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电规定

时间:2024-05-13 14:31:36 好文 我要投稿

学校用电规定

学校用电规定1

  为了节约用电,减少开支,既保证学校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难倒使有限的资金得到充分利用,特制定本规定。

学校用电规定

  一、全校所有电力设施电路均由学校电工负责安装、管理维修,未经允许,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动手,以免造成人身事故和国家财产的'损坏。

  二、各办公室、各班按标准配备的灯架、镇流器、继电器、灯管、插座等要妥善保管,属正常损坏的可以换新,如人为破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

  三、公用电路设施出现问题后,要请学校电工处理,未经许可私拆,私接改动线路的行为,视情节经重和损失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罚款处理,以偷电为目的行为,处于300元以上罚款。

  四、教学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取暖、烧水、做饭(有特殊需要的,经学校同意者除外),一经发现,则没收电器,并处于300元以上罚款,在学校通报批评。

  五、教学区在日照良好的情况下,上午十点至下午四点为限电时间,由学校电工实施。

  六、教室用电实行用电承包制,每学期初,由学校电工登记各班电表起始字,学期终了后,各班根据实际电表走字,计算电量,由电工登记造表,节电的班给予奖励,超支的班,由班级自己负担,电表损坏者一律由班级负责赔偿。

  七、家属区楼道照明灯,灯炮一律不得大于25瓦。任何人不得照明电路上安装插座,使用公用电,一经发现按偷电严肃处理,严禁使用常明灯。家属区住户,要按时交纳电费,要按时交纳电费,凡超过2个月不交电费,学校可停止供电,并进行处罚。

  八、凡学校勤工俭学网点和租房户,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交纳电费。凡超过2个月不交电费的,学校可进行处罚,如不接受处罚,则停止供电。

学校用电规定2

  1、用电制度是学校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5、全校教职工一定要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学校用电规定3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管理,总务处和各相关处室联合制定了我校教室、办公室和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

  教室安全用电规定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摄像头、投影仪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不得私自搬移所有电器的使用位置、不得私自改变室内电器用途及所有电器线路。

  3、教室内所有电源插座严禁为手机、电池等充电,严禁使用电热器具。

  4、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须由本班电教课代表专人负责,不得用于做游戏或私自拆装软硬件。

  5、多媒体设备、灯具、电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6、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总务处,严禁自行处置。

  8、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上述各项规定须严格遵守执行,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办公室安全用电规定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3、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乱接电线。

  4、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电炉子、热得快、电磁炉、微波炉、电饭锅、电热取暖设备等。

  5、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6、为了减少使用电器时的危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同时不要在电线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总务,严禁自行处置。

  宿舍安全用电规定

  1、严禁使用40W以上的灯泡。

  2、严禁使用学校规定的照明灯具以外的一切用电器具,如电褥子、电热杯、充电器、电炉子、热得快、电磁炉、微波炉、电饭锅等等。

  3、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绝不在宿舍中私拉乱接电线。

  4、严禁在灯具上悬挂任何装饰物、易燃物及其他物品。

  5、要做到及时关灯,以免灯具和线路发热引起火灾。

  6、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7、室内各照明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严禁自行处置。

学校用电规定4

  为保证教学和师生的正常用电,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对学校现行用电办法修订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重要性,并身体厉行,人人做到,不私接乱拉电线,不带电更换电器,有问题找电工处理。

  二、经学校领导研究,实行定额补贴,节约归已,用电全额交费的规定。

  三、学校每季度末月26日查录各户电表度数,当月30日会计室结算,电价参照当时实际价格。调出的.教职工,或工资关系不在学校的用户,不享受定额补贴,季末主动到会计室交电费,拖欠不交,学校将采取停电措施。

  四、电表在使用期间,必须保持完整,走字准确,电表丢失、损坏及校验,用户自己负责。住公房而调出的教职工,经电工检查,电表完好,学校可返还电表款,电表需拆修、换新,必须找电工办理。

学校用电规定5

  学校节约用电规定为确保学校安全用电,节约学校经费,特制定以下节约用电的规定:

  一、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宿舍等用电部门,未经允许不准私拉电源。任何人未经准许,不可使用电炉、电加热器、高耗电设备,一经查出对设备予以没收并进行处罚。

  二、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确需夜间走道照明,开灯要适度。

  三、教室、实验室、办公室晴天时上午9点至下午4点禁止开灯。确因阴天或室内光线暗,开灯要适度。室内人员少,又需开灯工作学习时,集中使用照明。

  四、除维修电工外,任何人不准擅自拆改线路、电器,防止造成人身事故。

  五、严禁在室内灯具上悬挂装饰物。

  六、施工单位用电时,应单独安装计量表,由学校收取费用,应执行学校用电规定,违反规定应予经济处罚200元以上。

  七、实验室、医务室电炉不准用于做开水、热饭菜。

  八、各室装备的空调设备要合理使用,不准无限度使用。

  九、总务处、保卫部门定期进行节电与用电安全检查。查出违章用电,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每次100元以上,必要时在全校通报批评。

学校用电规定6

  学校已安装空调600多台,空调总负荷近1500个千瓦,一个小时空调耗电1500度,加上从早到晚开着的照明灯,使学校的电费开支不堪重负。现在全国上下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人人都在自觉考虑怎样节约能源,怎样减少资源的浪费。为了减少学校的水电开支,督促师生自觉形成节约水电的的'良好习惯,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如下规定,望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1、当环境平均温度高于摄氏28度或低于摄氏5度方可使用空调器。空调使用时间从早上7:30到下午5:30。晚自习可延长到晚上8:15。

  2、晚自习期间,各办公室没人时,应自觉关闭空调,白天各教室或办公室无人时应自觉关闭空调。

  3、晴天自然光充足时,各教室(二号楼教室、老实验楼教室除外)办公室应关闭照明灯,所有路灯由专人负责关闭。

  4、奥赛培优教室的空调由主教练负责,每学期由学校按需要配电,空调使用严格按学校规定统一管理。

  5、各年级培优、补课教室以外的场所(例如实验室、学术厅、阶梯教室等公共场所)的空调由年级提出申请,报总务处批准方可使用。

  6、图书室、阅览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的空调,必须在人员达到一定数量方可使用。

  7、学生宿舍,单身教工宿舍空调必须在上班8小时以外时间使用,以避开学校上班时间的用电高峰。

  8、所有空调要有专人负责,只允许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特殊情况需学校领导批准。

  9、凡违规用电者,一是全校通报批评,二是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罚款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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