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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迁址公告

时间:2021-06-23 18:23:21 就业指导 我要投稿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迁址公告

  一、有关政策及中心介绍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迁址公告

  1、人事关系一般地,人事关系包括户籍、职称、政审、党团关系、工资记载、职务任免、奖惩记录等。国家计划内高校毕业生的户籍、档案是本人人事关系的重要组成内容。

  2、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和《就业报到证》当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有两年的择业期,在此期间一旦落实就业单位,即可凭所需材料办理《就业报到证》到单位就业,同时凭《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和档案托管、组织关系接收等。《报到证》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该证一式两联,毕业生持“报到联”到用人单位报到,“通知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作为个人档案的重要资料。

  3、中心介绍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浙江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是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专职服务部门。目前主要承担就业政策宣传、组织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办理毕业生档案户籍托管(党组织关系挂靠)、《就业报到证》签发、就业指导培训和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建设维护等工作。

  二、档案、户籍托管服务对象

  1、毕业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可以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将档案和户籍托管在我中心。

  2、在杭州市滨江区就业或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若单位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以将档案和户籍关系托管在我中心。

  3、户籍关系无需迁转的高校毕业生。已经就业且无需迁转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将个人档案托管在我中心。

  三、中心档案、户籍托管特点

  1、手续简便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需提供相关材料,与中心签订托管协议,即可办理档案托管、户籍挂靠以及党组织关系挂靠,我中心的户口性质系杭州市集体户口。在我中心办理了档案户籍托管的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需要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时,携带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来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档案、户籍随《就业报到证》转迁。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大大简化,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

  2、服务周到在中心办理档案、户籍托管的毕业生,中心负责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毕业生人事档案有关材料,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借用、转递工作,协助办理以档案、户籍为依据的有关证明、证件等,以及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和户籍转迁工作。

  3、收费合理中心本着以毕业生为本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收取较低的服务费用,档案托管费10元/月,户籍托管费5元/月。

  四、办理程序

  1、毕业研究生持本人身份证、“先落户、后就业”申请表(毕业研究生“先落户 后就业”申请表下载 )与我中心签订《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协议书》,学校凭毕业研究生“先落户 后就业”申请表将就业报到证开往“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毕业生档案、户籍随《报到证》转迁。

  2、在杭州市滨江区就业的`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原件到我中心办理鉴证手续,签订《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协议书》,学校凭就业协议书予以派遣,毕业生档案、户籍随《报到证》转迁。

  3、在杭州市滨江区创业的毕业生持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表到我中心签订《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协议书》,学校凭托管协议予以派遣,毕业生档案、户籍随《报到证》转迁。

  4、户籍无需挂靠只办理档案托管的高校毕业生持个人身份证到我中心签订《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协议书》,学校凭托管协议派遣,毕业生档案随《报到证》转迁。

  5、毕业生毕业离校请及时携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和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到我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有犯罪记录的,或因种种原因未能毕业的学生不予办理托管手续。

  2、需托管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由学校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统一填写单位名称为“中共浙江省教育厅机关党委”,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我中心。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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