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务科的工作职责
教务科是在教学副校长直接领导下,综合管理教学行政工作的职能科室。对学校教学工作主要起协调、督促、检查及服务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教学工作决策,主持制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以及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
二、负责组织教务工作会议,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对全校教学改革提出实施方案。
三、根据专业教学标准及各专业提交的教材选购计划,负责教材的订购、保管、发放。主持有关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和审定工作。
四、负责汇总各专业教学进程计划和课程表,编制学校课程总表。负责假日调课、补课、停课等重大教学调整事宜。
五、负责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评估、教学资料归纳整理、工作量统计和课时津贴的统计、审核和申报工作以及代课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
六、建立督导机构,制定督导制度。对全校教学过程和教学秩序进行监控。组织督导组对全校教学工作(教学各环节和教研)督促检查。
七、建立建全师生信息反馈制度。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收集教学信息,反馈信息,发现和及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八、组织全校性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学生技能大赛、教研活动和教科研课题研究、研讨,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和推广应用。
九、督促各专业依据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在学期结束前十天向教务科汇总新学期授课任务和实训任务以及教学任务分配计划、教材选用计划。
十、建立建全教学评价制度。负责主持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工作,管理全校学生学业成绩。根据学生学业成绩、考勤情况,审查并公布补考名单。提出升留级、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报主管教学校长批准。
十一、负责图书室,阅览室的图书购置、借阅工作。
十二、贯彻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教学文件和指示。
十三、负责教学资料统计工作。
十四、协调各专业间的教学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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