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残联工作职责(精选12篇)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镇残疾人基本状况,推动我镇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镇残联认真组织、精心部署、统筹规划,积极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普查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镇残联工作职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 篇1
一、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六、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
七、认真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活动,组织好 “结对帮扶助残”以及适合当地特点的助残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
八、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九、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居、社区)残协开展工作。
十、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 篇2
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 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六、承担乡镇残联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九、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十、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 篇3
1、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倡导“四自”精神。
2、心想、情系、利谋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3、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工作,承担本级残疾人工作的'日常事务。
4、做好有关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维权、文化教育等工作。
5、宣传残疾人事业,大力倡导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
6、承担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主要工作,包括入户调研、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落实个性化方案。
7、帮助残疾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负责做好对残疾人扶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9、管理好残疾人工作档案。
10、指导本辖区内社区(村)残协开展工作。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 篇4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勾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和条件,扶持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6、承担镇残联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8、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扶贫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9、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0、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11、承担县政府和州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 篇5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接受残疾人督察,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覆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到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六)积极开展爱心助残的募捐活动。
(七)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 篇6
一、组织学习、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并制定具体规定或办法,体现对残疾人有优惠照顾。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的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二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调查了解残疾人基本情况,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残疾预防和扶残助残工作,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四、认真做好残疾人脱贫解困工作,根据本地实际和残疾人不同情况,在帮扶措施上给予优先或照顾;并采取纳入“低保”供养、救助、补助等办法,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
五、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做好残疾人的开信来访,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 篇7
一、建立健全学习、工作、定期走访残疾人家庭、信息接待、志愿助残、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保障基层组织工作经费,完善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
二、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残疾人基本情况信息,并建档立卡,经常深入残疾人家庭了解残疾人情况,及时反馈残疾人的诉求,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三、按时参加旗残联举办的培训和活动及时报送各类信息、报表、材料等,出色的完成残疾人工作任务。
四、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 篇8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本地区残疾人状况调查,协助乡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实施纲要的意见和措施。
二、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乐观进取,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世界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三、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动员社会理解、关爱、帮助残疾人。
四、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反映和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残疾预防和扶残助残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六、管理和指导村级残疾人协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
七、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 篇9
1、负责街道残联事务,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
2、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及时反映情况,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承担落实上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技能培训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5、指导社区残协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
6、负责残疾信访、维稳工作;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 篇10
(一)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 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保障、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同级政府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工作进行管理。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承担上级残联和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 篇11
1、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
2、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4、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5、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6、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7、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8、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9、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 篇12
一、主要职责
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由县政府领导同志联系,残联工作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改造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推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研究、拟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与管理。
(六)对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提出建议或意见,做好残联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残联机关设三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负责残疾人联合会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会务、信息、督办、公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康复中心
组织和指导开展残疾状况、致残原因和康复需求调查,掌握、协调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拟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政策和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组织开展残疾人九项康复和各类残疾人用品用具的开发、供应、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行业协会的工作,开展学术交流,培训康复人才;开展残疾人专项统计,总结推广残疾人康复先进工作经验;承担县残疾人康复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残联工作职责》。
(三)教育就业服务所
参与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推广盲文、手语;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盲人按摩与盲人辅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和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协助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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