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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企业活动工作意见
各局(办)、服管委:
为完善企业联系制度,进一步把“服务企业年”活动落到实处,加快推进科技新城、商贸新城、宜居新城建设,促进开发区经济在困难之年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开发区内企业(项目)开展联系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联系内容
1、重点企业联系制。对规模以上企业实行委领导、各局(办)负责人以及各局(办)联系制度(具体企业名单见附表1)。
2、工业建设项目联系制。对开发区内在建工业项目实行委领导以及各局(办)负责人联系制度(具体项目名单见附表2)。
3、商贸三产项目(企业)联系制。对落户开发区的商贸三产项目实行委(镇)领导及各局(办)负责人联系制度(具体项目名单见附表3)。
4、创新创牌联系制。对09年度创新创牌重点企业实行委领导以及各局(办)负责人联系制度(具体项目名单见附表4)。
5、股改及上市企业联系制。对计划实施股改及上市的企业实行委(镇)领导及各局(办)负责人联系制度(具体企业名单见附表5)。
二、联系职责
1、指导帮助企业发展。做好企业发展的指导帮助和各项经济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确保联系企业各项经济及非经济考核指标的完成。
2、及时做好排忧解难。及时跟企业沟通协调,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各联系人、联系局(办)应及时将开发区的有关文件及上级精神传达给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企业的要求及问题属本局(办)职能范围的及时帮助处理,属相关局(办)的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局(办)。
3、全面了解企业情况。及时了解企业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碰到的各种困难;及时摸排掌握联系企业技改项目及要求上新项目的有关信息;及时了解督促联系项目按要求进场、打桩、竣工投产、外资到位,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掌握联系企业科技创新及品牌建设情况,鼓励企业开展创新创牌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标准厂房出租以及企业厂房出租有关情况。
4、重点关注社会事务。对联系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社会事务及时督促提醒,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并反馈给职能局(办)。
三、联系要求
1、定期交流汇报公示。对各局(办)联系服务情况实行定期交流汇报制度,并将联系服务次数、帮助解决问题、协调联系落实综合情况进行定期汇报交流和公示。
2、与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各局(办)联系服务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其它工作落实情况与各局办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与联系干部职工的岗位责任制挂钩。
3、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要求各局(办)将联系企业(项目)制度进行具体分解与落实,每一个企业(项目)都要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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