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汇编14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如此诱惑人们去读书,我就抵挡不住诱惑,与书交上了朋友。
书是我最喜欢的,可以说我是爱书如命。一天不看书,眼睛会难受。两天不看书,手痒痒。三天不看书,直发疯。
在《伊索寓言》里做客,交了“道理”这个朋友;在《福尔摩斯》里,我和福尔摩斯去破案;在《红楼梦》里,我与贾宝玉和林黛玉吟诗作对……我这个“书虫”尽情地在书上啃着有趣的文字。
有一天,我闲着无聊,在路上闲逛。路过书店,那里好像放着一个强力磁铁,把我吸了过去。一排排书架放着整整齐齐的书本。我的目光在书架上徘徊。最终目光停留在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书本上,我快速抽书书本。只见书本的封面上写着“西游记”三个醒目的.大字。我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孙悟空大闹天宫,神通广大,连四大天兵都被他打败了。西天路上,斩妖除魔,一路上保护着师傅……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孙悟空见义勇为,为师傅能成就“西天取经之事业”,总是来回奔波,与妖魔作斗争,勇救师傅。顿时,我的脑海中印上了“英雄”二字,我懂得什么叫仗义,什么叫友谊,什么叫勇气。
一页,二页,三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吸取知识的甘霖。在我的脑海,孙悟空不再是一个简单只会打杀的猴子。他经历了千险万阻,却勇往直前,毫不放弃,持之以恒。他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步伐。
“嗨,孩子,要买书吗?”我转过头,是服务员。我红着脸,摇了摇头,跑出门外去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还想着书中的情节。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吮吸着书之母乳,在书之阶梯上慢慢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父与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你喜欢看书吗?你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我喜欢看书,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岩》。
在《红岩》中,有许多让我钦佩的英雄,他们不怕牺牲,宁死不屈:许云峰、成岗、江姐、刘思扬、齐晓轩、华子良······
最让我忘不了的是江姐面对酷刑宁死不屈,她迎着敌人阴冷的目光,守口如瓶,绝不泄露地下党组织的秘密的情景。还有齐晓轩,他为了让自己的战友赢得时间,得以逃脱敌人的追捕,转危为安,不惜将敌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在他自己的身上。最终,战友安全撤离,可他却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以前,我总是不明白,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那些革命者到底是怎么坚持下去的。直到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这是革命的信念激励他们前进,他们想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因此而坚持不懈地战斗。
我忘不了许云峰临死前说的':“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许云峰在临死前,也没有表示出对国民党反动派的一丝害怕。死,也要死得光荣!到死也要抗战到底!
这本书告诉我:干什么是要有信念,坚持不懈,就没有做不成的事。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干什么事都不再半途而废,努力朝着自己的目标奋斗,再不是从前那个遇到困难便放弃的我了。
我真喜欢《红岩》!它给了我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书是我们一生中必不可少的朋友。一个人的一生中如果没有书,就好像没有水的游泳池,没有树的森林。我也看过不少的书,其中最喜欢的非《海蒂》莫属了。
主人公小海蒂是一个开朗活泼的小女孩。她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不幸去世了,将海蒂托给了迪蒂阿姨照顾,后来阿姨有事就又把海蒂托给从来不跟人来往,一个人住在高山牧场旁边深山里的奥西姆大叔——海蒂的'爷爷。自从海蒂来了以后,奥西姆的脸上也时不时地出现甜蜜的微笑。小海蒂还在高山牧场认识了牧羊人彼得和他的奶奶,海蒂几乎每天都要去看望奶奶。奶奶眼睛看不见,家里又穷,在海蒂的陪伴下,奶奶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
有一天,迪蒂阿姨将小海蒂带到了法兰克福的赛赛曼先生家陪患病的克拉拉小姐,在赛赛曼先生家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小海蒂也和克拉拉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没过多久,小海蒂就有了强烈地想回家的念头,她想念高山上的爷爷、奶奶、彼得、羊群,还有美丽的高山牧场。所以,海蒂每天闷闷不乐,好像换了个人似的,甚至患上了夜游症。善良的赛赛曼先生知道后,迅速将海蒂送回到高山牧场。回到家乡的海蒂兴奋极了,这儿看看,那儿摸摸,好像这个世界的角角落落都洋溢着海蒂的欢声笑语。海蒂的夜游症也不治而愈。之后,在海蒂的邀请下,克拉拉一家也来到了高山牧场游玩,在奥西姆大叔的细心照料下,克拉拉恢复了走路的能力,后来就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这本书中还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等着你去阅读、去发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明朝作者施耐庵的那本关于“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如冰心奶奶所写的诗歌,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优美的语句让人沉醉其中。
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最喜欢《城南旧事》这本书让你记忆深刻,书中的小主人公的名字叫林英子,主讲的就是她家乡发生的趣事,以及令人伤心失望的事情。主人公英子从小的'时候调皮到现在的这里中间经过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其实在故事的结尾她的爸爸因生病而去世了。她们家一共有6个孩子,爸爸去世了,只看妈妈一个人带她们全家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如果换位思考一下,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了?
我还记得这本书的最后哪一句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这是为了体现出爸爸的去了,家里就只有英子最大,英子要照顾好弟弟和妹妹们。
故事中有一段让我十分感动:秀贞正准备要带妞儿去见思康叔,英子不管自己有没有发烧,始终要去见秀贞和妞儿,并且把她的金镯子送给了秀贞。英子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真是值得我们学习。
英子正因为这样关心别人,珍惜友谊,才会有这样的快乐的童年和这么多爱她的人。在来看看我们现在丰衣食足,却总是不满意,也总是觉得自己不够幸福,并且不好好珍惜情感,这样又能快乐吗?我们都应该向英子学习!
作者透过主角英子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让人有一种深刻的记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是。我最喜欢科学,所以我也喜欢关于科学的书。
那是一本叫做《迷人的材料》的书。书中主要讲了十种人造材料(钢、纸、混凝土、巧克力、塑料、玻璃、碳材料、瓷、植入物、发泡材料),或者叫人造物的特点、用途和性质。
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都很平常,可他们背后,却有许多不平凡的科学事实!比如钢,虽然生活中处处可见,但是含碳量的高低,却让他们的用处不同。而且要是里面掺了铬,结果就更有趣了。在这种新材料遇到氧气时,铁不会生锈,因为铬已经先和氧发生了反应,形成了透明的氧化铬,这种物质容易吸附在金属上,变成抗氧化层。而且,它不像铁那么硬,所以可以弄成很复杂的形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厨房水槽。
人是这些物质的主人,这些物质让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了。钢、玻璃和混凝土搭建我们的房子;用塑料或纸包着的巧克力给我们可口的零食;纸印成书,供我们阅读;植入物让我们行动自如,发泡材料可以做鞋底,给脚一点缓冲;瓷可以做成各种器皿,盛装我们的美味佳肴;至于碳材料……也许(谁知道呢),未来有一天,我们会坐上碳材料做成的天梯,探索太空!
这又让我想到:真正的“偷懒”,可以推动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蔡伦就是因为“懒得”在龟甲或麻布上写字才发明了纸。古人就是因为“懒得”用手捧水喝才发明了陶的。
我爱科学!我要为全人类的“偷懒”贡献一份力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对于一个从小到大就喜欢看书的人来说,从小到大看过的书,真的是不计其数了,可是在看过的这所有的书中,最喜欢的要数一本电子书了,而且还是一本不被大众所喜欢的,耽美类的小说晨曦。
本书的.书名就叫晨曦,写得是两个男生大学时代到中年一路走来的故事。一开始的时候,男主比较强势,无论是经济条件还是个人能力,和他一起的那个男生,也不过是从农村走出来的,一个穷学生!
可是在这个穷,学生身上,有着男主所没有的那份清高,就是一开始胁迫,到后来慢慢的两个人磨合,一开始就是男主,威胁加恐吓,才让那个学生不得不和他在一起。
自己真正所喜欢的,并不是说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有多么的感人,而是作者的这种写作手法,写的都是生活中平平淡淡的一些事情,可这是生活中这些平淡的事情,才能够让人难以忘怀!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生活中这种平淡的琐事,和这种平淡的写作手法所震撼。
自己看过好多好多的小说,有些感情来的小说,一般都是写的轰轰烈烈的,可是在这种本小说中,看到的却是生活中的,细水长流,感情就在生活的平平淡淡中,慢慢的增长着!
到故事的最后,才发现彼此原来就是生命中无法离开的那个人!
无论一开始是怎样的开始?可是到后面,才发现原来在平淡的生活中,两个人的生活早已融入到了彼此中,再也不是一开始的那种强迫!而是心甘情愿。
虽然这本小说的类型是耽美类的,但是感情却消极了,我们普通生活中的我们,在细水长流中,感受到了生活和真情的真谛!
这样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每个人对时间的看法是不同的,时间能节省,但不能节省一些有意义的时间,也不能轻易浪费它。这是我读完《毛毛》后的感想。
《毛毛》又名《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看完这个题目,我就非常想知道这个时间窃贼是谁,所以勾起了我认真阅读这本书的欲望。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孤儿——毛毛和她伙伴的一些事情,以及她和时间窃贼——灰绅士的一些事情。灰绅士盗取了很多人的时间,让别人不去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不陪自己的母亲,而将她送进养老院,将所节省的时间给盗走。可当灰绅士遇到毛毛,却无法盗取毛毛的时间,说明毛毛是个珍惜时间的小女孩。
读完了这本书,我认为灰绅士代表着城市快节奏的生活,毛毛和朋友则代表着城市慢节奏的生活。
毛毛是一个善于倾听的小女孩,所以她的好伙伴们只要有事就会找毛毛倾诉。虽然毛毛的方法不多,但是让倾诉者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能够获得成功。我以后也要认真倾听,这样对方就会有存在感,对方也会觉得自己说过的话并没有白说出口,还是有作用的。
我明白了做有意义的事并不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但做没意义的事就是在浪费时间,所以要多做有意义的事,少做甚至不做没意义的事情。
《毛毛》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永记在心中把所悟到的道理,运用在实际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从小到大,我喜欢的书种类很多,比如有那些搞笑的阿衰和漫画之类的书,还有神话版的西游记和现在有了作文班老师的推荐,我发现最近喜欢的书是:《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看了这本书之后令我念念不忘,里面的故事告诉我,心中要有梦想就得努力实现梦想!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是: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这几个小故事,这七个最精彩的故事分别是:金奖卷、金奖卷的头两名得主、查理生日、又有两张金奖卷找到了、约瑟夫爷爷孤注一掷、一家人开始挨饿、奇迹。
这本书让我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了他,查理一家从贫穷到幸福的一个过程,金奖卷五名得主,除了查理,其他人都爱贪吃,贪婪,邪恶而被惩罚,一个是被吸到了玻璃管里,还有一个变成了乌饭浆果,第三个去了垃圾箱,第四个送到了电视台的传送带,最后查理有了吃不完的'巧克力。
本书主要内容就是表现了,里面的人笨和贪心,整部书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贪心,不要贪婪,不做邪恶事,就不会被惩罚,至少我是这样理解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现在我还经常回忆里面的故事情节,有时还会拿起翻阅看看,有点百看不厌的感觉。这本出名的书大概不少同学都看过,如果没看过,我强烈给大家推荐这本书。自我感觉是书中的精品,值得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 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 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监狱,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监狱。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人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从幼儿园到现在书一直是我们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我们随身携带的老师,不知不觉地给我们知识,带领我们成长。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读的书也会越来越多,最近看过的书能打动我,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要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
积极乐观的海伦。主人公海伦是一个盲人,但她并没有因为自身的缺陷而自暴自弃,在老师的鼓励和引导下努力学习开心的生活,正是她的自信、拼搏考上了心意的大学,开启了美好的生活……
勤奋好学的海伦。由于她不能记录老师课堂讲的笔记,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快速轻松的学习,当别的孩子下课玩耍的时候,当别的孩子放学回家的时候,她却在用心地听老师一点一滴的讲给她听,她觉得时间很珍贵,每一分没一秒都要珍惜。所以她取得的优异成绩要比普通孩子付出几倍的.努力!
热爱书籍的海伦。不知不觉的学习中海伦越来越爱看书了,尽管这需要莎莉文老师唇读帮助,仿佛只有书能给她源源不断的能量,给她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温柔善良的老师。海伦是不幸的但同时海伦又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她人生的贵人——莎莉文老师。是莎莉文老师及时的给了海伦一双温暖的手,给了她生活和学习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宁愿牺牲自己的时间无怨无悔地帮助海伦。
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励志书,我由衷地敬佩无私奉献的莎莉文老师,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老师至高无上的精神,教会我们学会去爱。盲人海伦锲而不舍、勇于拼搏的画面时常闪现在我眼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作为现在有着优越条件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托。雨果的《悲惨世界》。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十分丰富、精彩,它讲了一个囚犯冉阿让出狱后的故事:冉阿让因为在狱中没能安分守纪,多次试图越狱,最后只拿到了黄色护照,街上的旅馆都不敢接受他。饥寒交迫的冉阿让在无奈之下投奔了神父。没想到神父帮助了他,冉阿让决定做一个好人,以报答神父的.救命之恩。没想到巴黎警察署仍念念不忘冉阿让,决定将冉阿让再次返回大牢,冉阿让只好开始了他的流亡生涯……
在这本书中,冉阿让遇到神父后开始行善,摇身一变,变成了令人尊敬的市长,开始救济贫民,却因巴黎警察署的一位警探而再次踏上流亡生涯。在一次革命战争时,他救了一心深爱自己养女的一位资产阶级贵族,感动了那位一直追踪他的警探,使那位警探开始怀疑自己的世界观。冉阿让因为一时的疏忽而让他跳河自杀。在良心的谴责和失去养女的痛楚下,冉阿让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情节令我感动,当冉阿让救了贵族时,我看到了希望,一种仿佛将他的任务和祖国的未来全部托付的希望;当冉阿让的养女要和贵族结婚时,我感到了放心,一种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依托给自己最信任的人时的放心……
《悲惨世界》也生动形象地还原了法国在封建时代的黑暗:人贩子与杀人者在马路上大摇大摆的晃荡,革命力量在政府军的镇压下死伤无数,但冉阿让并没有被社会的黑暗吓倒,他看见了曙光,他获得了新生!
《悲惨世界》令我难忘,我难忘冉阿让的善良,难忘冉阿让的见义勇为,难忘冉阿让的不灭希望!
我喜欢《悲惨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时读的一本书,名字叫做《阿大阿二穿错鞋》。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走到放童话类图书的书架时,我的目光立刻被这本书吸引了。它的封皮是两只大大的不同的鞋。我从书架上把书拿下来,翻到第一页,第一个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目不转睛的读了起来。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妻有一块面,这块神奇的面可以无休止的发酵。把它放进房子里,你的房子就会膨胀变大,把它放进足球里,足球里的气会越来越多,直到皮球被撑破。这对夫妇要把这块神奇的面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有一天,他们买了一注彩票,然后把面放在彩票上,彩票就多出了厚厚的.一沓。他们拿着所有的彩票去兑奖,幸运的是竟让中出了一等奖。这对夫妇高兴坏了,晚上喝完酒,跟邻居聊天时,他们不小心把这块面的秘密说了出来。邻居听了之后特别惊讶,又告诉了别人。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有一天,警察来找这对夫妇,告诉他们用面发酵出彩票是违法的,所以这块神奇的面要被销毁。这对夫妇没有了办法,不得不把面块放在水里,面块越来越软,最后清水变成了浑浊的面水,那块神奇的面块也消失了。
我沉浸在书中,感觉自己也到了故事里一样,随着作者去看了那块神奇的面块。妈妈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就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为我买下了。回到家里,我饭都顾不上吃,一口气把书读了一半。《阿大阿二穿错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带着你在童话的世界里自由的遨游。正是因为这本书,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写作。
现在,这本书已经很难买到了,我会一直把它珍藏在我的书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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