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14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市委、市政府“三城联创”的工作部署及《开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开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及责任分工分解表》文件要求,以及教育系统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开封高中创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建卫生学校,打造文明校园”为目标,全力推进校园环境整治工作,使学校“创卫”工作呈现新局面,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校“创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经校党委研究,成立开封高中“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年级主任为年级第一责任人
20xx年级第一责任人:xxx
20xx年级第一责任人:xxx
20xx实验学校第一责任人:xxx
20xx年级第一责任人:xxx
学校各科室主任、备课组长为第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办公室主任:xxx(兼任)。
成员:xxx、xxx、xxx、xxx、xxx
三、广泛发动,积极动员,全面部署,具体要求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传达《开封高中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与责任。
2、召开全校学生大会,传达《开封高中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实施方案》,并下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从我做起》的倡议书,并开展相关活动。
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一)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1、认真安排开设健康教育课。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每两周1课时(课程表显示)。有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做到“五有”:有课时、有教材、有教案、有教师、有考核。
2、学校通过班会、专题讲座、黑板报、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宣传健康教育知识。校园有卫生健康宣传栏,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内容及时更新,每月不少于一期。宣传过程留有记录和资料。
3、组织学生熟记《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每一级水平五个领域要求掌握的健康知识,同时高年级同学要掌握低年级同学应掌握的知识。学校要整理成学习提纲印发给学生并组织对学生进行测试。要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5%。
4、学校高度重视对教职工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5%,健康行为形成率70%。
5、学校一直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开展禁毒控烟教育。公共场所张贴禁止吸烟标志,校园内无烟头、烟迹,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等场所无香烟、烟具摆放,争创无烟学校。
(二)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学校食堂卫生安全。
1、学校成立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耿振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顾伯宇校长是直接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教育学生不到周边饮食摊点就餐。
2、制定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各项任务认真落实。准备了食品卫生整治方案并认真落实。
3、认真执行食品加工规定标准。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等制度。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强化食堂采购、加工、贮藏、留样、消毒等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规范人员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都进行健康体检,有健康证明,有定期进行有关食堂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记录、资料等。
5、学校食堂设备和卫生条件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并取得卫生许可证。
6、学校食堂操作间的布局及相关技术要求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
7、食堂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三)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学校对生活饮用水的管理,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四)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1、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疫情报告员,制定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度健全、资料完整。
2、学校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通风、消毒、疫情报告等制度。当前要重点抓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有晨检表、因病缺课登记表、随访记录、消毒记录,资料完整。
3、强化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学校通过校会、班会、黑板报、宣传栏、手抄报、校园网、印发宣传单、健康教育课、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在师生中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特别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落实体检制度,建立体检档案。
(五)学校环境卫生工作。
1、健全爱卫会组织,宋全会校长任主任,学生处主任、总务处主任为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具体负责人员。建立爱国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卫生大扫除制度、校园清扫保洁制度、除四害工作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等。
2、抓好学校环境卫生管理,认真落实“校外三包、校内达标”责任制。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做到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室内窗明几净。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活动,并对活动进行总结。
3、学校厕所设置和卫生条件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学校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食堂、宿舍、厕所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完善纱窗、挡鼠板、防鼠网、蝇拍等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确保无卫生死角、无蚊蝇、无鼠迹。
3、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达到规定标准。
(七)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学校学生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卫生档案资料整理和管理。对照相关指标和标准,认真做好“创卫”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保持卫生城市工作资料档案的连续性。
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工作队伍,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切实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学校对创卫工作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和逐级落实,定人、定责、定进度、定标准、定时限,做到工作有计划安排、有目标要求、有奖惩办法,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创卫整体工作上水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服从创卫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协调,全力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进一步落实了“谁主办、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全覆盖,创建无盲区”,其正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作,全民共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学校建立定期督查调度制度,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学校将对各年级、各科室的创建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实施重点督查、跟踪督办,直至全部达标。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分工、推诱扯皮、措施不力、工作责任不落实,以致在创卫暗访、考核、评估等工作中出现失分的,要根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全市卫生水平,现根据《江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交通)》和《江山市交通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我所20xx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倡导卫生文明生活方式为目标,不断增强单位的大卫生观念,强化创卫意识,提高系统创卫工作的总体水平,进一步优化交通环境,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地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我所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市运管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卫工作的实施、督促、检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客运科,办公室主任:xxx
三、工作任务
根据市交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所主要工作任务有以下几方面:
1、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有领导分管,配备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满足工作需要。
2、市区各长途汽车站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大型宣传创建的标语,滚动电子屏幕播放创卫标语。
3、市区各长途汽车站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设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市区内机动车二级保养、维修厂(站)干净整洁,无占道经营。
四、目标分解
此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我所将监督各汽车站、维修厂(站)开展工作,对创卫工作开展不力的有关企业要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分工如下:
(一)客运市场整顿组
责任人:
具体负责人:
长汽车站:
市运汽车站:
市客运中心站:
主要任务:市区各长途汽车站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大型宣传创建的标语,滚动电子屏幕播放创卫标语。各长途汽车站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设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二)维修市场整顿组
责任人:
具体负责人:
主要任务:对市区内的各类维修厂(点),市处及城区运管所要立即展开卫生整治活动,确保市区内所有机动车二级保养、维修厂(站)干净整洁,无占道经营现象。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健全网络。实行企业法人负总责,各汽车站和维修企业要把创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来,健全创卫组织网络,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
2、大力宣传,人人参与。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各汽车站和维修企业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栏目及时报道各汽车站和维修企业工作动态,要通过人人参与,提高运管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
3、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各汽车站和维修企业要建立创卫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将工作目标责任进行分解,落实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市交通局实施方案立即在各大客运长途汽车站开展卫生大检查,确保在7月底前按时限、高标准完成卫生整治工作。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篇3
20xx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质达标、全面冲刺的决战之年。为持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对标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标准,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阶段工作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前期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力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城市管理水平和居民健康素养持续提升,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
二、工作任务
聚焦群众需求和短板弱项,在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的基础上,以推进十项提升行动为重点,全力以赴补短板、抓提升、促达标,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常态长效。
(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持续完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窨井盖、果皮箱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城市道路功能、道路装灯率、窨井盖完好率等达到标准要求。持续开展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公共厕所配置完善、卫生达标,消除旱厕和不达标公厕。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对农贸市场活禽售卖区、水产品售卖区实施规范化改造提升,合理规划、规范设置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场所。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统筹推进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容器分类配置,公厕、垃圾站点等环卫设施配置齐全,道路硬化平整,照明设施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埇桥区、市管各园区按责对标落实。
(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和工作网络,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积极开展基层卫生创建活动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扩大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覆盖面,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12345热线平台规范受理、及时反馈群众卫生投诉,不断提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埇桥区、市管各园区、市直各单位按责对标落实。
(三)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升行动。健全完善行业部门和基层单位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推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积极推进全媒体健康科普传播机制,进一步提高健康知识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范围、频次和效果。推动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提质扩面,增加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的健康元素,着力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持续构建“15分钟健身圈”,积极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进一步加强控烟工作,积极推进控烟立法,加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交通工具等控烟宣传和工作落实,清除烟草广告。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拂晓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埇桥区、市管各园区、市直各单位按责对标落实。
(四)市容环境卫生提升行动。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建筑(拆迁)工地、废品收购站点、铁路公路沿线等为重点,集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精细化水平,有效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十乱”现象,清除卫生死角、占道经营等市容顽疾。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污水直排。加强园林绿化工作,公园、道路绿化及绿地养护良好,环境整洁有序。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加强流动商贩及早夜市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做到干净整洁、管理规范。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局、市供销社,埇桥区、市管各园区按责对标落实。
(五)生态环境提升行动。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大力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废气污染控制,有效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治理噪声污染,加强禁鸣区设置管理。深化水生态治理,规范管理水源地,水环境功能区达到标准要求,消除黑臭水体。持续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加强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按标准提高医疗废物转运频次,规范收集处理医疗污水。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埇桥区、市管各园区按责对标落实。
(六)重点场所卫生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公共场所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加强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四小行业”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开展逐一排查登记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公共场所基本设置、设施设备、操作流程、卫生管理等符合要求。加强学校卫生,按要求配备卫生室和卫生专业人员,教学、生活等环境符合要求,规范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加强职业病防治,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工作场所监测检测和员工健康体检。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埇桥区、市管各园区按责对标落实。
(七)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提升行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积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公勺公筷、制止餐饮浪费。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登记、保洁、消毒制度。重点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三小行业”和食品摊贩管理,有效治理证照不全、食品安全制度不落实、卫生条件不达标、“三防”设施不完善等现象。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管理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小区直饮水。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埇桥区、市管各园区按责对标落实。
(八)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提升行动。完善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规范设置医院传染病管理部门、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等。加强慢性病防治,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落实严重精神患者规范管理。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资源提质扩容,实现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重点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定期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持续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全面落实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监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市市场监管局,埇桥区、市管各园区、市直各单位按责对标落实。
(九)病媒生物防制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防制机制,普及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活动,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和“四害”生长规律,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消杀和环境综合整治,蝇、蚊、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巩固提升病媒生物防制单项达标成果。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埇桥区、市管各园区、市直各单位按责对标落实。
(十)创卫指标达标提升行动。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56项数据评价指标,逐项梳理,对标达标,按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对已达标指标,进一步强化巩固,持续提升;对未达标指标,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办法,逐项攻坚,力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埇桥区、市管各园区按责对标落实。
三、进度安排
(一)重点整改阶段(20xx年2月)
对照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现场评估反馈问题和日常督查发现问题,逐条逐项、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召开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会,对创建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各地各单位根据市级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全面部署落实。
(二)全面达标阶段(20xx年3月)
各地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对标对表、补缺补差,全面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加压加力推进工作。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各项提升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开展创卫攻坚,确保各项指标和任务达标。按照要求高质量做好网上资料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充实、逻辑清晰、真实有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4月-年底)
持续推进创建工作,加强督查整改提升,补齐短板弱项,巩固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接受全国爱卫办评估,力争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夯实行业和属地两个责任,各地各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工作标准、时序进度,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健全各级爱卫创卫组织,配强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社区要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爱卫创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督办、亲自解决。分管领导要抓具体、抓落实、抓协调。市创卫办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专项工作组、市直各单位、埇桥区、市管各园区要对照职责分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各创卫指挥部成员单位20xx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于3月20日前报送市创卫办。
(二)强化联动,同频共振。各地各单位要对各自负责的.每项指标、每个步骤、每个环节想周全、弄明白、抓到位,不留死角和盲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加快软硬件建设,使创建工作整体有序推进。要加强协调联动,部门与部门之间、单位与属地之间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市区两级共同落实的工作要及时主动会商研究,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落实,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创卫无死角,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强化督查,严肃奖惩。完善督查调度机制,加密加强督查通报调度,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整改抓提升。实行专项督查组日督查、日交办工作机制,督查督办组每周通报、整改反馈闭环机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强化考核奖惩,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通报批评、严肃问责,确保创建工作政令畅通、行动统一、取得实效。
(四)务实求实,常态长效。坚持建管并重、堵疏结合,在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方面下功夫,防止“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现象。深入践行创卫为民惠民理念,注重创建工作内涵,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杜绝“突击迎检”“关门避检”“一刀切执法”等现象,不得以创卫为名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切实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满意度。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改善我街道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按照xx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市、卫生镇及省卫生镇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创建国家卫生市为目标,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市民健康素质,彻底改变“脏乱差”面貌,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二、工作目标
xx街道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力争到20xx年为xx市城区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推进,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牵头负责辖区内创卫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本辖区创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办事处主任为第二责任人,街道班子成员分别挂点到社区,担任该社区创卫工作的责任领导;社区书记为社区创卫工作第一责任人。挂点社区的市直单位或驻廉单位创卫工作要落实责任,规范开展创建。
(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按照“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工作原则,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创卫工作实施条状管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国家卫生市创建工作,确保创卫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对照创卫工作标准,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高质量发展的有关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创卫工作有序推进。
四、创卫范围
国家卫生市,xx街道的建成区。
五、工作重点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照各项卫生标准,一是提升市政道路装灯率;二是完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配套设施;三是加强道路改造或建设;四是加快推进公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和其它环卫设施建设,确保环卫设施配套建设达到标准。
(二)积极开展综合整治。加强综合执法整治,一是重点整治“六乱”现象,提升街市整洁有序水平;二是全面开展重点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及饮用水安全整治,规范公共场所、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经营。三是加强建筑垃圾(淤泥)、建筑材料、余泥运输及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确保扬尘治理达标。
(三)规范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加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监测,落实监督监测管理制度,防止发生水污染突发公共事件。
(四)常态化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村社区、社区医院、各单位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度,落实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根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的监测评估和指导进行科学消杀,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病媒生物密度水平达到国家卫生市。
(五)加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农贸市场要根据实际进行升级改造,规范管理,切实搞好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改造和功能区的划分,做到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卫生整洁、划行归市的`要求。综合执法部门要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秩序整治,提升农贸市场卫生整洁有序环境卫生水平。
(六)做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整治工作。规划建设办牵头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展整治,彻底整治“六乱”现象,建立健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七)抓好河渠卫生整治。规划建设办、综合执法办和社区建设办要加强协调,大力推进河道等水体生态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河道清淤、河岸建设改造、截污和河床及两岸的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八)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重点抓好社区、学校、医院、企业、机关、行业健康教育活动,党政办、党建办、公共服务办、社区医院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倡导全体市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六、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20xx年4月)。街道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市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创卫组织网络;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全面动员大会,签订工作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全面部署开展创卫工作。通过媒体、宣传车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创卫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卫工作氛围。
(二)组织创卫申报(20xx年4月)。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完成申报资料收集整理,按照国家卫生市申报要求,做好资料的装订,向上级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上级对我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市进行调研检查。
(三)加大创卫实施力度(20xx年5月~20xx年3月)。分2个时间段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市工作。第一阶段,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市,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力争20xx年9月底前实现环境卫生大改观,市民卫生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卫生创建工作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市标准。第二阶段,巩固提升,全力冲刺,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市各项工作任务。
(四)迎接考核验收(20xx年7月~20xx年3月)。分别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的要求,全面做好创卫各项整改和创卫资料查漏补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认真做好创卫备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归档、修改、充实等工作,完善创卫汇报材料和专题录像,全面做好迎接国家、省、湛江市、xx市爱卫会对我街道在创建国家卫生市工作项目达标情况考核的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爱卫会专家组的暗访和技术评估,实现创卫工作目标。
(五)做好创卫总结(20xx年4月~12月)。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市工作总结大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完善各项设施设备的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创建成果的巩固提高,进一步健全完善巩卫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七、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创建国家卫生市改善民生的基础工程,是推进健康xx建设重要举措,也是广东省医改主要任务之一。各村社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文明城市创建及乡村振兴等工作统筹推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抓的创建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大力开展卫生创建宣传活动。运用各种舆论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创卫的重要意义、标准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正反典型宣传,总结宣传创卫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曝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引导全社会及广大群众关心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
(三)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部门联动,依法创建。在卫生创建活动中,各村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围绕创建目标,积极履行职责,开展执法检查,规范各行各业从业行为。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联动,紧密配合,形成创卫的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
(五)加强督查,严格问责。成立督查考核小组,定期对街道创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单位以及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篇5
为改善和提高全市的城市卫生总体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推进和谐阳春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增强各部门和全体市民的大卫生观念,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推动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市政府每年召开例会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春城街道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卫活动。
2、市政府、春城街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3、市爱卫会和春城街道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卫活动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
4、市爱卫会和春城街道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春城街道各社区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5、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工作任务落实,并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
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城市卫生管理法规和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7、卫生、建设、工商、环保、市政等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对环境卫生的投诉,群众对环境卫生状况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健康教育。
1、全市健康教育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总结、有评价,工作任务落实。
2、市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任务落实,设备配套,并能较好地履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职责,能完成宣传创卫的任务。街道办事处、社区、医院、学校和主要公共场所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健康教育网络基本形成。
3、市区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低于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4、各级医院的门诊部、住院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栏目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并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候诊室、诊室、病房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5、社区紧紧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6、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栏目内容至少每季更换一次。
7、积极开展大众传媒的健康教育。市主要宣传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或专题节目,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卫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8、认真贯彻落实《阳春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并依法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巩固我市创建广东省无烟草广告城市工作成果。
(三)市容环境卫生。
1、市政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完成市区“一江两岸”工程。
(2)多渠道筹集资金,统一规划和继续完善主要街道和巷道,及时维修损坏的路面,城区道路硬底化率达95%以上。
(3)完善排污设施。按标准要求,建设、改造、维修下水道和排污沟渠,管网覆盖率达95%以上,完善下水口的“四防”(防鼠、防蚊、防蟑螂、防臭)设施。排水管道实行雨水和污水分开。
(4)市区主干道、商业街两侧和旅游景点每50至80米应设置一个废物箱,加快垃圾中转站的规划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实行规范化管理。
(5)抓好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三个环节,取消沿街垃圾斗(桶),完善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垃圾制度。
(6)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污水处理配套设施,提高生活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理率。
2、市容卫生管理。
(1)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章。进一步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加大经费投入,抓好队伍建设,有环境卫生工作规划、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的中、长期规划。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建成区的清扫保洁制度落实。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达20%以上;城区垃圾容器封闭,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不遗洒、不滴漏),清运率达100%,粪便及时清运,运输车辆整洁,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
(3)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市区街道做到没有“六乱”[乱摆卖、乱张贴(涂写)、乱拉挂、乱停放、乱堆挖、乱搭建]现象。严格控制沿街饮食店、摩托车维修点、洗车场、单车托管站和废品收购站等的审批,对影响市容卫生和交通秩序的一律取缔。各宾馆、酒家、商场、店铺要搞好自身的卫生设施建设,保持整洁的`店容店貌。
(4)市区临街单位、店铺要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卫生责任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要坚持卫生制度。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卫生责任制和卫生日制度落到实处。
(5)沿街标语、广告、门牌、门匾设置合理,图案规范完整;临街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市区主次干道两旁单位必须对其临街建筑物外墙立面进行定期(一年或两年)清洗、维修及粉饰;市政府统一规划实施亮化工程,路灯亮化率达98%以上;沿街电讯线路暴露少;城区内无违章饲养畜禽现象。
(6)城乡结合部及出入口地段无堆积垃圾、余泥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7)加强绿化管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以上,绿地率达31%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7.5平方米以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现有绿地不受破坏和侵占,认真做好绿化带清扫保洁工作,对尚未绿化的道路和新建道路两旁的宜绿地和待建地进行植树或种花(草),增设景点,美化环境。建成一批花园式单位。
(8)进一步强化集贸市场管理,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现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给水、排水设施完善,环境卫生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摊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严格控制活禽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要设立单独封闭式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销售野生动物现象。逐步推广使用可降解环保型塑料袋,减少“白色污染”。除“四害”工作落实,实行有偿服务责任制。
(9)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建筑工地管理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组织管理健全,卫生制度落实。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并搞好美化和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车辆运输密封,无遗洒、无滴漏;员工食堂及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及洗浴间保持清洁;除“四害”措施落实;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建现象。
(10)搞好旧城区城中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针对目前旧城区基础设施差、布局零乱、人口稠密、道路狭窄、交通拥挤、危旧房屋多和城中村基础设施滞后、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制订计划,分步进行解决。
(11)垃圾、粪便处理场(厂)建设和管理要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粪便无害化标准》、《城市粪便处理厂(场)设计规范》、《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现行标准。城市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均达80%以上。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减量化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12)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的要求。市区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和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应不低于二类标准。
(13)市区江、河、湖、水塘等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坡岸整洁,无垃圾杂物。
(四)环境保护。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环保法律、法规和市的有关规定,健全各级环保机构,加大执法力度,达到各项规定指标要求。
1、全年API指数低于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达70%以上。市区所有考核监测点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质达标率达96%以上。由环境监测站每月监测1次,监测14项指标。
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60dB(A)。
4、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90%以上。
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
6、近3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公共场所卫生。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旅业、理发业经营单位和公共浴室(含桑拿浴室)及游泳池、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进行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
(2)各类公共场所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
(4)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环境清洁,有排气通风装置,场内禁止吸烟(设有吸烟室),清洗消毒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公共用具消毒措施落实。制售的食品、饮料应符合卫生要求。
(5)理发美容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清洁面部时需戴口罩,理发美容用具要一客一换一消毒,使用的化妆品符合有关规定,烫发场所设有机械性通风装置。
(6)旅馆应设有专用的清毒间和清洗、消毒设施,要做到专人管理,操作规范。客房卫生间清洗、消毒时,有关用品应做到不互相污染,床上用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保持客房内清洁无尘。
(7)公共浴室(池)及游泳场所要有禁止皮肤病和传染病人进入的标志;卧具、用具、衣服一客一换一消毒。游泳池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有查验游泳者健康证制度。
2、生活饮用水卫生。
(1)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有自身和卫生监督机构监测,监测资料齐全。城区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
(2)自来水水源地应设有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距离符合卫生标准,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定期进行监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卫生部门每月进行一次监测)符合国家标准,资料完整。直接从事供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二次供水设施完备,供水池(箱)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水质检验报告。
(六)食品卫生。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政府重视食品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
3、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售食品管理,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有防蝇、防尘、防鼠、防腐设施。餐具、食品容器的清洗、清毒、保洁设备设施齐全,配置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制作凉菜应设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冷荤间。
4、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管理达95%以上。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
5、加强街头饮食摊点管理,严禁无证、占道经营,销售食品应有防尘、防蝇设施,餐具应严格按要求清洗、消毒。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实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建立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7、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
8、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现象,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9、城区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积极推进牛、羊和禽类定点屠宰。
10、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七)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有计划,有检查,有相关的配套措施,按规定配置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资料齐全。
2、按国家规划加强重大疾病防控,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和导致死亡事故。
3、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开设有肠道门诊,建立健全门诊日志。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落实,无交叉感染事故。其他医院应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4、计划免疫实行按周门诊制度,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达100%。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以上。
5、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要求。
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达90%以上;无有偿献血。
7、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八)病媒生物防制。
1、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密度得到有效控制,要在巩固灭鼠灭蝇达标成果的同时,力争在20xx年6月底前实现灭蚊达标,实现三项指标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同时要加大对蟑螂的防制力度,使其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
2、进一步健全除“四害”专业队伍,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责任,人员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使其能真正担负起除“四害”工作任务。
3、除“四害”经费要及时落实到位,除“四害”药物和器械要备足,保证除“四害”工作的正常开展。
4、根据“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市区单位除“四害”工作实行承包有偿服务,继续扩大服务范围,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公共场所的除“四害”经费,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5、认真贯彻落实《阳春市除“四害”管理办法》,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四害”密度监测报告制度,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监测数据可靠,能够充分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6、注意抓好城乡结合部的除“四害”工作,城区周边500米以内的城乡结合部的蚊蝇孳生和鼠害得到有效控制。
7、除“四害”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整治。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1、社区和单位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要规范,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3、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4、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5、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厕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严格按规定饲养宠物和鸟类,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1、要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有卫生保洁人员,有卫生宣传专栏,本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2、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道路硬底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有污水排放设施,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上门收集,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3、村内卫生状况良好,路面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现象。没有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堆乱挖、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4、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5、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现象。
6、农产品交易市场和餐饮业、商业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合理,符合卫生管理及环境保护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
(二)全面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9月)。
1、全面启动各项创卫工作。集中力量,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缩小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差距。
(1)要开展市区灭蚊达标活动。制订《市区灭蚊达标工作方案》,春城街道和市区各单位要认真搞好“四害”孳生地的整治,下水道入口要安装“四防”装置。组织市民全面开展灭蚊活动,确保在20xx年9月底前实现灭蚊达标目标。
(2)花大力气搞好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强化市场秩序管理。经贸、环保、工商和物业等部门要按照市场建设标准要求,搞好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达到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卫生整洁、划行归市的要求。工商和市场物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市场管理。20xx年9月底前,农贸市场的设施配置和管理达到标准要求。
(3)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建设和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按照有关标准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改造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配置完善卫生基础设施。由春城街道和市市政管理局组织专门工作组,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六乱”现象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不断巩固整治效果,使整体卫生水平达到标准要求。
(4)抓好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到20xx年12月底前,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
(5)全面开展以“五小”场所(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室、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和餐饮大排档为重点的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的清理整顿和监督执法,增大监督管理频率和执法力度,使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2、完成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改造及其他市政环卫设施的配套建设。
3、驻市区单位卫生管理工作纳入社区管理。
4、市创卫办定期对创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并通报情况,对完成任务质量较差的单位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改正。需要统筹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市政府统一协调处理。在20xx年第二季度组织创卫工作自查自评,并向省爱卫会提交申报材料,请省爱卫会、全国爱卫会组织对我市进行调研检查。
(三)重点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
1、根据全国爱卫会调研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全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开展攻坚行动,抓住主要矛盾,进行重点突破。
2、组织第二次自查自评,完成所有备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国家卫生城市申报程序要求,撰写申报书面材料,向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委员会申报考核评审。
(四)最后“冲刺”阶段,即接受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委员会考核阶段(20xx年12月至考核评审前)。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本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各个项目的查漏补缺工作,认真收集资料和各方面情况,准备好市区创卫工作汇报材料和专题录像,接受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委员会的考核评审。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卫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以及日常工作。春城街道和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创卫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广泛深入开展创卫宣传教育。
春城街道和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创卫工作会议,明确创卫的重要意义和工作任务。新闻单位要围绕创卫的目标和要求,开辟设立创卫专栏,做到多角度全方位及时跟踪报道创卫进展情况。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对创卫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春城街道和市卫生、建设、市政、工商、环保、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每个月向市创卫办报送3至5篇稿件。通过宣传教育,在全市大造创卫声势,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充分调动各单位和全体市民参与创卫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实行创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坚持实行“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综合整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政府与春城街道、市直有关单位签订创卫工作责任书。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各自创卫工作责任,按照《阳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制订创卫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春城街道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创卫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
(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
春城街道和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标准,把握好创卫中的重点和难点,要把重点和难点作为创卫的主攻方向,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有效的工作措施,实行领导分工包干责任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提供有效的保障,定期考核评价,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推进各项创卫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
在创卫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重点抓好对各责任单位的考评工作。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力的单位要给予批评,甚至曝光。对造成不良影响、拖全市后腿的单位,要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经考核评审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后,市委、市政府将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严格执法管理,实行依法治市。
各部门、各系统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政府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同时,要根据创卫实际,建章立制,使创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七)创卫工作经费保障。
市、春城街道两级财政要切实保证创卫活动所必需的经费,确保各项创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精神和部署,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根据《xx市xx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和《xx市xx区20xx年创卫工作督查考评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创卫城市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坚持“分级负责、全员参与、人人动手”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确保各页创建任务落到实处,以良好的机关风貌迎接暗访、目标管理考核,为我市夺取卫生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xx月底前,完成机关的卫生整治工作,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完成区政府分配的其它创卫任务;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20xx月底前,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20xx月底前,机关完成创建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并申报验收合格。
三、工作任务
(一)单位卫生工作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加强卫生管理。室内卫生随脏随打扫,保持窗明洁净,办公物品摆放整齐。室外卫生坚持每天打扫,全天保油泵,清扫保洁率覆盖率保护100%;车辆停放整齐,环卫设施完善,无乱扔乱吐、乱张乱贴、乱拉乱扯现象,办公垃圾定期清运。运用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坚持每天打扫冲洗,保持下水道畅通,防止污水横流。建立周末卫生大扫除、大检查、大评比制度,保持单位卫生状况良好。
3、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4、按时按要求完成区政府分配的创卫任务。
(二)健康教育工作
1、强化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宣传栏,广泛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2、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机关组织一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科普知识问答,干部职工参加率达95%以上,干部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5%以上。
3、开展健康教育入户活动。机关及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向家属宣传和传播健康知识、卫生科普知识,帮助家属及居民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机关楼层、会议室、车库、仓库、厕所等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利用宣传栏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和无烟室,实现全面达标。
(三)创建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严格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创卫档案资料。即:统一时间、统一人员、统一档案、统一样式、统一行动。
四、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创卫工作方案,召开局机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传达贯彻全市和市爱卫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会精神,安排部署本系统的创卫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按照《xx市xx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和《xx市xx区20xx卫工作督查考评工作方案》开展卫生整治工作,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设置优势,查找问题,建立台帐,限期达标,全面完成卫生整治任务。
(三)自查总结和评比阶段。对照《xx市xx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和《xx市xx区20xx年创卫工作督查考评工作方案》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查漏补缺,检查评比,全面总结创建工作。
(四)迎接检查阶段。按照市创卫工作督查考评工作安放,机关各股室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本单位的创建工作一次性考核达标。
五、几点要求
(一)各股室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创卫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宏伟,前景诱人,任务艰巨,必须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来认真对待。要实行创卫工作安排、督查制度,把有关创卫的指示和精神落实好,把创卫工作任务落实好。要认真对待各级创卫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严禁因工作不力影响本单位创卫工作进程和迎接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
(二)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一把手工程”。为确保局机关创卫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区经信局成立了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制定完备的工作方案,配备适当的人员,拨付一定的经费,做到有计划,有目标,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保证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三)建立创建工作台帐。按照《xx市xx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要求建立台帐,并申请有关部门验收。
(四)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度。各股室从2月1日起,每周末将本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安排报局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篇7
为了实现市政府制定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根据海府办《关于印发<琼海市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教育局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体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开展校容校貌环境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为突破口,“创建卫生学校,打造文明校园”为目标,全力推进校园环境整治工作,使学校创卫工作呈现新局面,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责任到人。
组长:xx校长
副组长:xx副校长、xx副校长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总务处。
办公室主任:xxx
副主任:xxx
(二)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学校加大投入,充实人力物力,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及卫生防疫工作,改善学校医务室、厕所及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将创卫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对部门的考核工作中。学校要对照标准,经常性地进行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责任并限期整改。
三、工作目标、任务与责任
(一)目标和任务。
1、全校师生员工充分知晓健康知识,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健康的习惯。各种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2、每周开设健康教育课二课时。开课率要达到100%,在学校总课程表中显现。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及讲座,有教材、教案、计划、记录和总结。
3、规范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培养健康教育师资力量,完善校医务室建设,设立学生心理咨询室,保证每周一至两次的接待时间。
4、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管理制度健全,监管到位,有工作目标和措施、计划和检查、考核记录。资料齐全,记载详实。食堂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卫生知识知晓率达99%,行为形成率达99%。
5、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学校环境、卫生达标,除“四害”工作达标。学校的食堂、宿舍、厕所、食品饮食商店实行规范化管理。学校会议室有禁烟标志。
6、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认真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做好各类和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工作,并有防治计划、措施。认真落实卫生管理条例。实施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设立专门报告人,疫情报告及时,无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7、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有关要求,使创建工作、健康教育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内容齐全、专人专柜管理,健康教育宣传栏目位置醒目,内容常新。
8、认真完成海教《关于印发<琼海市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责任:
1、全校的创卫工作由校创卫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并具体实施工作目标。
2、校园内除部分清洁区由学校请职工打扫保洁外,没有职工打扫保洁的区域或地段,由各班负责打扫保洁。
3、校"创卫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每天检查督促全校环境卫生的保洁落实,并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公布。
4、学校将定期对全校办公室、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厕所等公共部位进行卫生消毒防疫,健全安全措施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同时,学校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追究谁”的责任制度。
5、家属区由工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四、实施步骤
为了使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对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提高认识(20xx年3月至6月)
及时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学校动员大会、班会等,传达贯彻市、局创卫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创卫工作方案。层层发动,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增强广大师生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意识,提高师生卫生文明素质。明确目标,明确标准,明确职责,将各项指标分解到各有关职能部门。搞好宣传发动,形成宣传教育攻势,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展多种形式创建宣传活动,利用校园网络、宣传栏、广播、黑板报,印发卫生知识小册子等形式,动员师生积极行动起来,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一是全校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动员会和师生员工大会,学习宣传贯彻"创卫"工作方案;二是各部门要负责对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和家属进行"创卫"的宣传教育,使"创卫"工作的意义、内容和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第二阶段开展创建工作,抓好落实(20xx年7月至9月)
根据测评指标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彻底清除校园内的卫生死角、垃圾,取缔乱堆乱放杂物现象。实现室内外清洁卫生全面达标。加强健康教育,建立有关资料库。学校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督促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学校将把创建工作纳入学校工作重点来抓,分工负责、责任到科、责任到人,对局下达目标任务狠抓落实。
(三)第三阶段做好准备迎接检查(20xx年10月至于11月)
加强管理措施,学校创建领导小组要认真了解和检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要求责任部门及时整改,抓好落实。采取奖惩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对处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做好各种"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到资料齐全,管理规范。针对存在问题,反复自查,认真整改,全面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卫水平,迎接上级验收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学校各班要围绕"创卫"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计划,自我加压,经常检查,如期完成任务。
2、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利用橱窗、黑板报、校班会、升旗仪式、广播站等加大对创卫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学校师生的参与意识。使"创卫"工作变成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
3、学校与各班签订"创卫"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层层落实到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
4、建立检查、督促、例会制度,实行"三天一巡查,一周一大查,评比与通报"制度。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篇8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创一办”工作的决定,为强力推进康城xx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力,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根据贵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文件《贵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综合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三创一办”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区建管站、质检站、创卫办的总体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创一办”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目标,大力倡导绿色施工,全面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着力提高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努力提升我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整体形象。
二、工作目标
按“三创一办”工作的要求及标准,整合现有资源,科学调配管理力量,量化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标准,层层落实责任,通过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使我单位的文明施工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达到“三创一办”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加大项目部对“三创一办”工作的管理,决定成立康城xx工程项目部“三创一办”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三创一办”负责人:
成员:
四、工作职责
针对各项目实际情况,按要求制定“三创一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本项目的“三创一办”工作目标,从三区分离、场地硬化、围场美化、渣土清运、噪音及扬尘治理、宿舍、厕所及食堂管理等各方面综合策划、精心安排。根据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所需资金,并确保专款专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三创一办”工作进行组织策划和实施指导。项目部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三创一办”工作的具体开展。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项目“三创一办”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整改责任落实到人,限期完成整改并定期总结。
五、工作标准
(一)实行“三区”分离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严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二)场地和围挡管理
进出口道路做硬化处理,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环境保持干净整洁;工地围场作业,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处侧应进行美化。
(三)临时设施管理
办公区使用装配式活动板房,保证室内通风良好,设置排水设施,冬季应有保暖措施、防煤气中毒措施,办公室内应具备有效的防止使用大功率电器措施。生活区设在附近居民区内,项目部给员工租房补贴,员工自行租房吃住。
(四)渣土外运管理
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密闭运输,设专人清扫以防污染道路,设置车辆出门清洗设施及排水设施,禁止轮胎带泥上路和抛洒滴漏污染城市卫生现象。
(五)噪音及扬尘治理
夜间施工必须制订防噪音扰民措施,合理组织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按规定明确施工时段,防止超时作业造成噪音扰民。土石方及拆除施工作业要采取防尘措施。
(六)厕所管理
施工现场厕所采用水冲式,蹲位采用隔板分隔;厕所铺贴瓷砖。墙面、地面铺贴瓷砖,有排水、通风设施。厕所由专人负责管理,随时清扫,保持清洁卫生,经常喷洒防蚊蝇药水,防止蚊蝇孳生;生活区内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垃圾池或垃圾桶(箱);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
六、工作计划
(一)20xx年4月底前,场地围挡,围墙美化完。
(二)20xx年5月5日前,在醒目位置悬挂“三创一办”宣传标语;场地硬化、出入口设置清洗措施。
(三)20xx年5月20日前,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四)20xx年5月底前,按《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三创一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专人收集、整理、归档创卫相关资料。
(五)20xx6月1日-6月3日,迎接、配合贵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家组等部门的创卫检查工作
(六)20xx年6月-12月,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加大健康教育力度,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做好创卫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亲自抓好“三创一办”工作,迅速开展动员部署,从组织领导、策划实施、协调落实等方面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项目部要大力宣传,以发放宣传品、设置宣传栏、设立“三创一办”监督岗、开展评优活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营造“三创一办”工作的社会氛围,提高建设行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对“三创一办”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自觉参与“三创一办”行动。
(三)强化考核,严格问责
1、为确保“三创一办”工作任务的实现,土木公司将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凡没有按时完成“三创一办”工作任务的,将扣发年终奖。项目部要将每一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落实。
2、“三创一办”工作落实不到位、任务未完成,在上级检查考评中不达标,除按公司的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执行外,还将对该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3、建设单位不履行职责,给予通报批评,网上公示。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篇9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整洁、绿色、和谐的社区环境,确保创建工作效率和作用,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居民为中心,以优质服务和卫生环境为重点,以社会效益为根本,以创建卫生单位为动力,着力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精神,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卫工作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完善中心基础设施和功能,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增强居民的卫生与健康意识,努力创造一流的人文环境,确保20xx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检查验收,实现创建目标。
二、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层层管理,责任到人
1、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管理责任到人,检查督导到位。
3、健康教育督导、传染病防治监管、门前三包督导、室内卫生督导、室外卫生督导、厕所卫生督导、食品卫生督导、饮水卫生督导、除“四害”督导等。
三、主要任务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在辖区设置多处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居民进行健康宣传,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意义,提高创卫意识,利用专题讲座、宣传栏、横幅、社区网站等多种方式,增强公众的卫生公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公共场所设立禁烟标志,广泛宣传普及各种健康知识,增强市民健康意识。
2、改善环境卫生,美化社区面貌。
健全创卫机构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区爱卫会下发的各种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辖区内道路、绿地、路灯、居民区的建设以及生活垃圾、化粪池、垃圾站等环卫设施;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强化清扫保洁措施;达到社区环境绿化、亮化、美化的目标。
3、依法实施传染病防治。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开展传染病监督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网络直报等工作;规范免疫接种,提高计划免疫接种率;及时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
4、切实加强除四害工作。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开展群众性的。整治环境活动,消除四害孳生地,降低四害密度,巩固除四害三项达标成果。
5、提高居民区卫生水平。
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居民区卫生设施完善,卫生管理规范,形成干净、整洁、美化的良好局面。
6、通过创建活动,提高居民对辖区卫生状况的满意度。
四、加强管理,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1、认真制定和实施社区创卫,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创卫会议,及时布置、检查、创卫工作。
2、创卫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3、社区要做好每天的卫生清扫及保洁工作,督导员各司其职,每周三次督导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
4、每月最后一周的周末为全社区卫生日的卫生挂牌大检查。
5、积极做好环境卫生维护工作,定期做好灭“四害”的工作。
6、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净化社区环境,全面推进环境改造、整治工作,努力打造清爽干净、秩序井然的新面貌。
7、加强对辖区各单位门前的三包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办公室楼前的垃圾清扫工作及门前秩序的维护工作。
8、加强居民区卫生管理。
9、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全体职工要以大局为重,以社区为荣,时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自身做起,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社区内环境整洁。努力营造一个文明、舒适、绿色、和谐的社区环境。
五、工作重点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20xx年底前,完成各项硬件项目建设。
一是对照检查标准,增加、更新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设施。
二是对办公楼门前的宣传栏进行全面整修、更新。
2、改善辖区环境卫生。
尤其是进出口道路及汉正街周边环境卫生。
3、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活动。
选择工作重点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辖区居民参与,力求取得实效。
巩固除四害工作成果,必须落实每年春、秋两季灭鼠、灭蟑,夏季灭蚊蝇的统一投药行动
六、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一是成立社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
二是召开社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
三是制定具体创建工作方案。
四是开辟创建专栏,营造创建舆论氛围。
五是进行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形成全员参与创建的良好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落实任务阶段。
一是按照分工,由社区分解任务,落实任务到人,全面实施各具体工作方案。
二是重点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各督导人员明确职责。
四是建立健全社区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阶段:模拟自查,重点攻坚阶段。
社区创建领导小组组织模拟达标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整改完成后进行第二次模拟检查。
第四阶段:迎接检查阶段。
继续巩固完善各项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以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专家组对我区考核验收,确保实现创建达标。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升市民幸福感,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张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甘州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彩虹张掖·健康张掖”建设,坚持街区协作、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创建原则,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同步创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拓展街道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持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街道形象、打造城市名片,努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要求
按照《甘州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20xx年6月下旬汇总上报创建资料,12月等待省级现场初审评估;20xx年4-9月接受国家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20xx年底争取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各社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靠实创建责任,按照阶段性目标任务,各负其责,全面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一)20xx年度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数据评价指标》,到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创建资料收集、汇编、印制工作,力争主要目标全面达标。
(二)20xx年度目标
在《国家卫生城市数据评价指标》56项指标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重点对以下10项指标任务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所涉指标全面达标,高质量通过全国爱卫会综合评审。
1.城市建成区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到位,对照评价指标要求加大整改落实力度。
2.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爱国卫生和环境卫生间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度是否达到90%以上。
3.对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认真核查建成区农贸市场和便民市场是否按规范100%达到要求。
4.进一步核查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每千人口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是否达标。
5.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是否达到90%以上。
6.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监测是否达标。
7.持续加大病媒生物控制,确保“四害”密度达标。
8.重点行业和单位的防蝇及防鼠设施合格率是否达到95%。
9.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是否达到80%以上。
10.临床用血是否全部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持续打击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爱卫工作机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社区党委、各村党支部,辖区共建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建立完善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有效组织开展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畅通群众对爱卫工作的`建议和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并认真核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全力抓好人居环境治理。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检查维修主次干道垃圾桶(箱),改造修复破损或不达标的垃圾中转站(点)、公厕等设施,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确保分布合理,正常发挥功能。对区域内及城乡结合部的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普查,改造修复未硬化的街巷路面和年久失修的下水道,检查维修街道基础设施和照明设施,确保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对辖区农贸市场内外、周边环境及时清扫保洁,对市场周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进行重点整治。抓好建筑工地整治,认真排查整治建筑工地车辆敞开运输、物料乱堆、食堂卫生差、“四害”孳生等问题。广泛动员广大居民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活动,彻底清除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暴露垃圾,根除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
(三)深入做好环境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加大对焚烧秸秆、露天焚烧垃圾等现象的治理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加大医废监督管理,加强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确保达标排放。加大对区域环境、文化、交通干线噪声的监测管制并保证达标。认真落实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监管,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坚决杜绝重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四)广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各社区(村)依托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全民健身日等健康日活动时机,通过集中宣传、健康讲座、义诊服务等方式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三减三健”、控烟限酒和健康教育等知识宣传。同时,充分利用辖区健身场所、公共体育设施、文化设施,发挥健身队伍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开展群众健身运动、职工运动会,进一步普及科学健身方法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强化民众健康理念,促进全民健康行为的形成,提高健康科普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五)着力加强重点场所监管。配合和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强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加大对餐饮单位和从业人员获证率、持健康证明上岗率的监督检查,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加强“五小”行业规范管理,卫生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强化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教学及生活环境监管,坚决杜绝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督促辖区学校加大校医室建设力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严格落实辖区内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规范。加强对窗口单位环境卫生的监测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要求。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20xx年2月-3月)。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机构,按照全区创建卫生城市启动大会工作要求,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在积极组织参加市、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学习培训基础上,强化街道、社区(村)、辖区单位《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学习培训,提升各级干部职工创建工作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完善硬件阶段(20xx年4月-10月)。对照《国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完善,并完成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创建达标阶段(20xx年5月-12月)。按照区爱卫办工作安排和要求,全面做好创建达标验收、资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四)全面迎检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0月)。积极配合区爱卫办开展模拟自查并完成整改,提升创建水平。广泛调动社会各界扎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评审迎检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辖区共驻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工作运行机制、宣传氛围营造、市容环境治理、重点创建内容等方面有机结合,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做到一体推进、同步创建。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细化方案,主动认领细化任务,压紧靠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社区(村)、辖区共驻单位“一把手”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负总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街道、社区、共驻单位责任体系,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层层盯紧创建指标,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项解决具体问题,不折不扣地完成创建任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社区(村)、街道辖区各共驻单位加强对创卫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统筹运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各类形式,在全社会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市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卫工作,着力营造“做文明市民,建卫生城市”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查问责。区上将创卫工作纳入党政履责督考一体化平台进行督导考核,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各社区、村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从严跟踪督促整改。对慢作为、不作为的社区、村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不配合、责任不落实的共驻单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反映,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提升德宏州城市品位,改善城市面貌,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德宏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大力完善公共卫生设施,高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为实现健康德宏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到20xx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州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县城建设深入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普遍形成,爱国卫生运动传统深入群众,从部门到地方、从社会到个人、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社会健康综合服务能力、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三、创建周期及范围
(一)创建周期:20xx-20xx年。
(二)创建范围: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我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范围为芒市建成区范围(北至盛世佳园小区一线;东至环东路傣族古镇、金银塔;南至军分区、环南路;西至金孔雀大街德宏印象小区、三馆、和泰壹家小区一线)。
四、创建内容
(一)组织管理方面。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听取1次爱国卫生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城≥1个,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方面。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3%或持续提升。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社区100%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38.5%,人均体育面积>2.2平方米,每千人口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2.2名。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0%,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成比例≥90%,有全面控烟法律法规规定。
(三)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且运行正常,城市道路装灯率100%,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16小时,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12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0%,城市管理信息化覆盖率≥9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建筑工地管理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窨井盖完好率≥98%,主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5%或持续提高。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生态环境方面。近三年内辖区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320天或持续改善,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声功能区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辖区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切实按照规定做好医疗废弃物收集、存放、处理和医源性污水处理工作。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五)重点场所卫生。各责任单位要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四小”行业等经营资格合法,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生活环境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学校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70%,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100%,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90%。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应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90%。
(七)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25%或持续降低,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不高于近5年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5.6%或持续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8%或持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18/10万或持续降低,人均预期寿命≥78.3岁或逐年提高,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95%,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5%,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千常住人口药师(药士)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五、创建步骤
(一)组织宣传、工作启动阶段(20xx年3月)。按照标准开展宣传发动,组建州级专家指导组,开展新标准培训,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分解细化指标任务,建立顺畅的创卫工作机制,保障创卫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面攻坚、持续整改阶段(20xx年4月)。按照《国家卫生城镇标准》要求,全面推进创卫工作,开展全方位模拟检查,针对创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集中时间、人力和财力,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目标任务落实、综合整治等工作,确保创卫工作各项指标达标。
(三)迎接省级评审阶段(20xx年5月)。接受省级评审,按照省级现场指导反馈的问题落实整改,做好创卫资料的收集、分类、归档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大督查力度,使各项任务达标。
(四)迎接国家评审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全面进入迎接国家检查状态,全方位开展各项指标任务的查缺补漏、综合整治,整改提高,以高标准、高质量的创建工作迎接国家评估,力争通过国家线上评估和现场评估,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的命名。
(五)创建提升阶段(国家评审后)。根据全国爱卫办评审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确保我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市民对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的满意度等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标准全面达标,创卫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六、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厘清职责任务,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工作落实。
(二)细化任务分解。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卫生城镇标准》要求,结合《德宏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细化工作任务,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阶段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负起责任,主动做好工作,形成一套组织严密、政令畅通、协调联动、优质高效的创建工作体系。
(三)落实工作责任。德宏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芒市建成区为重点,其他县市配合创建,采取州市联创的方式,建立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州、县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狠下决心、动真碰硬,快节奏推进、超常规突破,采取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等办法,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四)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解读,营造“全民创卫,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保障机制。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经费持续投入保障机制,对照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弱项短板,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予以安排实施。要着重加大对道路路网、地下管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环卫设施、农贸市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以及“四小”行业治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经费投入,确保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六)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群众、社会、舆论监督渠道,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工作考核和通报制度,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时进行督导检查,落实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品质,优化人居环境,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结合我市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科学管理、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通过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不断优化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质及健康水平,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南市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力争到20xx年,城市卫生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乡卫生管理更加规范,城乡环境卫生更加优美,建成区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顺利通过国家、自治区专家组评审验收,成功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具有立法权的地方需有本地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地方需有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中、区)直各部门〕
2.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机构、职能、人员、经费等有保障。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街道管委会要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乃东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其他市(中、区)直各部门,市爱卫办〕
3.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开展基层卫生创建活动,鼓励辖区范围内的县区和乡镇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逐步推进全域创建。广泛开展城乡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其他市(中、区)直各部门,市爱卫办〕
4.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其他市(中、区)直各部门〕
5.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中、区)直各部门,市爱卫办〕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6.辖区内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各主要媒体应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7.辖区内积极开展健康县(区)、健康乡镇(街道)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经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总工会、妇联、疾控中心及其他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
8.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经常性的体育锻炼需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倡导居民维持健康体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及其他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
9.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辖区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积极推进控烟立法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乃东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爱卫办、烟草专卖局〕
(三)市容环境卫生。
10.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满足当地垃圾分类要求。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及时进行保洁,保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雅投公司〕
11.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建筑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的影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2.加强绿化工作,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林草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3.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生活垃圾、粪便分类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实现密闭化、规范化,生活垃圾、粪便及时清运。〔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4.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因地制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乃东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其他市(中、区)直各部门〕
15.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干净整洁,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主次干道、公园绿地、车站、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6.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应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要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无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现象。〔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雅投公司〕
17.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各类集贸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及动物交易市场无非法交易、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动物检疫所〕
18.社区和单位应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其他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
19.城乡结合部应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和充足的垃圾收集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公共厕所等设施;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普及卫生户厕;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备路灯;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加强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
(四)生态环境。
21.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2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或持续改善。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3.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声环境质量达标。〔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24.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2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辖区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26.辖区内应建有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各类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应满足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置需求。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对确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废处置中心〕
(五)重点场所卫生。
27.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8.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旅馆(酒店)、小网吧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9.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学校按照规定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达标,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学校需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30.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标。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充足。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标。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近3年辖区内学校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31.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总工会〕
32.旅客列车车厢、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33.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34.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5.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需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6.辖区内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
37.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38.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持续降低。〔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统计局、红十字会〕
39.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稳定。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40.多措并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中心〕
41.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机制。〔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4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千人口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药师(药士)数和万人口全科医生数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3.推动火车站、公路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对公安、消防、安保、交通和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旅游发展局〕
44.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执业环境逐步改善。辖区内无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临床用血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45.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旅游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其他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报阶段(20xx年11月底之前)。全面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向自治区爱卫会书面提出申报,具体工作安排:
1.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和工作专班,建立创卫工作机制,制定创卫工作计划,明确各相关部门和社区(街道)办事处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
2.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大会,全面加强创建工作。
3.新闻媒体开辟创建专栏,营造创建舆论氛围。乃东区、市(区、中)各单位要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创建的良好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现场评估阶段(20xx年5月之前)。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抓好日常卫生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生态环境、规划建设、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做好现场评估准备工作,以优异成绩通过自治区爱卫办组织的线上评估、现场评估。
第三阶段:命名阶段(20xx年8月年底)。巩固创卫成果,防止反弹。通过自治区爱卫办的综合评审,由自治区爱卫办向国家爱卫办推荐,接受全国爱卫办抽查,经过社会公示后,由全国爱卫会予以“国家卫生城市”命名。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统筹调度机制。山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市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专班,具体统筹协调督办推进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工作。乃东区、市(中、区)各部门和驻市各企业要参照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迎检准备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挂图作战、逐个销号。
(二)建立完善常态化推进机制。市、区两级要常态化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国家卫生城市规定的指标任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本行业本领域问题督查整改,及时报送市爱卫办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每周和每月15日分别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市直各单位要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爱国卫生检查考核、健康细胞建设等紧密结合,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三)建立完善支持保障机制。市、区两级要加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巩固工作的财政支持,充足预算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充足保障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相关工作经费和专项整治资金,重点投入卫生基础配套设施、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健康主题公园及广场建设、病媒生物防制等重点领域。
(四)建立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职责落实,常态化开展督办检查,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本行业整体水平。市级工作专班要加强督导检查,以真督实查推动工作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属地政府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双交办”,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实行“双约谈”,对问题长期反复不整改的实行“双追责”。市政府督查室要对有关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对因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五)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将传统媒体和现代网络传播平台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切实营造浓厚氛围。利用户外大型广告和各单位、驻市企业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卫宣传标语,进一步扩大创卫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开设创卫曝光平台,对反面典型和不文明现象进行公开曝光,发动社会监督。开通创卫投诉建议平台,切实提高群众对创卫工作的认识度、参与度。结合各种宣传日,开展健康教育和创卫知识讲座,组织大规模义务劳动,提高全民创卫意识。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篇13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和20xx年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结表彰暨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推进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江西省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江西省国家卫生县(乡镇)评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全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一)市中心城区(含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开区和蓉江新区,以下简称“五区”)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大余县、崇义县、龙南市、全南县、石城县通过国家卫生县(市)复审,宁都县小布镇、固村镇,安远县镇岗乡、会昌县洞头乡、全南县南迳镇、龙南市关西镇等6个乡镇通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
(二)上犹县、信丰县、定南县、安远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瑞金市创成国家卫生县(本方案所称“县”,均含县级市),宁都县创成省级卫生县并启动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全市国家卫生县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龙南市武当镇等40个乡镇创成国家卫生乡镇,南康区龙回镇等37个乡镇创成省级卫生乡镇,实现全市卫生乡镇覆盖率大幅提升。
卫生城镇创建(复审)每3年为一个周期,本周期为20xx-20xx年。各县(市、区)按所辖城镇数量和全市创建计划抓好创建任务落实,鼓励开展全域创建工作,超额完成卫生创建工作任务。具体任务计划见附件《赣州市卫生城镇创建任务指标一览表》。
二、创建安排及程序步骤
(一)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
20xx年,全国爱卫办将启动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建立每季度定期抽查制度。国家卫生城镇复审采取线上评估和现场评估形式,其中现场评估采用明查或者暗访,明查和暗访的比例原则上为1:2,具体评估方式随机确定。
1.国家卫生城市。在复审周期内,全国爱卫办每季度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国家卫生城市开展复审工作,3年实现全覆盖。20xx年第一季度起,市中心城区“五区”、市直单位要随时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准备。具体复审方案由市创卫办另行制定。
2.国家卫生县、国家卫生乡镇。省爱卫会负责组织对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进行复审,全国爱卫办每年对一定比例的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进行抽查。省爱卫会复审与全国爱卫办抽查将交叉进行,全国爱卫办对抽查中不达标准的县和乡镇将直接撤销命名。
(1)国家卫生县。各县爱卫会负责做好国家卫生县的常态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公布监督电话或邮箱等接受群众反映意见,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爱卫会提交国家卫生县巩固情况自评报告。市爱卫会每年对国家卫生县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抽查,于每年12月底前向省爱卫办提交本市国家卫生县巩固情况书面报告。在1个复审周期内,省爱卫办每季度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国家卫生县开展复审现场评估工作,3年实现全覆盖。
(2)国家卫生乡镇。各县爱卫会负责做好辖区国家卫生乡镇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各乡镇抓好常态化管理工作,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爱卫会提交国家卫生乡镇巩固情况自评报告。市爱卫会每季度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国家卫生乡镇开展复审现场评估工作,3年实现全覆盖。省爱卫办按一定比例对国家卫生乡镇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原则上以暗访为主,不达标准的将不予通过。
(二)国家卫生县(乡镇)创建工作
1.申报。国家卫生县(乡镇)申报遵循自愿的原则,申报资格为命名满1年以上的省级卫生县(乡镇),每个周期内仅限申报一次。各相关县(乡镇)在充分自查、自评基础上,向市爱卫会提交申请。申报国家卫生县的由县人民政府提交申请至市爱卫会;申报国家卫生乡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爱卫会提交申请,经县级爱卫会评估合格后以推荐报告的.形式向市爱卫会推荐。计划在本周期创建的县(乡镇)需在20xx年12月15日前向市爱卫会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上一创建周期已提交申请但未通过命名的,需重新进行申报。
2.市级评估。接到各县(乡镇)申请后,市爱卫会负责组织专家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对申报县(乡镇)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程序。本周期评估合格者,市爱卫会将于20xx年3月前以推荐报告形式(包括专家考核鉴定意见等)向省爱卫办推荐,同时提交审核过的申请县(乡镇)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包括:县(乡镇)创建工作汇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相关基础资料,包括建成区范围、地理位置、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所含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名单,辖区规划图和交通图;相关文件和数据。
3.调研指导。省爱卫办根据市爱卫会申报情况,分期分批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县进行调研指导,提出意见建议。各申报县要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整改,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技术指导工作由市爱卫会组织实施,具体程序要求参照省爱卫办。
4.资料评估。省爱卫办组织省爱卫会成员单位和专家,对申报县提供的申报材料、数据和有关部门统计数据进行资料评估。省爱卫办于20xx年5月底前将资料评估意见反馈市爱卫会。申报乡镇资料评估由市爱卫会组织实施,具体程序要求参照省爱卫办。
5.现场评估。省爱卫办组织由行政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文件资料、现场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全面评估申报县创建工作情况。省爱卫办于现场评估工作结束后15天内向各申报县反馈意见。各申报县在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市爱卫会,市爱卫会验收通过后反馈至省爱卫办,省爱卫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国家卫生乡镇现场评估工作由市爱卫会组织实施,具体程序要求参照省爱卫办;省爱卫办按比例抽查,县、乡镇抽查不达标的将不予通过,并对市爱卫会进行通报。
6.社会公示。通过资料评估和现场评估的县和乡镇,由省爱卫办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公示通过后,省爱卫会分别于20xx年4月底前和20xx年4月底前报全国爱卫办。对公示有异议的县和乡镇,由省爱卫办组织或委托市爱卫会调查核实。
7.命名。通过省级评估的县和乡镇,全国爱卫办将按比例进行抽查,抽查不达标准的县、乡镇将不予命名。对符合标准的县和乡镇,全国爱卫会分别予以“国家卫生县(市)”“国家卫生镇(乡)”命名。
(三)省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省级卫生乡镇申报遵循自愿的原则,各项指标达到《江西省卫生镇(乡)考核评分标准》的乡镇均可申报。评审工作由市爱卫会组织开展,评审程序要求参照国家卫生乡镇执行。
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及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乡镇不在申报范围(行使镇政府行政职能的街道办事处可纳入创建范围)。申报省级卫生乡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爱卫会提交申请,经县级爱卫会评估合格后于每年3月底前以推荐报告的形式向市爱卫会推荐。上一创建周期已提交申请但未通过命名的,需重新进行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结表彰暨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把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强力推动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合力提升全市卫生城镇创建的质量水平。
(二)要强化工作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创建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科学制定创建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做到有计划安排、有目标要求、有奖惩办法,把创建工作落实落细。在创建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住创建重点,破解民生难题,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三)要强化督导落实。各地要对照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考核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压实创卫责任。当前,我市国家、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尚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各地要切实增强卫生城镇创建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尤其是宁都县要加大创建力度,早日创成省级卫生县。卫生城镇创建已列入市委对各县(市、区)的综合考核内容,市爱卫会要加强工作调度,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定期进行通报排名,确保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创建工作任务指标。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营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浓厚氛围,优化人居环境,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按照《山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原则,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切实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健康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卫生形象,共建美丽和谐家园,努力打造健康山南。
二、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科学治理”的工作方针,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持续改善市容市貌,切实提升城市品位,坚决杜绝重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事故、重大传染病的发生,全面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三、宣传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媒体宣传。
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报道,形成持续、集中、长效的创建舆论氛围,推动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1.网络宣传。山南网、微山南等政府官网开设创卫专栏,进一步拓宽宣传面,多形式、多样化增添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2.电视及网上宣传。乃东区,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通过电视、山南融媒、乃东融媒等平台以正面宣传为主开设创卫专栏,重点宣传各项创卫知识、创卫措施、创卫活动、创卫成效;宣传各级各部门、驻市企业和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同时开设批评性专栏,依据创建卫生城市目标体系要求,着重对市场秩序、违章建筑、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文明卫生行为进行曝光,促进创卫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做到每星期至少有2期以上节目。市广播电视台每天在播报新闻前播放创卫知识,同时在山南电视台频道利用滚动字幕连续不断的播放宣传口号,积极报道宣传创卫中不断涌现的新人、新事、新风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广电局、市广播电视台、市融媒体中心。
3.广播宣传。山南广播电台在公共广播频道开设创卫专栏,定期为公众播送创卫工作公益广告和宣传疾病防治知识,推出我市创卫的好做法及成效。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广播电视台。
4.报纸宣传。山南报开设栏目,报道“健康山南”、“美丽山南全民行动”等创卫相关工作动态和成效,发布卫生科普信息。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山南报社。
(二)部门宣传
1.部门健康教育。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社会团体要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负责创卫健康教育工作,并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有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建城区每个单位、社会团体、居委会等要有一套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公益广告、卫生报刊、资料等种类不少于4种,并要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每两个月更新一次内容。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办公区域、会议室、楼道、单位大门、公厕等公共场所需张贴双禁烟标志。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
2.学校健康教育。建城区各学校要设置固定的创卫为主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每两个月更新一次。每个班级有黑板报或阅报栏,黑板报或阅报栏上刊有卫生知识,全年不少于6期,底稿留存完整。各学校每年有组织地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内容、面向全体师生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其中健康知识讲座不少于4次,稿件、签到、图片、文字、音响等资料留存完整,以备查验。在建城区各学校需悬挂创卫标语;举办卫生科普知识和环境保护知识讲座,讲解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报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讲卫生、树新风,摒弃不文明行为和习惯,同时增强学生对创卫的`感性认识。建城区中小学校设置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要达到100%。做好健康教育资料进班级工作,每个学校至少有一套科普宣传片。学校健康教育业务档案资料保存完整,有课本、课时,教师有备课教案。开展创建无烟校园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医院健康教育。建城区各医院(含民营医院)内有健全的健康教育组织机构,每年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的健康教育专项培训,使医护人员能够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宣传和康复指导。编印健康教育相关资料,门诊的每个诊室设立自取式健康教育宣传架,开设门诊健康咨询台。做好健康教育资料进病房工作,做到每个病人有1份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医院内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每月更换1次,全年12期,图片、音响等资料留存完整。门诊、病房有健康教育专栏或板报,以楼层为单位设置,内容与科室相关,每2月更换1次、全年6期,图片、文字、音响等资料留存完整,以备查验。对住院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入院、出院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按无烟卫生机构标准继续巩固无烟医院创建成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山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直各医院、乃东区各医院、创城区各民营医院
4.志愿者健康教育。发动青年志愿者,组建一支青年志愿者创卫宣传队、围绕创卫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普及健康卫生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创卫工作做贡献。
责任单位:团市委
(三)大众传播
1.利用电子屏宣传。所有乃东区、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大门悬挂创卫宣传内容,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幕,均增设创卫内容滚动宣传。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
2.利用公共汽车宣传。在公交车、客车、出租车等后车窗及两侧粘贴创卫宣传标语,进行流动宣传。利用公共汽车、出租车等车载视频、电子显示屏幕等均增设创卫宣传内容,并在车内设置双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
3.设置宣传栏及广告牌。乃东区、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公交站台、进城公路路口、城乡结合点、城区大型广告栏等增设创卫宣传栏及广告牌,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每2月更换1次、全年6期,图片、文字、音响等资料留存完整,以备查验。在建城区主次干道制作悬挂大型公益宣传广告。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以及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
4.开展健康巡讲活动。开展“五进”、“三减三健”、“健康促进”等健康知识巡讲活动,做到宣传内容丰富,标语形象生动,扩大创卫工作影响力。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疾控中心
5.手机短信宣传。中国移动通信山南分公司、中国联通通信山南分公司、中国电信山南分公司,要编辑创卫内容的公益短信,定期为手机用户发送创卫工作公益宣传短信。
责任单位:市网信办、中国移动通信山南分公司、中国联通通信山南分公司、中国电信山南分公司
6.公共场所宣传。在“六小行业”(小饭店、小理发店、小旅店、小熟食店、小副食店、小冷饮店)中开展创卫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在店内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引导广大顾客提高卫生、健康意识。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学校组织学生和教职员工,每学期开展一次关于创卫内容的演讲、知识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便民服务大厅、邮政、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加油(汽)站等各窗口单位做好创卫宣传工作,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或在显眼的位置设立创卫宣传牌及宣传台架。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场监督管理局、便民服务局、邮政管理局、人行山南分行、农行山南分行、建行山南分行、中行山南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南市支行、西藏银行、中石油山南分公司、中石化山南分公司。
9.创城区各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市政等工地)围挡需张贴创卫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城乡结合部及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地增设创卫内容广告牌及健康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创卫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雅投公司。
11.公共交通工具、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休闲场所粘贴双禁烟标识,并标注违者罚款信息和监督投诉电话等。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烟草专卖局以及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
(四)全民健身活动。
1.每年市级体育活动不少于3次,县(区)级体育活动不少于10次(含学生、职工和企业等各类运动会及球类等体育赛事),图片、文字、音响等资料留存完整,以备查验。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中、区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2.乃东区、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需制定和落实工间操制度,图片、文字、音响等资料留存完整,以备查验。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以及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
3.居民区普及体育健身设施。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并每千名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安排,精心组织,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创卫宣传工作有声势、有实效,不断提高报道的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二)贴近群众。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视角要深一些,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从群众关注的事入手,从司空见惯的现象分析,以小事诠释大道理。形式要灵活多样,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增强现场感。
(三)包宣包教。以部门为单位,实行包宣包教责任制,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庭、学校包老师、老师包学生、乡镇包村居、村居包居民。形成层层包宣传,层层包健康教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宣传格局。确保人人尽知,人人有责,人人参与。
(四)严格考核奖惩。创建卫生城市宣传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市创卫工作的成败,市创卫领导小组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建宣传工作进行督办考核,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将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五)各责任单位务必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及时上报市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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