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策划方案
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策划方案
为了丰富我校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展现我校学生的综合能力,挖掘同学们的艺术潜质,促进和谐校园、欢乐校园建设,经校团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并报学校懂事会领导批准,特举办“青春杯”卡拉OK大赛暨校园十佳青年歌手大赛。
一、活动主题:弘扬青春主旋律,唱响校园和谐曲
二、主办单位:怀化市振华职业学校
承办单位:校团委
三、比赛原则:本次大赛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比赛过程由大赛组委会及全校师生予以监督。
四、比赛方式:比赛分班内海选(每班不限人数)、初选(20强进18强)复赛(18进13)、总决赛(进13)。海选阶段每班各设一个赛区,时间及海选,海选时间(4月27日)初选(x月8日)复赛(x月9日)决赛(x月13)最终评选出“校园“十佳”青年歌手”,颁发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
五、报名方式:每班不限参赛人数。参赛选手须填写报名表,请在4月20日前上交校团委文艺部王凤处,逾期未上报者,视作班级放弃比赛资格。团委会将作弃权处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审查通过的曲目。
六、比赛日程及地点:
海选阶段:校工会舞厅 x月x日
初赛阶段:校工会舞厅 x月x日
复赛阶段:校文明大道 x月x日
决赛阶段:校文明大道 x月x日
七、参赛歌曲内容要求:
参赛曲目内容积极向上,体现当代大专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提倡校园歌曲,弘扬青春旋律,唱响和谐校园。
八、比赛规则:
1、海选、复赛阶段比赛限于独唱,参赛选手可采用民族、美声、通俗三种唱法中的任何一种,其中民族、美声类歌曲在平均分基础上加0.1分。
2、参赛选手一律用普通话演唱。海选、复赛阶段每人演唱一首歌曲,总决赛选手每人演唱一首报名表中通过审查的歌曲。
3、演唱时可用乐队、手风琴、电子琴、吉它等乐器伴奏,也可用光碟或mp3伴奏。总决赛可以有伴舞,但伴舞者不参加演唱,有伴舞的`选手在平均分基础上加0.2分。
4、各参赛选手要在比赛前1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签到处签到,到场后将伴奏带或光盘交给指定工作人员,并在光盘上标明曲目序号与伴奏声道。选手提供的CD、VCD必须保证质量,若因伴奏质量问题而影响成绩,后果自负。
5、选手对比赛音响设备、乐器等有特殊要求,应于比赛前一天与承办单位工作人员联系,协商解决,否则责任自负。
九、卡拉OK大赛评分标准:
1、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1分)
2.吐字清晰、发音标准,对歌曲节奏、音准、音色等有较好的处理(3分)
3.有自己的演唱特点,对所演唱的曲目有较好的表现力(2分)
4.台风好、舞台效果(2分)
5.演唱感情丰富,有激情,听众反映情况热烈(2分)
评分采用10分制,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选手卡拉OK大赛的综评得分。
十、校园“十佳青年”歌手评选方法:
根据评委打分综评后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综评得分前10名者即荣获校园“十佳青年”歌手称号。
十一、所评奖励:
1、卡拉OK大赛设最佳人气奖,最佳台风奖,最佳实力奖,最佳创意奖,最佳组织奖(一张奖状)未获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纪念品。
2、大赛最终评出2012年 “校园十佳歌手”颁发校级“校园十佳歌手”荣誉证书并颁发奖品。
十二、参赛人员
有参赛选手的个人,班级以及服务组的全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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