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4-13 19:14:45 好文 我要投稿

【必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爸爸。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爸爸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的。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的爸爸就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其实,杨歌的爸爸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他原本也是一个身高一米八、高大威武的壮汉。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经常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杨歌的爸爸一次,杨歌的爸爸就会缩小一厘米,骂了一百八十次后,杨歌的爸爸就只有1.8厘米高了。变小后的爸爸什么也干不了,他只能整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

  一天,杨歌捡到了一把金钥匙,就把它挂在了脖子上。因为这把金钥匙能使人永远正确,所以杨歌就成了无师自通的天才。后来,杨歌的金钥匙被他的死敌——猴子给偷走了。猴子利用金钥匙把上千枚核弹给盗走了。这些核弹足以将整个世界毁灭十几次。为了阻止猴子的阴谋,拯救世界,杨歌的爸爸又复制了一把金钥匙,调换了猴子手中的金钥匙,从而阻止了猴子称霸世界的阴谋。

  读了这本小说,让我明白了:不能贪图小利,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只要自己努力去做,就会获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的书是陆军中尉八路叔叔写的,一本关于特种兵学校的书。这本书就是——《机械战士》。

  《机械战士》是从霹雳虎的一个梦开始的,他梦见穿着一身机械骨头的梅花雀轻而易举地用一只手把自花提起来了。过了一天,教官张小幅、关悦让他们去捣山田六的老巢。特种兵学校让猛虎和飞禽小队去执行这个任务。结果,执行任务时东北虎被抓走了,其他队员就去救他,从而又一次打败了山田六……

  这本书因为是借的,所以就大概看了一遍,但是却让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为了借到这本书,我花费了好长时间才从别人手里拿到。这本书里面的10个人物,每个人都才十多岁,但是遇到问题时候,就能这么勇敢,还很有智慧、有担当,这就是我很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书里面有一个搭帐篷的情节,我就照着里面自己做了一个。我先自己去找几根一次性筷子,用胶枪把它们粘成一根根两倍长的小棒。然后,用塑料袋铺在上面,再粘到一起。最后,把小帐篷插入土里,做上一个小门,涂上颜色,别说还真像是一个军用的呢。

  读书,带给我们无限的`思考;读书,教会我们要做一个勇敢聪明的人。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告诉我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绘本--《鼹鼠的音乐》,绘本里的鼹鼠生活快乐也很简单,他的生活就是每天挖洞穴和演奏音乐。

  一只善良的鼹鼠白天挖洞穴,晚上就看电视。有一天晚上它从电视上听到了男人用小提琴拉出优美动听的音乐时,觉着自己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好听的声音,于是就这样喜欢上了音乐,它开始想着自己也要拥有一把这样的小提琴,再拉出这么美妙的曲子来将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于是第二天它就购买了小提琴,日后每天就这样盼着小提琴的到来,一等就等了三个星期,小提琴终于到了,收到后高兴坏了,迫不及待地开始拉了,可刚开始拉出的琴声很刺耳,很恐怖,但是它并没有放弃,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去尝试。

  鼹鼠就这样过着白天挖洞穴,晚上坚持练习拉小提琴日子,每一天都坚持着,从开始的一个音符到两个音符,这样练习到一个月能拉出一首完整的曲子,再到后来,通过无数个日日月月的坚持,都不知道坚持了多久,终于可以拉出优美的动听的'曲子了,它觉着自己非常的快乐。

  它在练习中遇到过很多困难,很多挫折,可是没有放弃,而是相信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会完成的。

  这个绘本让我明白,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会成功。学习也一样,只要每天坚持看书学习,就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谁搬走了我的乳酪》,这本书的类型是励志类,因为它带给我心灵上很大的启发,让我懂得成功过后才能享受到那可口的乳酪!

  这本书的主角有好鼻鼠、飞腿鼠、奇奇、糟糟,它们在一个地底下的洞穴里找寻着美味可口的乳酪,有一天早晨,好鼻鼠、飞腿鼠就马上通往迷宫里准备挖掘乳酪,而奇奇和糟糟则是好吃懒做,随着地上的脚印来找到乳酪的所在处。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慢慢的乳酪只剩一丁点了,但是好鼻鼠和飞腿鼠则是努力不懈的寻找乳酪的所在处,只有奇奇和糟糟还在原地打转,希望有人能把乳酪放回来。这样过了几天后,奇奇觉得事情越来越奇怪,所以它决定独自去寻找乳酪,也在墙上贴上了许多纸条,希望能让糟糟找到好吃的`乳酪,最后,奇奇和糟糟先后到达,看到好鼻鼠和飞腿鼠已经在享用那美味的乳酪,不禁感到羞愧,不过它们也非常欢迎奇奇和糟糟来一起品尝这得来不易的乳酪!

  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是:“人生不是一条笔直的路,我们不可能会一路顺畅,在探索迷宫的旅程中,为了找到正确的道路,难免会有失落及困惑”,只要我们提起勇气,一定能突破许多难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读书,启人心志,积淀学养;读书,扩充知识,学会思考;读书,身心愉悦,伴我一生。

  有一本书是我的最爱,我把它当作“宝贝”一样。这本书就是《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我在四年级时遇到的,那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就在文学书架上我找到了这本书。

  读书时,我有一个习惯,喜欢有作者的先序或者介绍,这样我就会充分地理解到作者是带着什么心情来写的文章。

  当时,我看完先序以后,立刻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席地而坐,开始专心地读起这本书。正在我读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却跟我说:“旭彤,咱们回家吧!我帮你买这本书回家读!”我似乎并没有听到妈妈的话,而是一直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与作者一起开心,伤心……直到读完这一章,才起身跟妈妈回家。

  回到家,我从柜子里拿出了便利条,贴在每个章节的.后面,并用荧光笔在上面画出了好词好段,在上面写下自己的感悟,以及对文章的一些评价和观点。

  一本好书,让我迷上了读书;一本好书,让我知道世界很大;一本好书,伴我不断长大的每一天!

  “腹有诗书气自华。”只有读书才会让我们更充实;只有读书才会体现出我们的人生价值;只有读书,才会让我们变得更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在我的书架里,有许多会让你看过一遍,还想再看的很多书,如《脑筋急转弯》《十万个为什么》《四大名著》《奥数》《父与子》.......好多的课外书,这些书让我走进了解知识的海洋,可都是我的宝贝呢,但在这些精彩的书籍中,我还是最喜欢《脑筋急转弯》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能锻炼人的逆向思维和迅速动脑思考。

  当打开这本书,自然会看到第一页就出了这样一道题:《新华字典》里有多少个字?不爱思考的.人会随口而出:很多数不过来的字呀!其实并没那么难,动动脑筋就会知道,答案就是:四个字!因为新华字典里不就是有新、华、字、典四个字嘛!哈哈,动动脑。答案很快就出来了吧!

  “一个家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这些名言名词可都是我从书上知道的,你如果是一个不爱读书的人,看到我这些话,我相信你将来一定会爱读书的。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嘛!那样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哈哈,先不告诉你,听我慢慢讲。

  这本书的书皮颜色是黄黄的,封面上有两个人;一个是秃头大胡子的父亲,宽容而感性,一个是小眼睛刺猬头的儿子,调皮却善良。是每个小朋友都喜欢,也都是必读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埃里希·奥塞尔”。是我特别喜欢爱读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父与子》。

  有一次下午放学,我和妈妈去商场看到那里有书卖。我就去翻看了,看着看着,咦,不经意间发现了这本书,又立刻打开看了,我翻开第一页的时候,一副图画深深地吸引了我。这幅画的内容是;有一条长长的绿蛇张开了大嘴,正在吃一只小动物,一位秃头父亲和一个小眼睛刺猬头的儿子,正在拼命地从蛇嘴里往外拽救小动物。我觉得很有意思,就继续翻看,里面有很多的画面都很打动我。

  虽然那对父子他们有时候会误解对方,但却又能时刻为彼此着想;他们热爱生活,天性乐观,虽偶有奇遇,却依旧保持善良本心,以一颗泰然之心,乐观处之。就是这种平淡而温馨的'生活方式,感染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也使《父与子》历经八十多年而长盛不衰。

  《父与子》这本书不仅可以给我们带来欢笑,而且还给我们带来了更多亲情的抚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我最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特别吸引我。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着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有卖完的火柴,因为她那酒鬼老爸一定要她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倚在角落旁,靠划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卖火柴的小女孩不仅禁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太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慈爱的妈妈,妈妈用那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时,她看见自己的外祖母,慈祥的外祖母疼爱的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外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一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些新衣服什么的。看看她,再看看我们,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过着快乐的日子,而她只能在大街小巷上过着一个个寒冷的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也要好好的学习,天天向上,然后过好每一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看过许多的书,每一本书都有着不同的深刻意义,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不畏艰难的保尔;《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杨歌的爸爸就算无法找回变回正常的方法,就算一直没有成功,但也没有失去信心......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每天进步一点点》。

  这本书总结了一切能成功的原因。如:第一章“成功是计划出来的”,第二章“进步的源泉是坚持不懈”,第三章“高情商赢得未来”......

  这本书里有着大量的名言,如:萧伯纳所说的“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还有高尔基所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这些名言让我的生活欢乐而又充实,我一直不肯放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让我记忆深刻。

  这本书告诉我们:成功,是每一个人的梦想,但成功又不能一蹴而就。“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些人的一生之所以平庸或者贫穷,并不在于他缺少希望和梦想,而在于他总是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只要你脚踏实地做好准备,每天进步一点点,日积月累,总有一天成功的光芒会照耀你的一生。

  上帝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不会偏爱任何一个人,只要自己足够的努力一定会成功,但是获得好的结果也不要骄傲。谦虚使人进步,而骄傲却会使人退步。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坚持一定能够成功,不灰心,不丧气,让成功和自己一点点接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暑假里,我爱上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一共有9册,讲述了整个明朝的历史。书的作者当年明月,他用幽默的语言,把明朝的一切事情讲得栩栩如生。

  这本书还有各种插图和参考消息,人物刻画也随处可见。书最后的图表还可以帮你把这本书读的更透彻。

  书的作者没有去表扬勤政为民的好皇帝,也没有批评昏庸荒淫的坏皇帝,或者是用传统的方式去评价历史,而是用客观的方式,旁观的.角度去讲述事情的是与非。它不同于以往的历史书,以前看的历史书太严谨了,一点也不好玩,搞得我得了恐书症,一看到书就打哆嗦。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主要原因。这本书的作者当代明月可不是个七老八十的人,而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大概只有二十七八岁的样子。看完书后,我下了决心,以后要多看年轻人写的书。

  大家可能不知道,我是一个比较挑剔的人,经过我选的书一般都很好看。那么,这次我为什么选它呢?答案四个字:幽默、好看。如果你上网百度一下,就会发现,一百个同学中就有九十九个说它好看。剩下的一个要么是精神失常,要么心脏就是钛合金做的了。这也解释了这本书销量为什么这么高,因为人们都爱看幽默的书。

  知道我为什么推荐它呢?它有九本,每本又那么厚,算是一大套。我看到它时,随便翻了一页,马上就被它像吸铁石一样吸引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六天就全部看完了,而且看了一遍又看一遍,至今已经看了N遍了。大家都快买来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提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寒假里读的这本《城南旧事》,《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门口寻找自己女儿的“疯”女人秀贞,她是英子的一个朋友,秀贞给英子讲了一个故事。秀贞曾与大学生思康相爱,生下小桂子,被家人送走,不知去向。英子还听她说孩子身上有一块胎记,她发现了自己的朋友妞儿的身上有一块胎记,秀贞得知后带走妞儿一起寻找思康了,可是在赶火车时被火车撞死了。小英子还在那里经历了许多事。

  我喜欢这本书里《爸爸的花儿落了》这一篇,我之所以喜欢这一篇是因为英子那强烈的责任感。英子的爸爸去世了,英子也同时小学毕业了,他听说父亲去世了,心里想我要替爸爸保护妈妈还有弟弟妹妹,我要我为我的家负责,我看到这心里感动不已,也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也很喜欢第一篇《冬阳·童年·骆驼队》因为英子把眼前这只骆驼的样子描述的栩栩如生好像就在我的眼前一样,还有故事里的那句,看它从来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让我知道了干一件事情不能太着急,慢慢地做,会做的更好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事和道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发内心的锁匙》。

  这本书让我们讲了中华文化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种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让人令人难忘。比如书里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太爷的状况下,因为爸爸得病就弃官不干了,天天向北斗星恳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技术专业伺候爸爸,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到爸爸的粪便后,他知道爸爸病得很严重,心里十分痛苦……再如《董永》:“董永家贫,葬亲,天谴小公举,织缣完缗。”,董永家太穷,用卖本身的钱葬父母,触动上天安排小公举嫁给他为他织布机。这种故事在今天读来依然具备很刻骨铭心的教育意义……

  为了更好地能够更好地帮助我们很好地掌握书里的一些文言文句子,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害怕损坏,孝之始也”这些。

  我们的祖先早就感觉教育应德才兼备,这本书里的小故事就很十分非常值得大伙儿好好文章阅读和培训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发展的台阶。”《启发内心的锁匙》这本书就是大伙儿最好不过的发展趋势的'阶梯了。

  如今,院校和父母对大家阅读的规定愈来愈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更是大家“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优良媒介。

  我很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那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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