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的批复

时间:2024-05-19 20:01:44 好文 我要投稿

关于设立的批复(热门)

关于设立的批复1

交巡警支队: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同意你支队设立车管所监管中心,科员级建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整合"热心电话"和"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功能;视频监控实时巡察全市各车驾管业务场所情况;审核机动车远程监管工作;监控分析车驾管异常业务。

  此复。

  xx市公安局政治部

  x年11月17日

关于设立的批复2

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创办漳浦育才学校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有关民办普通中学设置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漳浦育才学校。学校地址设在漳浦县绥安镇城东南路。

  二、学校为民办全日制普通中学,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三、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林祺顺,校长。

  四、学校隶属漳浦县教育局管理,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

  五、学校具备颁发普通完全中学学历文凭资格。初中学制三年,高中学制三年。

  六、学校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开设相应课程。高中部必修课应当使用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审定的教材。学校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应报漳浦县教育局核准下达。

  七、学校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会计帐簿,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公布审计结果并报市、县教育局备案。

  八、学校各项收费要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并报市、县教育局备案。

  九、学校变更名称、校址、层次、类别,更换法人代表、校长,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学等应报市教育局批准。

  十、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漳浦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一、学校成立后,应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有关规定办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为发展我市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教育局

  二0xx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设立的批复3

xx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个人所),住所为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福安宿舍楼首层22-25号,设立人:杨加放。

  二、该所的负责人为杨加放,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对内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和内部事务进行管理。疏于管理的,依法承担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管理责任。

  三、该所的日常监督管理机关为东莞市司法局,请你局监督、指导该所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四、该所应当在领取执业许可证后的.六十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完成律师事务所开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刻制的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报你局备案。

  此复。

  xx省司法厅

  xx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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