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财务处的岗位职责
一、延安大学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在财务处的职责范围内,组织和领导财务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党政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向校务会及学校财经领导小组提交年度综合预算草案,监督检查预算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审核年度决算报告。
3、向学校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状况。
4、对学校流动资产进行宏观控制,协调和调度资金的使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各项事业正常进行。
5、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需要,组织制定出校内的财务管理办法。检查、分析、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6、组织全校财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培训工作。
7、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组织学校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实施会计监督,参与学校重大经济决策。
8、按照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财务处工作职责,主持拟定财务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计划执行情况。
9、组织学习中省关于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10、在主管校长领导下,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协调改善财务工作外部环境。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北京科技大学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财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监督学校财务制度的实施,加强内部控制,抵制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的行为,保证国家财产安全。
3、进行学校财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学校发展计划制定财经管理目标,依法多渠道组织各项收入,加强资金管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4、按照要求组织起草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草案,监督年度预算的执行。
5、定期分析学校财务状况,向校领导汇报财务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参与学校财经工作的研究决策,完善学校各项财务制度。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各级财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
7、协调处内外工作关系,调动各科室和财会人员的积极性,做好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8、主持财务处日常工作,对各项工作及工作人员负全面领导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对财会人员进行考核和聘任。
9、代表学校财务部门对二级财务机构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对财务人员的变动进行审查。
10、认真办理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山东师范大学财务处会计核算岗位职责
一、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各种费用。对所有会计事项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作出会计分录,编制记帐凭证,经复核签章后传递给财务档案室。
二、按照事业计划指标或额度对校内各单位的各项经费进行监控,杜绝赤字开支。
三、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做好各项经费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本着合理、有效、合法及厉行节约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各项经费的核算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根据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对各种暂付款自形成至结账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并及时清理结算所借款项,避免坏帐损失。
五、加强学校各项收费的管理与核算,配合收费管理科,将研究生学费、本专科生学费、成人教育学费、留学生学费及其它应收款项及时收取入帐。
六、各岗位定期作出本业务范围的'统计分析报表,及时给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
七、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和业务需要,协同计划科对会计科目和各单位的项目进行调整。
八、协调与处内其他科室的工作,促进全处工作的顺利开展。协调与校内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使管理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内部管理分配制度。
九、根据当年会计核算的情况进行年终清理,特别是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以保证当年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能够在当年入帐。
十、完成学校及处长布置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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