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批复

时间:2024-03-10 13:07:46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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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批复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1

硫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硫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年DMSO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新广陆函字〔〕018号)及所附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硫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年DMSO项目位于伊吾工业加工区,占地约142485.4平方米,主要建设两套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二甲基亚砜(DMSO)生产装置,分两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包括一期工程1万吨/年DMDS联产0.5万吨/年DMSO装置和二期工程3万吨/年DMDS联产0.5万吨/年DMSO装置,二期工程配套建设硫化氢合成装置。(2)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循环冷却水、供配电、供热、氧气、氮气、冷量等设施,主要依托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公用设施。(3)辅助工程,包括调度中心、仓库及罐区等设施。(4)环保工程,包括污水治理、废气治理、事故池等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97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768万元,占总投资的5.6%。

  根据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硫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DMSO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310号)、哈密地区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哈地环监审发〔〕15号)及伊吾县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伊环函字〔〕9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甲硫醇合成工序冷凝尾气,通过管道送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制酸系统回收利用;甲硫醚氧化制DMSO工序尾气及DMSO除盐脱水工序汽提尾气经碱液吸收处理,二氧化氮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冷凝回收装置及真空泵不凝气,通过管道送至新能源有限公司火炬系统焚烧处置。

  装置区设防爆排风扇,加强通风;生产装置车间排风口、储罐呼吸阀后设置活性炭吸附罐;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光催化氧化系统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和其它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甲硫醇合成工段醇水分离废水精馏废水,收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置;亚砜脱水塔废水回用配碱循环利用;经隔油处理的含油废水、地坪冲洗废水、换热站排污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置;循环冷却排水、低温水排水,收集后送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回用水系统综合利用。厂内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污染物浓度须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xx)表1限值中的A等级后,出水通过园区拟建污水管网排入淖毛湖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

  实施分区分级防渗,不同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防渗措施。确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区防渗工程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xx)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xx)的相关要求。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活性炭吸附罐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贮存于厂内危废临时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xx)、《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xx-20xx)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相关工作。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装置区严格按规范划分防爆区域;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探测器及自动报警装置;甲醇储罐分组设置围堰、水喷淋装置、高位液位报警及自动连锁措施,其余原料及产品均设置独立围堰,车间及主要生产装置区设置围堤;厂区内设置防渗事故池(有效容积20xx立方米)。

  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建立与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对接及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哈密地区环保局、伊吾县环保局负责,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不定期抽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厅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哈密地区环保局、伊吾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x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x年10月21日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利民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函》(塔油函字〔〕110号)及所附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利民输气管道工程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和温宿县境内,新建输气管道长度104.57千米,其中拜城县68.424千米,温宿县36.146千米。起点为拜城县输气站,途经拜城县大桥乡、5团,跨越木扎提河和G3012高速路,管道总体走向沿S307省道敷设,终点为温宿县阿克苏末站,接天然气利民工程3#阀室;新建2座工艺站场(输气站1座),3座线路截断阀室。工程为接替英买力气田给阿克苏地区4县市和阿拉尔市供气,气源为气田和克深5气田。设计输量为16.94×108立方米/年,输送压力8.1兆帕,管径D508毫米。工程穿越大型河流1处、大型冲沟1处、高速路1处、省道1处。

  工程新增永久占地面积1.3699万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约为187.7848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9477.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2.44万元,占总投资的4.52%。

  根据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利民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91号)、阿克苏地区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阿地环函字〔〕353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合理规划永久性占地,控制临时占地面积;穿越拜城木扎提河流域湿地与生态功能保护区工程开工前应取得地方林业部门和水利管理部门的同意许可;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应做好果树砍伐量的统计工作,事先与农户协商制定补偿方案,同时对可移栽果树尽量进行移栽;穿越木扎提河工程应选择枯水期进行施工,做好围堰导流工程施工计划,减轻施工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穿越农田管线施工期应选择在农作物播种前或作物收割后施工,管沟开挖回填施工时进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轻施工造成的土壤肥力损失。

  加强湿地保护区重要生境的`保护及典型施工点生态环境监控,重点监控工程施工河段水质情况及水生生物。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开湿地鱼类4月初-6月底产卵及鸟类活动时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合理的输气工艺,选用优质材料、管道及附属设施,采用抗震设计;加强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站场设置放空系统,减少天然气排放的安全危害和环境污染。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尤其是河流穿越段,应尽量控制施工作业面,以免对河道和水质造成破坏和影响;管道应埋设于河床冲刷线以下不小于1.0米处,管顶覆土大于3.0米,水流冲刷侧穿越管道适当加大埋深,河床底部砌片石,两岸陡坡设防护措施,以防止水土流失。

  输气管线为全封闭系统,采用外防腐层和强制电流阴极保护联合方式。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清运至xx地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清管废渣和分离器检修废渣属危险废物,交至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其储存、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定期清管,排除管内积水和污物;河流穿越点设置清晰标志,集输管线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加大巡线频率,提高巡线有效性。编制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与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对接及联动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六)开展本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阿克苏地区环保局、拜城县环保局、温宿县环保局负责,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不定期抽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厅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阿克苏地区环保局、拜城县环保局、温宿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x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x年9月27日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xxx油田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xx-xx利民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函》(塔油函字〔xxx〕110号)及所附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xx-xx利民输气管道工程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和温宿县境内,新建输气管道长度104.57千米,其中拜城县68.424千米,温宿县36.146千米。起点为拜城县xx输气站,途经拜城县大桥乡、5团,跨越木扎提河和G3012高速路,管道总体走向沿S307省道敷设,终点为温宿县阿克苏末站,接xx天然气利民工程3#阀室;新建2座工艺站场(xx输气站1座),3座线路截断阀室。工程为接替英买力气田给阿克苏地区4县市和阿拉尔市供气,气源为xx气田和克深5气田。设计输量为16.94×108立方米/年,输送压力8.1兆帕,管径D508毫米。工程穿越大型河流1处、大型冲沟1处、高速路1处、省道1处。

  工程新增永久占地面积1.3699万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约为187.7848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9477.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2.44万元,占总投资的4.52%。

  根据xx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xx-xx利民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xxx〕291号)、阿克苏地区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阿地环函字〔xxx〕353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合理规划永久性占地,控制临时占地面积;穿越拜城木扎提河流域湿地与生态功能保护区工程开工前应取得地方林业部门和水利管理部门的同意许可;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应做好果树砍伐量的`统计工作,事先与农户协商制定补偿方案,同时对可移栽果树尽量进行移栽;穿越木扎提河工程应选择枯水期进行施工,做好围堰导流工程施工计划,减轻施工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穿越农田管线施工期应选择在农作物播种前或作物收割后施工,管沟开挖回填施工时进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轻施工造成的土壤肥力损失。

  加强湿地保护区重要生境的保护及典型施工点生态环境监控,重点监控工程施工河段水质情况及水生生物。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开湿地鱼类4月初-6月底产卵及鸟类活动时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合理的输气工艺,选用优质材料、管道及附属设施,采用抗震设计;加强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站场设置放空系统,减少天然气排放的安全危害和环境污染。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尤其是河流穿越段,应尽量控制施工作业面,以免对河道和水质造成破坏和影响;管道应埋设于河床冲刷线以下不小于1.0米处,管顶覆土大于3.0米,水流冲刷侧穿越管道适当加大埋深,河床底部砌片石,两岸陡坡设防护措施,以防止水土流失。

  输气管线为全封闭系统,采用外防腐层和强制电流阴极保护联合方式。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清运至xx地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清管废渣和分离器检修废渣属危险废物,交至xxx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其储存、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定期清管,排除管内积水和污物;河流穿越点设置清晰标志,集输管线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加大巡线频率,提高巡线有效性。编制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与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对接及联动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六)开展本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阿克苏地区环保局、拜城县环保局、温宿县环保局负责,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不定期抽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厅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阿克苏地区环保局、拜城县环保局、温宿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xxxx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xxx年9月27日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4

xxxxxx硫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xxxxxx硫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年DMSO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新广陆函字〔xxx〕018号)及所附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xxxxxx硫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年DMSO项目位于伊吾工业加工区,占地约142485.4平方米,主要建设两套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二甲基亚砜(DMSO)生产装置,分两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包括一期工程1万吨/年DMDS联产0.5万吨/年DMSO装置和二期工程3万吨/年DMDS联产0.5万吨/年DMSO装置,二期工程配套建设硫化氢合成装置。(2)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循环冷却水、供配电、供热、氧气、氮气、冷量等设施,主要依托xxxx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公用设施。(3)辅助工程,包括调度中心、仓库及罐区等设施。(4)环保工程,包括污水治理、废气治理、事故池等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97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768万元,占总投资的5.6%。

  根据xx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xxxxxx硫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DMSO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xxx〕310号)、哈密地区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哈地环监审发〔xxx〕15号)及伊吾县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伊环函字〔xxx〕9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甲硫醇合成工序冷凝尾气,通过管道送至xxxx新能源有限公司制酸系统回收利用;甲硫醚氧化制DMSO工序尾气及DMSO除盐脱水工序汽提尾气经碱液吸收处理,二氧化氮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冷凝回收装置及真空泵不凝气,通过管道送至xxxx新能源有限公司火炬系统焚烧处置。

  装置区设防爆排风扇,加强通风;生产装置车间排风口、储罐呼吸阀后设置活性炭吸附罐;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光催化氧化系统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和其它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甲硫醇合成工段醇水分离废水精馏废水,收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置;亚砜脱水塔废水回用配碱循环利用;经隔油处理的含油废水、地坪冲洗废水、换热站排污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置;循环冷却排水、低温水排水,收集后送至xxxx新能源有限公司回用水系统综合利用。厂内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污染物浓度须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xx)表1限值中的`A等级后,出水通过园区拟建污水管网排入淖毛湖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

  实施分区分级防渗,不同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防渗措施。确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区防渗工程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xx)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xx)的相关要求。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活性炭吸附罐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贮存于厂内危废临时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xx)、《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xx-20xx)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相关工作。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装置区严格按规范划分防爆区域;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探测器及自动报警装置;甲醇储罐分组设置围堰、水喷淋装置、高位液位报警及自动连锁措施,其余原料及产品均设置独立围堰,车间及主要生产装置区设置围堤;厂区内设置防渗事故池(有效容积20xx立方米)。

  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建立与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对接及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哈密地区环保局、伊吾县环保局负责,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不定期抽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厅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哈密地区环保局、伊吾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xxx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xxx年10月21日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5

硫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硫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年DMSO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新广陆函字〔〕018号)及所附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硫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年DMSO项目位于伊吾工业加工区,占地约142485.4平方米,主要建设两套二甲基二硫(DMDS)联产二甲基亚砜(DMSO)生产装置,分两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主体工程,包括一期工程1万吨/年DMDS联产0.5万吨/年DMSO装置和二期工程3万吨/年DMDS联产0.5万吨/年DMSO装置,二期工程配套建设硫化氢合成装置。

  (2)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循环冷却水、供配电、供热、氧气、氮气、冷量等设施,主要依托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公用设施。

  (3)辅助工程,包括调度中心、仓库及罐区等设施。

  (4)环保工程,包括污水治理、废气治理、事故池等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97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768万元,占总投资的5.6%。

  根据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硫化工有限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万吨DMSO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310号)、哈密地区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哈地环监审发〔〕15号)及伊吾县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伊环函字〔〕9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甲硫醇合成工序冷凝尾气,通过管道送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制酸系统回收利用;甲硫醚氧化制DMSO工序尾气及DMSO除盐脱水工序汽提尾气经碱液吸收处理,二氧化氮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冷凝回收装置及真空泵不凝气,通过管道送至新能源有限公司火炬系统焚烧处置。

  装置区设防爆排风扇,加强通风;生产装置车间排风口、储罐呼吸阀后设置活性炭吸附罐;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光催化氧化系统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和其它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甲硫醇合成工段醇水分离废水精馏废水,收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置;亚砜脱水塔废水回用配碱循环利用;经隔油处理的含油废水、地坪冲洗废水、换热站排污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置;循环冷却排水、低温水排水,收集后送至新能源有限公司回用水系统综合利用。厂内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污染物浓度须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表1限值中的A等级后,出水通过园区拟建污水管网排入淖毛湖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

  实施分区分级防渗,不同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防渗措施。确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区防渗工程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的相关要求。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活性炭吸附罐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贮存于厂内危废临时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0)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相关工作。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装置区严格按规范划分防爆区域;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探测器及自动报警装置;甲醇储罐分组设置围堰、水喷淋装置、高位液位报警及自动连锁措施,其余原料及产品均设置独立围堰,车间及主要生产装置区设置围堤;厂区内设置防渗事故池(有效容积20立方米)。

  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建立与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对接及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哈密地区环保局、伊吾县环保局负责,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不定期抽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厅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哈密地区环保局、伊吾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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