费协议书、知情同意书及诊断证明等诊疗资料。
4、根据我县医保、农合运行方案及服务协议,正确归类,准确结算。
5、认真对结算过程进行复核,做好结算汇总及解释工作。
6、按要求将本次报销金额在患者医保证(合疗证)中进行填写,并复印报解所需各种资料。
7、按要求及时将农合患者本次报销金额转入其农合卡。
8、积极主动向医保、农合患者或家属进行医保、农合政策宣传,并耐心解答其提出的问题咨询。
9、加强与临床科室和住院收费组的'工作联系,妥善处理医保、农合患者费用结算中的问题。
10、及时将医保、农合结算情况汇总报告给主办会计,并协助主办会计做好医保农合的账务处理。
医保办工作职责17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一) 住院结报:
1、起报线:500元,第二次住院起报线减半:250元;
2、 结报比例:
3、 一次性住院超过90天的,以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二) 普通门诊结报:
参保病人门诊起报标准840元,发生医疗费累计840元以内,可报20%,超过840元至1.5万元部分,在即可报45%,退休可报50%,70周岁以上人员可报55%;1.5元万以上部分,以上人员均可报70%
(三) 特殊病种门诊结报: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一) 住院结报:
1、起报线:800元,第二次住院起报线为:500元;
2、 结报比例:
3、 一次性住院超过90元的,以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二) 普通门诊结报:
成年人、未成年人普通门诊首次参保结报10%,连续参保结报20%。
(三) 意外伤害门诊结报:
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超过50元以支付80%,最高支付额以5000元为限。
(四) 特殊病种门诊结报:
成年人特殊病种门诊结报:50%;
未成年人特殊病种门诊结报:60%。
三、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
(一) 住院结报
1、起报线:1000元,第二次住院起报线减半:500元;
2、 结报比例:
3、 一次性住院超过90元的',以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二) 普通门诊结报:
我院属新农合市级定点医院,暂不运行新农合普通门诊结算。
(三) 特殊病种门诊结报:
1、起报线:1000元,第二次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结算取消起报线;
2、 一次性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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