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实验小学心理咨询守则
实验小学心理咨询守则1
第一条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第二条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
第四条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第五条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
第六条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第七条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
第八条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小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
第九条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或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实验小学心理咨询守则2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的心理咨询工作。
2、立足于助人自助的原则和对来访者负责的原则。
3、维护和监控本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与管理学生心理档案。
4、对轻度适应不良的.学生进行个别和团体心理辅导,鉴别重度心理障碍的学生,并转介到高一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机构。
5、不与来访者建立咨询以外的关系。
6、保持真诚、尊重、关爱、信任、耐心、细心的工作态度。
7、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教师和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8、定期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进行检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但要谨慎使用测试量表或其它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量。
9、严格遵守保密的原则。
【实验小学心理咨询守则】相关文章:
学生实验守则10-31
物理实验室实验守则03-24
[合集]学生实验守则12-18
学校学生实验守则03-23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03-23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03-14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精华】03-16
实验室安全守则10-30
实验室学生守则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