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4-30 13:15:45 好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合(13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合(13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哈哈哈,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莫属,王老师给我们推荐的一本养家之人!其实我喜欢的书,他不一定非得是要像《三国演义》这类的名著,只要我自己喜欢,我觉得我能从当中学到东西,我很感兴趣就行!

  这本书是去年王老师给我们推荐的,一直到今年还使我记忆犹新,还记得去年我们正在上语文课的时候,王老师拆开了一个大箱子,拿出了一本书,说同学们,大家看我手中的这本书,这本书,它的名字叫养家之人,你们看到这本书的封面,第一眼的感觉是什么?这个问题并难不到什么,只要我跟着后面给的图片,再加上我自己强大的想象力和合理的想法我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这时已经有好几名同学举手了,有的`同学回答到,我看到后面貌似是一座山,还有一个个小山洞,还有一位戴着头巾,黑皮肤,绿色眼睛的一个女孩儿,下面还有一群骆驼,而骆驼只有在沙漠中才会有,我猜他是骑着骆驼被困到了沙漠当中,同学们的想象力一个比一个精彩,经过一大群同学的想象,王老师说这个谜还是要你们自己回去,看完之后才能解答,这本书我发给你们,你们回家要认真仔细的看,回到家,我立即拆开书皮,仔细的阅读起来!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这本书,我觉得他写的十分的好,她很真切地描写了阿富汗当年的那种苦难,然后我很佩服里面的主人公帕瓦娜他们那个地区十分的困难,可以说是他们在死亡线上却依然很乐观的帮其他的阿富汗儿童,他们十分的乐观,这点让我十分佩服!

  而且在去年元旦的时候,同学们读完这本书,还用这个演了小剧场,在元旦晚会上给我们展现了出来!我很喜欢这本养家之人也分享给同学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在软绵绵的沙滩上,有许多美丽的贝壳,但唯有一颗美丽又闪亮地贝壳是我喜欢的,那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时间的礼物》。

  这本书虽然不长,但它给我们带来了认知。从书名就能知道它的意思,时间是最好的礼物,人们要懂得珍惜时间,善于利用时间。世界上唯一不能明码标价的也是——时间。

  书中讲了一个癌症患者在医院遇见患有癌症的小女孩后,想起了自己的儿子。癌症患者是个拥有无数财富的企业家,但他把时间全部用在了挣钱上,他认为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可他忽略了家庭,导致妻离子散,他没送过儿子上学,没拉过儿子的手,没帮儿子吹过生日蜡烛,没给过儿子拥抱……遗憾的是他的'儿子只希望自己的爸爸是个平凡普通的人,不要总是出差,也不要总是应酬,可以陪伴自己多一些,这也许是每个孩子的心愿吧。

  当癌症患者躺在病床上回想这一切的时候,他是多么地悔恨当初的做法,但时光一去不复返,后悔是没有用的。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爸爸虽然没有癌症患者那么家财万惯,但他在我上小学以来,一次也没有接送我上下学的人,尽管知道爸爸忙是因为生活所迫,可是也得有个度。希望爸爸能看看此书,也希望他能从书中感悟出时间的真正意义,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挽回,唯独时间不能,但也要学会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不能因为时间的重要,而忽略了对家人的关心和照顾。不论友情还是亲情,请挤出一些时间陪伴,才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悔恨、自责,这才是时间给予我们最好的礼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飘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让人激动不已。

  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说,主要内容是:有一个饭店的老板李强遭受一个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实是傅山特意来找李强的,傅山是一个修真高手,他送给了李强一个储物手镯,可以储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强买多点东西就和傅山去另一个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俩来到了那个星球,星球里还分成很多个小星球。傅山他俩到一个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儿的老大,因为有傅山这种高手帮助他修真,李强的.修真速度比别人快了几倍,所以很快李强就拥有了元婴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婴期才有的)。

  后来李强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个坏蛋〉追到了星星官,无意中破了阵法,进去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元婴,叫莫怀远,他修炼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玛瑙就可以变成散仙了。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个徒弟,终于见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刚结识的朋友——湫岚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极品的玛瑙。

  在途中,李强还认了一个师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变成了散仙(是李强的大哥)比琦君煞还厉害,在星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逆天宝镜和修神天荐章两样宝,琦君煞和莫怀远用修神天荐章帮李强修神,(比散仙和仙人还厉害,神分为九级,开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级都有三个境界)因李强没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够仙人打,李强修到二欲天时,有两个仙人发现李强打大炎灵(天神之怒和战魂刀两样神器的护曾)时发出了神奕力,那俩仙人便逼李强交出修神天存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潜写的,书中会让你感悟到学好本领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样,心动了吧?赶快买吧。记住哦,共有七大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的书架上也有许多书,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书就非《青铜葵花》莫属了。

  这本《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曹文轩。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男孩青铜与女孩葵花的故事。文中的男孩青铜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使他变成了哑巴。而女孩葵花则是因为妈妈去世,于是,随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也是男孩青铜一家所居住的地方。在一次意外中,女孩葵花的爸爸也去世了,大麦地的人见葵花没有了爸爸妈妈,就说谁想收留她,就收留她吧!

  到了最后葵花选择了大麦地最穷的一户人家——男孩青铜家,成了青铜的妹妹,每天大麦地的人都说:“青铜真是一个好哥哥啊!”最后,葵花被人带到城里,自从这件事以后,青铜每天都呆坐在树上。有一天,青铜大声地喊了起来:“葵花!葵花!”嘎鱼从旁经过吓得大惊失色,跑到了大麦地,告诉了每一个人。

  其中有一个小故事,最让我感动。有一次,青铜的奶奶生了重病,需要赚钱才能给奶奶治病,葵花听说到江南捡银杏能赚钱,便在心中暗暗下了决定:去江南捡银杏。因为走得匆忙,便请一位邻居给哥哥带句话就走了。

  这些都让我深受感动,两行热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虽然葵花不是亲生的,但是葵花和青铜的亲情胜似家人。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很动人,如果你是书中的奶奶,见到了自己的“孙女”去江南捡银杏,心情是怎样的?是感动的?是开心的?是心酸的?

  奶奶的病面临的选择,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面前只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好好学习,争取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第二种是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还有一句俗语是: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我喜欢这本书——《青铜葵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说到自己喜欢的书,有的同学喜欢《安徒生童话》,有的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而我喜欢《克雷洛夫寓言》,因为它就像明亮的镜子,反映了社会。

  《克雷洛夫寓言》的作者是俄国著名寓言家克雷洛夫,是四大寓言家之一,它一生创作了203篇寓言。那么,这本书的“庐山真面目”究竟是什么呢?

  比如《蜻蜓和蚂蚁》。蜻蜓整个夏天都在纵情歌唱,而到了冬天,蜻蜓不再唱歌,饿着肚子爬来找蚂蚁,求食物和温暖的住所。蚂蚁回答说:“亲爱的蜻蜓,这可是有点稀奇!请你告诉我,你夏天可曾工作过?”蜻蜓回答:“夏天到处是嫩绿的芳草,我们成天纵情歌舞,哪还顾得上工作?”“那就请你继续唱歌跳舞吧。”蜻蜓没有食物,饿死在了风雪之中。这个故事告诫我们:如果一味的玩乐,而不辛勤劳作,最后只会落得蜻蜓的下场,一定要珍惜时间,利用宝贵的青春作重要的事。还有《大象和哈巴狗》。哈巴狗没什么事就向大象又跳又叫,还对周围的狗说:“大象没什么厉害的,我只要拿出一点本领,就能做一个英勇的猛将!"结果差点被大象踩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蛮横地向强者挑畔,要运用智慧,有勇有谋,屡建奇功。

  对我印象最深的是《鹰和鸡》。一只雄鹰在空中盘旋,它落到一座鸡棚上休息,一只母鸡看见了,和他的同伴议论起来:“鹰凭什么那么受尊敬?我也可以从这座鸡棚,飞到那座鸡棚,它凭什么做鸟中之王?”鹰听见了,说:“是啊,虽然有时我们飞得比你们还低,但我从没见过一只鸡能飞上天空,冲上云层!"告诉我们在评价别人的`才能时,要善于把别人的长处与自己的短处比较,而不是总拿别人的缺点与自己的优点作比较。

  这就是《克雷洛夫寓言》,它像一个魔袋,虽然袋子很小,但是却能取出很多有价值的东西,甚至比袋子更大,大到好几倍……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也许你会问我:“你最喜欢一本什么样的书?”你可能会继续:“文学?科学?……”,而我会说都不对,我喜欢看的书是科幻类的——《果核战记》。

  《果核战记》一书,是发生在三零一二年的一个故事,那时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了两百米,一部分陆地被海水侵占,地球资源就要用完,促使科技飞速发展。为了保持地球在各星球中的王者地位,所以要找到更多的能源,无奈之下,人类只好将目光放到了外太空。

  在炎光与苏丽儿还只有六岁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已经成为了到外太空寻找新能源的——寻能者。然而在这两个小孩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父母就被派到了Z星系去寻找供给地球的新能源。令他们不可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五年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了!更无法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三年没有接收到父母的.任何消息了,只要这个三年的期限一到,他们的父母就会被定为叛离者,那他们俩将永远见不到他们了!所以,炎光与苏丽儿必须找到父母的信息或者想办法逃出地球……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失落,真可谓是一波三折呀!

  在我买回这本书的第一时间,我就打开书,看了起来,没过多久,妈妈提醒我:“该睡觉了!”,我只得无奈上了床,可是过了一、两个小时,我还没睡着,心里老是想着炎光与苏丽儿……

  终于,爸爸妈妈都睡了,我轻轻地起床,打开台灯,像一只小老鼠一样偷偷摸摸地翻开了书,一直看到深夜两点半,终于看完了它,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为了这本书,我还跟妈妈吵了一架呢!妈妈说我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像《根鸟》啊、《狼王梦》啊,它们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而科幻类的书对写作的帮助几乎没有。

  虽然现在,我也开始看文学作品,但是,不得不说《果核战记》的情节最牵动我的心,所以它依旧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真挚的情感,我就有这样的一本书,它就是由六角丛书出版的《昆虫记》.

  那是寒假的一天,妈妈把这本书带回来.我一看便爱不释手,在三年语文课本中曾学过的《松鼠》一文,这篇让我现在都记忆忧新的课文,原来就是从这本书里选编的.

  《昆虫记》,书的封面是绿色的,黑白的图案画着一只羽蛾,一对翅膀上的斑点就好像两只大眼睛,这是它恐吓敌人的法宝.打开书的目录,里面记录了大量的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昆虫名字,我迫不及待地翻到第一页,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法布尔所描绘的昆虫世界,书中讲述的各色各样的昆虫使我惊讶不已.法布尔不愧是一位杰出的昆虫学家,为了把纷繁复杂的虫子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他细致入微地观察了毛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地去捕捉黄蜂,仔细观察萤的捕食过程和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以及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他做的各种昆虫实验,让人读起来充满了无限的乐趣.一个个可爱的小生灵——昆虫活脱脱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书中还添加了许多昆虫的精美插图,各种各样漂亮的昆虫让我耳目一新.读着这部宏伟巨作,法布尔那诙谐、幽默的'语言,时不时让我轻轻发笑.《昆虫记》使我更加了解大自然,了解昆虫们的奇妙生活.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描写橡树虫的那几篇文章,橡树虫妈妈对孩子们的爱,让我深受感动,昆虫们的母爱竟然是这样的无私而博大.

  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而伟大的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描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的大门.

  是的,一部好书,就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的一生都不能没有书,书将会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照亮了我的世界;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就像人们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的大海中挑出一本实在不容易。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非《林清玄散文自选集》莫属了。

  《林清玄散文自选集》是我最近喜欢上的,她能告诉我很多做人的启示,让我受益匪浅。就因为这本书,让我有一次晚上十点左右还在看。外婆一直在催我睡觉,我不同意,到了十点半左右,最终还是外婆把我拉上床的`。半夜,我又小心翼翼地爬起来,拿起书看。“咚——咚——”地声音,我不禁吓了一跳。原来是外婆起来喝水,看见我不在床上,就起来找我,幸亏我机灵,听到声音赶紧跑到卫生间里,说:“我在上厕所!”

  这本书让我想起一件发生在我的身上的事。我养过5条十分漂亮的小鱼,他们整天在鱼缸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游来游去,鱼缸就是他们的枷锁,其中有一条小鱼经常受到其他鱼的伤害,身上的鱼鳞廖剩无几,最终并不是鱼把那条鱼咬死,而是它自己跳“楼”自杀。有一次,我们一家四口出去旅游,阿姨也回家了,家里空无一人,所以,在临走之前,我比平时多喂了5倍鱼食,结果回来,4条鱼全部翻白肚了。原来,鱼一下子把这些食物全吃掉了,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人不能贪得无厌,不然就会这样的下场。

  书的好坏,我不能去改变。读书的方式、状态是能改变的。如果一个人在烦躁的情况下阅读,就会觉得很无聊,不好看;如果带着乐观的心情去阅读,就能发现书的点睛之笔,我就是如此。我会先看作者的序言,明白作者用怎样的心情,写给谁,再一页页读下去,看到感觉好奇、不懂,对我有启发的句子,我会记录下来。看见书中的人物这样做,并问问自己会怎么做;最后,我会把这个故事编下去……

  《林清玄散文自选集》让我久久不忘,不断地、反反复复地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如同灯盏般照亮我前进的道路,如同一把钥匙,为我开启智慧的门窗,书,如同……书是我们生活中的启明星,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朋友。

  长这么大了,我也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里面的内容都是一篇篇精彩的故事,读这本书时,与其他书不同,读别的书总是不想读,读了也是心不在焉,可读这本书的时候却全神贯注,百读不厌。读的时候有我对狠毒的王后的恨痛,也有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可怜而忧伤,里面的故事有趣又让人深受启发,也让我和这本书一起活动,我仿佛自己就是这本书的.人物。

  有一次自己竟读书读的着迷,被妈妈骂了一顿。那天下午我帮妈妈做完家务又如约地坐在自己的学习桌上全神贯注的读那本书,当读到恶毒的王后给白雪公主吃了半个有有毒的苹果就立刻昏倒在地时自己心里就特别担心,心想:白雪公主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她怎么能死呢?我还安慰自己,她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一定会因为什么阴阳差错,公主又活过来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又活过来了,原来用苹果卡到喉咙里了。时间很快过去了,妈妈也做好了晚餐,和自己仍沉浸在这本书中,妈妈喊我吃饭,自己也没听见,也不知妈妈什么时候过来把我的书拿走了,我只好过去吃饭了。

  吃完饭自己什么也不干,拿起书又开始看了。白雪公主也特别善良,养了许许多多的小动物,那些小动物受伤了,是白雪公主给它们包扎;饿了是白雪公主给它们食物;冬天冷了,是白雪公主给他们温暖。我被白雪公主的善良深深打动。

  在书的海洋里,我们收获了知识,长了见识,懂得了人生的道理,让我也从中受到了启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书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书我最为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文中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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