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负责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和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的汇报和建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学校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欢迎阅读参考。
学校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1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和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的'汇报和建议。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布置、指挥、监督和协调。
4.负责向全校师生传达贯彻上级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
5.若学校出现安全事故,校长负责《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起动和实施。
6.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的安排、筹措。
7.负责安全事故的上报决策。
8.负责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和表彰。
学校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2
1.副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二责任人。
2.副校长是校长开展安全工作的助手,全面配合校长管理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管理。
3.协助校长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4.督促办公室建立完备的安全工作软件资料,负责安全工作四簿、四册的日常记录;督促各类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5.定期不定期总结分析收集相关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隐患的汇报,向校长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建议。
6.若出现安全事件,履行《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职能,积极配合校长工作。
7.经常性对教职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防范意识。
8.处理学校一般安全隐患、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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