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4-25 13:59:41 好文 我要投稿

[实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在冬日里,暖炉边,我阅读过一本寓意深厚的书——《鸟奴》。现在,正值绿树成荫的夏天,我把这本《鸟奴》分享与你,希望你能喜欢。

  在这个世界上,一切生物都遵循着一条定律——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也是达尔文《进化论》里面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无论是生活在繁华都市里的人类还是生存在密林深处的动物,都如此。在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这本《鸟奴》中,我对这条定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此书讲了一对鹩哥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不被天敌——蛇吞食,冒着生命危险“安居”在大青树下的一对蛇雕周围,为蛇雕甘愿当奴,清扫蛇雕的窝巢,却一次又一次遭受蛇雕的百般欺凌。到最后,非但自己的孩子没保住,还失去了蛇雕的信任,被主子驱逐……

  其中,有个章节令我印象深刻。大蛇雕外出捕猎,做奴仆的鹩哥尽职尽责地照顾着小蛇雕。两只小蛇雕开心地在自己的窝里打闹,突然小蛇雕掉进了茂密的灌木丛,生死不明。心急如焚的鹩哥没有办法救助两只幼小的蛇雕。

  而后,捕猎而归的大蛇雕回来见小蛇雕不在窝里,气急败坏,一怒之下让三只同样年幼的小鹩哥死于非命。而两只掉在灌木丛里的小蛇雕却安然无恙。身为弱者的鹩哥在强大的敌人面前,亲眼目睹自己的孩子命丧黄泉,却无能为力。难道这就是做奴隶的悲剧吗?

  这个故事,没有给我赏心悦目,愉快轻松的感觉,反而危机重重,险象环生的森林,给我更多的是紧张、是惊险,是残酷。这就更容易引起我深入的.思考和遐想……

  鹩哥的遭遇固然值得同情,但是想想,蛇雕因强大得到了自然界绝对的优势。在我们人人生而平等的社会里,是不是能力强的人可以在强大的竞争中占有绝对优势,在生活中享受着最优等的待遇呢?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而如今我们刻苦学习,奋力奔跑,不就是为了在以后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吗?

  你想知道为什么鹩哥甘愿为奴,任雕欺凌吗?

  你想知道在丛林深处还有多少暗藏的杀机吗?

  你想知道那棵大青树下还有多少危险重重的经历吗?

  那么,这本《鸟奴》推荐给你,祝你拥有一段快乐的阅读时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在某天早晨,炎热之余,又带点凉凉的微风,在教室的书柜中,我与它相遇了。它就是——《苏西的世界》。由AliceSebold所撰写。

  你相信有天堂吗?不论我们是否相信,那里就是主角:苏西登场的舞台。这本书就在描写,苏西被谋杀后在天堂注视着还依然活着的家人、朋友、老师、警方以及凶手──邻居乔治.哈维。在冬天中的某天,苏西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乔治.哈维,他跟苏西介绍他自己挖的`地穴,还试图带苏西进去。她被好奇心驱使,便这样走上蜘蛛布下的天罗地网。等到警方发现,只剩下一只手臂,其余部分早已顺着地下水道流向不知何处。剩下的只有无限的悲伤与失落。

  在苏西死后,世界照常运转。但是,运转中也挟带着些变化。自从她走了,家人间的气氛变得尴尬且凝重,以及警方迟迟无法确定哈维先生就是凶手,一连串的问题接踵而至,每个人都以他们的方式面对着。而我也从中学习、发现了一些人在面对挚爱之人的死去时的调适与面对的方法。

  我们随着年纪的增长,都要逐渐学习如何面对死亡,无论是身边的人或是自己。在书中,我发现了大家在面对问题时会先想要逃避,并故作镇定,而我也不外乎。但是我发觉,时间久了,那种被自己隐藏起来的伤痛会渐渐的浮现出来,对自己造成二次伤害,连带影响自己的生活品质。到那个时候,才发现自己根本不镇定、根本没有解决问题,才回过头来去为那个再次流血的伤疤止血。

  我最喜欢这本书——《苏西的世界》,因为作者不仅写的紧凑,也扣人心弦,翻译也把原汁原味给完整呈现。还有这整个故事,不仅让我学到该如何与人与人相处圆融和人们面对不同事件的心理想法,更重要的是,唐太宗曾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看这书就好像是如此。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苏西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我喜爱的一本书并不是因为它是谁送给我的,而是因为这本事向我展现了我喜爱的魅力。每个人都有一本最爱的书,我也不例外,在我的脑海中日思夜想的一本书便是《哈利·波特》了。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但究竟讲的是什么,可能比不太知道。一年前的我也是如此。那时我们班流行一部电影,《哈利·波特》,听到他们都说“不错”那我的好奇心也随之变大,回家看了第一部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电影,看完以后,我就不知不觉的问同学借了第一部它的'系列丛书开始看。没想到我竟然每天都想着它,“不知道德思礼一家会不会让哈利进入魔法学院?”“不知道哈利能不能找出伏地魔的内奸?”这些疑问总会像小精灵一样不经意跑入我的脑海。妈妈非常支持我看书,当她知道后,马上为我买了全套,让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当读完第一部是,哈利·波特就成了我最崇拜的偶像,为什么呢?因为他是自强、有勇气、有胆量、有智慧,敢于和黑暗势力作斗争的哈利·波特。哈利自幼失去父母,每天生活在姨夫和姨母的责骂中与表哥达力的追打下,但他并没有绝望,相反他坚强地活了下来。直到有一天,魔法学院的猎场看守海格吧一封信送到他手中,他才知道自己是个巫师,将要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生活很好,也很幸福,同时也与两位同学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他们就是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也暗藏杀机,杀害哈利父母的黑巫师伏地魔试图偷窃被严密看守的魔法石,想要东山再起,是哈利破特和朋友们用生命护卫魔法石,让黑巫师的阴谋没有得逞。因此,哈利成了“格兰芬多”的小英雄。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你的朋友和你的家。《哈利·波特》就像太阳一样激励着我,让我不断前进、前进、前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在我的书架上,摆放着许多本世界名著。有中国的四大名著,有中国名人的诗歌选集,也有国外名人的著作、诗歌选集。更有趣的是有一些童话书,如《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许多好书都在我的书架上,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一部书便是巴金先生的著作——《家》。

  刚得到这本书,我欣喜若狂,因为我早就想领略一下这本书精彩的语句和它的风采,但一直没有机会,没想到爸爸给我买了这本书,这可是我平时想都不敢想的事。

  自从得到这本书后,我每天一有时间就读,这本书让我如饥似渴。

  就这么一本书,我几乎读了一个多月才把它读完。

  我读完这本书,大概了解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书主要讲了:觉新是整个高家的长子,他读书还不到三年就被辍学回家,为了整个高家,觉新付出了许多,但整个高家却没有几个人尊敬他,这全是因为他的懦弱。次子觉民是一个勇敢的人,冯老太祖把女儿许配给他,觉民始终不肯同意,但他的爷爷高太祖因害怕冯家的权威,不得不同意了,于是,觉民决定逃婚。除了他的弟弟觉慧和琴表姐外,没有人知道他躲在哪儿。最后,在高太祖临死前,觉民还是回来看望了他的爷爷。高太祖死后,因为觉新的妻子怀孕了,整个高家都非常高兴,但由于种种迷信,觉新的妻子最终还是难产而死。觉新的妻子死后,他才明白,真正让自己妻子死的原因是:自己的`懦弱和迷信。

  刚读完这本书时,我是多么同情觉新,多么敬佩觉民。但我更敬佩作者巴金,文中没有哪一句话直接明写了这些人物的特点,但我从文章的叙述中看出他们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这本书让我感受极深的是高太祖刚死不久后觉新的妻子从怀孕到难产而死的这一片段,他让我明白了解放前人们生活的时代,他们处于封建迷信时代中,居然没有人敢于站出来指出人们的思想是多么的迷信。我真为他们感到痛惜。

  这本巴金的书伴我一生,他给我的启示是无穷无尽的,是我一辈子也受之不尽的,是我用手中的笔怎么写也写不完的。它也将留给后人这样的感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书。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照亮了我的世界;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就像人们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的大海中挑出一本实在不容易。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非《林清玄散文自选集》莫属了。

  《林清玄散文自选集》是我最近喜欢上的,她能告诉我很多做人的启示,让我受益匪浅。就因为这本书,让我有一次晚上十点左右还在看。外婆一直在催我睡觉,我不同意,到了十点半左右,最终还是外婆把我拉上床的。半夜,我又小心翼翼地爬起来,拿起书看。“咚——咚——”地声音,我不禁吓了一跳。原来是外婆起来喝水,看见我不在床上,就起来找我,幸亏我机灵,听到声音赶紧跑到卫生间里,说:“我在上厕所!”

  这本书让我想起一件发生在我的'身上的事。我养过5条十分漂亮的小鱼,他们整天在鱼缸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游来游去,鱼缸就是他们的枷锁,其中有一条小鱼经常受到其他鱼的伤害,身上的鱼鳞廖剩无几,最终并不是鱼把那条鱼咬死,而是它自己跳“楼”自杀。有一次,我们一家四口出去旅游,阿姨也回家了,家里空无一人,所以,在临走之前,我比平时多喂了5倍鱼食,结果回来,4条鱼全部翻白肚了。原来,鱼一下子把这些食物全吃掉了,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人不能贪得无厌,不然就会这样的下场。

  书的好坏,我不能去改变。读书的方式、状态是能改变的。如果一个人在烦躁的情况下阅读,就会觉得很无聊,不好看;如果带着乐观的心情去阅读,就能发现书的点睛之笔,我就是如此。我会先看作者的序言,明白作者用怎样的心情,写给谁,再一页页读下去,看到感觉好奇、不懂,对我有启发的句子,我会记录下来。看见书中的人物这样做,并问问自己会怎么做;最后,我会把这个故事编下去……

  《林清玄散文自选集》让我久久不忘,不断地、反反复复地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先生说的。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当然,我也不例外。

  你知道这本书是什么吗?让我来告诉你吧!它就是《笑猫日记》。这本书是亲爱的杨红樱阿姨写的,我十分喜欢她写的《淘气马小跳》和《笑猫日记》,尤其是《笑猫日记》,每一次在阅读它时都像是在吸收营养液。

  这本书是以日记的形式描述了一只会笑的猫的所见所闻,从它刚成年到老年的所有经历。它小时候是只流浪猫,一次在垃圾堆旁被一个叫杜真子的女孩收养,在和杜真子相处期间,猫学会了笑,因此得了这个“笑猫”的名字,慢慢的它竟然能听懂人话了。但后来却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门,妈妈认为笑猫之所以会笑是因为它是“猫妖”。然后猫被赶走后,又在翠湖公园里得到了一个老鼠朋友的'洞,它在洞里开始了它的新的奇妙生活。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笑猫对别的动物以及人都是友善的,而且对待生活很乐观,就是在自己四个孩子之一的小可怜去世时,也没有为此失去理智,而是建议妻子虎皮猫带着孩子去旅行。后来它为了帮助一只断腿的青蛙自己却摔折了腿。我喜欢笑猫那善良、乐观的性格。它愿意为朋友所付出,愿意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也受到很大影响,我尝试让自己变得乐观,积极向上,就比如上回暑假去北京,我找不到辅导员,当时就壮着胆子去四处打听,后来好不容易找到了老师,知道了集合地点。

  还记得有一次,家里没有酱油了,爸爸让我去到超市买酱油,我还真的自己下了楼,自己买了酱油。如果在以前,这可是不可能有的事呢!

  自从读了《笑猫日记》,我渐渐地开始改变自己,这改变的不光是性格,还有对待事情的态度,特别是我变得更加爱看书了,我喜爱《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自长大以来,我读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当《红楼梦》莫属。它是由曹雪芹编写的四大名著之一。

  我认为,一本书,久传于世,盛而不衰,且在我国文学上占有一席之地,这无疑肯定了《红楼梦》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大家族由盛到衰的演变历程,但最令我着迷的,却不是这点。而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情投意合,最后却碍于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以悲剧的方式收尾。

  当时的'封建社会,有这样一句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中的长辈并不支持贾宝玉娶体弱多病的林黛玉,而更倾向于条件更好的薛宝钗。贾母虽对贾宝玉的婚姻有绝对的话语权,但她对林黛玉的喜爱只是对外孙女的喜爱,而不是对待孙媳妇的喜爱。于是他们的爱情就如埋在巨石下的嫩芽,见不得光。

  贾府是要靠男子维持富贵的,所以贾宝玉一定会进京赶考,入仕为官,而这都需要她的妻子来操劳大大小小的事务。而林黛玉在后面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谈去操劳整个贾府了。而薛宝钗却不一样,她非常健康,也有精力去打理。

  林黛玉是性情中人,直来直去,敢爱敢恨,敢作敢当,透着一股人人平等的信念。而薛宝钗就像那个时代的大家闺秀的典型,她为人圆滑,更懂人情世故,她似乎更适合当那个时代封建大家族的媳妇。

  种种原因,导致二人相爱不能相守。这边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另一边却是肝肠寸断,苟延残喘。可怜的是,林黛玉到死也以为是贾宝玉负了她。贾宝玉在成亲的时候,一直以为将与他厮守一生的是他最爱的黛玉,不敢在拜堂的时候掀盖头,怕黛玉会生气,眼里满满的期待,却都在掀起盖头的一刹那支离破碎。如果他早些掀开盖头,结局会不会不一样?答案是,世上没有如果。

  林黛玉和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书《红楼梦》的主线人物,亦是我心中的意难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十分喜欢看书,特别是喜欢看”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在看了她写的书后,我发现自己对《你是我的哥》,这本书情有独钟,百看不厌。

  《你是我的哥》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家庭中的亲情纠纷。

  从小丧父的少女可小如,在和妈妈、小哥一起相依为命度过了四年时光后,又不得不接纳两位新成员;继父和继父带来的'儿子。对于表面大大咧咧而内心十分敏感的小如来说,家里突然多出了两位男性,内心是非常不舒服的。尤其是大哥鲁奇,他虽然外表又酷又帅,但是性格十分桀骜不驯。每天和大哥相处一室,忍受他的种种毛病和坏脾气,令小如心生烦恼。多少有些自私和偏心的妈妈,不善于调节儿女间的矛盾,因此,对鲁奇的讨厌,憎恶,构成了少女可小如日复一日的生活内容,直到鲁奇被迫离家去闯荡社会······

  鲁奇的离去,终于使这个家有了一家人间的温馨。但是,小如的心情却没能平静下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她逐渐理解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离别,什么是怀念,还有什么叫做珍惜。

  看这本书,总能让我想起舅舅一家。20xx年11月时,我舅妈的娘去世了,或许是因为妈妈的离世,让我舅妈知道了珍惜,珍惜身边在世的人,不要等他们走了,再来后悔,世上可没有后悔药。以前舅妈和我外婆——她婆婆间的关系不是很好,现在,他们间有了融洽的婆媳关系。舅妈还会为了让外婆和她们一起出去吃饭,不在家吃那些热了一遍又一遍的冷菜而用激将法,说:”如果你不去,那我也不去,陪你们一起吃冷菜。”

  我们也是一样,多去关心身边的人,不要等他们去世了再来是我不对,我该对你们好一些,这种话。在此,我呼吁大家:”多多关心身边的人,关注长辈们的身体健康,把你的爱无私的献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高尚行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始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始期待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快乐、悲伤,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色彩单调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注意到它。直到最近,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始陶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拯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慌张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张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识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忘记那原先美丽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诉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远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后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愿意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说起最喜欢的一本书,好像有许多选择,可是真正触动心灵的,引领自己细细感悟的,第一时间想起的便是李尚龙的《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

  这本书引起我们的深思,时间都去哪了?很多时候不知道过去的时光是如何偷偷溜走的,只是越长大越发觉时间的宝贵,在这过去的是时光里,你又付出了多少?

  书中讲到作者从军校学生,到参加全国英语比赛,到当英语老师,再到后来作为导演去拍摄电影,不断的折腾,从而不断的升华。反思自己,为何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我明明已经努力了啊。可是真的努力了?然而并没有。我没有真正努力的原因同样也在这本书中被提到,是因为我们没有“用心”。没有真正的用心过。我只在乎了学习的形式,然而却没有学习的结果。只有了输入与过程,然而却没有输出,或者说是输出的质量并不是很理想。因为在过程中根本没有用心过。

  整本书,所有的内容,几乎都是用着轻柔的文字,淡淡的描述着作者自己或身边人们的故事 淡淡的文字和故事,反映出一个又一个我们在当今社会上的迷失。以及看似努力的外观下,那颗懒惰的心。

  我是真的很努力吗?还是故意表现给别人看,让别人觉得我很努力?我静静地反问自己,答案的确是我不够努力。

  很多时候,我们看起来很忙,实际上是焦虑。我们经常想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人,于是努力锻炼自己,然而却在迷途中失去了自我,我们已经走了太远太远了,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何出发。

  其实,生活可以很简单,就像作者所讲:如果不够优秀,那就让自己与众不同。而与众不同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干别人不愿意干的事,二是别人都可以做好的.事情做到卓越。

  我相信生活中的偶然都是生命的必然,我愿意用真正的努力去规划好每一个当下,用仅属于我的方式去活出独一无二的人生。如果说今天的选择是一个偶然的话,那么我将用十分的努力继续坚持,而真正的努力并不是给别人看的。每次都应该向自己真的走心了吗?真的在提高吗?真的问心无愧吗?

  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感悟,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启迪,它好似指明灯一般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它是一本好书,更是一名好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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