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5-07 09:50:35 好文 我要投稿

(集合)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集合)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是一只。既然是鸟,就要会飞。既然会飞,就要飞得快,飞得高,飞得好。”这是海鸥岳纳珊的想法。

  一般的海鸥认为:学会飞之后,只要能在海边抓鱼,填饱肚子就够了。但是岳纳珊认为这样太没有志气了。它立志要飞得又快又高。它每天不停地练习,从日出飞到 日落,从今天飞到明天。它忍受着同伴的嘲笑,独自练习,终于打破了海鸥的飞行记录。但是他知道,猎鹰飞得比它更快。它凭着一份坚强的意志,不断的努力,终 于也打破了猎鹰的飞行记录。

  记得去年我代表学校参加演讲比赛,讲稿是背了又背,照着镜子反复的练习语调及表情,不畏辛苦,就是希望可以获得最后胜利,但事与愿违,多次的晋级之后的最后一次比赛落选了,我好难过,整个人感觉起来是那么的无精打彩。

  有一天,老师悄悄把我叫到身边,拿出这一本书送给我,并且对我说:”志在参加,不在得奖,过程胜过一切”,你已经尽了力。好好读它,你一定可以收获很多。”所以我只要看到这本书,就想起老师给我的鼓励。

  书中的岳纳珊使我知道:“皇天不负苦心人”。失败了不灰心、不气馁,利用平常一点一滴的.努力,累积出一份成果,就可以实现理想,达成目标的。在我学习游泳 蝶式时,同一个动作不知道反复了多少次,也就是这种不畏困难的精神,鼓舞我继续练习下去。遇到数学习题不会做的时候,也就是这股力量,让我细心研究,耐心 探讨。今天我参加比赛,更是因为这个道理,而使我更有勇气,迎向更大的挑战。

  我喜欢陪妈妈看大爱剧场,印象最深的锄头状元林荣宗医生,小学一年级的第一次月考是全班倒数第二名,妈妈自言自语的说:“穷人家的孩子,就是无法读 书。”老师告诉他:读书的时间是自己找出来的,从此他随身带着书,只要有一丁点的时间便赶紧看书,天黑之后,父母又不淮他点油灯看书,他则利用家人睡着之 后,再拿着书到外面的路灯下看书,寒冬也不曾停过。再想到有些人,因为没有自己的理想而整天游手好闲,甚至去当街民。这样的人,他的人生一定很没有乐趣。

  一只小小的海鸥,都会自己拟定目标,我们总不能连海鸥都不如吧?天地一沙鸥”,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给大家。今天你相信我,明天你会相信它。请大家告诉大家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呼兰河传》这本书。

  书目简介:《呼兰河传》是萧红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写于香港,小说共分七章,前有序后有尾声,著名文学巨匠茅盾作序,书中主要写了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动物和小孩,而人们却在看热闹。小城举行盛举时,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温和。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一间破草屋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租给了开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住着赶大车的胡家,养了一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以及一连串的趣事。

  书评:金庸这样评价:萧红在香港写的《呼兰河传》感人至深,我阅此书后,径去浅水湾她墓地凭吊一番,深恨未能见到此才女。茅盾说《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而文贵良说:萧红的《呼兰河传》1931年在武汉动笔,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兰河传》对呼兰河城的散落追忆,植根于萧红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说。这种言说,塑造了属于萧红个人的“新方言”。在这本奇特的小说里,萧红以她幽默而富韵律感的天才笔触明快而万物有灵的通话风格,早就了一部“回忆式”文学的巅峰之作。

  推荐理由:《呼兰河传》这部小说在艺术形式上是比较独特的: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事故事,但没有主轴;全书7章虽然可以各自独立却又依然是一整体。他不是纯粹的乡土文学,也不是纯粹的左派文学,这中有讽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记录真实生活的一面。就像一个黑白的记录片,间或夹杂着和祖父在小花园玩耍的`彩色画面。它是一本回忆童年的散文小说,既有寂寞和伤感;又不全是寂寞和伤害。

  这本书用朴实清丽,真挚感人的语言分别描写了呼兰河这个小城,呼兰河的风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凄凉等几个房面。

  虽然作者严厉的批评了故乡人们的愚昧,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人们始终怀着一种深深的热爱和思念。文中刻画了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这些和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是一段好的回忆,在这回忆中,有着留恋,有着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传的方式为我们描绘了丰富的故事和人物,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复杂的生活空间,告诉我们,应该用一种宽广的胸怀来召唤真情和温暖。大家都来读《呼兰河传》吧,体会一下萧红的世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首先,我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遥远国度里的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海伦·凯勒,她出生于美国,在第19个月时,因大病突袭,带走了她的视力、听力,使她变成了一个集盲、聋、哑于一身的残疾人,从此,无尽的黑暗和寂静笼罩着她的一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一部传记散文,作者海伦以其朴素、真挚的语言,丰富的想象力描述了自己由于幼年患病,导致五官三残的经历,但她不颓废、不服输,在善良的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付出了比常人多百倍千倍的艰辛和努力,先后学会用手“看”书、“听”音乐,还学会了说话并能与人沟通,最后竟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被授予美国公民最高的荣誉——总统自由勋章,还被评为世界十大杰出妇女之一。全文通篇流露出作者的真情实感,闪耀着一颗火热的、不屈的、充满光明和善良的心灵的跳动,读后感人至深,催人泪下。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更是因为,我被主人公那种自强不息、不屈不挠、积极向上的顽强精神所打动。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深深地感动了我:“忘我就是快乐。因而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作我的太阳,别人耳朵所听见的音乐当作我的乐曲,别人嘴角的微笑当作我的快乐。”多么豁达的人生态度!尽管她的命运比别人曲折,但她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战胜了困难,战胜了自我,赢得了世人的尊重,获得了成功。海伦的这种高尚品格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

  对比海伦,我真是自愧不如。记得在我快上小学时,姐姐教我认字,刚开始,我觉得特别新鲜,可后来要认的字多了,我便觉得很乱,不耐烦地摇着头说:“不学了,不学了。”姐姐开导我说:“你怎么一遇到挫折就放弃了呢?你应该迎难而上才对。”可当时我哪里能听得进去,说什么也不愿意学,还搪塞说以后上学老师会教我,等长大再学就不难了,认字就这样半途而废了。现在,我一想起来,便有些后悔,海伦虽然残疾了,但还能克服困难,发奋苦读,而我是一个健全人,为什么不能做得更好呢?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告诉我:一个人最可贵的是要有坚韧不拔、积极向上的优秀品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迎难而上,战胜挫折,才能分享成功的喜悦和迎来胜利的曙光。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小时侯,我经常缠着妈妈讲童话故事给我听。妈妈对我说:“有一位叫安徒生的老爷爷,他写了许多优美的童话故事,等你长大了,我给你买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

  我很渴望拥有这本书。一年前的一个周末,我和妈妈去逛书店,在二楼的书架上,我看到了很多童话故事书,在里面,我找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我很高兴,就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回到家里,一口气读完了了第一个故事:《丑小鸭》。

  我喜欢《丑小鸭》这个故事。丑小鸭一生下来便很丑,父母讨厌他,哥哥姐姐常常嘲笑他,森林里的动物都瞧不起他。寒冷的冬天渐渐地来临,其他动物都有温暖的家,只有丑小鸭没有家。不知多少次,可怜的丑小鸭被冻昏过去。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才度过了这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天。温暖的春天到了,这时,丑小鸭已经变成了一只洁白美丽的天鹅,张开翅膀,飞向蓝蓝的天空。

  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怕辛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勤能补拙嘛!

  其实,我也是一只丑小鸭,然而,我却不像丑小鸭那么可怜。小时侯,我在海边的一个小镇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后来,爸爸妈妈在这个城市安了个新家。我七岁才进小学读书,当我第一天走进校园时,校园里的一切对我是如此的陌生。同学们都读过几年幼儿园,基础都比我好。当老师第一次提问我时,我胆怯的站起来,回答的声音很小,只有自己听得到。下课以后,同学们围在一起做游戏,我站在一旁看着,感到很孤独。回到家里,我把在学校不开心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给我讲了丑小鸭的故事,然后对我说:“你是个大胆的女孩子,你并不比其他同学差,你要像丑小鸭那样,通过自己的'努力变成美丽的天鹅。”听了妈妈的话,我又有了自信。我开始发奋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后来同学们推荐我当了学习委员。这次期中考试,语文、数学我都拿了满分。当我站在领奖台向同学们敬礼时,老师和同学们都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我拿着奖状回到家里,爸爸妈妈很高兴,妈妈搂着我说:“我的女儿真棒,丑小鸭要变成天鹅了。”

  我喜欢《安徒生童话故事》,喜欢丑小鸭。我是丑小鸭,但终有一天,我会变成美丽的天鹅,飞向蓝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书,大家都读过,可我却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就在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永远的勋章》里面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贝多芬,当我一眼望见了他,我的目光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贝多芬,没有充分享受莱茵河畔的花香,从小就被严厉的父亲牢牢地定在了钢琴前,他的父亲为了儿子在音乐之路上超越自己,把他带到一个又一个的老师那里,让他学习不同的乐曲和作曲艺术。贝多芬没有怨言反而喜欢上了音乐,而后在音乐的钻研之路上已经到了忘我的境界。经过他坚持不懈地努力和全身心的投入最终成为了世界上伟大的音乐家。

  读完文章我的心不由得微微一颤:一个人的成功与否,关键是全身心的投入。读着读着,我对贝多芬产生了深深的'敬意。想想我,在一次手抄报比赛中,妈妈让我认真地选择材料,精心的设计,我却不专心,一会儿看课外书,一会儿又悄悄地来到客厅看电视。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做事要踏踏实实的,不要急躁。”当时的我还很不服气,埋怨材料不好选。读完这个故事后,我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愚不可及的事。现在,我真想对那时的自

  己说:“一心不可二用,只要再专心点,坚持些,一定会有更多的收获。”

  其实,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像贝多芬一样的人,即使身体残疾了也没有停止过追求。如:张海迪,海伦凯勒,霍金,杏林子……在我们实验小学五年级十班的殷雨馨同学,从小听力就很微弱,凭着对生活的热爱和我们一样坐在教室里。课堂上,老师根据她的实际情况把她安排到第一排学习,她非常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课堂上她凭着老师的口型听课,下课后,经常向同学请教,正由于她坚持不懈的努力成绩一直居班上中上水平,这对她来说多么不容易呀!

  书,让我痴迷,让我陶醉。尤其是《永远的勋章》更让我如痴如醉。从贝多芬的身上,我想到了殷雨馨,我更找到了自己的差距。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我会想起不向困难低头的贝多芬,每当我遇到挫折而落泪时,我会想起想起历尽艰难的殷雨馨。他们时时激励着我,鞭策着我,使我明白在学习上,唯有全身心的投入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就能创造出许许多多的奇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如果有人问我,你喜欢哪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寒假里读的一本书,当时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觉得它一定是一部惊险刺激而有趣的书。果然,它深深地吸引了我,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个航海爱好者,他从小就想出洋远游,长大后那蠢蠢欲动的心更是按捺不住了。于是他瞒着父母,到了海上去航游。他几乎每次航海都凶险万分,还当过两年的俘虏,在第六次航海中,他流落到了荒岛。在荒岛上,鲁滨逊通过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创造了美好的家园,还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之久。他发现岛上竟有食人族,并从食人族的手中救下了“星期五”。最后因为鲁滨逊救了好船长,并帮他夺回了船只,好船长也把鲁滨逊和“星期五”送回了故乡。

  我为什么会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有很多优点。

  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遭遇海难、落入荒岛、建筑家园、发现野人、救下“星期五”、夺回船只、回到故乡,整本书情节紧接着一个高潮有一个高潮,就像是在坐过山车,曲折离奇。故事描写很详细,读着就像是身临其境一般,让我也想象着在荒岛如何自力更生。

  这本书中有许多我认为很有哲理的话,就比如这一条:“假如我们肯下功夫对一切事物进行推理分析,冥思苦想的结果就是人人皆能掌握所有技艺。”我想,鲁滨逊也是经过一步步的推理和思考,才能在荒岛上建筑起自己的家园吧,不管做什么事,多思考多分析就能找到做事的诀窍。

  我还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他如同偶像一般占据了我的心,让我对这本书念念不忘。鲁滨逊在这本书中仿佛就是英雄一般的人物,他勇敢、智慧、开朗、坚忍不拔、善良、有正义感,他仿佛就是集人类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我相信这样的鲁滨逊大多数读者都会喜欢吧。我很敬佩他,他能在流落荒岛后乐观坦然的`面对生活,去想各种办法克服困难,在荒岛上,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或许他的乐观这点我可以做到,但亲手制作各种生活用品我就不敢尝试了,特别是为了吃到面包,他几乎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为了离开荒岛,自制独木舟,一次不成功再做一次,每次都要用上几个月时间,这份勇气和毅力,使我很敬佩。我喜欢鲁滨孙的挑战精神、乐观精神、自力更生的能力,他流落荒岛的经历简直是野外生活的宝典,所以,我特别喜欢读流落荒岛的那些章节。

  这本书就是一部惊险刺激的荒岛生存记,一曲歌颂勇气和智慧的生命赞歌,让我喜欢得爱不释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在金黄的午后,走进飘满着书香的书房,从书架上轻轻取下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来回味、回忆一下遥远的古代,领会古代的英雄情结与战火销烟。

  《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本十分有益的书,“廉颇的负荆请罪”让我体会到了蔺相如的宽容大度与廉颇的知错就改的优良品质。“张骞通西域”写出了张骞不怕吃苦、一心为国的精神品质,十分可嘉,值得我们向他学习报效祖国的思想。但是总有一些不合拍的人物在其中,秦桧就是其中的代表。他贪生怕死,恬不知耻的向外夷求和,杀害了精忠报国的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让天下之人何以理解呀!?而岳飞这一死为人们留下了对秦桧的诸多怨恨。在沈阳亭中的对联有“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现在天下太平,世界安宁,却不时有纷争与战乱。而古代又有许多名君给人以醒悟,也有许多暴君、昏君使国家灭亡。名君有唐太宗李世民,而暴君则有商纣王、秦始皇、秦二世等。商纣王因施行暴政,而受百姓唾弃,无休止的酷刑,更使大臣与百姓叫苦连天,最后还将比干挖心处死;秦始皇天资聪颖,统一六国之后虽做了诸多贡献,但是他征发大量农民修筑长城,使得人们怨声载道。死后,他的小儿子胡亥与赵高串通一气,秦二世登位。后又遣人在骊山修建秦始皇陵墓,又叫人修建阿房宫,后因暴政才被推翻。

  在漫游过这茫茫五千年后,细细的回忆一下,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就有着像古人一样的精神与品质,不过却少有人像暴君那样凶残。不过,古人的缺点与不足已经得以改正,而古人的美好品质却被我们学习、传承与歌颂。同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具有与古人同样的品质,宽容大度、知错就改,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诚实守信、一心为国,难到我们都该置之身外吗?当然不是。不仅仅如此,还有忍辱负重的'司马迁,刻苦学习的杨时都应该是我们的榜样。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品质,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文明。而相继传承了五千年的文明转轮就在我们手中,等待我们去发扬、去光大、去让世人皆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呀!是你给了我人生的启迪,是你给了我引以为戒与努力学习的对象!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我是一个小“书虫”,十分喜欢看书。本人家中可称“图书馆”,藏书众多,足有数千本。其中有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名叫《天蓝色的彼岸》。

  这本书说是一本小说,实际上是一本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哈里的男孩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后,想回到人间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传达心声,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的故事。这本书中的文字单纯、清新、温暖,它教会我要懂得关爱别人、珍惜生命。

  读着《天蓝色的彼岸》,让我想起了以前发生的一件令我愧疚的事。有一天中午,在学校吃完饭后,小梅、小纶、小妍、小雯、小刘,还有我排队下楼散步,前面的人都走了,而却我一定要和好朋友小雯排在一起,无奈中间隔着小妍。我要小妍替我当排头,和我交换位置,她不肯。我的犟脾气来了,两个人吵了起来。吵到后来,我恼羞成怒,用力地推了她一下,差点把她推下楼梯。事后,我很不高兴,被老师教训了:“要把她推下去摔坏了怎么办?”我在纸上写下:“要是她摔坏了,才不关我的事呢!”

  想到这件事,我马上去翻出那张纸,把它撕得粉粉碎,丢进了垃圾桶里。要是当时她真摔坏了,我恐怕要被大家揍成肉泥了,我也会后悔一辈子的。我以后要做个讲道理的孩子,善待他人。

  当时,读着这本书,我的眼泪便止不住地流下,幸好我用手帕及时止住了这“瀑布”,否则,我又要挨骂了。这本书的魅力真强,书中的故事很感人,很温馨,可同时又很幽默有趣,竟把平时不易被感动的我也感动得潸然泪下。

  这本书告诉我,不能随随便便对别人不善良,因为今晚一躺下,也许第二天早晨就再也无法醒来。这是一本关于生与死启蒙的暖心的书,对生与死有着最贴切的`解释。它使我又一次想起一件令我忏悔的事……

  “快,把这些作业做了!不做好就别吃饭!”父母命令我。我一肚子不满:每天做做做,讨厌死了,真烦!可读了这本书,我有了新的认知:他们是爱我呀,我不能乱耍脾气!

  总之,我推荐大家多看看这本书,好好领会它的寓意。这,就是我众多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天蓝色的彼岸》!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故事情节有时悲,有时喜,一会儿让我感动的直流泪,一会儿又让我开心的哈哈大笑。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儿和女孩儿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女孩儿叫葵花,男孩儿叫青铜,青铜天生是个哑巴。一次偶然的机会城里的女孩儿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他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童年,可是等葵花十几岁的时候,葵花被接到了城里,从此葵花一直挂念着青铜,直到有一天,葵花从城里回来,她和青铜又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主要有两点:一是青铜和葵花的亲情。他们兄妹两人互相体谅,把最好的留给对方。印象最深的.是一次他们一起去剧院看演出,好不容易抢到了两个座位,这时来了一对小流氓,他们对青铜和葵花又打又骂,根本看不起他们,青铜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用微弱的身躯保护着葵花,葵花在青铜的保护下没有受到伤害,但青铜被打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地方,葵花边哭边帮哥哥清理伤口,包扎伤口……读到这里我感动得几乎要流下眼泪了,为了葵花的安危,青铜不顾一切地保护她。我也应该像青铜那样保护好我的妹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让妹妹受到欺负。

  另一个是:奶奶卧床不起,葵花十分心疼,就去江南摘银杏,可以赚一点钱为奶奶治病。摘银杏的时候皮肤划伤了,她咬紧牙关,腿划破了简单包扎一下依然坚持。为了奶奶能早日康复,她受尽了人世间的苦,等她回到奶奶身边时奶奶已经奄奄一息,不久就离开了人世。要知道奶奶是从小把葵花照顾大的人呀,是葵花最亲的人了,葵花哭得撕心裂肺。在奶奶下葬的那一天,葵花和青铜在奶奶的坟前放声痛哭,他们失去了世上最亲的人,他们的知恩感恩让我深受感动。

  除了以上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外,我感觉这本书语言丰富,词句优美,语句运用恰当,能让人学到很多知识,比如说葵花和亲人分别时,从优美的语句中,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葵花对家人的不舍,以及对葵花心理活动的详细描述。葵花从城里返回家乡时青铜歇斯底里的兴奋之情描写得最为细腻,通过文字让我们感受到了青铜与葵花兄妹的真挚感情,引起了读者的共鸣。

  总之,这本书写的非常好,认真的阅读之后,你能体会主人公的心情和以及他们细腻的心理活动,从中学到一些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最喜欢的书是美国的海伦·凯勒写的《假如你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海伦·凯勒是美国著名的盲聋女作家和教育家。《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描写了她的童年和青年生活。当海伦凯勒一岁半的时候,她得了一场重病。结果,她失去了听力和视力,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生活在一个孤独和黑暗的世界里。

  海伦·凯勒七岁时,她的家庭教师安妮·沙利文来找她。在苏立文小姐的帮助下,海伦·凯勒学会了写字和写字。后来,她学会了说话和与人交流。

  当海伦凯勒很小的时候,她充满自信地说:“总有一天,我会上大学!”1899年,经过严格的考试,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哈佛大学拉德克里夫女子学院,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1904年6月,海伦·凯勒从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毕业,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盲聋人。掌握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等5门语言,出版著作14部。后来,她被任命为马萨诸塞州盲人委员会主席,并开始了她的盲人社会工作。她还在美国各地巡回宣传,为盲人和聋哑人宣传教育和治疗项目。

  1936年,海伦·凯勒的老师安妮·沙利文去世,这使她非常悲伤。安妮·沙利文小姐是海伦·凯勒的导师和朋友。她和她在一起50年了。海伦·凯勒知道是老师无私的爱造就了她。她决定把老师给她的`爱发扬光大。

  最后,她说,如果她给我三天光明,她会帮助她的人,婴儿和小狗,日出,日落,博物馆,油画和戏剧,帝国大厦,整个城市和明亮的衣服。

  我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为这本书充满了强烈的乐观主义和积极向上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热爱。我喜欢海伦·凯勒,安妮·沙利文小姐,还有这本书

  我喜欢读书,喜欢徜徉在书的海洋中。我也读了很多书,如《100000为什么》、《长袜的皮》、《柳林风声》、《昆虫》、《枫林渡口》、《草屋》等。当然,它们都是我的最爱。然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

  我喜欢《城南旧事》的原因是我喜欢作者细腻而直白的写作。《城南旧事》中的主要人物是英子、英子的父亲、英子的母亲、秀珍、秀珍的母亲、秀珍的父亲和英子的好朋友牛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著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书。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说到《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们都不陌生,它就是著名童话作家杨红樱所写的。它讲的是由调皮的马小跳,大嘴巴张达,机智的毛超,大肚皮唐飞四人在童年发生的故事。

  《淘气包马小跳》,每一本都描述着一个故事,一个经历。像在《天真妈妈》中的家庭新闻,写的就是马小跳向大家讲述自己的妈妈。马小跳虽然是个成绩差,调皮捣蛋,让老师费心的一个小男孩,可他是一个童年的快乐者,一个富有孩子气的人。马小跳就是童年的捍卫者,是我们身边的伙伴。马小跳让我们认识到孩子都是单纯的,可爱的。

  一翻开书,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些书都使我百看不厌,它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因为它生动,有趣。马小跳在我的眼中跳来跳去,他那调皮的身影,憨厚的笑容。使我对书有了另外一种体会:并不是只有漫画书才好看,文字书也很好看。让我们回到快乐时光,让我们在童年留下一段美好的时光。

  马小跳的父母望子成龙,我们的父母何尝不是呢?马小跳的父亲爱玩,母亲爱哭,但是,他们都希望马小跳能成材。老师对我们也是如此,马小跳让他的秦老师可操了不少心,但是秦老师还是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百般关心他。马小跳也会担心老师,一次,秦老师病了,他就和伙伴们一起去探望老师,并保证不会调皮。秦老师在生病时最担心的,也是班上的四个捣蛋鬼。我们的老师当然也是这样,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在讲台对我们的'谆谆教诲,在台下的呵护关怀。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从低年级无知的小孩子,到高年级的哥哥姐姐。在这期间,多少次关爱,多少次教育在我们身上。是老师,让我们学会要尊敬长辈,关心别人。是老师,寄希望于我们成为有知识,有理想的人。我我衷心地希望所有的老师能够身体健康。

  我现在的朋友很多,马小跳也和他的三位朋友:唐飞,张达和毛超一起快乐玩耍,,肩并肩地走过小学,朋友不但是最好的陪伴者,而且是患难与生死之交。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后,我了解到了很多:童年是一生中最纯真,最有趣的时期,它就像流星一般闪亮;像蜜糖一般;像宝石一般珍贵......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说起读书,有人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有人喜欢《红楼梦》,还有人喜欢《三国演义》,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书吗?我最喜欢童话故事里面的《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的内容是:从前有一对夫妻,一直没有孩子,那一段时间夫妻两个每天都唉声唉气。

  过了一段时间,妻子生了一个小男孩,由于他很像大拇指那么大,所以夫妻俩给他取名叫:“大拇指·汤姆。”

  在一段时间里,那一对夫妻,整天陪伴在汤姆身边。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在旁边注视着,小声嘀咕道:“如果咱们能得到这个孩子,把他作为展品去各个城市展览,那我们一定发财啦!”

  于是他俩对汤姆的父亲说:“我们俩想买你的儿子,请相信我们,他跟我们去比跟着你们好。”父亲说:“我的宝贝儿子,胜过一切,金子银子算什么?”汤姆听到这两个陌生人想买他,他便偷偷沿着父亲的大衣爬上他的肩上,对着父亲的耳朵说:“把钱拿着,让我跟他们走,我很快就回到你们的身边的。”

  于是,父亲便同意以一大块金子卖给两个陌生人,把汤姆交到他们的'手上,让他们把汤姆带走了。

  到了一天晚上,汤姆说:“我困了,放下我吧。”于是两个陌生人,就把他放在前边的小土块上,汤姆趁他们不注意,溜进了废弃的鼠洞里。汤姆故意扯着嗓子叫,两个人立刻跑过来,用手猛捅老鼠洞。可是折腾了好一阵,也没有捅出来,只好放弃。

  一天晚上,汤姆出来后找到一个蜗牛壳儿,在蜗牛壳里睡着了,等醒了自己却在一堆草丛中,这草正好是牛的午餐。于是牛吃草时把蜗牛壳也吞到了肚子里,汤姆起来一看在牛肚子里,害怕极了!就大声叫了起来,厨娘听到牛肚子里有叫声,非常惊讶。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老板,老板听后就立刻让厨娘杀了这头牛。但是,新的灾难又降临了,一只饿狼猛扑过来,一口把汤姆和牛吞到肚子里。汤姆告诉狼他家有好吃的,给狼说出自己家庭的住址。到了家里,排水沟里有好吃的,狼吃得饱饱的,但想从排水沟里出来,简直比登天还难。

  汤姆大喊大叫,把汤姆的父亲吵醒。父亲听到狼的肚子里有汤姆的声音,酒拿来一把刀,一把斧子。正当父母想砍狼的肚子时,却听到汤姆在叫,他们高兴的总算找到了儿子。为了不让儿子误伤,就选择用斧子来劈开狼的肚子。狼死了,他们急切地切开狼的肚子,把儿子救了出来。汤姆终于出来了,夫妻不停的亲吻他,从此汤姆幸福极了!

  你们最喜欢什么书呀?快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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