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知识我所理解的散文
编者按:哪一种文学的语言和我们往常的说话最接近呢?我以为,毫无疑问地当然是散文。
诗歌因为自己的独特形式,导致了的语言特化是非常明显的,所以我们自不必讨论。至于小说,虽然因为发展至今流派纷呈,导致了其语言形式并不能够简单一概而论,但是和散文的自由相比,其语言外在的流派化,本身就表明了它们还是严格遵循一定的规律,从而才形成了一定的风格和派别的。当然,散文也有自己内部不同的派别,但是正如同诗歌内部的派别并不影响其整体的风格,从而还能使得全体都可被称为“诗歌”一样,散文和小说的内部派别同样也还是没法模糊这两种形式的文学在语言形式上的差异。
那么,和小说相比,散文是一种怎样的文学呢?我认为,散文首先是一种书写自己的文学。
散文
散文内容可以纷呈百态,呈现千百万种样貌,可却都同时还包含着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所有这些作品当中,作者的身影是一直没有隐藏的。这身影,并不单单是指作者作为自然人的真实身体,相反,从某种层面来说,还不是指这一点,而是指作者自始至终都没有掩藏的自己对于作品中所谈论的一切的态度,也就是自己的真实的情绪。而小说呢,所侧重的并不是这一点,强调的反而是虚构,因此即使在很多小说作品当中,都不乏以第一人称作为叙述口吻的,可我们还是能够称其为小说。
散文因此而贵在流露出作者本身最真实的感情。作者不能够掩饰自己对于作品中所展示出来的一切的态度,该爱便爱,该恨便恨,想欢笑就欢笑,想痛哭便痛哭,有缺点就袒露缺点,想赞美什么就赞美什么……我觉得,这是散文最可宝贵,也最该推崇的地方。那种对什么都遮遮掩掩,处处都在计划着美化自己的人是最不宜写散文,也不可能写得好散文的。读者阅读散文的时候,固然会在意作者的学识和认知,可是也同样地在意作者的人格,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主要的.就是这人格。
每当我读鲁迅和周作人的作品,读他们的散文,我都觉得两个人无论是驾驭语言的天赋,还是学识,都实在不分伯仲,可是与周作人的那种故作超然相比,我觉得鲁迅的那般敢爱敢恨总要感人得多,真实得多,我也就因此而更要喜欢鲁迅,崇敬鲁迅得多。
人是最讨厌受到欺骗的。而要欺骗,则必须要先有信任,信任则意味着有感情。毫无疑问,情感越深者遭受到同样的欺骗时所受到的伤害就会越大,而文学,纯粹出于人类情感和良知而诞生的文学,又怎么可能允许作家作情感的欺骗呢?读者们可以允许作者不完美,但绝不会允许作者对大家撒谎和行骗。而对于情感来说,凡是不真诚的,都必含有欺骗。
列夫·托尔斯泰在评价文学作品的价值的时候,总是不止一次地强调到三条定律:一,作品的内容是什么;二,用来表达这些内容的手法如何;三,作者在作品当中的情感是否是真诚的。在所有这三条定律当中,他又不止一次地强调着自己对最后一条的重视,而且终其一生都在用自己的作品来践行这三条准则。这对我们来说,实在不能不是巨大启发。
最后,还是想要继续借用一句托老先生的话:我希望我们的文学家们都不是在用智来写文学,而仅仅是用心来写文学。
作者|彡甬子
公众号:文心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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