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会玩,才好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会玩,才好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会玩,才好作文1
清晨的阳光倾泻在他胖乎乎的小手上,他摇晃着身子,小手在黑白键上随意移动,脚掌在地上一起一落,谁都不知道他在弹些什么。他似乎很陶醉似的紧闭双眼,微抿小嘴,哼唱着一些毫不搭调的曲子,满脸的欢喜。
他是我的表弟,一个对音乐一窍不通的小男孩,每每坐到我的琴前,都会表现出一副音乐家的姿态,在琴键上尽情挥洒他对于音乐的热爱。
曾几何时,我也像他一样,秉承着一份热情,投入一项爱好,无法自拔。我会在一张画纸上,倾泻小小的情绪,尽管画工十分浅薄;我会在动听的乐曲里,不由自主地歌唱,尽管嗓音不那么嘹亮;我会用相机,用心记录下沿途所见的风景,尽管技术并不精湛……我想,人生在世,何必在意那些细枝末节,学会在平淡如水的生活中,用双手扬起朵朵浪花,寻找生活的情趣,抓住逝去的光阴里的每一个小空隙。会玩,才好。喜欢约上三两个好友,登上高高的山顶,在天宇下放声歌唱。在山顶上歌唱,脑袋是空空的,心是明朗的。当自己的歌声从那方的山传回时,心是飘飘的,飘出了躯壳,飘到了天上,与浮云做伴,与天宇相栖。唱到漫天繁星,唱到街灯通明,唱到耐不住山风的料峭时,我们才舍得离去。
喜欢背上吉他,去到远方的原野,与轻风流水应和。弹自己最爱的曲子,想自己最想念的朋友:她在那边还好吗,她是否过得快乐呢?喜欢周杰伦的《枫》中的“缓缓飘落的枫叶像思念,我点燃烛光温暖岁末的秋天”,然而我的思念就像那绵绵不断的轻风,像那缓缓而过的流水。我多想用自己仅会的几首曲子,来温暖自己心灵的秋天。
喜欢到小城的美食街上,去寻找不一样的.风味。油泼辣子淌在软糯白嫩的面条上“滋滋”作响,一清二白三红四绿的拉面也别具风味。当晶莹剔透的凉皮弹入双唇时,酷爽的炎夏又多了一分韵味。尝的是油盐酱醋茶,品的是生活的酸甜苦辣咸。喜欢在夕阳的余晖里,捧上一本最爱的书,缅怀又一天的逝去。感谢东坡先生教会我,要一直保持“仰天大笑出门去”的乐观旷达;感谢青莲居士教会我,要在平淡无奇的生活中追寻浪漫;感谢易安居士教会我,要在逆境中学会抗争……还喜欢《简·爱》中女主人公的人格独立,喜欢《红楼梦》中林妹妹的“腹有诗书气自华”,喜欢《追风筝的人》中哈桑的虔诚善良……
这些感人的书,这些不平凡的人物,伴我走过美好的青葱岁月。感谢,感恩。
会玩,才好。在生活中会玩,在玩中学会生活。在繁忙的生活中学会自我排解,用一颗向上的心去感知生活的美好,才能够活得舒服,活得有意义。那么,玩起来吧,给生活加点分。
会玩,才好作文2
英国作家詹·豪厄尔说过终日埋头工作而不去玩耍,聪明的孩子也会变傻。
玩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玩,是成长的阶梯;玩,是通向成功的重要途径。
一提起玩,我就会兴奋不已,因为像我们现在这个年龄段每天时间会安排的满满的,几乎就没有时间好好去玩,而对于玩我也是会玩的五花八门的,我会玩五子棋、滑旱冰、跳绳踢毽子等等,在这我悄悄地告诉你小时候我还玩过给芭比娃娃穿上我设计的用彩纸制作的各
种款式的服装,漂亮极了。
众多玩中,我最喜欢的是在春天里放风筝了,而且还是自己亲手扎的风筝。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春天正是放风筝的'好时节,记得一个周末时,我请求爸爸给我买一只风筝,爸爸想了一会说:买得不好,咱们可以自己做风筝呀!我不高兴地说:那么费事,哪比得上买现成的好!爸爸说:自己动手扎的放起来才有意思,才能体会到劳动创造的快乐。爸爸找来了扎风筝的竹条、彩纸等,便开始扎了起来,爸爸当指挥官,我服从者,我用细竹条摆成了一个十字形,爸爸帮我用线扎结实,框架扎好了,就该糊纸了,竹条都涂上胶水,爸爸帮我仔细地把纸糊上,不一会,一个简单的凌形风筝就做好了,后面还有条长尾巴,爸爸说这长长的尾巴可以使风筝在空中飞得更加的平稳,风筝上面还有我画的彩色图案,看上去蛮漂亮的。
带着满心的欢喜和爸爸拿着风筝到空地去放。天空中,有很多风筝,有蝴蝶样的,有大蜈蚣样的,还有燕子样的看着在空中翩翩起舞的风筝,我便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风筝都是对称图形呢?我好奇的问道,爸爸说:因为对称图形较平衡,假如风筝不平衡,就放飞不起来了,即使放起来了,也会马上掉下来。哦,原来是这样呀!我在实践中知道了一个新知识。在扎风筝这样的小事上,竟然还藏着些数学知识,那其它事上应该也有更多的数学。由此可见,生活中数学是无处不在的。
当风筝随着我的跑动在头顶上飞起时,心中无比激动,可没飞多高就又晃晃悠悠的向下降落,就感觉风筝好像头重脚轻的样子,我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就这样没飞多高就落了下来,爸爸捡起风筝看着一脸着急的我说:没事的,只要调一下风筝接线的距离就行。我抱着再试试心情重新跑动让风筝再次起飞,这次看到风筝高飞少了刚才的欣喜,更多了点担心,担心它会掉下来,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风筝平平稳稳越飞越高,我不免又高兴又激动起来,爸爸看着我高兴的样子说:飞起来了吧?所以说做事情不怕失败也不要怕出问题,要有思考和解决问题信心。看着高高飞在的风筝,我明白了成败往往就在一个小小的细节上,细心,敢于思考,尝试才是成功的重要前提。
生活因玩而丰富多彩,因玩而乐趣无穷。在玩中,我们体会真谛;在玩中,我们感悟生活;在玩中,我们学会成长。
会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3
“哈,瞧瞧我的,每一片叶子都比你的好看得多。”
“姐姐,你从哪找的,我也要。”
“那边,走,一起去!”
……
小的时候,总搞些自认为好看的叶子或奇形怪状的石头。并非用来玩,只是小心翼翼地洗净放在粗糙且厚重的实木桌上,然后蹲在一旁,桌沿抵着下颚,睁着一双稚气的眼,盯着几片“与众不同”的叶子,几块大小不一的石头,有时竟可看到叶面上细细的一层绒毛或石头暗处密密的裂缝。不觉中就消耗一个下午的静美时光,换来满满当当的好心情与—发涩的.双眼。也许当时的我并无对于美丑的认知,仅是依喜好而定,但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玩”着,也会自得其乐。
小学,上美术课,第一次画到石头、落叶,脑中总浮出那个堆在木桌上,厚重中一层鲜活的色彩。但笔下的却失去了想象中的那种灵动,偶尔闲暇时,任意抽出一张纸,写下几句奇异的随想,心里还是想留下那些不曾呵护的时光。
忘了从何时,爱上文学,爱上阅读,爱上写作的。
一个平常的早晨,慵懒地起床,目光不经意间瞥着窗台上落满一层灰尘的磁卡——图书借阅证。惭愧地用手握起,抹去晦暗的那一层,心上掠过股股愧怍——去借些书吧,莫辜负它的等待……
轻轻推开门,便又再次徘徊在那个许久未踏过的天地。踱步于一排排书架间,玩着一本本神秘的书,抽下一本自己钟情的,静坐于临窗的位置,玩意个中蕴味。短暂的午后,又一波满足感袭卷心头。文学、语文,语文、文学。她不再是一个冷冰冰的分数,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一个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人!或许有些晚,有些浅,但终是孕育了一层的热爱——第一次有了忍不住想写点什么的冲动。跑着、跳着,在文学的草地上自在徜徉,不管不顾,无所谓方向。哈!很享受。纵然有摔跤,也便再次爬起,拍去尘土,再次前进。实为成长?实为人生。
中学老师,总穿着裙子,留着短发,站在不远处。脸上的笑容如曦,明朗,暖暖的。生活语文,语文生活,二者本为一体,又何须分割?上学路上,路边不一样的风景,雷雨夜时,内心不一样的汹涌澎湃;养花记进行时,每日的别样收获;品树读花,探求事物之秘;母亲节随想,理解亲情的真谛。就这样,生活与语文,如两股相向奔涌的强流,终于在一个渡口汇集、融合;中间或有摩擦,但总归逝于滔滔,同往平静,又暗潮涌动的海。所以,每一场活动后,总会远远地调整嘴角的弧度,轻轻地问候,馨馨的情感,于是明白,这不是游戏,是人生的一场场体验。
常说,玩是孩子的天性,我们“玩”并非玩物丧志,大人们的玩又似乎过于遥远,有些虚无缥缈。
玩着玩着,玩出一张张精致的植物标本,玩出一篇篇美丽的文章,带着儿时那份纯真,用一颗热忱的心,“玩”着自己所爱。”玩“就是用一颗艺术心,尝试着用它去装点生活,随性、随感,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非常明朗而又绝不颓废。
会玩,生活就是一段快乐的旅途。会玩,就会有一颗绝不寂寞的心!
会玩,才好作文4
岁月的风长长地吹过,我们被时光推着向前,没有回头的余地。“玩”,似乎便成了“麻木不仁”“不务正业”的代言词。而我却要说,会玩,才好。
初三的每一日,似乎都像在一片汪洋大海上的浮木上挣扎,令人窒息的空气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炎炎夏日,蝉声鸣鸣,我好不容易的双休日竟被我的父母拉到童年经常钓鱼的地方游玩。
钓鱼有什么好玩的,不过就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回家看看手机呢?我哀怨地凝视着眼前的波平浪静,时起时落的.风挠得我心里直痒痒。“来,试试。”爸爸将饵装好,便小心递给我,接着点了支烟坐在我旁边。时间淅淅沥沥地流淌,我先是翘首以待,可毕竟人生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迟迟等不来,我很快便没了兴趣,像是泄了气的皮球,“给你吧”,我话音未落,“别,再等等”,他低沉的嗓音响起,眼神一直落到远处,像是看到什么却是那么皎洁的目光,蝉声不停,而我的心却渐渐沉了下来。
乡村的空气是很新鲜的,只有淡淡的青草混着泥土味,没有城市里的车水马龙。旧时的池塘,仍然闪耀在记忆的深处;蒲草的叶尖上,仍开着不变的星光月色。等待的过程,也不再显得煎熬,我想起了童年的时候,那些美好的日子,无忧无虑,像是怎么过都过不完似的。我重又拾起了那份久违的期待,像个孩子般,目光灼灼地望着水面,即便未起一丝波澜。
“滴嗒滴嗒”,鱼钩的周围漫起了一道道波纹,漾起一个个恰好的弧度,我的心像是有一串火焰在燃烧,爸爸也站了起来,死死地盯着那来回晃动的鱼饵。“就是现在,拉。”我屏住呼吸,每一秒都被无限拉长,心跳都停止了般。我飞快地向上提鱼竿,那鱼竿因被大力拉扯而发出的吱呀声都在急剧放大,和我的心跳一起,无比鲜活,只听到“噗通、噗通”。“哗啦”,一条不大也不小的鱼儿被拽了上来,还有各种不知名的水里的虫儿,也散落在空中,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太棒了。”那一刻,我甚至觉得我钓到的哪里是鱼,而是整个世界。
爸爸的脸上也漾着红光,和我一样激动而又兴奋。我似乎明白了他的用意,没有那份等待便没有这份喜悦。池塘边吹来的清风,仍是那么熟悉。童年的我总是傻傻地等待,不会因为困苦,就半途而废;不会因为希望渺茫,便自愿妥协。我想,是因为那时足够纯粹吧,因为只想着拼尽全力,便不会畏首畏脚。什么时候,我丢失了那份纯粹,那份童心。“这儿的景色依旧那么美。”我道。“是啊。”他笑了。
会玩,才好。不是渲沉在虚拟的网络世界,而是出去走走,游山玩水,问问自己,真正的自己去哪了?不要因为无力的现实,而丢失那份童心,那份纯粹。别忘了,你在注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注视着你。所以,不要盯太久,走出去看看,拾起来吧,每个人都拥有过的,那份独特的柔软。品味一生,也不能将其穷尽。
会玩,才好。让自己的心变成一个小小的池塘,一怀星月,一季斑斓,一生眷恋。拥有一个有趣的灵魂,拥有一颗通透的心。
会玩,才好作文5
玩,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对人有益的,一种是对人无益的。还有容易使人沉迷的,甚至危及生命的。而今天的游戏,泽使我们在炎热的夏天也不会感到酷热。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太阳炙烤着大地,我们怀着喜悦激动的心情,乘着电梯下楼了。我们下楼的目的只有一个——去玩儿“撕名牌”游戏。
我认为黑队是不堪一击的,但是,在游戏开始后不久我就知道我错了。
黑队的成员有四个,分别是:李昱飞、吴昊铼、戴嘉娴、刘润烨。其中刘润晔我印象最深刻。红队,也就是我们队有四个人,分别是:我、郭典雅、白佳欣、和汪宸宇。
老师讲解了游戏规则和安全注意事项后,第一场比赛就开始了。这次是黑队躲,我们队撕。黑队迅速的.跑散开,我们疯狂的在后面追。呀!我们发现了李昱飞,大家立即急红了眼,调动了一大半人马,去撕李昱飞。这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暗叫不好,连忙逃跑,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时,从后面杀出了一个吴昊铼,因为当时我精神紧张,一心只想怎样才可以消灭李昱飞,没有听见吴昊铼的脚步声。以至于我被吴昊铼偷袭成功。红队没有了我和之前被吴昊铼偷袭成功的王晨宇,很快就被刘润烨撕完了。第一回合我们红队就输了。于是,骄傲的气焰瞬间减少了一半儿。
第二轮开始了,我与白嘉欣藏好了之后,因为没有什么可怕的了,警惕心也就放松了下来。突然听到外面有脚步声。,我们心想:完了,我们被包围了!于是,我立刻站了起来,白嘉欣却躺在了地下。我不仅感叹: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队友。我爬到台子上,准备突围,抬头一看,一边儿是刘润烨,一边儿是戴嘉娴。我立刻下定决心,冲向戴嘉娴,刘润烨想要对我下手了。我只能回头防守刘润烨,李昱飞也来了,我欲哭无泪,果然,我被李昱飞out了!转眼间,我们队又失败了。
此时我们队已经彻底失去了信心,无心恋战。然而黎明姐姐说:“最后加赛一局,哪队赢了,就是最终的获胜者!”老师这句话使我们重新恢复信心。于是第三轮对抗赛开始了。我一马当先,撕掉了吴昊铼,可没有料到被戴嘉娴暗算了。我本以为胜券在握,可是到最后红队只剩下汪宸宇,黑队只剩下刘润叶。我认为汪晨宇怎么也能撕过一个女生吧!突然,刘润烨冷不丁飞起右脚把汪晨宇绊倒了,汪辰宇瘫在地上。在那一刻,我就已经断定,我们又输了!
经过了这次的三连败,我总结了一下,发现我们红队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不够团结,不会打配合,黑队的队员十分团结,配合得十分默契,所以三战三捷,真的是,众人齐心,其利断金啊!
这次游戏,让我明白了:会玩,才能取得胜利!
会玩,才好作文6
每一个著名作家的背后,不仅有书的智慧,还有爱玩、会学的经历,他们玩出了花样,玩出了智慧,所以会玩,才好。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鲜艳的玫瑰或妖娆的牡丹情有独钟,唯我的乐趣,却是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里,喜欢看那一朵朵美丽盛开的桃花,折下两三枝,拍张美美的照片,作为童年的回忆;或是收集上几朵,当书签用。当然我更喜欢用桃花瓣泡水喝,香甜甘醇,沁人心脾。但是,桃花最惹我喜欢的,其实是它那种在冬天积攒力气,来年春天肆无忌惮地绽放,像一个作家呕心沥血,把自己毕生精力,只奉献给一本书一样。
除了桃花,我还喜欢凤仙花,喜欢它挺拔的身躯,尤其是它神奇的`叶子和花朵,因此被别称为“指甲花”。我妈妈很喜欢它,因为它可以当作天然的指甲染料。记得小时候,我对凤仙花就十分的好奇,妈妈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便给我的十个小指头上,抹上捣碎的凤仙花,然后用塑料纸包上。晚上睡觉的时候,双手伸平,结果第二天我醒来,惊奇地发现,我的小指甲竟都变成了橘黄色了,而且这个色还很牢固,无法去除。没办法我就这样硬着头皮去上学,因为这个指甲,我便成了幼儿园里的“红人”。
小时候,我跟妈妈回外婆家,表哥表姐就会带我出去玩,记得我们过了一座桥,往前走了没多远,有一堵高墙,哥哥爬上墙,从上边拉我,姐姐在下边推,经过一翻努力,我们终于到了墙里面,看到一大片葡萄园,我们仨神速地穿梭到葡萄行中,我挑着大个的葡萄,只顾着吃,还不由的直赞:“真甜呀!”我们仨像小猫一样如饥似渴,盯着这片长满“人参果”的葡萄园,好像吃一口就能长生不老。
而我就像八百年没吃过食物似的,都顾不上去皮,摘一颗直接扔进口里,飞速地吞咽直达肚子。就这样我们玩着,吃着,笑着,唱着,直到黄昏,我们才恋恋不舍地离开葡萄园,长长的夕阳把我们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现在想起来,都十分的憧憬,我的童年快乐无比。
在妈妈老家有个习俗,舅舅给外甥送灯笼,所以我每年过年到外婆家,舅舅就会给我买一对我喜欢的灯笼,让我玩。每当过年那几天,我就会和我的小伙伴们,相约到黑点的地方,打灯笼。我们各自带着灯笼,在黑灯瞎火的街上穿梭,战战兢兢地走,嘴里还不停的喊着:“打……打灯笼!”一个好汉三个帮,大家一起喊出声,真可谓人多力量大,我们聚集在一起,四周黑漆漆的,一起喊着,互相壮胆!在这个似乎被刷了一层漆的世界里,我们几个小孩子就像一群天使,守护着迎接着等待幸福的人们,为他们送去丝丝温暖。
每一个人的童年都是丰富多彩的。当我们长大后,想起儿时的那份天真无邪,还有那美好的回忆,都会忍不住哈哈大笑,有时候还能发现一些不为人知的道理,玩着长知识,会玩,真好!
会玩,才好作文7
手指轻轻地抚过琴弦,优美的乐曲在指尖流淌,沉睡的记忆被唤醒,时间仿佛回到了我第一次走进吉他教室的那一刻……
“你为什么想学吉他?”张老师轻声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我瞬间回过神来。其实,我早就知道老师会问这个问题,当时高一级的学员对我们新生说过。他们当时的回答有两种――弹吉他很帅或是吉他声音好听。我呢?不能随便回答应付,也不想走他们的旧路,我说:“我只是想弹吉他!”我话音刚落,同我一起来的哥哥用力捏了捏我的手,好像在示意我不该这样说。老师听了笑着说了一句:“希望你真正爱上吉他!”那个时候我浑身冒冷汗,现在想来,或许是紧张,又或许是脑子一时糊涂,反正我也记不清当时的具体情况了。
弹吉他,是战胜自我的'过程。老师说过关于吉他的话,我清楚地记着这一句。在弹吉他的过程中,手指脱皮、起泡是正常的,尤其是弹到后面,指甲断掉都有可能,往往一首曲子弹下来,手指又红又痛。可是如果能凭借自己的意志坚持下去,就会收获满满的成就感。且在这种坚持中,可以进步,更能超越。
弹吉他,是享受快乐的过程。吉他,难道不是大舞台上的“神器”吗?记得我小时候非常胆小,一上台就紧张,也不敢在人前说话。后来,学会了弹吉他后,抱着心爱的吉他再次站到舞台上,手指拨动琴弦,音符在我的指尖跳舞,我不再害怕,我开始享受吉他,享受音乐,享受快乐。我想:享受到了快乐,这才是弹奏的真谛吧!
弹吉他,是传递幸福的过程。张老师经常问我们:“你们学好吉他后,干什么用呢?”有人说自娱自乐,也有人说在艺术节的时候展示自己。张老师告诉我们,吉他是弹给别人听的,音乐是要和朋友们分享的。过年了,用吉他给家人弹一首《新年好》;朋友过生日,弹一曲《生日快乐》。诸如此类活动,在展示自我的同时,把快乐和幸福传递给别人,自然就会收获双倍的快乐。分享,才是做人之根本。
弹吉他,并非易事。弹得好,曲目难度高,就可以成为同学们心目中的“大佬”。有一次,有同学和哥哥说他下一首要弹《无题》,哥哥听罢,和我说:“这算什么!我们下一首弹《黄昏》!”可是,像这样当“大佬”,也并非易事。可是要抓紧时间苦学苦练,有了好琴技,才能当“大佬”!为了当“大佬”,谈笑之余,大家可是你追我赶,争先恐后!哈哈,这也是弹吉他的趣处吧!
去年,我妹妹也开始弹起了吉他,说让我多教她,她也想当“大佬”。我一有空,经常和她一起“切磋”琴技,体会琴中乐趣。
弹吉他,玩音乐,乐在自己能沉浸其中,趣在呼朋引伴,共奏一曲,好在挑战自我且传递快乐,何乐而不为呢?
会玩,才好作文8
小时候的童年时光是在姥姥家度过的,小孩子的本性就是玩儿,几个小伙伴凑在一起,一玩就是一整天,人虽小,鬼主意还不少。
一群小孩子在一起,那个玩的最疯,鬼点子最多,领导指挥能力最强的,当属我这个“娃娃头”了,基本上是我说玩儿这,他们一般都不玩那。我最爱玩的,当属“做果酱”了。我曾趴在姥姥家的案板前,踮着脚,津津有味的看着姥姥如何把一粒粒的大蒜,用小小的木棒棰一下一下的捣成泥,觉得好有趣。于是,由我倡导的“做果酱”活动,在一群小伙伴的簇拥和欢呼声中开始了。
小伙伴们有的负责找糖找醋,有的负责找碗,姥姥家门口的石阶便成了我们的案板,一切安排妥当后,我趁姥姥出去串门的时候,悄悄溜进厨房,“偷”来捣蒜的小木锤,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果酱”的主要原料,就是门前小树上密密麻麻的珍珠大小的小红果儿,树不高,但果实却不少,生生的把小树压弯了腰,踩上个小板凳就能够得着。深红的是熟透的,粉红的是初熟的,青涩的是未熟的,大家在我的指令下,都摘那红的发紫的。不一会儿,一大碗玛瑙似的小红果儿就备齐了。我是“主厨”,其他人当助理,我学着姥姥洗蒜瓣的样子,先给碗里倒入清水,两只小手来回搓,再一手拿碗,一手挡着果子滤水,可不知是我手太小还是果子太“淘气”,长了腿似的从我指缝间溜走了,我便又捡起掉在地上脏了的果子,又重新清洗又滤水,我仿佛做着无限循环的动作,一遍又一遍却又乐此不疲。洗好的'果子,大家你一颗我一颗,把他们全部用卫生纸擦干,又重新放回碗里,我左手扶碗,右手拿小木锤,一下一下的用力砸,一会儿倒点糖,一会儿倒点醋,看着碗里的小果儿慢慢变碎再变成泥,红通通的酸甜味“果酱”在大家期盼的眼神中终于做好了。
看着一碗诱人的红红的果酱,想着酸酸甜甜的口味,所有人都看直了眼睛,馋得要流口水。谁先吃呢?我这个“大厨”荣幸被大家推举先饱口福,回到厨房取了一个勺子,挖了满满一勺送进嘴里,所有人的眼光齐刷刷随着勺子的轨迹到了我的嘴里,那苦中带酸,酸中带涩,被酸涩遮盖的毫无甜味的、难以下咽的东西被我瞬间喷了出来,转身就直奔厨房,舀了一大碗水来漱口,看着我那难以形容的表情和反应,“果酱”终究是谁也不敢再吃了。
从那以后,我们都知道了,这看似诱人的小红果是用来观尚的,其实是吃不得的。只是“做果酱”这个玩法,我们却是每每有空就喜欢捣弄,各种各样的材料都成了我们的佐料,简单的一件事,我们竟能玩儿上一整天的时间,一个个都成了会玩儿的小行家,童年的小伙伴们享受着在一起的那种无忧无虑的快乐。
会玩,才好!会玩,我们才更快乐!
会玩,才好作文9
人们都爱玩儿,但是其中会玩儿的人却寥寥无几。
今天我们就玩了一回“撕名牌大战”,我们分成两队,一队是红队有我、汪某、阳某和郭某,另一队是黑队有昱某、刘某、吴某和戴某。游戏规定那一队撕光了对手的名牌就赢了。
第一场比赛是黑队先藏我们红队找。黑队十分厉害藏得几乎天衣无缝,半天我们都没找见一个黑队的成员。我灵机一动,装作看见他们的样子大喊:“我看见你们了,有人在草丛里”,这句话还真管用,话音刚落,黑队的昱某就从他藏身的草丛里跳了出来。但他叫出来了搭档吴某,这两位可是打配合的好手,他们互帮互助让我们无从下手,终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们红队队长汪某只身一人冲向了好像落单的昱某,不幸的是,汪某还没撕下昱某的名牌就被藏在一边的吴某给撕了名牌。不慎失去了队长的红队就像折翅的鹰一样,失去了战斗力,我们红队一下子东逃西散溃不成军,黑队一来就如同惊弓之鸟吓得不行。很快我们红队就被撕光了名牌。
为了一雪前耻我们红队要求再战,这次是我们队藏黑队找。
可以开始队友们就各自为政了,我只好叫上不知所措的'阳某想来一个“绝杀之计”,我们藏了起来,阳某藏在明处我藏在暗处,这样阳某就是诱饵我才能去趁机偷袭黑队的人。果然如我所料,黑队的人全都只看见了阳某而忽略了我,我屏息凝神想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可是我太心急了,我从藏身之地走出之时正好撞上了黑队的吴某。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怎么能打过吴某那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趁吴某还没反应过来撒腿就跑掉了。我跑了好一会儿一回头看见没人追我,就趁机又躲了起来,我藏在竹林里借助那茂盛的竹子掩住了身体。
藏好了地方“我就耳听八方”听见我们红队就像一盘散沙被团结的黑队“轰杀至渣”。我正听的热血沸腾忽见昱某来了,我见黑队有人落单就冲出去了,不料黑队戴某藏在暗处,还好我反应快,虽然被戴某撕了但也在同时撕下了戴某的名牌。我环顾四周时发现汪某因寡不敌众被黑对合力撕了。呜呼悲兮,红队少了我这个“军师”和汪某这个“将军”不就成了板上肉任人宰割吗!果不起然我们红队又输了。
但我们越战越勇又来了一局决胜,这一局并不藏而是直接打。一开始我和阳某用计撕了落单的吴某,真是大快人心!打了许久最后只剩下了汪某和敌方黑队刘某的终极对决,不料刘某屡出阴招把汪某打败了。
游戏玩完了,看着趾高气扬的黑队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没有像其他队友一样指责黑队最后出的阴招,只是默默的总结我对失利的经验教训,我想游戏中要会隐忍毕竟“笑到最后才是赢”,更重要的是要团结,因为不团结我们队总会输而黑队总会赢。
从这次游戏中,我体会到了玩的乐趣,懂得了“团结起来力量大”的道理,塑造了会隐忍、不心急的性格、提高了领导才能。我想,会玩的人才会赢,才会成为人生真正的赢家。会玩,真好!
会玩,才好作文10
玩是人的天性,但是会玩才好。
今天,老师让我们进行一场“运动会”,而且每个人都要参加。我开心极了,因为这是我和同学们配合参加的第一次娱乐性质的“运动会”。这次“运动会”与其说是比赛不如说是玩耍,而比赛的输赢就取决于同学们配合的默契程度。
一下楼,春风就顽皮的吹过我的.面颊,小草都从土里钻了出来,嫩绿嫩绿的格外美丽,树木也抽出了新枝,鸟儿从我头顶飞过,似乎他们都在为我加油。
我高兴极了,二话不说就一溜烟跑到了比赛场地,当然其他的小伙伴也不慢,纷纷如小鸟一样“飞”来,我们趁着老师还没下来纷纷玩起了游戏。有人玩滑滑梯、有人玩跷跷板、有人玩“自行车”……
很快老师下来了,活动开始,第一组比赛玩三人四足,我和两个比我高一些的同学——惠文淼,李宇飞分到了一组,接下来老师扬了扬手中的绑腿绳说:“来,大家听比赛规则,每组同学在各自的场地走一个来回,先到者胜。”说完老师弯下腰给我们绑绳子,我因为惠文淼和李宇飞的推脱只好站在了中间,老师先用绳子在我们腿上绕了一圈,然后拉紧绳子把我们的腿绑在了一起。
老师绑好我们的腿喊道:“开始。”我们这一组很没默契,惠文淼和李宇飞同时迈出的都是绑着我腿的那条腿,我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好不容易才站稳,却发现另一组已经跑出几米了。我们心中十分着急,可是李宇飞和惠文淼步子迈的不一样大,还快慢不一,可怜身为中间的我只能吃力的跟上,而另一队团结一致早已走过了一半。李宇飞备受打击,于是拼命的加速,完全不顾及我和惠文淼,因为我在中间,左腿被李宇飞拉着向前,右腿则被慢了一拍的慧雯秒向后拽去,“停。”老师实在看不下去我们这不团结的样子了,于是喊停了比赛,“你们要团结,不要只是各顾各自,你们要关注队友,这样喊着左右左迈腿。”老师一边说一边拍着我们相应的腿指示我们应该怎么走。
我们恍然大悟,连忙试着走了起来,刚走一会,李宇飞就因为求胜心切加快了步子,结果我们三人都摔了。
李宇飞很是不满,以为我没做好中间的调和作用,于是和惠文淼像电视中架伤员一样拽着我走,结果因为我无法迈步他两个自然“举步维艰”。
经过了多次失败,我们终于有了默契,李宇飞也不再心急了,我们按照老师的方法慢慢走,结果比往常快了许多。
下来我们又进行了几场比赛,均以胜利告终。
“趣味运动会”结束后我大有感悟,原来“团结就是力量”这话真的一点也不假。个人再突出,一旦脱离了集体就是无用功。就像一开始李宇飞一个人跑再快也没用,反倒是最后团结一心我们才胜利了。
玩教会了我们这么多!我喜欢玩,因为我会玩!
会玩,才好作文11
你永远都猜不到,游戏的魅力究竟在哪里,梦又将在何时何地实现。
他只是电脑屏幕上的一个小人,身着红色衬衫、蓝色背带裤,还有一双擦得锃亮的小皮鞋。虽然他只是由我编写的一小段游戏程序,只会奔跑和跳跃,但是在他追寻胜利的路途上,我的心却一直伴他而行。
小时候,我曾幻想自己成为一名冒险家,像动画片里的角色那样在丛林间飞荡穿行,像超级·玛丽奥那样“英雄远征”。后来,随着阅历的增长,这个梦想逐渐被更现实的东西取代,但是根植在内心深处的冒险梦却从未暗淡。
直到我接触了编程以后,那个梦想又从心底升腾而起,一个念想逐渐在我脑海中初见雏形。
还记得之后的两个月里,我常常独自一人待在卧室里造着属于自己的梦。我坐在书桌前,一只手支撑起脑袋,思索着一行行代码之间的逻辑关系,另一只手紧紧握住鼠标,手心里满是细密的汗珠。紧闭的房门前,横七竖八地摊开着几本厚厚的资料。我扭头瞥了一眼,随即又注视着电脑显示屏,忽然灵感如闪电一般在眼前闪现,终于看清楚内在联系,双眼顿时有了光,我像造物主一样开始着编织着我脑海中的奇妙世界。
我双手一晃,闪到键盘上,像弹钢琴一般迅速敲击着键盘,清脆而连贯的声响汇聚成一串清晰的思绪,从头到脚贯穿了全身。喝了一口水,我又抿起嘴唇,继续那场紧张而又激烈的“头脑风暴”。
我已经分不清楚,究竟是这个多彩的新世界填满了我的大脑,还是我自己已经全身心沉浸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了。
忽然,随着最后一个键落下,这声音戛然而止。我右手挪动到鼠标上,缓慢地移动着。静,那是种出奇的静。明媚的阳光洒落在书桌上,像金色的香槟。显示屏上的光标,轻轻落在了那个已被我按过无数次的`泛着绿色光芒的运行按钮上。我闭上双眼,全神贯注地倾听着那首期待已久的乐曲。终于,游戏的背景音乐响起,打破了寂静——程序运行成功了!
我的内心顷刻间沸腾了,我仰面朝天,如释负重地大吼一声:“终于做好了!”,欢喜的泪水几近快要夺眶而出。我尝试体验着自己亲手创建的这个项目,这个只属于我自己的冒险世界。我控制着角色,穿越密集的枪林弹雨,躲避掉落的巨石,踏上移动的砖块,似乎他就是我自己。圆梦的喜悦、成功的快感、胜利的满足,这些情感交织在一起,我成为了自己的英雄。
那个根植于我内心深处的冒险梦,像是天上的星辰。当我埋头前行时。虽然会忘记了它的位置,可是每当我抬起望眼时,它的光辉仿佛触手可及。在每个不眠的夜里,我的脑海里都是璀璨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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