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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大全
监理实施细则大全1
一、 工程项目概况
㈠工程项目名称:×××办公综合楼
㈡工程地点:××
㈢建设单位:×××
㈣承包单位:××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㈤设计单位:××设计所
㈥建筑面积:×××m2
㈦结构形式及层数:××
㈧投标报价:××元。
㈨施工工期:×天
二、工程项目监理组织:
㈠监理组织机构图(见图1)
图1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㈡项目监理组织人员情况(见表1)
表1 项 目 监 理 组 织 人 员 情 况
三、安全监理的任务和监理的程序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㈠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⑴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⑵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⑶起重机构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要求;
⑷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⑹冬期、雨期等季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⑺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⒉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⑴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⑵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⑶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⑷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⑸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⑹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㈡安全监理方法
⑴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⑵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⑷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⑸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⑹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⑺现场监督与检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堆程操作;
②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四、预防措施
㈠土方工程
⒈土方开挖
⑴施工准备工作
①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摸清工程实地情况、开挖土层的地质、水文情况、运输道路、邻近建筑、地下埋设物、
古墓、旧人防地道、电缆线路、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地面障碍物、水电供应情况等,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措施,清除施工区域内的地面及地下障碍物。
②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规划场地,平整各部分的标高,保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不积水,场地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排水沟。
③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④备好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及其它设施。
⑤需要做挡土桩的深基坑,要先做挡土桩。
⒉土方开挖注意事项
⑴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选择机械和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
⑵如开挖的基坑(槽)比邻近的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护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⑶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时,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在边坡支护设计时应考虑堆土附加侧压力。
⑷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
监理实施细则大全2
监理实施细则作用
1、对业主的作用:业主与监理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是通过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的,监理代表业主的利益工作。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指导性资料,它反映了监理单位对项目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序控制技术水平。一份详实且针对性较强的监理实施细则可以消除业主对监理工作能力的疑虑,增强信任感,有利于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支持。
2、对承包人的作用:
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实施细则后,会十分清楚各分项工程的监理控制程序与监理方法。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加强与监理的沟通、联系,明确各质量控制点的检验程序与检查方法,在做好自检的基础上,为监理的.抽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监理实施细则中对工程质量的通病、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都有预防与应急处理措施。这对承包人起着良好的警示作用,它能时刻提醒承包人在施工中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预防质量通病的产生,避免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及延误工期。
3)促进承包人加强自检工作,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3、对监理的作用:
1)指导监理工作,使监理人员通过各种控制方法能更好地进行质量控制。
2)增加监理对本工程的认识和熟悉程度,针对性地开展监理工作。
3)监理实施细则中质量通病、重点、难点的分析及预控措施能使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中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有利于保证工程的质量。
4)有助于提高监理的专业技术水平与监理素质。
监理实施细则分类
一般有:
1、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电气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3、钢结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4、通风、空调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5、场区给排水、采暖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6、场区动力管网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7、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8、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9、路、桥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10、设备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11、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细部划分:监理细则,比如土建:钢筋绑扎细则,土方施工细则,模板施工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依据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
四、监理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
2、施工阶段
五、监理工作流程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核查特种设备的验收手续;
5、安全检查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手段)
2、监理工作措施
八、安全质量隐患及事故的处理程序
1、安全质量隐患的处理程序
2、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九、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4、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5、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6、安全物资查验制度;
7、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8、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9、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0、监理报告制度;
11、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
12、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13、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4、安全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5、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16、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十、监理资料
监理实施细则大全3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依据:
1、有关电梯安装施工图纸;
2、建筑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
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三、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电梯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建设工程所用电梯,必须是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有合格证的产品,国外进口的产品必须还有商检合格证明。
3.监理应认真核查下列产品的生产合格证:
(1)电梯曳引装置;
(2)导轨;
(3)轿厢、导靴、门窗;
(4)电气装置(电缆及控制柜);
(5)电气保护装置(配件及设备)。
4.电梯安装企业资格审查:
(1)安装企业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安装许可证,外省市电梯安装企业还应有市建委核发的《外地安装企业临时安装许可证》和《外地企业承(分)包工程施工证》。
(2)安装单位还应有电梯安装营业执照,在规定的营业范围内承揽工程。
(3)安装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
5.电梯设备开箱检查:
外型、外观应与图纸相符,完好无变形、无损伤,另部件规格型号符合图纸要求,数量齐全。各传动、转动部分活动灵活,功能可靠。电梯制造企业必须提供如下的资料文件:
(1)产品合格证;
(2)机房布置图;
(3)使用维护说明书(含润滑油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4)电梯原理图及符号说明;
(5)电气接线图;
(6)部件安装图;电梯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7)安装(调试)说明书;
(8)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限速器与渐近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副本。
6.协调电梯专业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指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8.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任命书及资料证书和施工人员的岗位证书。
9.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方案和安全措施、开箱记录和产品合格证。
五、电梯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一)与土建交接检验的质量控制要点
1.按监理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项施工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及签单。
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自检互检记录和资料整改归档工作。
3.电梯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员与施工方、业主方开箱检查设备和文件。设备主要检查:电梯主机、桥箱及对重块、电梯导轨、随行电缆、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及其它开箱单上所列内容。文件主要检查送货单和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控制资料是否齐全。
4.监理应参加土建和电梯安装双方对井道,机房土建施工部份的交接工作,确认土建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电梯安装布置要求,如有差异,应进行整改,符合电梯布置的要求验收后应形成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确认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5.机房内部、井道土建成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6.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
7.开关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地接近,安装高度宜为1300-1500mm。
8.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安全保护围护,并应有足够的强度。
9.机房内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xxX。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在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控制机房照明电源。
10.机房内应通风,从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内。
11.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12.机房内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
11.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井道可装设备采暖设备,但不得采用蒸汽和水作为热源且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13.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501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置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开关。
(二)机房设备安装的质量控制
1.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应做隐蔽验收记录)。
2.驱动主机、驱动主机底座与承重梁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3.驱动主机减速箱(如果有)内油量应在油标限定的范围内。
4.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空洞边间隙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台缘。
5.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阐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面各不大于0.7mm。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6.将阐瓦松开用塞尺测量,每片闸瓦二侧各测四点。间隙应均匀,任何部位均在0.7mm之内。
7.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对铅垂线的偏差不大于0.5mm,曳引轮、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大于2mm。
8.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出厂时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无拆动痕迹。限速器安装位置正确,底座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早无颤动现像。
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2、吊线、尺量检查。
9.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求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10.在电动机或飞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轮、飞轮、限速轮外侧面应漆成黄色,制动色手动松阐板手漆成红色,并挂在易接近的墙上。
(三)导轨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导轨安装施工流程:
确定导轨支架位置——安装导轨支架——安装导轨——调校导轨。
2、质量控制:
(1)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2)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如用焊接支架期其焊缝应是连续并应双面焊,焊缝饱满。
(3)当电梯冲顶时,导轨不应越出导轨。
(4)两列导轨面间的距离偏差为:轿厢导轨0-+2mm;对重轨0--+3mm。
(5)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装应固定可告。预埋件符合土建布置要求,锚栓(如膨螺栓等)固定应在井道壁的砼构件上使用,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砼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6)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与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不应大于下列数值: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1.0mm。
(7)轿厢导导和设有安全错的对重(平衡重)导轨工作面的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导轨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平长度应不大于150mm。
(8)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15mm。如超过应校正。
(9)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连接。
(10)轿厢导轨与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下端应支承在地面坚固的导轨上。
(四)轿厢对重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轿厢对重安装施工流程:
准备工作——安装底梁——安装立柱——安装上梁——安装桥箱底盘——安装导轨——道安装轿壁、轿顶——安装轿门装置及开门机构——安装轿厢其他装置——对重框架吊装就位——对重导轨安装调整——安装对重块并固定。
2.质量控制:
(1)轿厢组装牢固,轿壁结合处平整,开门侧壁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0。轿厢洁净,无损伤,无撞击伤痕,门缝一致。
(2)曳引绳头组合应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子头锁紧螺母均应安装有锁紧锁。
(3)轿内操纵按钮动作灵活,信号显示清晰,轿厢超载装置或称量装置应动作可靠。
(4)极限开关碰铁安装要垂直,最大偏差不大于3mm。
(5)安全钳钳口与导轨顶面间隙不小于3mm,间隙差值不大于0.5mm。
(6)当轿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大于0.3m时,轿顶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性标识。
(7)轿厢与对重的最小距离为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张紧,在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器碰触。
(8)对重(平衡重)块应可靠固定。
(五)层门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层门安装施工流程。
安装地坎——安装立柱、门头、门套——安装门扇 调整厅门——安装锁具。
2、质量控制
(1)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2)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3)在关门行程1/3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为150N。
(4)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电气安装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5)层门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面面1-5mm。
(6)层门指示灯盒、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其面板与墙面贴实,横竖端正。
(7)门窗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载货电梯不应大于8mm。
(六)安全部件的质量控制
1.各种安全保护开关的固定必须可靠,且不得焊接,动作正确、灵活。
2.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3.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4.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应正确。
5.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6.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mm.
(七)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的质量控制
1.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2.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33.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且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4.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像。
5.每根钢丝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6.随行电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2)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3)补偿绳、链、缆等补偿装置的端部应固定可靠。
(4)对补偿绳的张紧轮,验证补偿绳张紧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张紧轮应安装防护装置。
(八)电气装置的质量控制
1.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靠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
2.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3.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
(1)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4.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轿厢照明和通讯。
(2)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3)机房、轿顶和底坑的电源插座。
(4)井道照明
(5)报警装置。
5.电梯动力电源与电梯照明电源应分开设置。
6.供电电源的色标应正确,A相黄色B、相红色、N(零线)为谈兰色、PE保护线为黄绿色。
7.机房内有多台电梯时,应在开关装置上标有易于识别的标记。
8.控制柜、箱安装布置应合理,固定牢固,其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5/1000,金属外壳接地可靠。控制柜内有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9.接地线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铜芯线2.5mm.
10.机房和井道内应按产品要求配线。软线和无护套电缆应在导管、线槽或能确保起到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保护电缆和橡套软电缆可明敷于井道或机房内使用,但不得敷于地面。
11.导管、线槽的敷设应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净面积开60%,导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导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米,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1m。
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2、用500V摇表测试导体之间,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值;3、通电、断电试验。
(九)整机安装质量检查
1.电梯安装完毕由电梯安装单位按要求进行试运转,并对下列安全装置或功能进行检查:
(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阻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限速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安全钳
安全钳必须与其型式试验书相符。
(5)缓冲器
缓冲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6)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7)上、下极限开关
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点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
(8)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位于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2.以下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限速器绳张紧开关;
(2)有补偿张紧轮时,补偿绳张紧开关;
(3)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4)对可拆卸式紧急操作装置所需要的安全开关。
(5)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3.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4.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3)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部停层3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
5.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6.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7.电梯安装后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8.噪声测试
(1)机房内噪声应不大于80dB。
(2)轿厢运行时噪声不大于55dB
(3)轿门与层门开并过程噪声不大于65dB
9.平层准确度的检验应符合
(1)额定速度大于等于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
(2)额定速度大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30mm的范围内。
10.行速度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厢载有50%额定载荷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11.观感检查
(1)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门窗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窗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像。
(2)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致;
(3)对机房(如果有)、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轿门、层门及门的地坎等部位应进行清理。
监理实施细则大全4
一、总则
1.1为有利于护坡工程的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SDJ207-82)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堤防护坡工程。
1.3护坡工程施工监理应以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开工条件控制
2.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组织设计交底;
(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6)检查施工条件; (7)签发开工许可证。
2.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2.3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护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 (3)施工布置(含布置图); (4)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5)质量保证措施; (6)组织管理机构;
(7)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安排、砌筑强度)。
2.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2.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2.6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施工单位布设施工控制网点,测绘坡面开挖前的地形图,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
2.7检查施工条件。
(1)施工设备进场查验。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强度选用合适的施工设备,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
(2)施工准备检查。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平整好施工场地,修筑施工临建设施,建立起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
(3)原材料检验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审批。工程开工前7天,施工单位应对拟采用的水泥、砂、碎石、块石、施工用水,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必要时应有监理人员参加)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并向监理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出厂检验报告(第一次还应检查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水泥、砂石料、块石抽检报告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必要时还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8签发开工许可证。上述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在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小时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
2.9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同意。
三、施工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3.1土方削坡
3.1.1机械土方开挖验收。在人工削坡前,为防止坡面超、欠挖,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坡面机械开挖工序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人工削坡。
3.1.2人工削坡控制
(1)在测量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测控下,在坡面上放样桩和样坡。削坡时,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应全过程监测,测量员则应对削坡后的坡面位置、高程等控制参数进行及时检查,防止坡面超、欠挖。
(2)当原坡面较低或坡面属整修加固工程,原护坡坡面存在局部塌陷、跌窝、吊坎、滑挫及松动等,需少量填方时,应首先清除表面腐植土、草根、杂物等,待监理工程师对基面验收签证后,再用指定的土料分层(松土20cm)回填夯实。回填应稍高于削坡面,再用人工削整到设计位置。
(3)削坡时,如发现流动粉细砂层,且地下水比较丰时,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即时报监理工程师核转项目法人或设计单位,联系进行局部换基处理。
(4)削坡弃土一定要运到指定弃土场,严禁向江河中堆弃。
(5)对坡面上设置的脚槽、导滤层、排水沟等基槽,应在削坡时一次挖成。基槽开挖前应按设计要求放线,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校验。挖后经自检合格,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3.1.3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坡面削整边界控制点、线位置,坡度,平整度;基槽基面开挖位置、高程、断面尺寸;曲面、曲线的几何尺寸与坡面平顺情况等。检测数量为:每个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测项目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基槽、坡面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削坡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2砂石垫层铺设
3.2.1垫层基面验收。在垫层铺设前,垫层基面表层的腐植土、草皮、杂物、垃圾等均应清除,基面应平整,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夯实。上道工序削坡、开槽等的设计位置、高程、断面尺寸应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在基面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之前,不得进行垫层施工。
3.2.2砂石垫层材料签证。施工单位应对砂石垫层材料进行监理工程师见证下的检测(每1000 m3取样1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送检。砂石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垫层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3.2.3垫层铺设
(1)垫层应按设计图示的'厚度、范围和材料要求分层铺设。垫层料铺设应平整、密实、厚度均匀。当设计图对垫层料没有明示时,垫层料应按15cm厚,粒径5~20mm的砂石铺设。
(2)排水孔下的垫层应严格按设计图示要求分层铺筑。当设计图纸没有明确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反滤层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签后实施。
(3)垫层铺设前,应做好场地排水,设好样桩,备足垫层料;应由坡底逐层向上铺设,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已铺筑好的垫层料应及时进行上层护坡施工,严禁人车通行。
(4)铺设大面积坡面的砂石垫层时,应自下而上,分层铺设,并随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分段进行检查签证。
3.2.4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铺设垫层的位置、高程,铺设方法、铺设厚度(每20m2设一个测点)、施工中垫层保护情况等。垫层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垫层铺设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对垫层厚度应随时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3混凝土预制块护坡3.3.1混凝土预制块预制
(1)施工单位应建立原材料进场、检验和使用记录制度。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按《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混凝土预制块预制按《混凝土铰链沉排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3.2条“混凝土板的预制”的规定执行。
3.3.2混凝土预制块砌筑
(1)基面验收。在预制块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含导滤沟等)应已经过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预制块砌筑施工。
(2)混凝土预制块铺设
①铺设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横向、斜向的砌体坡面控制线,以保证预制块铺设的整齐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②为保证大面积的整体平整度和外观质量,预制块铺设应在较大面积上同时进行。一般同一分隔构造区内应一次开工,或80~100m长为一段,不可分段太窄。铺设应从下往上的顺序进行,铺设缝宽2~3cm。铺后的预制块应平整、稳定,纵、横、斜各方向的缝线应整齐划一。
③铺设时,凡发现预制块边角破损或有裂缝,一律不得使用。在坡面上应采用人工搬运,不得从坡上往下滚,以免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预制块的破裂。
④在预制块铺设完毕后,施工单位应进行分块(在一个单元范围内)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预制块铺设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不得对预制块间的缝隙进行砂浆封填。
监理实施细则大全5
监理大纲
1.监理范围与目标
1.1监理范围
1.1.1监理服务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监理。
1.1.2监理工程项目
按照本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本工程监理项目包括: 监理服务期限
本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1.1.3监理工作内容
(1)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包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2)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环保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3)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包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工程进度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发包人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5)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和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关键施工时段(如混凝土浇筑、灌浆施灌、锚杆插杆和注浆等)必须实行旁站监理;
(6)工程造价控制: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包单位的收费计量
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发包人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7)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度汛措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8)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9)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监理报告,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0)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发包人;
(11)其他相关工作。
1.1.4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发包人负责、为工程服务的宗旨,以“在监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理”的工作方法,坚持“科学、公正、独立、自主”的监理原则,贯彻“监督、管理、协调、帮助、服务”的十字方针,对工程全面实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向发包人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服务,以确保长宁县磨儿沟水库、宁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的实现,从而达到高质量、高速度、低成本建设长宁县磨儿沟水库、宁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目的。
1.1.5监理工作依据
(1)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办法、规定;
(2) 水利水电建设监理有关规定;
(3) 四川省监理有关规定;
(4) 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5) 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包括建设计划、规划、设计任务书等);
(6) 发包人与设计单位签定的设计委托合同及设计文件;
(7) 发包人与承包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
(8) 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委托合同;
(9) 发包人与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签订的有关购货合同;
(10) 发包人为工程建设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
1.2监理工作目标
1.2.1工期目标
自——日至——日,工期控制目标如下:
(1) ——开工;
(2) ————完成;
(3) ——工程完工。
1.2.2投资控制目标
严格依据有关监理规范和相应的合同文件的规定,在业主所赋予监理的权限范围内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监理,严格将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及相应合同文件规定的合理范围内。
1.2.3进度控制目标
严格依据有关监理规范和相应的合同文件的规定,在业主所赋予监理的权限范围内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监理,严格将工程进度控制在合同进度计划和合同工期内及相应合同文件规定的合理范围内,并为实现工程的最大效益,而争取工程的提前优质完工。
1.2.4质量控制目标
严格依据有关监理规范和相应的合同文件的规定,在业主所赋予监理的权限范围内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监理,严格将工程质量控制在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相应合同文件规定的合理范围内,通过有效的检测手段、数据收集、统计和科学的分析方法,使分项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工程资料齐全、整理规范。所监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0%,极力协助建设单位争创优质工程。
1.2.5安全控制目标
严格依据有关监理规范和相应的合同文件的规定,在业主所赋予监理的权限范围内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监理,将施工安全作为主要目标严格控制,按国家规定的监督
和检查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争取达到无伤亡事故。
2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2.1监理组织机构
本项目监理工作将在四川华蜀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业务领导下,成立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四川华蜀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工程师的职责。
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参见附图: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监理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如下:
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1人;
监理工程师2人;
现场监理员:2人
2.2工程师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全面负责和领导项目的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弄清其建设意图和对监理的要求;
2)负责组建项目的监理班子,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范围,主持制订监理工作的运行制度;
3)主持编制项目的`《监理规划》和审核监理工程师编写的《监理细则》;
4)根据《监理规划》,组织、指导并检查项目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规划》的实施;
5)负责建立项目监理的合同管理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
6)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有关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7)审核并签署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审核并签署工程款的支付申请;
9)主持处理工程施工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安全事故;
10)主持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与纠纷;
11)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的竣工初验,并签署相应的质检报告和验收报告;
12)主持审核工程支付;
13)组织处理重大索赔;
14)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
15)适时向监理公司报告工程进展及监理情况;
16)主持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
17)主持设计交底会议;
18)组织项目监理部的工作例会;
19)审核并签署项目竣工资料;
20)主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报告。
此外,在整个监理工作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并授权为咨询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配合。
(2)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负责现场施工安全、防火的检查监督。 负责工程计量及复核。
参与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
办理工程质量有关签证,并对工程支付签署质量方面的意见。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建立工程质量监理日志,及时如实填报原始记录。
监理实施细则大全6
一、工程概况(与脚手架工程安全有关的内容描述)
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浦江双辉大厦施工阶段。
本工程由二幢办公楼组成,基地面积为m2,总建筑面积为m2,其中,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m2,层数为49层,建筑高度为。
地下部分总建筑面积为m2,(含2E2—1地下部分179m2,2E2—4地下部分1329m2),层数为4层。基坑开挖深度为:裙房区,塔楼区,电梯井。
二、监理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房屋子建筑(施工)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第4部分脚手架;
3、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4、《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5、《普通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6、上海市《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技术规程》;
7、建设部《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20xx]230号
8、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脚手架搭设前的监理工作:
1)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其安全措施等;
2)审核脚手架搭设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岗位合格证书,并要求持证上岗;
3)如果是专业的脚手架搭设施工单位施工,则要审查其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
4)督促总、分包单位按有关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5)对搭设脚手架的有关设备、机具、材料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6)审核脚手架安全施工应急抢险方案。
2、脚手架搭设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1)附着升降脚手架
⑴、附着升降脚手架所用各种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
⑵、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检查施工单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
⑶、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操作;
⑷、附着升降脚手架在首层组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
⑸、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经过以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5—1)、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附着支撑对其附加荷载的要求;
(5—2)、全部附着支撑点的安装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少装附着固定连接螺栓和使用不合格螺栓;
(5—3)、各项保险装置全部检查合格;
(5—4)、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设置符合用电安全的有关规定;
(5—5)、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5—6)、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运行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5—7)、架体结构中采用普通脚手架杆体搭设部分,其搭设质量达到要求;
(5—8)、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并符合设计要求;
(5—9)、各岗位施工人员已落实;
(5—10)、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5—11)、附着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设施;
(5—12)、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装置等专项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5—13)、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等应有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⑹、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操作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到:
(6—1)、严格执行升降作业的程序规定及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6—2)、严格控制并确保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6—3)、所有妨碍架体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6—4)、所有升降作业要求拆除结束必须拆开;
(6—5)、严禁操作人员停留架体上,应设置安全警戒线;严禁有人员进入正在升降的脚手架下部区域,并设专人监护;
(6—6)、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
(6—7)、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
(6—8)、未办交付使用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
⑺、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7—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7—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
(7—3)、在架体上推车;
(7—4)、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起吊物件碰撞或扯动架体,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7—5)、使用中的物料平台与架体仍连接在一起;
(7—6)、其他影响架体的安全作业。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⑴、搭设用于高层建筑和一般建筑工程的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应严格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执行;
⑵、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⑶、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⑷、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⑸、高层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⑹、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作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⑺、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⑻、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⑼、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用两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应大于;
⑽、高层建筑金属脚手架的拉杆,不宜采用铁丝攀拉,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刚性材料;
⑾、钢管上严禁打孔;
⑿、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符合设计要求后按验算符合要求的进行搭设;
⒀、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500mm;
⒁、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⒂、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⒃、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⒄、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⒅、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⒆、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度一道;⒇、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杆件以上两步;
(21)、立杆搭设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2)、连墙件、剪刀撑、斜撑的搭设应符合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23)、其余要求详见规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订版)。
3)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工程的监理
⑴、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⑵、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水平架;
⑶、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
⑷、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⑸、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件的搭设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⑹、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⑺、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
⑻、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接墙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水平架;
⑼、其余要求详见规范JGJ128—20xx。
4)室内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工程的监理
⑴、室内满堂脚手架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搭设;
⑵、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
⑶、满堂脚手架应设登高措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
⑷、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
⑸、大型条形内脚手架,操作步层两侧,应设防护栏杆保护。
⑹、满堂脚手架步距,应控制在2m内,必须高于2m者,应有技术措施保护;
⑺、满堂脚手架的稳固,应采用斜杆(剪刀撑)保护;
⑻、满堂脚手架不得钢、竹混用。
5)电梯井道内架子、安全网搭设工程的监理
⑴、从二层楼面起张设安全网,往上每隔四层设置一道。安全网必须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⑵、拉结必须牢靠,墙面预埋张网钢筋直径不小于14mm,钢筋埋人长度不少于直径的30倍;
⑶、电梯井道防护安全网不得任意拆除,待安装电梯搭设脚手架时,每搭到安全网高度时方可拆除;
⑷、电梯井道的脚手架一律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与横杆均用直角扣件连接,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⑸、脚手架所有横楞两端,均应与墙面撑紧。四角横楞与墙面距离:平衡对重一侧为600mm,其他三侧均为400mm。离墙空档处应加隔排钢管,间距不大于200mm,隔排钢管离四周墙面不大于200mm;
⑹、脚手架柱距不大于,排距为,每低于楼层面200mm处加搭一排横楞,横向间距为350mm,满铺竹笆,竹笆一律用铁丝与钢管四点绑扎牢固;
⑺、脚手架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竹笆等须妥善运出电梯井道,禁止乱扔乱抛;
⑻、电梯井道内的设施,必须有脚手架保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3、脚手架拆除工程的监理工作:
1)附着升降脚手架及金属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拆除
⑴、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拆除时应配备良好通讯器材;
⑵、脚手架拆除工作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拆除规定执行;
⑶、脚手架拆除工作应有安全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措施;
⑷、脚手架拆除工作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⑸、如遇强风、雨、雪、六级以上大风等特殊气象,不得进行脚手架拆除工作。
⑹、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⑺、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档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⑻、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⑼、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⑽、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⑾、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⑿、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⒀、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⒁、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2)门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工程
⑴、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经验收不再需要时,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进行;
⑵、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⑶、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的,应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⑷、拆除工程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
⑸、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⑹、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⑺、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
⑻、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⑼、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交叉支撑、水平架、连墙件、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等),栏杆;
⑽、拆除脚手架时对影响安全的四周要采取安全警戒措施,并严禁高处抛掷。
3)其他脚手架的装、拆安全规定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四、安全监理方法
1、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安全法规、规定、方针、政策进行施工;
2、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安全生产设计要求、规定进行施工;
3、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检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加强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6、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7、及时签证监测、检测资料,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及时通报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8、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和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五、安全监理措施
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旁站、跟踪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及时通报,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改正,直至停工整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对违反有关建筑施工强制性标准规定及施工安全操作规定的经指正不能马上改正的则及时发出书面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改正,防止并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和随意性,确保施工现场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加强会议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协调工作,抓好承包单位的安全组织对安全管理到位的检查,会上,会下及时通报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的有关情况,统一认识,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改正;
4、对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工序、部位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做好记录,及时通报。
5、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安全监理程序
1、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协议,及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承包单位的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安全规章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资料;
2、建立报审制度,关键部位及关键施工工序施工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3、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的现场布置必须满足安全施工的一切要求;
4、要求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所有施工设备、机械、建筑材料严格按有关要求进场验证;
6、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监理细则内容跟踪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7、开好各种安全管理、现场施工安全的协调会议,统一认识,解决问题;
8、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表式要求编制安全管理资料;
9、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的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
10、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对当月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11、编写安全监理总结报告;
12、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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