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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员工守则(精选5篇)
员工守则作为企业内部约束员工行为的基本规则,在制定前,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利院员工守则(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福利院员工守则1
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离岗串岗。
2、不得吃零食、干私活,不得将子女带至班上。
3、着装得体,举止大方,用语文明,上班时须佩戴胸牌和胸章。
4、服从领导安排,注意相互配合。工作上不得推诿、拖延或刁难。
5、正确解决工作上的`分歧,不得吵架、打骂。
6、认真履行职责,按程序办事,注意安全。
7、发现不利于单位建设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遇有紧急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8、自觉维护单位形象,不得做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
9、严格请假手续。需请事(休)假或调班,中层干部须经院领导同意,其他人员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并报院部批准。
福利院员工守则2
一、全体人员认真遵守纪律,严禁任何人在院内外从事任何违法活动,违者追究法律责任,维护全院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实施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必须爱岗敬业,履行职责,树立亲情管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上班撤离岗位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每位工作人员必须准时上班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请事、病假要有书面请假条并经院长签字批准后才能准假。患重病需要请长病假的,须持医院出具确需休养的天数和意见,弄虚作假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凡无请假条和未经批准的,一律视为旷工,扣除缺勤天数的全部工资,并根据情节按团管理办法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院内卫生食堂、餐厅、公共场所必须保持清洁,餐具定期消毒,房前房后派专人清除,院长不定期检查督促。确保院内院外环境卫生。
五、对入院老人健康应该掌握第一手资料,妥善解决好老人的生活方式,使他们正真体会到家的温暖,是他们享受“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养”没有任何顾虑,欢度晚年。
六、每逢家人团聚时,开展一些文化娱乐活动,使老人不寂寞、不孤独,体会大家庭的温暖。
七、入院人员必须互敬互爱,树立以院为家的思想,爱护院里公共设施,共同维护院里的规章制度。
八、成立代管存折小组,领导负责,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手续齐全。
九、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团《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做到收支两条线,福利院的开支必须由主管领导批示后方可支出。收取的管理费及时上交团财务部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入住人员在15日以前入住本院则按一个月收取管理费和生活费,15日后入住本院则按半月收取管理费和生活费。长期卧床需要特护的需交纳特护费,根据物价局核定金额执行。住院需特护的按天收取陪护费。
十一、入住人员死亡后,及时通知死者的家属、子女及其单位领导,妥善处理好后事,做到善始善终。
福利院员工守则3
一、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争做文明院民。
二、保持和维护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三、不浪费粮食,节约用电、用水、用钱。
四、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喝酒,不得谩骂顶撞工作人员,讲文明,讲礼貌。
五、外出走亲访友履行请示凳记手续,不经院方同意,私自外出者,出现一切事故,院方概不负责,亲戚签名登记外出,出现意外,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福利院员工守则4
一、服从院领导分工,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亲情管理,本着一切服务于老人,一切为了老人的的服务理念,更好的为老人服务的思想。
二、自觉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有病请假,须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
三、认真做好院民的日常服务,对病人要按照要求落实护理工作;做到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务。
四、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院民中发生的矛盾与纠纷,教育院民以院为家,做院民的贴心人。
五、不得以工作之便,向院民推销或介绍任何产品,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六、负责室外的.清洁卫生,做到卫生天天打扫,内务日日整理,东西摆放整齐统一,保持院容整洁美观。
七、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院民洗晒衣被,做到勤换洗,不漏洗,不丢失和不发错。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院民身心健康。
八、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换季衣、被的更换,以及防火、防盗等工作。
福利院员工守则5
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院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2、因特殊情况(如遇急事等),不能准时上班,必须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院领导。
3、上班时间外出办事或遇有急事,应将去向、时间告知院领导,否则按脱离岗位处理。
4、因事、因病无法上班,应事先请假。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审批单,由院领导审批。
5、正常婚假、产假、公休假,须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6、除公休假和法定可销请的事假外,其他假期一律扣考勤奖,每天按10元计;未请公休假者,其他假期可以与公休假对抵,不扣考勤奖。超过公休假仍按每天10元计算;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月累计5次以上扣当月考勤奖及季度奖,旷工一次扣30元。
7、因工作需要,经院领导批准在夜间或节假日、双休日加班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8、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所有请假条、考勤表一律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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