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重要知识框架体系

时间:2024-09-13 13:51:04 政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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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重要知识框架体系

  升上高中,很多学生的政治成绩就提不高。因此我们要多花时间爱复习和巩固政治知识,理解好每个知识概念。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政治重要知识总结,希望对大家有用!

高中政治重要知识框架体系

  高中政治重要知识框架体系1

  1、什么是矛盾?

  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及二者的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关系: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3、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原理: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方法论: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我们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生活的海洋中扬帆远航,才能历经风雨,又见彩虹。

  4、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原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方法论意义:想问题、办事情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分析矛盾的特点,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和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和活的灵魂。

  5、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和矛盾的特殊性(个性)的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是可以变化的。

  方法论意义:

  (1)应该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

  (2)掌握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科学的工作方法。

  6、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含义及其相互联系

  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就是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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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民积极参与民主选举的意义:(P17-18)

  (1)选民参加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是影响选举效果的重要因素。公民只有不断提高参与民主选举的素养,行使好民主选举的权利,才能更好地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2)是否积极参加选举,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

  (3)怎样行使选举权,如何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和政治素养高低的体现。

  2、公民如何更好地行使选举权?(P18)

  (1)要增强公民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2)提高参与民主选举的素养和能力。

  (3)应出于公心,以人民利益为重;要了解候选人的品德和能力表现,在理性思考、判断的基础上,审慎投票。

  3、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重大意义:(p22)

  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4、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的意义:(p26)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5、实行民主监督的意义:(P29)

  既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6、公民如何正确行使监督权?(P29)

  一方面,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监督权。另一方面,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7、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的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如问题是:如何进行有序地政治参与,请把“是否”两字去掉。)(P31)

  (1)是否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是否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3)是否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4)是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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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受他的监督。(关系)

  2、人大代表的产生、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1)人大代表的产生:由民主选举产生。

  (2)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3)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提案权和质询权。

  (4)人大代表的义务: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人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政体:一个国家的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

  (2)我国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

  (4)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现:

  ①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②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5)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利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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