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 百文网手机站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21 15:43:55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纪律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目的和实用范围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加强纪律管理,强化工作作风,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农业局直属各站(股、室、所、中心)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考勤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上级通知执行。

  第四条 考勤方式。

  (一)考勤表由办公室统一制定发到各站(股、室),由各站(股、室)自行考勤,每日签到2次,上午签到时间:8:30-9:00,下午签退:17:10-18:00。上午9:01-9:30分签到算迟到、9:31分后签到算旷工,下午17:10前签离算早退。凡未签到,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二)考勤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站(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实行实名签到,不准代签、补签。如站(股、室)负责人外出,必须指定1人专门负责本站(股、室)考勤。

  (三)凡出差(外出学习、开会等)、下乡、病假、事假、其它假及周末、节假日临时安排加班等情况,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于考勤表上注明清楚,并将相关通知、假条等附在考勤表后作附件备查。

  (四)职工缺勤,其所在站(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隐瞒、包庇,一经查实,按照职工受罚标准,对站(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等处罚。

  第五条 考勤报送时间 。各站(股、室)考勤每周统计一次,由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分管领导复核签署意见,于每周五下午17:00分前交办公室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考勤表,事前又没有向办公室说明原因的,视为该站(股、室)本周集体缺勤。

  第六条 考勤公示。每月考勤由办公室进行一次汇总统计,考勤结果于下月第一周进行公示(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职工对考勤统计结果有异议的(如统计错漏),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到局办公室进行核实,逾期不核实视为认可。

  第七条 督查。

  (一)由局班子成员任督查组组长,按值周排班,组成人员为3-5人,由办公室指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局职工考勤进行督查,每周至少督查1次,督查工作必须有记录,每周督查情况于周五下午17:00分前交办公室。

  (二)督查时人员出勤情况与考勤登记情况不符的,尤其是发现弄虚作假的,由该站(股、室)负责人向局党组作书面检查,并以督查结果为准执行考勤纪律。

  (三)督查组不认真督查或不按时报送督查情况的,视为失职,本周督查组成员集体算旷工2天。

  第八条 领导出勤告知。局领导公出(含非班子成员的副科级以上实职干部开会、出差等),需于每日上午9:00前告知办公室登记(告知电话:8933239),临时外出临时告知,不告知者视为在岗,被督查组或领导发现不在单位办公活动区域的按旷工计算。

  第九条 请假、销假。

  (一)职工请假:职工外出30分钟以上必须请假,1天以内的,由站(股、室)负责人审批; 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站(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安排好请假人工作接交后,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

  (二)站(股、室)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 3天以上(含3天)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

  (三)分管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请假一周以上报县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主要领导请假报县委、县政府政府领导审批。

  (五)请假一律以审批后假条为准,如因特殊情况,事后3天内必须补交审批假条,无审批假条的霸王假一律以旷工计算。

  (六)请假结束必须向考勤人员销假,如确需延假,须先征得审批人口头同意,事后3天内补交审批后延期假条。

  (七)请病假3天以上2个月以内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2个月以上的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单位领导在批假时必须注明请假期限,超过时间未到单位上班,又无批准的延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

  (八)请假条一律用信笺拟写,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作为考勤统计主要依据;复印一份作为考勤表附件备查。

  第十条 奖惩。为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对考勤结果实行奖惩制。

  (一)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工资50元,早退或旷工半天扣发工资100元、旷工1天扣发工资200元。

  (二)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达3次以上(含3次),每累计3次算1天旷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天的扣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其中拿行政工资的扣发总工资的10%);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10天以下(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其中拿行政工资的扣发总工资的30%),累计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下(不含15天)的扣发当月全部工资,一个月连续旷工达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者,取消当年目标考核奖。

  (三)特殊情况,连续事假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连续事假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50%;连续事假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40%;连续事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工资。

  (四)零星事假全年累计达22天以上不满44天的,扣发当年目标考核奖,不享受单位福利待遇;零星事假全年累计达44天以上的,除扣发当年目标考核奖及不享受单位福利待遇外,超出部分以22天折算一个月为标准,加扣月总工资的50%,个人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五)连续病假二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除因公负伤、特种病人(癌症、麻风、精神病)经批准的以外,连续病假超过二个月不到六个月的,第三至六个月期间,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工资的90%,工龄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总工资的60%,工龄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发给总工资的70%,工龄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发给总工资的80%,工龄30年以上的发给总工资的90%。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5%发放。连续病假达到扣工资人员,单位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

  (六)零星病假全年累计不足44天的,工资照发;累计病假44天以上的,单位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

  (七)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事假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的除外)、病假超过6个月的,不进行年度考核、不兑现年度有关奖励。

  (八)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连续超过15天,报组织人事部门辞退。

  第十一条 私自损毁、涂改考勤记录或考勤设备的,报县监察局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被记大过处分,按国家相关规定,对照个人年终考核、缓调工资等处理。

  第十二条 每月考勤统计结果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初审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核执行。年度考勤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奖、个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奖励和推荐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 不得在办公场所化妆。

  第十四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工作交流讨论除外)。

  第十五条 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或电脑游戏、上网看电影、炒股票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六条 不得因私事长时间占用电话。

  第十七条 工作期间,不得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安静状态。

  第十八条 严禁在工作中以慢、拖等方式吃拿卡要;严禁借工作之机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要求服务对象用车辆接送、参与娱乐活动;严禁参与赌博。

  第四章 违反工作纪律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罚规定。

  (一)被局督查组或领导查到违反纪律的,旷工一次扣发工资400元、早退一次扣发工资200元、迟到一次扣发工资100元。同时,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处理、职工大会公开检查处理;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待岗、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处理。累次违反纪律,经教育不改的',作限期调离或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二)被上级作风检查组查到并在全县通报,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正常工作,发1200元基本生活费。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待岗期满后,视待岗期间工作表现,确定是否恢复工资或加重处罚(限期调离或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篇2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8:00—11:30 下午2:30—6:00

  冬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

  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50元,聘用员工罚款20元;每月累计超过10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情况时除外。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旷工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2、每旷工1天,处予当事人300元罚款,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收入。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奖金。连续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员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行好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内部政令畅通,运作协调高效。

  1、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2、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待除外),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处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

  3、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的罚款。

  4、下班未关闭门窗、办公电脑,未切断电源的,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5、在办公区、单位宿舍区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损毁公物者处予5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正式职工待岗,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请销假管理

  (一)范围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均属请销假范围

  (二)请销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放能行假,事前请假需填写《请销假审批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电话征得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上班当日补齐手续。

  2、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行假者所属部门必须确保工作协调安排好,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方能准假。

  3、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4、凡请假者准假后将《请销假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报综合办公室。

  5、未按要求请、销假,请、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办理销假手续。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职工扣100元,聘用人员扣50元。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季度超过5天者,取消优秀员工评定资格。

  (四)病假

  1、员工因病需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就诊后凭诊断证明再履行请假手续,州内就诊时间不超过1天(以就诊病历或医院相关证明为准)按出勤计算,超过1天按事假计算。

  2、员工因病确需疗养休息但又无须住院者,须出示医院相关证明并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准假。

  3、员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4、员工因病住院请假5天以内(含5天)不扣减工资,超过5天的,每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5、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超出时间不发放绩效工资(聘用员工不发放完成任务奖励)。

  6、病假员工上班当日补齐请假手续,包括假条、住院证明、医生建议书等一并交到综合办公室。

  7、病假手续不完善的按事假处理。

  (五)婚假

  员工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节假日)。

  (六)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准丧假5天。

  (七)产假

  1、妇女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3-6个月产假,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2、男性职工其妻休产假时,可请不超过5天的护理假。

  (八)探亲假、公休假

  员工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及州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学合理安排,在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经审批后方可休假。

  五、监督管理

  中心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发现部门监管执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或考勤人员责任,发现一次处予当事人100元罚款,相关人员未按时将考勤汇总到综合办的,处予部门考勤人员100元罚款。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1.员工寝室管理制度

  2.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3.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制度内容

  4.公司员工退休管理制度有哪些

  5.酒店员工餐厅管理制度有哪些

  6.基地员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7.公司员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8.员工食堂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9.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有哪些

  10.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有什么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篇3

  为提高公司良好形象,营造美好的工作氛围,改善工作懈怠、纪律松散的不良习惯,提升执行力,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员工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工作纪律规定:

  1、上班不迟到(早上7:50到岗,下午1:20到岗),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50元;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早上8:00后仍在打扫办公室卫生者,违者每次罚款50元;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所在部门负责人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无任何理由连续旷工达3日(含)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5日及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并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一次、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请假条,无请假条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并报公司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在厂区内骑行自行车、摩托车、助力车,以及不按区域乱停乱放的;

  4、上班期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看小说;

  5、未完成工作任务提前下班的;

  6、不服从企业管理的;

  7、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8、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9、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0、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

  11、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2、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水电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记过一次、罚款100元处理:

  1、年度警告达到二次的;

  2、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3、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4、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5、对主管人员正常合理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并处罚款200元:

  1、年度记过达到三次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4、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

  5、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6、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7、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8、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50-100元;立功,每次奖励2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强化学校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保障教学秩序,树立为人师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良好师德形象,按照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制度;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工作积极主动,不拖沓。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迟到早退(5分钟内)一次惩5元;旷操1次惩1元;旷课(辅导)一节惩10元;旷会一次惩10元。

  3、严格请假制度。事假两天内由副校长批准;超过两(三天)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一律由教育局批准;请假前须经教导处调整妥善安排好假期工作责任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每天扣发奖金5元。请假一周以上请假者承担假期中他人所承担的工作报酬(每天15元)。其它假按镇教字(20xx)6号文件执行。

  4、严格禁止工作时间(周日18:00—周五15:30)参与赌博,不准参与社会闲散人员赌博。违者每次惩50元,并在教师会上公开检讨。

  5、不准在工作时间内酗酒,凡因酗酒影响工作或造成一定影响的,要在教师会上说清楚,并惩20元。教学时间、静校后摩托车出入熄火,违者一次惩5元。

  6、不准在校园内穿奇装异服;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超短裙进入教室。男教师不准留长发,教师不染色泽鲜怪发色,不留怪异发型。提倡朴素大方、庄重美观、大众化服饰。(否则每次10元)

  7、上课、辅导、入会一律关掉电话,违者一次2元。

  8、语言文明,倡导说普通话。教学时间、熄灯铃后不准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违者一次5元。

  9、团结协作、互相学习、相互理解、不搬弄是非。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公开漫骂、撕打、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先惩双方50元,公开检讨;经调查核实后另行处理。

  10、讲究卫生,重视安全教育。节约用电、用水;爱护校园一草一木做学校主人。凡损坏学校财产的一律按150%价格赔偿。凡因安全教育、措施不得力、处理不及时果断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行,适应于校园内全体教职员工。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篇5

  1.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维护学校荣誉,思想统一,言行一致。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对于原则性、政策性强的问题,个人不得随意表态。

  3.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4.上级安排的工作,要按时按要求完成。如涉及收费、评优评先、大型活动等,必须经校委会商议。

  5.严格执行工作计划,计划之外确需安排的活动,要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6.熟悉自己分管的业务,安排工作要有周密部署,原则上不能朝令夕改;如确需修改,必须经校委会研究。

  7.项目负责人在每次活动前要制定出明确地活动方案、评奖办法。

  8.做好保密工作,在教师面前应站在学校及上级的立场上,不准发牢骚,不应该讲的话不讲。

  9.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旷会,会议期间手机必须关机或振动。

  10.严格执行中心校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1.校委会成员要站在学校管理的层面考虑问题,切实以学校大局为重,以学校利益为重,团结协作,做好本职工作之余,要积极协助其他同志的工作。

  12.校长不在学校时由教导主任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其他校委会成员要积极协助其工作。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篇6

  一、工作纪律

  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2、各部门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部门经理负责制。

  3、公司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分级管理方式,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总原则。

  4、为公司的健康成长,超常规发展,向社会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公司赢得最佳经济利益是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即公司最高利益原则。

  5、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工,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处理各项工作。处理超越职权范围事项,须经上级授权或征得上级同意。特殊情况下,无法请示,则应以公司的最高利益原则为标准,恰当处置,事后尽快报告。重大事项,以先口头,后文字报告方式处理。

  6、公司对全体职工的基本要求:听从指挥;工作严谨、高效;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团结协作,工作不许推诿;勇于负责;开拓进取。

  7、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

  8、公司推行“唯贤、唯才是举”的用人标准,按能绩升降职级,全面测评,每年考核。

  二、劳动纪律

  1、严格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劳动中,认真负责,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喧哗。

  3、在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短裤衩和背心。需统一着装岗位必须按要求着装。

  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按岗位要求完成任务,做好各种原始记录。真实、准确填报各种数据。反馈、传递各种信息。

  5、严格按规定使用生产设备,爱护各类财产、专用设备设施及其他劳动工具。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使生产设备等处于良好状态。

  6、学徒工,见习、实习及处于培训阶段的职工,未经本部门领导考核批准,不得擅自顶岗、上岗。

  7、严格上下班打卡制度,不得替他人代打出勤卡。出勤卡由各部门按月统计后送行政人事部审核。

  三、财务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不浪费公司资财。

  2、严禁以各种形式侵吞公共财产,不许私自动用公款。

  3、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审批制度,以及各种(项)财务开支标准。

  4、不得冒名多报、谎报业务招待、差旅费、各种生活补贴和工作补贴等。

  5、在与他人交谈中,不准涉及国家和公司的一切未经公布的经济情报和其他需保密事项。

  6、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资料。

  7、不准携带机密文件资料外出访友、回家和出入非工作需要的场所。

  8、不准在普通电话、电报、传真、邮件中传送机密事项。

  9、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保密文件、资料的移交。

  四、外联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的外联制度,发扬爱司爱岗的精神,维护公司的利益。

  2、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真实反映情况。

  3、与外单位人员交往,必须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

  4、严禁酗酒。在外联活动中,饮酒不得超过本人酒量的一半,一般不饮烈性酒。

  5、在外联期间,不许同厂外机构或个人私自交易,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营私牟利或私自收受礼品。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篇7

  1、总则

  1.1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违反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等制度,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1.2对员工较差的工作表现或不良的行为将采取正式口头警告、最终书面警告、留用察看、降职、解除劳动合同五种违纪处罚方式。并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根据其违纪情节进行经济处罚。

  2、工作要求

  员工应准时上班,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并能到达可接受的技能水准。应服从上级主管的命令,员工的工作行为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3、正式口头警告

  正式口头警告,以书面形式确定,其副本放在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中,保存一年。

  4、最终书面警告

  4.1对于较严重的或重复的损害及不良行为,或连续表现差的员工,将会受到最终的书面警告。受到该警告的工作伙伴若工作表现没有改进,或再有任何错误发生,将可能导致停职、停薪或者解聘。

  4.2此记录将在个人档案中保存一年,两次口头警告可记一次最终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将被解聘。

  5、留用察看

  5.1留用察看期限为六个月,在留用察看期间没有薪金。受留用察看处1分的员工在察看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者,察看可按期解除;对错误认识深刻并有立功表现者,可提前解除;工作表现较差或再次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处分。

  5.2处分决定归入员工本人个人档案中。

  5.3降职员工违反纪律或工作表现欠佳,或对本职务无法胜任,严重影响工作进行,可受到降职处分。

  6、解除劳动合同

  6.1对于严重的处罚违规或表现差的员工可能会被解聘,所有的解聘都会有一个书面通知并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作为立即解聘的员工,公司将不再给予任何的通知期。两次书面警告将导致解聘。

  7、员工违纪,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6.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1员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连续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2员工在工作时间擅自脱岗二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者为中缺,连续一个月内中缺累计3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3员工迟到、早退、中缺在六个月内累计3次以上,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4无故缺席公司重要会议、集会、活动,情节较严重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5员工严禁班前酗酒或班上饮酒(因公务除外),违反规定未造成

  2后果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200元。

  6.1.6在公司内吵架、骂人,影响他人工作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200元。

  6.1.7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光盘等或在电脑上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100元。

  6.1.8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执行未造成后果的,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9员工不得带亲友、闲杂人员等进入公司,违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对当事人扣罚100元。

  6.1.10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能源、办公用品及其他资财的浪费,情节较轻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100元。

  6.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1旷工一次时间在两天(含两天)以内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2将涉及公司秘密的任何文件、资料等向外界借阅或赠送,未造成后果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3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违规侵占公司各类资源,情节较轻微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2.4在公司内部传播不利于公司的负面消息,或无任何证据和事实,造谣中伤、拨弄事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声誉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2.5违反公司工资保密制度,打听、攀比工资,或泄露不应向其它人说明的管理级会议内容,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6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

  3再疏忽不报、严重影响生产及工作进度者,予以留用察看处分。

  6.2.7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能源、办公用品及其他资财的浪费,情节较重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一年内旷工两次(含两次)以上或连续旷工两天(不含两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2员工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3在公司驻地内聚众闹事、起哄,破坏公司声誉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4员工酒后滋事,影响工作秩序,造成伤害他人身体或损坏公私财物等不良后果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5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进行工作,消极怠工或擅自停工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6员工应服从公司工作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7骗取病假或在休病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8违反公司工资保密制度,打听、攀比工资,或泄露不应向其它人说明的管理级会议内容,造成工作泄密和不良影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9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干私活或违规侵占公司各类资源,情节较

  4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0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兼职做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1利用工作之便,在采购、销售或在处理废旧物资等过程中,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6.3.12一年内受两次书面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7、违纪处理程序

  7.1员工发生违纪现象,一律由其所在部门提交书面违纪事实,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违纪事实审核、上报、做出处理决定并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7.2书面警告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处理,所在部门按规定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并于处理后的三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7.3留用察看处分的给予或解除,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提出处理意见,人力资源部复核后,经公司各中心总监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7.4解除劳动合同,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提交违纪事实,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各中心总监审核,征询公司工会意见后,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7.5从证实员工违纪之日起,对违纪员工做出处理决定;开除处分不超过三个月,其他处分不超过一个月。遇特殊情况,可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适当延长处理时间。

  5 7.6对违纪员工的违纪处理,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准确。受留用察看(含留用察看)以上处分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形式形成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在形成后的三日之内送达受处分员工一份,并由违纪员工签字;员工如果有不同意见,可在处分决定形成之日起七日之内,书面提出复议申请,由违纪员工直接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7.7对违纪员工提出的复议申请,人力资源部从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处理。

  8、本制度与其它原有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篇8

  (一)考勤请销假和外出告示制度

  1、厅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串岗聊天。

  2、上班时间:上午:8:0011:45,下午2:305:45、

  3、工作人员因事(病)等原因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填写请(销)假条,经主管会计、带班主任加注意见后,中心主任批准,方可休息,上班后及时销假。

  4、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需向带班主任请示,由带班主任统一安排,离岗告示,不得随意缺岗、离岗,影响正常报账业务。

  5、带班主任负责考勤检查,记录当日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办公室月终进行统一汇总。

  6、厅实行岗位健康补助,按实际考勤每人每天5元,按月考核发放,缺勤一天扣5元,迟到一次扣2元。

  (二)值班(日)制度

  1、厅实行领导(主任、副主任)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日制度。

  2、值带班人员各负其责,确保厅安全、有序、干净、整洁。带班领导早上7:40到岗开门,组织值日人员清扫厅内外卫生,下班后,检查机房、保险柜、电脑、门窗、水管、电源,确认安全后上好门锁,最后离开厅。

  3、值日人员早上提前半小时到岗,负责柜台及办公桌灰尘擦拭、厅内外地板清洁,下班后把厅内外、微机房、更衣室、档案室、卫生间、盆花、装饰瓶、防盗门、墙壁等擦拭干净,并将垃圾放到指定点,做到地板干净,柜台干净,拖布、抹布干净,用奇放整齐。

  4、每周星期一早上厅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包括清理卫生死角,浇、剪花草,整理个人办公桌、抽屉内外资料等。

  5、每月初进行一次清洗,包括擦洗玻璃、卫生间,整理机房、档案室、更衣室,清洗窗帘、床单等。

  6、厅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值日制度,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共同创造和维护干净整洁、和谐愉快的办公环境。

  (三)计算机操作规程

  1、厅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2、厅计算机统一编号,工作人员固定使用并设置个人操作密码,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

  3、操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步骤开、关计算机,按操作权限进出和使用财务软件系统,不得登录与本核算组无关的其他账套,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拷贝与工作无关的其他软件系统。

  4、财务数据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定期备份,定点保存。

  5、计算机发生故障,由系统维护员检查处理,发现不规范操作要及时予以纠正。

  6、服务器工作室由系统管理员管理,严禁其他人员进入,严禁擅自更改数据库数据。

  (四)违工作纪律处理规定

  1、厅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中心统一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工作纪律。

  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无故缺勤;

  ②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

  ③、违厅计算机操作规程,安装各类与业务无关的软件,感染计算机病毒,影响财务数据安全的;

  ④、工作时间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声喧哗;

  ⑤、不履行值带班制度,值日敷衍,值带班记录马虎的;

  ⑥、不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举止行为不文明的,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

  ⑦、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⑧、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⑨、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⑩、其他违内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2、厅工作人员违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被上级检查发现,媒体报道,妨碍优化发展环境,影响全区机关工作效能的,从重处理,建议调离核算中心。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篇9

  一、 目的和范围

  1. 为了加公司制度的管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效规范每个员工的劳动行为,使其尽到劳动责任,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车间在职员工和实习期员工。

  二、 管理机构和职责

  1. 生产车间主任是全厂车间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各工序组长的劳动纪律。

  2. 组长是本组劳动纪律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组职工的劳动纪律。

  3. 各组长应加强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违反者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车间主任核实真实性并及时上报到人事部。

  4. 各工序组长要及时关注车间机器运转状况、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车间主任反映。

  三、 工作纪律:

  1. 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组长或车间主任等管理人员安排,有争议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对拒不执行管理人员安排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出相应处罚;屡犯不改的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处理。

  2. 公司员工一律不准参与和支持闹事;一律不准组织、煽动、参与未经批准的罢工、游行、示*;一律不准参与和支持一切非法组织的非法活动,违者一经查实,一律开除处理。

  3. 生产员工要做好“品质三员”,即本工序的生产员、上工序的检验员、下工序的服务员。时时刻刻注意,对任何一点小事都不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产,监督上工序的生产,服务下工序的生产,保证从自己手中流出的产品无品质缺陷。

  4. 生产员工要将生产后的半成品放置相应的区域,并整齐摆放好,贴好产品标识卡(注明产品名称、数量和生产日期)。

  5. 打包后的成品填写入库单并让车间主任签名确认后方可入库,放入相应的成品区域摆放整齐,贴好产品标识卡。无产品入库单坚决不能入库。

  6. 非设备操作人员,在未经允许或有监控人员在场指导情况下,严禁私自操作操作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7. 公司现配备有电铃,员工上班、吃饭、下班时间严格按铃声响起后执行,发现有上班铃声响起还未到岗的或下班铃声未响已经离开岗位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8. 下班时整理作业现场,关闭所有设备电源开关,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上好门锁,各工序组长和车间主任负责监督检查。

  四、 出勤纪律:

  1. 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统一配戴在左边胸前,未按规定佩戴上岗证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若上岗证残旧、破损、污染,凭旧上岗证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上岗证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 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每天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各一次,未按规定打卡严格按照员工管理制度中的考勤管理执行对应处罚。

  3. 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车间主任签字说明。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 严禁代打卡现象,违反者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中的打卡制度执行对应处罚。

  5. 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失卡期间的在岗证明。

  6. 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五、 安全操作规范:

  1. 生产车间组长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使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设入使用。

  2. 员工在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仔细阅读机器说明书,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要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 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班长或车间主任报告。

  5. 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负责作业。

  6. 车间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然险物品进入。

  六、 行为纪律

  1. 携带公司物品出厂一经发现,赔尝该物品市场价格双倍处罚,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 在班时间统一着装公司配发的工作服,衣着不整(如穿拖鞋、短裤、光膀子等),不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的,扣10元/次。

  3. 凡配有摩托车或自行车上下班的员工上下班注意安全。骑摩托车者出入大门上下班期间须戴头盔,否则,扣5元/次,不听劝告者后果自负。

  4. 破坏公共环境卫生,乱扔杂物,如发现车间垃圾含有价值物,经查实每次对车间主任和责任人视情罚款30-500元不等。

  5. 禁止在厂区、餐厅、仓库、车间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30元。如需抽烟必须到厂区外。

  6. 故意损坏公共财物,除赔偿损失外,视情罚款100-10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7.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者,给予当事人罚款100-500元并辞退。

  8. 对公司领导或外来客户行为或语言不尊者,视情罚款30元/次,为企业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辞退。

  9. 违反会议或培训纪律(迟到、无故不到者、大声喧闹影响他人、手机铃响、扰乱会议秩序),给予员工每次30元罚款。

  10. 餐厅就餐不按顺序排队、加塞者,罚款20元/人次;浪费饭菜过多者,罚款30元/次;

  11. 其他违规违纪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均视情节给予当事人严重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以上所有制度在公布之日起严格执行,在下一新制度出来之前作废。各部门必须极力配合!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篇10

  1.0目的

  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0管理部门及职责

  3.1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管理内容及规定

  4.1出勤管理规定

  4.1.1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4.1.2出勤纪律

  (1)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卡。未按规定佩戴工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若工卡残旧、破损、污染,凭旧工卡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工卡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连班的岗位,其他员工必须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钟打卡。未按规定次数打卡,按未出勤处理。

  (3)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权限责任人签字说明。一般员工交部门负责人签卡,经理助理级以上交分管领导签卡,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违反者第一次给予双方扣发当月工资50元,第二次下浮工资一级的处分,第三次辞退处理。

  (5)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培训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失卡期间在岗的证明。

  (6)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7)员工必须按规定顺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齐。未按规定插放者或自带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9)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10)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员工请假期间考勤参照4.2条款有关规定处理。

  4.1.3相关规定

  (1)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员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训部每月26日统一发放,并根据考勤卡、请假单、人员变动等情况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次月三日前报财务一分部核发工资。

  (3)公司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保安员满勤天数界定为当月实际天数减去当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数,保洁员、绿化员、后勤人员满勤天数。

  (4)公司所有需轮班的部门,如工程维修部、经营部、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将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人事培训部备案,作为考勤检查的依据。排班情况若有变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人事培训部。

  (5)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请休假管理规定

  4.2.1请假程序

  (1)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附表1),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于员工考勤卡。

  (3)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人事培训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人事培训部。续假结束后须于24小时内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2.2请假审批权限

  (1)公司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员及后勤人员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2)除上述人员的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主管(包括工程师)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干部请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5)任何人员请带薪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2.3事假

  (1)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3)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X请假天数。

  (4)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4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天内免附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除外。

  (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可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请假证明及手续不齐全者,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与事假相同。

  4.2.5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请,婚假结束后,必须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结婚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二十天。

  4.2.6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带薪丧假三天。

  (2)员工请三天以上的丧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十天。

  4.2.7探亲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探亲假十天。

  (2)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计发全额工资。

  (3)员工休探亲假,遇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再顺延假期。探亲假不得与其他假期连休。

  4.2.8法定假

  (1)员工依法可享受的国家有薪法定假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三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三天(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2)员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三倍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天数的补休,补休后公司不再计发加班工资;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休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规定执行。

  4.2.9产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0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1公假

  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如,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或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活动,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发给全额工资。

  4.2.12员工请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报往返路费,遇节假日不再顺延另计。

  5.0考核办法

  5.1综合劳动纪律依据员工出勤率、请假天数累计、违纪处罚次数实施考核。

  5.2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不定期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员工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附表2),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5.3各部门发现本部门员工违纪行为,由部门负责人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呈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

  5.4员工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处罚或视情节轻重辞退处理。

  5.5对每月累计违纪超过三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违纪性质降级甚至除名。

  5.6经审批后的《员工违纪处罚单》由人事培训部留存。人事培训部每月末统计汇总当月受处罚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3日前报财务一分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罚。

  5.7员工劳动纪律考核记录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6.0附则

  6.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6.2本办法由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员工工作纪律12-30

员工工作纪律规范07-06

工作纪律和员工守则12-30

超市员工工作纪律管理规定06-27

纪律委员工作总结10-11

怎样管理员工劳动纪律02-19

初中纪律委员工作总结05-24

大学纪律委员工作总结08-01

班级纪律委员工作总结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