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信息
就业指导中心是专门从事高校招生、学籍学历和毕业生就业信息咨询与指导服务的专门机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
邮政编码:410021
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传 真: 0731-85523818/82816661
联 系 人:周老师、汪老师
咨询邮箱:xlrz@hunbys.com、715484922@qq.com
二、认证项目:
1、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认证。
2、军队院校学历(毕业证书)认证。
3、高等院校课程成绩单认证。
三、认证申请材料:
1、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专升本学历需认证前置学历)。
2、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成人本科学历需认证前置学历)。
3、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自考的本科学历需认证前置学历)。
4、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申请表、毕业证、未转业提供军官证、已转业提供身份证和转业证或复员证(如没有转业证或复员证,需提供转业审批报告)、学校训练部证明原件(2000年前毕业的,若学校撤销,训练部证明可用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代替。)、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成人,普通)、入学批准书或参军登记表复印件(普通)、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2000年后)。
5、高等院校课程成绩单认证:办理中(英)文成绩单认证,需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原件。
6、补充材料:2001年以前毕业的,为了不延期认证时限,最好提供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红章)及学校证明,毕业证发放登记表复印件(含本人姓名、毕业证号)加盖管理部门公章,开具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证明(证明上要表述清楚本人的学历信息,加盖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公章,并签署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证明人姓名和办公电话,无证明人姓名、电话的.一律不予受理);毕业证书丢失者办理学历认证时需要提供原毕业院校联系补办《毕业证明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上的姓名或出生日期不相符的,需要公安部门或学校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办理英文认证报告或英文成绩单认证,需要先办理中文认证报告或中文成绩单认证。办理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学历证书认证。
四、申请办理方式流程
现场办理:
五、学历认证时限
普通学历认证为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如期完成,将按申请人选择自动延长或取消申请。
六、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1、认证进度查询。
2、领取方式。
到认证现场自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前台领取,委托他人领取需出具委托函,并登记领取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邮寄认证报告:如需办理邮寄,需现场填写《邮寄快递单》,并提前交纳邮寄费(代邮局收取),国内特快专递(22元/封)。
七、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其他特别说明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认证通知,不予提供复议。
2、军队院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总参军训兵种部院校综合局开具的证明。
3、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开具的证明。
4、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九、乘车路线及地图
1、乘坐803、703路公交车(双向行线均可)在七里庙站下车,再沿新建西路向东前进约200米即到;
2、乘坐123、912路公交车(新建西路上为向东行车)在雨花亭西站下车即到;
3、乘坐7、102、103、124、137、145、146、302、旅2、912路公交车(双向行线均可)在雨花亭北站下车,再沿新建西路向西前进约50米即到。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党群组织建设;行政、人事、劳资;文秘、信访、接待;财务、后勤;员工及文书档案管理;对外宣传;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托管;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和分析。
综合服务部
主要职能:负责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毕业生档案、户籍托管;学历学位认证;人事代理;就业数据统计;网站建设与维护;中心集体户口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特岗教师招聘和免费师范生就业管理。
事业发展部
主要职能: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开发;毕业生就业信息、人才需求信息发布管理;就业工作指导、培训、咨询、职业测评服务;就业指导工作调查、研究;就业指导课程建设。
就业创业指导研究室
主要职能:负责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和就业指导工作研究;就业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就业指导及学科建设;协助组织毕业生教育,提供择业技巧、就业政策、心理调适等咨询服务。
承担业务:
(1)负责湖南省毕业生供需信息的收集、发布和管理,开展毕业生就业信息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的交流和咨询服务;
(2)协助管理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市场,负责管理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的活动,指导、组织和承办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推荐毕业生就业,为用人单位选聘毕业生提供服务;
(3)指导各地、各单位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及大中专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培训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人员,规划、指导毕业生就业指导教材建设,协助组织毕业生教育,为毕业生提供择业技巧、择业政策、择业心理调适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4)协助管理待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的档案;组织开展待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的岗位技术与技能培训;宣传国家和省有关毕业生的就业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调查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大中专学校和用人单位提供反馈信息服务;
(5)受湖南省教育厅委托负责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监测工作,签发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开展档案户籍托管服务;受教育部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委托开展学历认证服务;承担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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