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时间:2024-08-18 04:08:52 百文网 我要投稿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6篇【热】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6篇【热】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1

  我校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常规,将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体系。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语言。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教导处具体负责教学常规方面的落实,德育处积极开展德育活动,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总务处投入人力、物力,积极建设校园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环境,办公室协调各处工作,制定好学校工作计划和语言文字专题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各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同时建立了由领导小组、各处室、语文教师、其他学科教师组成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覆盖校内各部门,深入到各教学班,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充分发挥作用,形成良好的管理功能。

  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年级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

  七、师生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毛笔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批改作业、给学生写评语、在黑板上写字等,凡是与学生见面的字,必须用规范字,不得潦草、连笔。

  八、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现象,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巧妙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如演讲、写字比赛、阅读活动等,不定期检查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

  九、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师生中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2

  为全面推进我街道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我街道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1.在辖区范围内全面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应当依据国家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2.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办事处的常设机构,负责对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3.以单位名义制发的公文,用语用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公文印发前,必须进行三次校对,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内。

  4.单位刊物、橱窗、墙报、标语、牌匾以及街道办公网、公布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

  5.把普通话作为公务用语,全街道干部职工在参加各种会议、面对新闻媒体、开展公众宣传、公务活动交际等活动中要坚持使用普通话。综合性服务大厅为居民服务必须使用普通话。

  6.单位要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提高全街道干部职工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7.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8.不定期举办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3

  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

  (一)中心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政务受理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机关公务员,都要达到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四)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新录用人员的`一项条件。

  二、加强用字的规范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下列用字必须规范:

  1.单位的名称牌;

  2.单位内部的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电子显示屏等;

  3.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宣传单等。

  三、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单位用语用字情况的督查。

  (二)积极开展培训营造氛围

  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三)建立语言文字检查制度

  一是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况和用字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全体干部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各科室公文用字规范,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

  二是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干部,提高干部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积极对各科室窗口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4

  一、总则

  为规范本单位的语言文字使用,提升沟通效率与质量,维护国家语言文字的纯洁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工作场合、文件资料、宣传材料、会议活动及对外交流等语言文字的使用。

  二、基本原则

  1. 规范性:语言文字的使用应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包括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的规范。

  2. 准确性:在表达思想、传递信息时,应确保语言文字的准确无误,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

  3. 文明性:倡导使用文明、礼貌、得体的'语言,尊重他人,维护良好的语言环境。

  4. 一致性:在同一场合或同一文件中,应保持语言文字风格、用词的一致性,确保信息的连贯性和可读性。

  三、工作要求

  1. 公文写作:所有公文、报告、总结等正式文件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符合公文写作格式要求,用词准确,表述清晰,标点符号使用正确。

  2. 会议交流:在各类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中,鼓励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确保信息的有效传达与理解。对于非普通话使用者,应提供必要的翻译支持。

  3. 宣传材料:对外宣传材料、广告、海报等应使用规范汉字,并注重语言的艺术性和感染力,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审美取向。

  4. 信息化建设:在网站建设、软件开发、信息系统维护等信息化工作中,应确保界面文字、提示信息、帮助文档等使用规范汉字,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方便不同用户群体使用。

  5. 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语言文字素养和应用能力。新员工入职时,应将语言文字规范作为培训内容之一。

  四、监督与检查

  1. 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2. 定期对内部文件、宣传材料、会议记录等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通报相关责任人。

  3. 鼓励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对发现的语言文字不规范现象提出改进建议。

  4. 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小组所有。

  2. 随着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3. 本单位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英语教学外,教师的教学语言为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时使用普通话。

  二、课堂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规范用字的教育,发现学生书写和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时间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单位组织的语言文字方面的各项活动,发挥教师、学生的'辐射作用。

  六、积极组织学生、教师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

  七、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6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推动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县法院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一、努力学习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意识,并自觉担当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员、监督员。

  二、坚持将普通话作为公务语言,积极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达到或高于相应普通话等级。

  三、组建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四、坚持思想认识、计划措施、组织落实、检查督促“四到位”,建立规范、完备的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形成统筹、高效、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在法院干警中提倡“四说普通话”、“八用规范字”。即:在各种会议、公共场合、审判等公务活动、机关工作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公文公告、法律文书、印章、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告示(宣传)栏、奖牌奖状证书、网络网页自觉使用规范字。

  六、建立语言文字工作考核奖励制度。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全院干警职工基本行为规范,并作为录用、考核、选拔、评先的重要参考指标。

  七、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活动,积极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八、采取多种形式培养语言文字工作人员,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提高法院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能力。

  九、院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并接受县语委的监督检查。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7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指导,进一步优化幼儿园语言文字的校园环境、推进文明单位的创建、加强幼儿园文化的建设,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师上课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3.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5.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话,在幼儿用书、家园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先等的基本内容和条件之一。

  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能力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

  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能力的`培养。

  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

  十、师幼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

  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20xx年教育部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

  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十三、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全体教师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8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机关语言文字工作,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升商粮部门形象,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特制定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机关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一、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人人都是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员、监督员。

  二、积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都要达到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三、坚持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制度。做好“四用语”和“九用字”。

  普通话“四用语”。在会议用语、公共场合讲话用语、公务活动交际用语、机关内部工作用语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在接听电话、接待来访首句使用普通话文明语。

  “九用”规范字。在公文印章、个人名片、单位名牌(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告示栏、奖牌奖状证书、宣传栏(宣传标语)等自觉使用规范字。

  四、领导带头率先垂范。领导带头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加强层级管理,落实责任制。做到“四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工作到位、计划措施到位、检查督促到位。率先垂范从领导做起,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

  五、坚持语言文字工作的考核奖励制度

  ㈠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公务员基本行为规范;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职责,列入机关作风建设、年度考核的内容;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工作人员的一项条件。

  ㈡按照语言文字工作要求,在进行检查、评估时,把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作为一项内容,列入对机关行政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评选优秀公务员必备条件。

  六、每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利用网络、标语等载体,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七、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八、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况和用字规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9

  为了更好地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推广工作,并结合我镇语言文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二、坚持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各种会议、公共场合、公务活动、机关工作、公务接待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在接听电话、接待来访使用普通话文明语。

  三、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进行自查整改。明确规定办公、会议和交际活动,以普通话作为标准用语。

  四、各单位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工作会议,分析一定时期内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总结经验,提出下阶段工作措施。

  五、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将扎实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之一。

  六、年终考核时,要将普通话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普通话不合格者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10

  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是文明素养的重要指标,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文明、健康的语言文字校园环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现结合我校实情,特制定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一、 全校师生必须自觉学习、认真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等。

  二、 制定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标准、具体的实施方案及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 教师上岗必须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证,语文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对普通话水平未达标的教工,学校安排参加县语委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拿到普通话资格证书。录用新教师时学校必须审核普通话测试水平。

  四、 在办公楼、教学楼、宿舍、食堂等场所张贴“请说普通话,请写规范汉字”的标语,并且我校在各个班中放好了规范用语用字的标语牌以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五、 师生在公共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工作语言、生活语言;文字书写一律使用规范汉字。

  六、 校园内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已废止的简化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除外)。学校校牌、标牌、印章、宣传栏、张贴物、布告、课堂板书以及各种活动的会标要求使用规范文字,校内的公文,学校出版的各种书报、刊物、电子出版物、招生广告、奖状和证书、以及各种宣传资料等均能使用规范用字。

  七、 学校把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同教师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上优质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学,达到学生能正确熟练认读拼音,正确认识并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的要求,达到语文课标规定的听说读写的要求。

  八、 开展社会宣传或服务活动,参与推普周宣传活动。鼓励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11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广大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面向全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并使之成为常设机构,充分发挥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作用,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有检查和改进措施。

  三、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每学期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按期检查评估,期末写出总结,切实做到有计划,有总结。积极派出人员参加上级语言文字相关工作培训,并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普通话培训和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竞赛活动。

  四、学校将普通话合格作为聘用、录用教师条件之一,实行教职工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上岗制度,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不予聘任。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制定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将有关要求纳入校规、教学管理、教学规定、教职工的评优、评职、晋级、教师业务考核及学生评优制度。

  (一)教职员工考核制度中有对于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要求。

  (二)教职工评选先进的制度中有对于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要求。

  (三)教学管理及评估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定。

  (四)教学评优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要求。

  (五)学生常规管理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规定。

  (六)学生评优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规定。

  六、充分重视推广普通话的宣传工作,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和校园宣传阵地,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发挥校园广播站和校园橱窗的语言文字宣传示范作用,在校园内张贴宣传《语言文字法》及其它宣传材料,设立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永久性宣传栏,在办公楼、教学楼内、走廊等处设立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标语牌、宣传牌,班级黑板报定期开办"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语言文字宣传专栏。

  七、建立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档案,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加强学校语言文字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以及学生作业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八、将普通话作为校园语言、教学语言,学校所有会议的发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的课上回答问题一律须用普通话。积极参加并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做到活动前安排计划,活动中积累资料,活动结束后写好总结。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12

  为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保证师生在普通话、规范字方面提高认识,自觉实用普通话、规范字,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长效运行,特制定学校各部门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制度。

  校长室负责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各种规范标准,组织开展、实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宣传活动。

  2、加强领导,统一布局,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中。管理和监督本校的语言文字工作。

  3、负责严把学校公文、会议标语、宣传标语用字规范关。

  4、负责组织对教职员工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的督查。

  5、负责将教学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学督导、检查、评估内容。

  6、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推广普通话和书写规范汉字的活动。

  教导处负责制度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2、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总结,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

  3、负责收集整理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中关于语言文字规范的材料并归档。

  4、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宣传,规范、制作、悬挂校园内关于语言文字规范的标语牌,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

  5、建立、逐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档案。

  6、加强教学管理,指导教师在教学中推行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强化训练,切实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相关教师负责制度

  1、教研组长做好教学常规管理过程中的语言文字规范方面检查、指导工作。

  2、班主任负责班级的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工作,负责本班学生的评价工作。

  3、语文老师负责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规范用语、规范用字的指导,贯穿于语文教学的“听说读写”全过程。

  4、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网站更新、维护工作。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13

  为做好学校师生语言文字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力争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学校每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选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

  三、学校组织各种形式的语言文字方面的比赛,比赛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四、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五、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要说标准的'普通话。学校将写字与口语交际测试的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14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单位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执教。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以普通话为办公语言,职工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语言。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是我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把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职工考核、奖惩等各环节。

  四、单位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五、单位职工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在宣传栏、黑板上写字,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六、充分发挥语言教学活动中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言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引导职工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不定期的检查全体职工的语言文字水平。对做的.好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七、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团体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15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精神,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组织与网络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教研组长组成。领导小组中设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创建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6.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7.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8.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二、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各科室、年级组、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办公室、个人进行推荐表扬。

  4.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

  5.积极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6.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三、专干职责

  1.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任务。

  2.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3.组织好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

  4.监督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实施。

  5.组织安排班级各项普通话比赛活动。

  6.协助老师检查学生作业,及时纠正学生作业中用字不规范现象。

  7.及时向上级反映班级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

  8.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四、各科组工作职责

  1.教导处:听课检查落实三表情况、教师教学用语及规范用字情况并记载;检查教师教案、试卷、学生作业用字规范情况;做好督导时随机调课听课的准备。

  2.政教处: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学习并组织相应的学生问卷答题;加强学生校内外坚持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的教育,鼓励学生监督家长及亲戚朋友说普通话用规范字;选好学校及班级推普员并发挥其作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舆论宣传;组织老师及学生开展“啄木鸟”行动。

  3.教科室:组织语文教师开展普通话和规范文字活动;负责管理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统计表及等级证书复印件、培训记录;负责学校语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牵头工作;

  4.总务科:对学校各类标志、指示牌、文化阵地进行日常维护;布置语言文字环境(花卉、横幅、展板等);在学校教学楼、图书室及各功能室增设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提示牌。

  第三章基本内容

  一、常规管理

  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学生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4.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校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学校的公文、文件文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二、教学管理

  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

  4.把普通话口语课作为拓展型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固定任课教师,使用统一教材,着重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

  三、师资管理

  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教师继续教育内容。

  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四、学生管理

  1.各科教学都应加强对学生规范意识和能力进行培养:课堂中与教师和同学交流必须使用普通话,语言力求清晰明了。作业书写工整,不写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

  2.学生在校园内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是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

  3.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语文综合能力等纳入学生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五、德育教育

  1.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书法及规范字知识竞赛、口语表达争章活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校广播站每学期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2次以上;每学期出2期以上的专题黑板报;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文件精神。

  3.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开展普及普通话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开展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六、教师应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的课题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的工作途径和方法。

  第章奖惩制度

  1.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2.学校拨出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对本校师生开展各类常规活动竞赛的奖奖励。

  3.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4.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工作不力,不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

  5.本规定由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篇16

  为全面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国家语委、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以及《安徽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网络覆盖教育教学、管理的各个层面,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逐级管理。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制度,切实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以下简称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将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条学校张贴各种宣传标语,制作固定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第三条学校开设普通话训练课(晨读)、书法(写字课)等课程,开展各种语言文字类活动,将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基本内容和常规管理。

  第四条普通话、规范字是校园基本用语用字。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一)校内交谈用语;

  (二)公务接待用语;

  (三)各种会议用语;

  (四)校园广播用语;

  (五)课堂用语(外语教学除外);

  (六)说课、演讲、诗词朗诵、讲故事等各种师生评比竞赛用语;

  (七)文件、规章制度、决定、办法、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八)公用印章、标牌、标志牌、指示牌、名称牌、标语牌、会标、奖状、证书以及公务用字;

  (九)学校组织的师生征文、教师论文、信息简报等用字;

  (十)校园网及办公平台、课件、电子教案等汉语信息技术产品用语用字;

  (十一)教案、板书、作业批改、试题试卷、黑板报、墙报等教育教学用字;

  (十二)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多功能室、厕所等各种环境文化设计用字;

  (十三)票据、报表、菜单等用字;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校园内不得使用下列汉字:

  (一)已简化的繁体字;

  (二)已淘汰的异体字和旧字形;

  (三)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旧译计量单位名称用字;

  (五)有损社会文化环境,带有不良文化倾向的用字。

  第六条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应当执行国家现行有效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等标准。学校语言文字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人检查测试。

  第七条学校教师实行普通话等级制度,不定期组织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

  一线教师应当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语文教师不得低于二级甲等。达到一级水平人数不得低于所有语文教师的20%。

  非语文教师不得低于二级乙等。达到一级水平人数不得低于所有非语文教师的10%。

  非教学人员不得低于三级甲等。达到二级水平人数不得低于所有非教学人员的40%。

  第八条学校教师实行普通话证书上岗制度。未达标的教职工,一律不能上岗;未达标的教师应分期分批参加长丰县教体局语委办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加强普通话达标后的测后管理,杜绝证书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现象,引导与鼓励教师自觉地把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

  第九条学校新增教师时应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方可录用。

  第十条学生必须按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说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

  第十一条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年级学科、教师业务考核管理,并作为各级各类评先选优的硬性指标。

  第十二条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宣传活动,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第十三条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及时规范整理、及时归档,做好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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