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14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论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这些语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他们都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迪,书对我们这些正在成长的孩子来说,不仅丰富了知识,增长了才干,更主要的是陶冶了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连众多的文学名著中,我最喜欢的,是《孔子的智慧》。
几千年来,孔子的言行、思想,构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国儒家思想的基础,在各方面都有很多智慧的思考,他的思想直到今天仍然为大多数中国人所推崇。孔子本身犹如一座思想的.宝塔,滋润后人,也正因为如此,孔子才能成为历经几千年沧桑而不被世人遗忘的思想宗师。而这本书记录了孔子的思想和智慧,我们的心灵也仿佛茫茫黑夜中有了一盏指引方向的明灯,有了前进的方向。
这本书中对我产生极大启迪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男孩到美国留学,他每天都会看到一位老人去买报纸。有一天,这位老人突然昏倒了,男孩送老人去医院,老人孤苦一人,还患有心脏病,在老人的要求下,男孩搬到了老人的住处。一年后的一天,老人昏倒了,去了医院才知道老人要做手术,但手术费用昂贵,男孩半夜敲了好几个同学的家门,才筹齐了钱。术后,老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一天晚上,老人送给男孩一枚铁指环,说是他祖父给他的。第二天,老人去世了,一个偶然的机会,男孩才得知,这枚铁指环原来价值连城,是老人故意在上面镀上了氧化铁。
男孩用他的孝心,温暖了一个孤苦无依的美国老人,后来,她的孝心也得到了回报,鸭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德,一个人无论有多大权力,多少财富,都不应该忘记一个孝字,孝俤乃做人之根本啊!著名的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世界上什么都可以等,唯有孝敬不能等待,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子女,到老眼花耳聋,腿麻脚软,这时,晚辈对长辈们的孝呢?人应当向乌鸦学习。尽心孝敬父母,正如一首歌中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这不是一句简单的歌词,而是人类最美的语言,这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领悟到的。
书是一首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和鼓励下,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做个知识丰富的人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暑假中,我闲来无事,从朋友那借了一本书,并一口气看完了它。这本书的名字是《谁动了我的奶酪》,我刚开始看这本书时,心中始终有一个疑问: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居然是全球畅销书之一?但随着深入阅读,认真思考,我终于明白个中原因。
书中有四个主人公——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寻找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以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理暴露无遗:嗅嗅,匆匆随机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寻找,并很快找到了更多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对于变化却犹豫不决,始终还停留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回忆中,无法接受现实。后来,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了变化的含义,穿上跑鞋,重新进入迷宫,并获得了更多的奶酪,而哼哼却停在原地,一无所获。
我认为,奶酪是个比喻,象征着我们最理想的到的东西,也许是优异的成绩,老师的表扬,一张获奖证书……
我们在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里,人们时常感觉自己的奶酪在不断变化着,各种强烈的变化让人心理失衡,使我们经常在突如其来的变化中不知所措,抱怨着上天的不公平,面对不了新的生活,陷入烦恼之中而无法自拔,一蹶不振。而在生活中,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就拿这一学期来说,我们刚开始读书几天后知道语文老师伍老师调走了,换了一个新的语文老师,我便不知道适应,依然按照之前的方式学习,加上之前的伍老师讲课非常好,我便想伍老师回来。再加上学习方法不适应老师的特点,学习成绩自然下降了许多。后来,我也学会了随着老师的变化而变化,逐渐适应了,成绩也很快提高了。
其实,生活的迷宫非常大。我们为什么要沉浸在失去的痛苦,无奈,决定的两难之中呢?我们应该尽快找到自己的鞋,随着奶酪而变化,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去,这样才会发现更多,更好的奶酪。
从这本书中我还认识到变化是一种必然的.因素,而我们应该做到的是在大变化发生之前,就做好相应的准备去应对并战胜变化。
以后的我,一定要有嗅嗅灵敏的应变能力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的能力,并学会像唧唧一样不断调节自己的心理,不要为一场考试高分而过度兴奋,以致学习停滞不前。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获得更好的心境去努力学习,工作,生活。而不能傻呵呵的站在原地,永远不能适应变化,一事无成。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要想追求更好的未来,必须历经磨难,努力奋斗不能坐享其成。不然,结果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好书伴我成长,好书在人生的路途上是你的导航者。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一个魔幻故事,让我们走进童年的大门。孟小乔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在一次偶然之下遇见了仙女蜜儿,蜜儿的到来使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如:给孟小乔吃壮胆药,让孟小乔结识了爱玩的小人精,让老师再期末写评语时给美一个学生写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无论你在什么时候,答应了别人一定要做到,人一定要遵守许下的诺言,不然后果出乎意料。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失去了别人的信任;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让说有人都讨厌你;不要因为不守信让你后悔一生。
后来蜜儿来到了红宫学校,一个与众不同的老师带给学生不一样的感觉,给了学生一段快乐的学习经历。让红宫学校活跃起来。她改变了红宫学校死板的教学方式,让整个红宫学校布满快乐的气息。
老师,带给学生们知识的,学校,是学生们汲取知识的殿堂,但他们同时也是带给学生快乐的。蜜儿为学生办了一场“烦恼葬礼”,让学生们开心起来。带学生去“童心城堡”,还给学生一颗童心。有些家长在放假期间为孩子报各种各样的补习班,学校作业写完了还要写辅导班的作业,孩子的假期别作业淹没,我们都明白家长是为了我们,是对我们期望高,怕我们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和别的孩子拉开差距,我们知道你们的用心,但这样家长们在无形中就形成了“爱心杀手”,扼杀了孩子们应有的快乐,那颗童心也渐渐地消失了。学习固然重要,知识必然是人生道路上上的必备物,但我希望我们明白,我们是个孩子,不要忘了我们的童心,不要忘了那个心底最朴实、最纯真、最可爱、最快乐的自己。
学习是在快乐的天空中飞翔的,但因为家长们没完没了的约束,学习变的枯燥无味,老师是在快乐中教学,学校是在快乐中陪伴学生,学生也是在快乐中学习,我们要懂得劳逸结合,适当放松一下,毕竟学习是重要的。
学生们如格格亚一样,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有自己的个性和爱好,所以我希望大人不要太过约束我们,给我们一个快乐的、自由的学习天地。大人们总以为自己了解我们,知道我们内心的想法,但并不是,他们不明白我们想要什么,想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学习。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教育,虽然是童话故事,但它改变了许多人的错误观念。
时间在飞逝,曾有多少本好书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曾有多少本好书让你明白真理,曾有多少本好书把人们干涸的心灵滋润了,又曾有多少本好书伴我们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是爸爸在我十岁的时候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让我从一个个短小精悍的小故事里得到了许多让我终身受益的大道理。
《小故事,大道理》的编写者是一位名叫雅瑟的叔叔,他毕业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当了一名新闻工作者,业余时间喜欢研究古代文学,发表了近一百万字的著作。是位了不起的作家。
《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一共有47个章节,全书共搜集了近千个人生小故事,有习惯养成、职业生涯、财富金钱、潜能激励、爱情婚姻、交际处世、心灵境界等等,这些故事虽小,但都隐藏着无穷的思想和智慧。每一个故事道理都是我们成长的良师益友,为我们为人处世指引了方向。
在书中的40多章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解读习惯养成与命运——播种思想,收获一种精彩人生”这一章节。他使人记忆犹新,发人深省。在这一章节的开篇引言中,作者写下了一段充满哲理的话:“撒下思想的种子,便收获文字;撒下文字的种子,便收获行为;撒下行为的'种子,便收获习惯;撒下习惯的种子,便收获人格;撒下人格的种子,便收获命运。”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可以说是就成功了一半,每一件小事都要认真对待,就象一句成语说的那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
这一章中还有一个小故事特别让人回味。故事是说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加加林的。当时他只所以能够从20多名宇航员中脱颖而出是因为一件很偶然的小事情。原来,在确定人选的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脱下鞋子只穿袜子进入座舱。这一个小小的动作使加加林赢得了主设计师的好感,他感到这个27岁的年轻人如此懂得规矩又如此珍爱他为之倾注心血的飞船,于是主设计师决定让他来完成这次任务。加加林通过一个不经意的细节,表现了他珍爱他人劳动成果的修养和素质,也使他成为遨游太空的第一人。可以说,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聪明又成功的人。“纵使这些人置身于瓦砾,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芒。” 细节不是孤立的,就像浪花是美丽的,但是离开了大海的依托,她的美丽就显得单调了。人要想成功就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书,可以滋养无数的心灵。《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中的哲理故事成为点亮我们人生的灯,在它的照耀下,我们可以把不快的忧伤变为沉醉的美酒,把午夜的黑暗化为黎明的曙光,使我们的人生充满欢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见识,读书可以让我们领略外面华丽的世界;读书可以让我们收获无穷无尽的知识。有人喜欢一些名人名家的中外小说,有人喜欢一些恬静清幽的散文,也有人喜欢一些神秘莫测的科幻小说,而我最喜欢的是记录着华夏文明悠久历史的——《中华上下五千年》。
这本书记录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沧桑和历史演绎,翻开它仿佛翻开了历史长河的卷轴,读它让我认识了华夏民族的伟大人物,以及华夏文明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让我了解了那些闻所未闻的历史人物,认识了中华民族一路走来的曲折历程!
那天,我匆匆地写完了作业,便捧着那本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从盘古开天辟地到女娲补天再到大禹治水看得我如醉如痴。商纣王的残暴统治让我痛恨,楚国的著名爱国志士屈原更让我感慨万千,当楚国灭亡时,他抱着一块大石头跳进了汨罗江,那一刻让我心痛不已。聪明的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出使秦国,他一次次的与秦王斗智斗勇最终安全地把和氏璧带回了赵国,并且缓解了秦赵两国之间的关系。千古一帝——秦王赢政,他带领秦军亡了六国,完成统一,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开启了一个新的历史时代。但他却用大量的.财力去建造宫殿和陵墓,劳民伤财,耗尽了国力,他还一直幻想着长生不老。诸葛亮的聪明才能更让人赞叹,但他最终为蜀国匡复汉室的大业而操劳过度,鞠躬尽瘁,为国捐躯。隋炀帝开凿京杭大运河,劳民伤财,累死了不少人,激起民怨成为了历史上的一大暴君。一代女皇武则天统治期间使唐朝的国力进一步向前发展。开辟了“治宏贞观,政启开元”的统治局面,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成吉思汗多次发动战争,横扫东亚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民族英雄——林则徐为了中华民族的利益,领导了虎门销烟,显示了中国人民的禁烟斗志,他刚正无私的品格令我肃然起敬。英法联军侵入北京烧掉了中国的皇家园林——圆明园,使我国的的好多瑰宝和历史文物被付之一炬!读到这里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做国家的栋梁之才!使我们的国家变的更强大,不受外来的侵扰!
最后,建议大家多读书,读好书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博闻强识,更加优秀,才能让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才能为自己奠定坚实的知识储备,帮助自己实现美好的人生理想,创造辉煌灿烂的人生前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保尔柯察金
我与它在一个书店相识,在茫茫书海里,一眼就看到了它,或许它摆放得很显眼;或许是它太引人注目;又或许是它与我生前结下的不解之缘,总之,我与它相识了,我也知道了它的名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钢铁?难道这是一本炼铁书?于是,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心,翻开了它......
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又认识了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瘦小;那双大眼睛嵌在他的脸上,显得格格不入;他那瘦小的身体经常受到瓦西里神父的鞭抽棍打。看到这里,我对保尔的怜悯之心油然而其,我决定把它买下来。
我在家细细地品位着,不仅对保尔的一生肃然起敬:保尔被学校开除后,在一家餐厅的洗碗间工作,在这里,他看到了现在社会的丑陋和黑暗,他也从瘦小的孩子演变成了魁梧高大的汉子;后来,他又加入了红军,可在一次战斗中,他身负重伤,右眼几乎失明,身负重伤的保尔,不得不转业,离开队伍,回家静养;可当病情稍有好转后,他又投入到了火热的斗争生活当中。但不幸还是降临到了保尔身上,在工地里,他不幸染上了伤寒和风湿病,从此,他的健康日益恶化,斗争使他丢掉了健康的身体。晚年的保尔,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只有肘关节以上的双手还能活动。可他在疾病折磨的面前,并没有低头退缩,决定利用文字再次进入斗争生活。终于,保尔完成了一部不朽的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看完这本书,我才明白“钢铁”的真正含义:钢铁就是保尔柯察金,但指的并不是他的`身体如钢铁般坚硬,而指的是他的精神。保尔从一个瘦小男孩成长为一个魁梧的汉子,他的精神也在成长。他从无数似乎平凡的经历中、挫折里不断锤炼自己,在逆境中成长、壮大。保尔是一个于平凡中见伟大的英雄人物,在他的履历表里,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业绩,他总是从最平凡的小事做起;他也是一个刚毅坚强的革命战士,他在人生各个方面都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他是名副其实的大英雄!
好奇心再一次占据了我的心,我想知道作者与保尔的联系,为什么要创作这本书......揣着这个好奇心,我请教了网络老师......
阅完资料,我惊呆了:没想到奥斯特罗夫斯基的人生与保尔有着惊人的相似!可它并不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只是一本虚构的艺术作品。
我藐视那些在剥削人民权贵的人,但我敬佩像保尔一样的革命家。保尔拥有着钢铁般的崇高理想和执着的革命信念,他告诉我什么使钢铁般的意志。生活不是恰恰如此吗?只要有毅力,没什么不能克服的。
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书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当我合上《培根随笔》,打开窗户,一抹柔和的余辉透过玻璃,融入了我的房间。再向西边望去,那是一片被夕阳染得殷红的云彩。真理就像是太阳,虽然会有东升西落,但它是永恒的。
真理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探寻,曾经走过自己精神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依然十分之困惑。自从读完《培根随笔》后,一切的云遮雾障从此拨开……
——论死亡:我认为,如果一个人追求真理,那么,他就一定要参透生死,在恐惧的威胁之下仍对坚持真理毫不畏缩。
有位朋友之前问我:“你惧怕离开这个世界吗?”当时,我十分诧异,因为我从来没有直视过这个问题。离开这个世界?不就是指死亡吗!之前,我一想到死亡,就会觉得自己堕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那里的世界没有阳光,没有快乐,种种的鬼踪魅影使我惊心动魄,恐惧万分。
如果没有读这本书,我将会一直认为死亡离本身太遥远,永远不敢正视它。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生命是珍贵的,一个人生存在世界上,意味着他能够体会喜怒哀乐,历经各种事情,享受生活所带来的苦与乐。但是面对死亡,也就是面对生命旅程的结束,种种鬼怪故事对它的`渲染增加了成人对它的恐惧。培根说过:“复仇之欲压倒死亡,爱恋之情蔑视死亡,荣誉之尊高于死亡,悲伤至极向往死亡,畏惧之心期待死亡。”对于死亡存在着不同的心态,不同的心态决定着不同的结果,这就是心态的力量。
我认为,只要对死亡予以敬畏之心和平常之心去对待,那就无所畏惧了。
——论善与行善。什么体现了一个人的价值?是德,德以善为首。人之初,性本善,人的天性是善的,只是因为种种表象与幻觉遮蔽了他们的双眼,便有了恶。“德以善为首,此乃上帝的象征,若无这种品性,人将会沦为蝇营狗苟,惹是生非,无可救药的xx。”这句话同样是出自培根,一针见血地显露出“善”的重要。
以往的我一直认为,是品味、情趣和才华是一个人超凡脱俗。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是善与性善使一个人超凡脱俗,它宽容大量,以德报怨,善是一切美好的源泉。
这些都是真理,容不下半点虚伪。培根先生参透生死、直指人性,他的精神遗产给了后人最好的借鉴。
其实,人生至乐莫过于高踞清新纯净的真理之巅,俯瞰谷底种种谬误迷惘,云遮雾障——这就是真理。
夕阳西下,看透花开花落,风起云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快点儿!我们都要出发了,还看书呢!”
“哎呦!知道啦,‘惠安馆’这篇马上就……哎!妞儿原来是秀贞的女儿啊!”我突然就转了个弯,说到了书上“妈,我还以为,秀贞的女儿是小英子呢!看第一遍的时候可是什么都没看出来呢!”
“嘭!”我突然感到脑袋上被某只巨手“重击”了一下,双眼泛泪的抬头,竟是我妈,我立马把眼泪收了回去,书上说,越哭,父母会愈加气愤的!老妈看见我今日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好像有丝惊诧,只是让我速度快点,我心中暗笑:呵!可真有用!
我怕再遭“毒手”,迅雷之速把《城南旧事》放入包中,跨出家门。
坐在汽车里,我的脸被一阵微风抚摸着,不禁抬头望天,只觉着,天还是灰蒙蒙的,太阳都还未从海上,哦不——天上出现。
几小时过后,我们全家人到达海边,我不等父母安排,就从包里把我的爱书和一张方格布拿出来铺在沙滩上,自己盘坐在上面,身后,老妈不温不火地说了句:“小心被晒成黑人,去参加长跑比赛。”
我边拿着书阅读,便毫不客气的反驳着老妈:“怕黑、怕长跑,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现在,我只怕看书没光线!”说罢,我气愤的站起,朝海边走去,气氛不是因为老妈,而是——真的没光线。
看着潮水一波又一波,我想起了林因子最喜欢的那篇《我们看海去》,竟也在不知不觉中把它朗诵了出来:
我们看海去!
我们看海去!
蓝色的大海上,
扬着白色的帆。
金红的太阳,
从海上升起来,
找到海面照到船头。
我们看海去!
我们看海去!
天渐亮了,看看蓝天,再看看大海,到底哪个是天,哪个是海,我逐渐分不清了,林英子也分不清,她说,金色的'太阳,是从蓝色的大海升上来的呢,还是从蓝色的天空升上来的呢?
我为什么经常看《城南旧事》,又为什么总对它爱不释手?因为我喜欢这本书,她就像我的另一个母亲一样,教会了我许多,却也让我失去了不少。
我听说,小英子出生在日本大阪,所以,我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学日语,说日语。身边的朋友都离我远去,我很痛苦,想放弃了……
可是,英子在书中,多么有毅力啊,我又怎么能放弃呢?于是,我依然热爱着日语,到后来,不仅同学不再搭理我,就连老师也……
我想,也许我真的错了,失去朋友的滋味,我承受不了。
就这样,我还是放弃了,but我不会讨厌日语,更别说《城南旧事》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不会忘却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介绍了海伦·凯勒同厄运抗争的顽强一生。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康的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我们的一切。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的精神之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一本自传小说,它的作者是海伦·凯勒。文章讲道,年仅一岁零九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去了听力与视力,使原本健康活泼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寂静相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她太多的无助与彷徨,但萨利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这个苦难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引导下,亲人的关心下,朋友的鼓励下,更在她自己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我的心是自由的。就让我的心超脱我的躯体——走向人群,沉浸在喜悦中,追求美好的人生吧!”海伦这样说,也的确这样做了。她的'身体虽不自由,但她的思想却长了翅膀,引领她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天使失去了翅膀,心却不会放弃飞翔。心灵自由才是最高程度的自由,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是叱咤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除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希腊等多种语言,共创作了十四部文学作品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正常人都很难取得的辉煌成就;在绚丽的彩虹背后曾有过多少艰辛的努力?多少汗水?在巨大的不幸面前,海伦总以一颗不屈不挠的心灵接受着命运的考验,用超越常人的坚强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对幸福的执著追求,与命运抗争,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辉煌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无论是失聪的贝多芬还是轮椅上的霍金,都有着海伦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的勇气。他们一样谱写了灿烂的人生乐章,残疾人都能做到这样,那我们这些四肢健全的人有怎样的理由做不到呢?
"我只看我拥有的,不看我没有的。”海伦在87年无声无光的岁月中,把别人眼中的光明当做自己的太阳;把别人唇边的微笑当做自己的欢乐……面对命运的不公,她回报给世界的是无私。所以,海伦的一生是快乐的,她总是以一颗感恩的心笑对生活,而拥有美妙乐曲的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埋怨生活呢?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虽没有激昂的话语,但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语气却震撼人心。我们每个人都要向海伦那样珍惜时间,试着踏碎一切困难,放飞自己的理想,用奋斗的彩笔勾勒出自己独具匠心的人生画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来,我就爱看书,我的书架上已挤满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书,可在这众多的书中,我唯独喜欢那本《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近代小说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难了,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之后,他运用船上所剩的食物来捕猎和食用,维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后来当没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种的水稻和大麦,圈养山羊,这样才得以生存下来,这样的生存方法持续了28年,他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兰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遇到困难时的解决方法以及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向困难低头,要勇敢地抬起头来,与它抗争,这样才有机会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道理。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的人。
记得有一次,一直定居在香港的哥哥回来探亲,入住在我们家,每天下午,我看着哥哥打球时英俊潇洒的身姿,我心血来潮,下决心学打篮球。当哥哥打完球回来时,我急忙跑到哥哥硬面前,让哥哥教我打篮球,起先他还还愿意,后来经过我的再三恳求,哥哥终于答应了。
第二天,我与哥哥到楼下练球,他先教我一些规则和基本动作,然后就叫我自己练习,开始投球了,我使尽力气拼命地地往上投,可总是竹篮打水一声场空,偏偏投不到篮,虽然这只是儿童专用篮筐,可我身高不过130CM,但我不懈气,继续投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还没投进一个。慢慢地,我没有了之前的十足信心,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心想:我既然没有打球的天赋,就不要瞎掺和了。我哥哥在一边看着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说:“弟弟,这好像不是你的一贯作风吧?”对!我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岛上遇到多少困难,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这点区区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想起一些之后又精神振作起来,继续投篮,成功总是垂青于有恒心的人,我最后终于投进了一个球。渐渐地,我找到了投球的窍门,越来越准了,现在,我已成为百发百中的神投手了,多次在小区的比赛中荣获冠军。
《鲁滨逊漂流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激励着我面对困难不懈气,不低头,勇敢地向困难挑战,战胜困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有一个问题?美味的食物和书,有趣的玩具和书,带你去环游世界和书?你会选择什么?如果让我选,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书!
书,是寒冷冬日里一缕温暖阳光;书,是那炎热夏日里一缕凉爽的清风;书,是那醇美的香茗,令人回味无穷;书,是那圣神的阶梯,引领人们攀登上至高天上的宝座……我喜欢读书,找原伴着我钟情的书成长。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总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别林斯基,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普希金,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文化生活的源泉——库法耶夫,朋友们,你们喜欢看书吗?我有一本最喜欢的书——《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好句,好段,从数千篇佳作文中精心选录,千里挑一;内容全面,包括小学阶段各种常见作文类型:写人、记事、描景、状物……应有尽有。让你尽情享受一顿精美而丰盛的“作文大餐。”不同于拼凑的“写作大全”,示例范文篇篇皆是精品;不同于陈旧迂腐的“作文妙招,”写作指导章章实用易学,内容详尽技法使用,绝对让你物超所值,卷卷有益!
《好词好句好段》它让你掌握写作方法,学会素材积累,激发写作兴趣,从此爱上作文,
这一本书使我学会了作文应该多用好词好句,这样作文才可以写的好,这一本书不但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还增加了我人生记忆的知识,就像小鸟不能没有翅膀,不然小鸟将永远不会飞;也像世界不能失去色彩,不然世界不会变得如此美丽;小动物也不能没有食物,不然小动物们会渐渐消失;植物也不能失去水之源,不然将永远不会健康;我们也不能没有书,不然我们将永远不会到达知识的彼岸。
我喜欢的这本书虽然不是最好的`,最贵的,最有用的,但这本书对于我来说它帮助了我很多,在我思路断了的时候,在我作文不知该怎么写的时候,就是它帮助了我!
我喜欢书,我喜欢有趣的书,我喜欢幽默的书,我喜欢可以使我学习提高的书,我喜欢可以使人开心的书,我喜欢看书,我喜欢读书!
人生虽然短暂,但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都开开心心,书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和有趣。
是呀!只要多读书,多学知识,隐藏的真理就会“一咕噜”从书中跳出来,跑进大脑,帮助你克服困难,认真做人,真诚待人,将你变成一个佼佼者。书是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之所以需要它,就在于它是滋补光明的养料;书同时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在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时,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她永远不会背弃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一本《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早就想看了。我是怎样被这本书吸引上的呢?在某个星期六下午,我去找我的好朋友韩秋艺玩,在她的家里,我看到了这本书,她让我看了看,当时我看得十分入迷,连她叫我下去玩都没有听到。
我自己拿了这本书后哭过两次。第一次是看惠安馆这一情节,这一章是这么写的,在本书的作者英子家的那条胡同口,有一个叫惠安馆的地方,里面有一个叫王秀真的“疯子”。英子呢,有一个好朋友叫“妞儿”,妞的爸爸妈妈并不是她的亲生父母,经常打骂她,逼她吊嗓子,挣钱给她的父母花。秀真之所以疯了,是因为原来秀真有一位恋人,那人去别的地方一去不回了,说考完就买几亩田,回来接她,可谁知那人一去十几年都没回来。这还不是最可悲的,这个疯子怀了那人的孩子,生下来后脖子上面有一块红色的胎记。生下来没几天就被扔到一个很偏远的地方,被人抱走了,也可能被就近的野狗给吃掉了。最后英子让秀真和妞儿见了一面,秀真见妞儿的脖子上真有一块胎记,两人抱头痛哭起来。秀真连夜带着妞儿想去找妞儿的爸爸,英子不知该干什么,一会儿就晕倒在了大雨之中,等她醒来宋妈和妈就告诉她秀真和妞儿已经被火车撞死了。读到这里,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这一对被上帝折磨的母女最后终于团聚了,可上帝还是没让她们在世上久留。
第二次是我的妈妈让我看的一个章节。当时我正在睡觉,妈妈读着我的《城南旧事》,我发现她的脸红了,眼泪也流了下来,便问她怎么回事,妈妈告诉我:“我看到这一章爸爸的花落了,很感动。”第二天,由于好奇,我也读了一遍,果然感动极了。
在这时候,英子已经已经十二三岁了,是家里的老大,英子的爸爸已经病了,在床上不能动弹。几年前,英子的爸爸带着英子去看过英子所就读的这所小学的六年级毕业典礼,学校会选一个学生代表上去演讲,这一次英子成功的被选上台去演讲,可是英子的爸爸却病了,没法去看自己女儿的演讲,这是多么痛苦的事呀﹗英子的爸爸曾经无数次幻想自己的女儿站在台上光荣的演讲,可是自己却看不到了。英子演讲完,马上去看了爸爸,可是爸爸却永远的倒下了。
父亲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小小年级的英子就要承受这么大的痛苦,我不自觉的流下了眼泪。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我喜欢阅读课外书,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是一部阿拉伯民间故事总集。“一千零一”是形容数目之多。《一千零一夜》也被叫作《天方夜谭》。这本书涉及的地方十分广,从沙漠到欧亚大陆到海洋,从印度、波斯到中国…………故事中的人物形形色色,有王公贵族、哈里发商人、哲学家、诗人、牧民、科学家、医生、骗子、强盗、奴隶、魔法师……甚至还有能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神灵与魔鬼,有些故事还描写奇珍异宝和名贵的动植物。这本书大多揭露统治者残暴、奢华、愚蠢和赞杨贫苦人机智、勇敢、勇于反抗的精神。
《一千零一夜》的每一个故事都包含着一个道理,那就是善良的人会得到幸福、光明的生活,而一切黑暗势力最终会被消灭,得到应得的报应。我最喜欢书中《鸟兽与木匠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古代的一对孔雀因受到猛兽的侵袭,就飞到另一个岛屿安家。一天,他们遇到一只鸭子,鸭子之前先后遇到狮子、毛驴、黑马、骆驼和一个木匠。毛驴、黑马和骆驼都受到人类的危害,狮子为保护它们而想去杀人除害。但是,木匠的花言巧语使狮子放松了警惕,被木匠骗进笼子里烧死了。鸭子看到这一幕,十分害怕,逃了两天两夜的.路,来到孔雀栖息的大树下。鸭子把它的经历告诉孔雀,让孔雀知道了最可怕的不是猛兽而是人类。后来有羚羊来了,为了御防人类的捕杀,羚羊和孔雀结为盟友一起过安定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人类还是找到它们,吓得孔雀和羚羊跑了,只有鸭子拿不定主意,呆呆地站地那儿不动,被人类捉住了。剩下羚羊和孔雀在那儿生活下去,它们齐心协力一起防止人类对它们的伤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破坏大自然,不要滥杀野生动物,不然的活总有一天,所有的动物都会离我们人类而去,而我们人类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了。我经常捧着《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来读,故事中的人物斗智斗勇和离奇的故事,那大如海岛的鲸鱼、翼若垂天的神鹰、巨石般的鸟蛋、在空中自由飞翱翔的鸟木马、神奇的戒指……令人匪夷所思,看得我眼花瞭乱。这些离奇曲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越读越想知道故事的下文,想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一千零一夜》在我空闲的时候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还开拓了我的视野,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所以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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