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

时间:2024-08-11 10:53:33 好文 我要投稿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精选【12篇】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1

  审判者的地位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精选【12篇】

  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这样一个的情节。铁掌帮帮主裘千仞作恶多端,终于被几大高手围于华山绝顶,眼看就要恶贯满盈了。情急生智,于是提出了一个的法学命题。你们今天要打我杀我,说我罪该万死,可是作为审判者的你们,难道就没做过什么该死的事吗?如果做过,还好意思来审判我吗?于是那些正派高手一时都傻了眼。

  前面我们讲的都是被裁判者的故事,这里说的却是裁判者的事。西方法理有云: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的法官。意思是裁判者应该保持中立,与双方利益无涉。说到底,是一个裁判者地位的问题。

  在我们中国,裁判者可以是各种人,包括路过的路人、村里的神汉巫婆、庙里的.观音菩萨……都可以被找来“主持公道”。当然,最常用的裁判方法,是让村子里德高望重的长辈来评评理——大家都不愿惹上国家机关。为什么,因为国家的裁判者,常常要站在国家的一边。他们甚至可以因此不考虑小民的生计。

  有这么一个案例,说得是两个少女,因受骗参与了贩毒,被公安机关抓获,最后的审判结果——死刑,而且立即执行!后来的事,是那些法学家、法官、学者、警察在荧幕面前撒了很多眼泪,说这两个花季女孩“糊涂”,直为她们“感到可惜”。但是,从他们那坚决的判决上来看,我们却很难看到任何他们感到“可惜”的迹象,据我国刑法规定。运送法定数量之上,可判处的刑罚有三种,一是15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无期徒刑,三是死刑。死刑里还可以判做死缓和立即执行,而这几位悲天悯人的法官,却直接判了死刑立即执行。可以说,他们利用法律直接剥夺了两个“花季少女”的生命……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2

  张兵是班里的“小霸王”,喜欢动手,常为一点小事就与人打起来。比如女同桌超过了他划的“三八线”,哪个同学走路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胳膊,哪个同学动了用他的书本,他都可能跳起来,给上一拳。别看他个子不高,声音却特别大,脾气却特别坏。要是抓住了他做错事,总是会听到他的大嗓门叫喊着:“不是我,是他先!”在同学们心中,他是个爱惹事,不好相处的孩子,因此谁也不愿和他交往。在老师眼里,他是个顽固不化,惹是生非的“麻烦生”。而在他心里,也充满了对同学,对老师的不满,对于老师和同学的.提醒,他总是说:“别人也这样,为什么总说我?”

  有一天,张兵的臭脾气又发作了,为了一点小事竟和高年级的学生打了起来,毕竟是高两个年级的学生,没几下张兵身上就受了伤,脸上被划花了,手腕也肿了,可是,明显处于劣势的张兵却不可就此罢休,还硬是和那个高年级学生纠缠不清,几个老师生拉硬扯才把他俩分开。可是张兵并没有就此罢休,扬言一定要对那个学生进行报复,并发誓“血债要血还”。我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是,我把张兵的爸爸叫了过来。

  张兵的爸爸来到学校,见儿子又“闯了祸”,气急败坏,黑着个脸,狠狠地熊了儿子一顿,父亲的严词厉色,并没有让张兵低头认错,反而对父亲怒目相向,于是怒火中烧的父亲对着孩子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看着张兵父亲“恨铁不成钢”却又简单粗暴处理方式,我知道问题根本无法就此解决。果然,在张兵高仰着头,冷漠的眼神中,他父亲愤愤地离开了学校。临走时,落下这么一句:“你再不悔改,不要回家了!”……

  一节课后,学生来告诉我,张兵拿着一把美工刀,说要割腕自杀。我急急赶到教室,夺下了他的美工刀……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3

  交通法规与我们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也时刻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有一天,爸爸带我出去玩,快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只见那里围了许多人,旁边停着好多辆电动车,原来是在查非机动车违章。我们的车刚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志愿者拦住了,爸爸惊奇地问:“怎么了?”那名志愿者指了指我说:“电动车不许带人。”爸爸感到莫名其妙,说道:“你是不是搞错了,非机动车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你不知道吗?”志愿者一愣,这时交警过来了,交警对志愿者说:“12周岁以下的小孩是可以带的`。”志愿者一脸的不好意思连着说:“对不起对不起。

  ”爸爸笑着说:“没事,都怪现在的小孩长得又高又大,你们也是为我们好。”我这才知道原来非机动车只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等我满了12岁就只能坐公交车了。后来上网一查,才知道骑车带人的危险,应为自行车的载重量有限,制动性能差,带人后方向不易掌握,在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发生危险。我还知道了12岁以上就允许自己骑车了,看来我要提前学骑车了。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4

  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都能见到我们的交通法规。这些法规有人会“破坏”,例如我的'爷爷和外公,他俩一遇到红灯,就会先看看人行道上的红灯,如果是绿灯,就提前走了,这样多危险呀!但也有人很遵守交通法规,例如我的爸爸妈妈,他们遇到红灯就会自觉停下来,等到了绿灯再过马路。今天我要来说说爸爸的光荣之处:

  记得上次,我、妈妈和爸爸开着汽车走亲戚。当我们吃饭时,亲戚对我爸爸说:“侯国良,我们难得见面,来,来一杯红酒吧!”爸爸听了,连忙用手直摇:“哎呀,我不会喝酒,而且还要开车呢,如果喝了酒会闯红灯出事的!”亲戚被爸爸所说的话感动了,很佩服:“你真重视法规呀!那咱们还是喝点橙汁吧!”爸爸也很感激:“谢谢啊!”我也从愁眉苦脸转换成了开心笑脸。所以我爸爸在那天没有喝酒。

  啊,就这么一件事,也能体现出爸爸对交通法规很重视。在那一天,我听到爸爸说的那番话,就决心自己以后也要像爸爸一样重视交通法规。

  同学们,请你们也跟你们的父母说一声:“喝一口酒,就会了事故;喝一瓶洒,会让你的家人痛哭一夜,因为不能‘醉酒驾车’。”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5

  说到法律,我想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中,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如此安定。

  我们身边的法律很多,例如: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税收等有关的法律是:经济法;与保护环境、防止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有关的法律是:环境法;与结婚、抚养、 赡养、家庭暴力有关的是婚姻法……

  大家都知道,喝过酒的人不许开车,如果酒后驾驶,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驶最轻被罚款200元,重则被扣分甚至处以刑事拘留等。

  有的`司机一看没人就闯红灯,横穿马路,违反交通规则。有的行人在指示灯为红灯的时候,不顾自身安危,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穿街而过,好像马路上只有他一人,更或是他不是肉身,而是金刚不坏之身。每有这样的行人过街时,常令一些正常行驶的司机猛踩刹车!

  大家一定要看两旁没车了再走,或是指示灯变绿了再走。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6

  据报道,47岁的阿根廷妻子罗塞拉·迪甘波斯与52岁的商人丈夫卡洛斯离婚。罗塞拉说,在发现丈夫通过她的宠物鹦鹉波佐背叛了她之后,她赢得了离婚诉讼。

  罗塞拉说:“大约一年前,我发现了一些问题。因为‘pozo’开始说一些我从来没有听过的甜言蜜语,它会学习一个女人的尖锐的声音,咯咯的笑,等等。当罗塞拉发现鹦鹉经常叫其他女人的名字时,她终于相信她的丈夫背叛了她。愤怒之下,罗塞拉在法庭上起诉她的丈夫,要求分割她丈夫名下的巨额财产,并要求离婚赔偿。

  为了打赢官司,罗塞拉决定让鹦鹉“波佐”作为“证人”出庭,以证明她的丈夫对她不忠。这个“证人”完全震惊了罗塞拉的律师。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14岁的鹦鹉Pozo戴着美丽的皇冠,成功地在法庭上作证。它不仅在评委面前认出了几张照片中的女性身份,还用一种麻木的声音喊出了她们的名字。“波佐”模仿卡洛斯的声音,叫他们“漂亮的洋娃娃”。法官认为,当卡洛斯的妻子不在家的时候,他显然在家里和这些女人有染,他们都被鹦鹉看见了。

  法官最后裁定罗塞拉在离婚案件中胜诉。据法律专家介绍,这是世界法制史上首例允许鹦鹉出庭作证并胜诉的法律案件。在诱惑的时刻,人的品质是确定的`。

  初中毕业后,我有幸去了澳大利亚的卡尔古利中学学习。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个非常好的班主任,纳维夫·戈德曼。她是一个黑白分明的老师。他四十多岁了,和蔼可亲。在她的帮助下,我很快融入了新的环境。

  一顶圣诞帽带来的不幸转眼之间就降临到了圣诞节。人们非常重视这个节日。它是澳大利亚一年中最大的节日。我一直在期待,因为我想给高盛一份礼物。通常没有借口,但在圣诞节,没有人会拒绝礼物。

  最后,我从网上选了一顶红色的圣诞帽,一件来自中国的手工艺品,上面有蜡染花和金色的镶边。这是说。澳大利亚人在平安夜戴着圣诞帽睡觉。除了睡得香甜和温暖,人们还会在第二天从他们的帽子里找到心爱的礼物。在狂欢节的夜晚,它是主角。无论你走到哪里,你都会看到各种各样的红帽子,有的有闪闪发光的尖端,有的有闪闪发光的黄金。在我心里,我很高兴选择这个礼物。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7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法制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法律和制度;二是态意义上的法制,即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也包括法律宣传教育在内;三是“依法办事”的原则,邓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唉,但最近新闻播出犯罪的人越来越多,自己还是小心为妙的好……

  一天的早上,我去小学,在上学路上必须过一条马路,我经常看见有人闯红灯,今天也不例外。我旁边有个脸孔白净的小女孩,另外一边是位容光焕发的家长牵着一个小孩。家长很焦急,她看了看红灯,然后再看了看马路,见没车就牵着小孩冲红灯,小孩却说:“妈妈,老师说过要‘红灯停。绿灯行’的,我们不可以违反交通规则!”我还以为家长会听劝,不料……“你怕什么?我们再不过马路车就要开过来了!”这位本来容光焕发的女士在说话的时候把眉头锁得紧紧的,像个老女巫,跟刚才根本就是判若两人。“况且你都快迟到了!”小孩的脸已经红得开始有些发紫了,说:“还是遵守交通规划的好……”,最后,小孩子还是被家长带着闯红灯了……然后,就有车辆冲了过来!嗞——车主幸好踩了刹车控制,还差一点就撞上了,“你们在干什么,现在是红灯你们也敢闯!不想活了!”只见车主怒气冲冲地骂了一句就走了。而旁边的小女孩安分地等绿灯。

  经过那天的事,我终于决定了,以后发誓再也不闯红灯啦……想着想着,就在床上睡着了……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8

  今天, 我从书上看到了《 别让人民币再受伤害》这篇文章,文章中的一元纸币是这样描述自己的遭遇的:早晨还在钱包里做梦呢,迷迷糊糊中我和几个同伴被放到了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上。哎呀……你那么大劲干嘛呀?我都快被捏碎了!我不停地挣扎,拼命地叫喊,可怜我整洁的衣服一下就变得皱巴巴的啦!渐渐地小主人的脚步放慢了,我知道出去的机会来了,我急切挪动我那“娇贵”的身躯,希望小主人能把我递出去,可是小主人好像没看见似的,抽去了我的好朋友,它们一张张被递出去了,有的进入了豆浆老板的口袋,有的到了卖糠人的手中,有的进入了玩具店的钱盒里……唯独我,仍旧被我的主人紧紧攥在他那逐渐变脏的手中,不知过了多久,小主人松开了手,我扭曲的身躯逐渐被展开,一阵悉索声之后我舒展的眉头马上又皱起来了,哎呀!疼!我的脸上被主人用圆珠笔写出了“帅哥的飞机”,转瞬间我被他折成了一架飞机,在他的欢呼声中无奈地上下飞舞起来……终于他累了,我被他丢进了他的书包,天啦!橡皮泥、卡片、弹珠、彩色笔都挤在一块呢!倒霉的我呀,在小主人的书包里经过一天的'“磨练”,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看着自己潢身的伤痛,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默默祈祷这位“帅哥“能尽快把我送到好心人手上……

  看了这篇文章,我的脸微微有点发烫 。 回想起自己以前也曾把外婆给我的一张红色的百元钞票折成一艘轮船,让它在湖里航行,把它搞得浑身湿漉漉的,然后把它捞上来晒干……

  我又看了其他的书懂得了,人民币是“国家名片”,自觉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尊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每年5月15日至6月14日是保护人民币宣传月。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在我不但自己要保护人民币,而且还要告诉同学们这样做。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9

  寒假里,我和爸爸妈妈一齐学习了相关的少儿法律常识,尤其对网络游戏引发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作为我的学习重点。

  网络游戏成瘾引发青少年犯罪,我刚开始听到这样的案例还真的吓了一跳,正因我也爱玩游戏呀,稍微有点上了瘾,难道还会引发违法犯罪?我是个好孩子怎样可能?带着一连串的?号,我和爸爸妈妈一齐学习了有关案例,坚信您听我说了这些案例和报导必须会觉得:网络游戏成瘾会引发青少年犯罪的!

  就让我们一齐来看看相关的案例和说吧!

  案例一《富二代抢劫入狱称只想体验游戏中画面》

  摘要:

  法官询问李晓“为什么要去抢劫?”他低头回答“玩网络游戏入迷了”。据李晓的爸爸回忆,案发半年前,李晓突然迷恋起网络游戏,业余时刻都泡在网游上。一次偶然的机会,爸爸发现李晓玩的游戏很暴力,“全是打打杀的画面,很血腥、很恐怖。”

  李晓的家人认为,李晓去抢劫并不是为了钱,就应是玩网络暴力游戏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自己想去尝试一下游戏中的画面,才抢劫路人。

  案例二:游戏高手沉迷“侠盗”变身现实窃贼

  摘要:

  自认为是游戏高手的马长海,整天沉迷于游戏“侠盗飞车”中,游戏中的他来去自如,难以被警察捉住。花光钱后马长海心生邪念,在现实生活中疯狂盗窃摩托车数十起。黑龙江省嫩江县检察院近日依法以盗窃罪对马长海批准逮捕。

  研究证明,青少年长时刻沉溺于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上的负面影响很大,除了头脑发育受到影响,还会导致植物神经紊乱,体内激素水平失衡,使免疫功能降低,引发紧张性头疼、焦虑,甚至可能导致死亡。更让人担心的是由其引发出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

  好可怕呀!我如梦方醒,想起一年多来,开始我只是喜爱上网玩《摩尔庄园》等游戏,之后和班里的同学玩起了《功夫派》,这个游戏很刺激,让人有一种成功感,升级越高觉得自己越厉害,爸爸妈妈发现了我的学习开始不认真,变得性情急躁后,知道这和玩游戏有关。爸爸妈妈在假期里用各种方法转移我玩游戏上瘾的坏习惯,引导我上博客,我写的博客是全班最多的,好多同学给我发表了评论,我也给同学写的博客发表评论。妈妈给我讲好多故事,给我读优美的诗歌,陪我去画画。姚老师说我很有写作天赋呢。爸爸妈妈总是鼓励我,和我一齐玩耍,让我快乐,期望我的心中每一天都开出一朵小红花。大年初三姚老师消息通知我和班里的另外两名同学的`绘画作品又获奖了。妈妈说:“孩子,把你的玩游戏的干劲用到哪哪都会开出一朵小红花。”

  寒假里,透过爸爸妈妈的正确引导,限时上网,我没那么有隐了,知道了上瘾的害处。爸爸妈妈爱我,我要好好报答爸爸妈妈!如果还有和我一样的小朋友,请赶快悬崖勒马!爸爸、妈妈、老师、同学们伴着我们一齐快乐成长!

  我们的心中每一天都会开出一朵小红花!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10

  当我的父母知道我的意图后,他们立即从家里为我订购了货物并寄给了我。在澳大利亚,这些东西比中国贵好几倍。从学校的通讯录到戈德曼的家庭住址,他把他的圣诞帽直接送到了邮局。

  过了圣诞节,廉署的车辆在学校门口突然停了下来。

  他们在这里干什么?调查谁?每个人都在谈论它。不久,一位消息灵通的学生说:“他们要来高盛了!”我的一个同学直截了当地告诉我:“她因受贿正在接受调查。”

  这消息使我大吃一惊。“高曼是一个多么好的.老师啊,他怎么可能接受贿赂呢?”当我感到困惑时,校长板着脸把我叫了出来。我紧张地走进校长的房间,看见两个警察坐在那里等我。

  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弄明白戈尔曼的贿赂案与我有关。我已成为廉政公署的一名“贪污疑犯”。最初,澳大利亚政府规定,为了防止学生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教师接受学生的礼物不应超过5澳元,并应退还相应价值的礼物。高盛不仅接受了这顶价值25澳元的圣诞帽,也没有给我任何礼物作为回报。这种行为显然是贿赂,贿赂!

  听警察的清晰叙述。我焦虑得几乎要哭了。我反复向他们解释:“这顶圣诞帽在中国只卖26元!”而且,我是在戈德曼不知情的情况下寄出的,而她事先并不知情。

  “好吧!也许她真的不知道。一个警察低声说。

  目前,戈德曼刚刚度假归来。幸运的是,经过详细的调查,戈尔曼刚刚收到礼物,因为他回南方和家人一起过圣诞节,并不知道礼物的具体价值。

  警察找到了她,她解释说:“今天下课后我要和那个学生谈谈。”

  她看着站在一旁的我,认真地说:“我要付给你25澳元。”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11

  法制教育是青少年必知的一科,有些青少年不知法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还有些人就是因为小事情就打架,结果两败俱伤,导致双方都没获得好处。他们为什么不好好想一想,只要认个错,道个歉没有什么好丢脸!我还看到过一些人吸了毒,无法自控,使脑子里的神经混乱,最后杀了人。

  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有一个叫李明的学生经常与别人打架,老师去批评他,他屡教不改,明天又与别人打了起来。老师多次打电话给李明的家长并且把他的家长叫进学校里,只见他的妈妈教训了李明几句,李明便对他的妈妈大吼起来,指手画脚。老师问他:“为什么去打自己的同学?”李明说:“我看他不顺眼,还打了我最好的朋友”。看看,就是为了别人打自己最好的朋友而打架。为了江湖上所说的义气,和社会上的小混混有什么区别呢?社会上不好的气息都已传到文明,干净的学校来,暴力也成为学校的阴影与麻烦事情之一了。

  很明显,案例中的李明打别人纯粹就是为了帮他的好朋友“报仇雪恨”。哥们的脸面一定要维护,管他三七二十一的,打了别人再说。

  我还从报纸上看了一篇吸毒事件:主要是讲只有初中文凭的周某因八岁时因父母离异,只有她的后妈还有他们的三岁儿子陪伴他成长,他的其父又要为他的儿子还有自己的夫人赚钱,所以长时间都在跑长途,长年没有对他进行关爱与教育,以致周某发生错误没有人及时对他进行批评与纠正。周某在家经常骂他的后妈,欺负后妈带来的三岁儿子,后妈根本就管不了他。周某经常旷课,不交作业,不好好学习,常常与他的朋友去网吧。据周某所说,他第一次吸毒是因为看到自己的朋友吸毒,一时好奇。谁知周某一吸上,从此就成了瘾君的.生活。他为了得到吸毒的费用,就向自己的父亲谎称学校要叫这个,又要交那个,向父亲那里骗到钱。随着毒瘾的加大,钱也不够用了。先是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拿去卖,又是干偷鸡摸狗的事情。有一次,他在学校的附近抢劫一名学生,持刀杀人,被警方当场抓获。

  案例中的周某其实不应该有这种的好奇心,这种好奇心只会危害到自己,没有帮助,只有伤害。

  所以,法制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要学会利用,也要学会掌握,才能成为真正的懂法,守法,学法的好公民。

我身边的法制小故事12

  举轻以明重

  瑞士境内的阿尔卑斯山下有一条美丽的小溪。这里水流湍急,是大马哈鱼一年一度溯游而上,回到河上游产暖的必经之地。同时,这里也成为了钓鱼爱好者的理想渔场,每年因钓鱼给马哈鱼群带来的灾难性损失,据说是自然损失的好几倍。于是瑞士政府在河边立了块牌子,上面用各种文字写着:“禁止在此钓鱼”。可是,问题来了,不可以钓鱼,我是不是可以用其他方法捕鱼呢?于是就有当地居民在浅滩处设网捕鱼,据说每天都能满载而归。政府不依了,说这违反了法令,可捕鱼者也振振有辞。说你只说不可以钓鱼,没说不能捕鱼啊。官司一直打到瑞士的法院,法官认为:禁止钓鱼是为了保护大马哈鱼群不受自然力以外的侵袭。而捕鱼对大马哈鱼群的威胁远甚于钓鱼,故禁止了一切对大马哈鱼的捕捞活动。捕鱼者还被判了监禁。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所有法律的一个基本法理。但是,什么叫“明文”?是一定要写清楚罪名、犯罪构成、主客观要件等等犯罪个方面的条文才叫“明文”吗?法官只能依据这样的法条来判决案件吗?不!“明文”,是指那些透露着立法者意图的条文,在欧美法官的职权范围内,有一些诸如“自由心证”和“类推”的'判案方法。说的是法官可以直接依据自己的正义观念和对立法意图的理解来判决案件。“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并不是叫人因循守旧,而是为防止司法权力的膨胀。试想,假如法律只规定了不准盗窃,那么就标志着你就可以去抢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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