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欢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作文1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的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在夏日落日的余晖下在河边散步。当我赤着脚在河中行走时,我可以感觉到沁凉的河水流过我的双脚,河底调皮的细沙穿过我的脚趾……水声在我的耳畔荡漾着,河畔的垂柳轻轻地挥着手,恋恋不舍的夕阳挨近了西面的大山,那辉影落在被晚风吹皱了的水面上,碎成了一片一片清晰的粼光,轻轻地在水面上漂着……这是多美的.一幅画啊!
我喜欢秋天的落叶,它虽已不是翠绿,已不像夏天那样活力四射,但却俨然一个个知书达理的少女。恬静的伫立在那里,像是在等候什么。而当你走过森林,你就会感觉自己好像置身于金黄色的世界。秋风轻轻一吹,树叶上的叶子就像一只只翩翩起舞的蝴蝶,摆动着身体飘落下来。在秋风中凄然的飞舞着。在山坡上,在小路边,美得那样凄凉。
我喜欢花,尤其是菊花,我喜欢菊花的傲霜霜怒放,它的秀丽清雅和他的清丽脱俗。看!那菊花红的似火,白的似霜,粉的似霞,大的像团团彩球,小的像小巧的花灯。那一团团,一簇簇的菊花正在拔芯怒放。在阳光的照耀下,多么迷人,多么耀眼,多么令人赞叹!
我喜欢翻旧照片,喜欢看那个留着长头发的女孩。我喜欢小时候妈妈带我漫步海边的那张,喜欢我在北京和弟弟在骆驼背上合影的那张,喜欢和朋友在林间嬉戏的那张,喜欢小学毕业留念合影的那张……它是我成长的足迹,也是我一段最甜蜜的日子。
我喜欢读书,不论在什么时候,我都会如饥似渴的读着书。我和张晓风一样,不是个非常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国外的散文,有时也会拿几本有关动物的书来细细品尝,偶尔也会勉强自己看一些古代的诗,词,小说。我喜欢里面丰富的内容。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够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2
我喜欢云,它们有时是飘逸的,有时是紧凑的,阴沉沉的和洁白无暇的。像长城,像棉花,像宫殿各种各样,美不胜收。它可以预测天气,可以在天空中勾勒出惟妙惟肖的画面。
我喜欢植物,喜欢穿梭在林荫小道上,一路上都有一股清新的草香。下过雨的草垛旁,还会长出一朵朵蘑菇。每一株草都沐浴着初升的阳光,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勃勃。
我还喜欢花,香飘十里的栀子花,芳香迷人的桂花,香气四溢的茉莉花。都那么惹人喜爱。
初心
我也喜欢动物,最喜欢的就是猫。猫,时而高冷,时而热情。他们可爱,善良,真诚,是人类忠诚的朋友。你不高兴的时候,可以向他们倾诉,他不会厌烦,也不会对你心存看法,他会安安静静的`倾听。虽然不会说话,但他可以用他那清澈泉水般的眼睛,望着你。你的心就渐渐平复下来,伤痛就自然忘记了。它可以做成长道路上的伙伴。
美好
我喜欢书。我喜欢在一个安静的空间里,轻轻的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一会儿大笑,一会儿哭泣。我喜欢小说,特别是破案类的。侦探们仔仔细细,不放过一点儿蛛丝马迹,情节一环接着一环,一扣接着一扣,你会身临其境,感受那独特的快乐。
我喜欢梦,有一次,我梦见我置身在仙境一般的松坪沟五彩池,像是上帝打翻了油墨,散落在人间。墨海,如蓝墨水一般深邃,芦苇海泛起波浪,似少女的长发。
喜悦
我还喜欢古典文学。唐诗宋词,在中华的文史上添下了最绚丽,最洒脱笔。《满江红》写出了岳飞凛然正气,一心报国的心情。书法,能释古通今,陶冶情操。《万岁通天贴》是很好的象征,它时而飘逸,时而拘谨,行书最为瞩目。“笔法之神,匪临伊摹。史馆之储,尚其不诬。”这是岳珂在《万岁通天贴赞》里所用的文字。古典文学真是生活中最好的营养品。
我喜欢作文3
我喜欢海洋,它的内心可以包容一切,它身上的湛蓝,它体内的鱼儿,它的一切让我回味无穷。
我喜欢草原,它草绿色的面容让我看得心动,它的躯体上拥有无数生命,它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我喜欢森林,一眼望去,树木丛生,百草丰茂,一棵棵参天大树,一朵朵鲜红的`花展现在我眼前。
我喜欢天空,那洁白又美丽的云朵,浮荡在空中,那孤傲的雄鹰在天空上盘旋,衬托着广阔的天空。
我喜欢梦,喜欢梦里超常的感受。我梦到自己漫步在火星,寻找生命的遗迹。我梦见我在电脑里玩耍。我梦见我能掌管火焰,在夜晚像普罗米修斯一样给予贫困地区万丈光束。我梦见烛光如海,无边无际,远远在展示着柔和的关芒。最难忘记那一次梦见我和团友们一起进入了地球的地心,在炽热的地心里,我们穿着防爆服寻找着地球能源。
我喜欢小狗,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忠诚的拉不拉多,可爱的基里奥犬,威武的藏獒以及热心助人的纽芬兰犬。我也喜欢在街上的小狗,虽然它非常肮脏,但是我认为它们应该享有与家狗同样地待遇。
我还喜欢画画,特别是去海边写生。当我来到海边坐下来打开画板准备好工具时,一阵阵海风吹来,好像是在迎接我。我挥动画笔,让这美丽的风景融入我的画纸中。
我喜欢家,我从不知道我会这么喜欢家。每当辛苦了一天回到家门口,我的心里就洋溢着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探案类型的书。在书里面,我不有自主的陷入其中,仿佛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人物。纸面上密密麻麻的文字,其实就是智慧的大门。
我喜欢朋友,喜欢与他们共同分享快乐,尤其喜欢在雨中一起撑着一把大伞走出校门。当我和他们分别,他们向我摆手示意时,我忽然感觉雨后的彩虹似乎像一束彩绸飞舞在空中。
我喜欢,我喜欢,我无比喜欢这一切,能在我心里汇聚了这么这么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4
每个人的成长道路中,都有温暖而明亮、并且让我们受益最大的灯。第一盏是我们的父母;第二盏是我们的启蒙老师;则第三盏就是我们从小到大所阅读的书。
————题记
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蓝天,马儿离不开草原,花儿离不开土,而我离不开书。“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是我们在一年级下学期时学的《明日歌》的中的诗句。
虽然说到现在已隔了六年,可我到现在还是那么的记忆犹新。这短短的一首《明日歌》就包含了先辈智慧的结晶。古人有“悬梁刺股”“囊萤映雪”“凿壁偷光”的勤学佳话,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优越了,不是更应该珍惜明天,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努力学习吗?在《明日歌》中,我最喜欢的句子就是“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和“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是啊!人的一生如果在等待明日中度过,那么,他将会虚度光阴,一事无成。世上的人们如果被明天所羁绊,则年复一年,光阴流逝,暮年将会在不知不觉中到来!“今天,不就是短短的一天吗?我从明天开始勤奋学习!”有时我会这样想,有时我也是这样做的。当我读过《明日歌》之后,我非常惭愧,我发现我错了。为什么把今天本能做完的事情都堆积在明天呢?日月匆匆,到了明天,明天又变成了今天,而每个今天之后都有无穷无尽的明天。大好的光阴就白白浪费了,到时候,只有“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感叹了。聪明、勤奋、有志气、有理想的人,深深地懂得:时间就是生命。有的.把时间看得比生命更加宝贵。他们决不把今天的大好时光虚度给明天。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从小就知道珍惜时间,利用在车上卖报的工夫搞实验。渴了,喝口凉水;饿了,啃块面包;困了,趴在桌上打个盹儿。看看他们那些诺贝尔的获奖者: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一切有志气,有成就的人莫不如此。
他们觉得停留在昨天之中,更不会空空等待明天,他们永远都是从今天开始,他们是我们学习的好模范,好榜样。短短的《明日歌》是一则座右铭,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我不要虚度光阴,要抓紧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一切从现在开始,努力就从今日开始吧!
我喜欢作文5
我喜欢高高的山脉,一座座高山组成山脉,一会儿高,一会儿低,此起彼伏,连绵不断。我喜欢它的绿,不管是翠绿还是墨绿,它总能给人以心旷神怡的感受。我喜欢墨绿的那份严肃庄重,我喜欢翠绿的那份清新淡雅,我喜欢浅绿的那份自然甜美,而墨绿、翠绿、浅绿在一起,它就显得是那样奇异,那样醉人。山脉之间,偶尔有些小瀑布,山脉之间,偶尔有些小瀑布,山脉好像没有尽头,一直在延伸。如果在秋季的薄阴天气,微微的云在你头上飘,再回头看山脉,心里不自觉的有些留恋。因为,那油油的绿,因为,那厚积的绿,因为那明亮的绿。
我喜欢茫茫的海。海,一个奇妙的'字,海它没有边际,它广阔无垠。我喜欢它风平浪静的时候,我们乘着小帆船,缓缓行驶在海面,迎面吹来了一缕缕海风。海风拂面,我感觉到一种健康的麻痹。看看海,小波浪和海风助推着,快看呐,小波浪正对着我们微笑。那蓝,蓝里透白,是多么奇妙,多么有趣。海本是咸的,但看着微波荡漾的样子,蓝里透白的奇妙色彩,总使我觉得它是甜的,甜而不腻,而且还很软。
我也喜欢梦。梦里,我无所不能,我不是小学生了。我有时是超人,我有时是个侠客,有时是个特工。在梦里,我可以做我想做的事,我飞上云端,和小鸟一起飞翔,我潜进水里,抛开一切杂念,幻想我要的世界,我回到陆地,寻找我的梦想。做梦,就得美一点!
我还喜欢读书。总喜欢在宁静的夜晚,独自坐在我的小书屋里。捧起一本本书,我喜欢历史书,因为,看着它,就看到了光荣。然而,也看到王朝的衰亡。我喜欢唐太宗的英明果断,武则天的圆滑多智,李煜的文采奕奕。我同情戚夫人的悲惨结局,我崇拜李清照的词的优美婉约,我鄙视慈禧的种种罪状,我恨纣王的残暴阴毒,也感谢那些无名的抗日英雄。
我喜欢写作。总喜欢在黄昏时分,拿起日记本,记下一天的点点滴滴。回味起来,便更有意思。把生活记录下来,你的生活便留下你的脚印。
我喜欢好多好多的东西,但我更喜欢生活。一切源于生活。
我喜欢作文6
我喜欢春天,它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季节,也是一个新的开始。我喜欢那一片绿色的草地,小草刚刚探出萌芽,张望着,好奇的看着新世界。“哈哈,耶。”一群小孩在草地欢快地玩耍,铃儿般的笑声和雀跃声传遍一望无际的草地……
我喜欢夏天,喜欢那入口即化的冰棒。我最喜欢草莓味的冰棒,每当我吃着冰棒,感受红色的液体在舌尖慢慢融化,变成甜甜的汁液,滑入口中,我的心就一阵透心凉,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我喜欢吃冰棒,因为妈妈曾告诉我过:“世上没有迈不过去的坎,任何艰难困苦,最终都会像这冰棒一样,融化成甜甜的汁液……”
我喜欢迎着秋风,敞开心扉……每当我站在草地上,迎着凉爽的秋风,迈开双足,奋力奔跑。秋风,有一种神奇的治愈能力。每当我在对秋风喃喃细语,讲诉烦恼,秋风会静静地听,用风轻轻抚慰我,安抚我的'心灵……秋风离去了,我心情舒畅。
我喜欢在冬天里进入梦乡。夜晚,我缩在暖和的被窝里,外冷内暖。房间里的人儿睡得香甜,进入梦神赐给她的美好的梦……
我喜欢读白色的信封。我从邮箱里抽出一封信,心里满怀激动。双手抚摸着白色的信,上面三个大字写着:郑昕收。我的小脑袋又冒出了一个个猜想:是亲人的关心亦或着是亲人的喜?每一个猜想都在我脑海里跳跃,像有无数个小爪爪挠着我的心,我打开信封,在香港出差的爸爸写上了四个字:“生日快乐……”我的眼泪顿时不受控制的迸出眼眶……
我喜欢咖啡。它苦中带甜,甜中带苦,入口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微苦、微甜的味道滑入口腔。有时候,我感觉一杯咖啡就像一段跌宕起伏的人生,没有顺风顺水的“甜”又没有永久的“苦”,一段人生不就是这样吗?有失败、挫折、胜利、喜悦,这样才成就一段精彩人生!
我喜欢生活,生活给予了我藏在心底里的这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7
我喜欢德芙巧克力,香草味八喜,可可布朗尼,榴莲菠萝蜜,芝士玉米粒,鸡汁土豆泥,黑椒牛里脊,黄焖辣子鸡,红烧排骨酱醋鱼。
我喜欢熬夜奋斗很累但很有成就感的感觉,我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的音乐,我喜欢唯美句子,喜欢漂亮本子。当我拥有这些时,只想把它们装进口袋,安渡余生。
我喜欢小说里不羁的带有光环的女主,喜欢桀骜不驯的男主,对了,我还喜欢不甘平庸的自己,那个心存梦想,每天不后悔,不愁眉苦脸,会很灿烂的自己。我喜欢那个每天激励自己一百遍的自己,我喜欢那个笑里有坦荡,眼里长太阳的自己。我喜欢的自己,没有让山河失色,天地动容的魔力,但我就是喜欢。
我喜欢的自己,有些俏皮,有些懂事,但毕竟在鲜衣怒马的年纪,还尚存稚气,有些焦躁却也不缺乏安静。我喜欢的自己,希望生存规则简单一点,但从不自暴自弃,愿意为了心中的梦想而奋斗。我喜欢的自己,哪怕摔过,痛过,也强忍着不让眼泪夺眶。我喜欢的自己,像才华横溢的诗歌,自由生长,边缘耀眼。
我喜欢的自己,即便做了噩梦,也仍旧像淋湿了裤脚管一样,跟着心继续远行。我喜欢的自己,能融入欢闹,在无人时,也不惧怕形单影只,空空荡荡。我喜欢的自己,有时会莽撞打翻手里的所有时间,任它们零散在某个角落。我喜欢的自己,从不轻而易举地绝望,再举步维艰的`路也终会一步一步走完。我喜欢的自己,不埋怨谁不嘲笑谁不羡慕谁,不想规规矩矩走一辈子。我喜欢的自己,和其他女生一样,有一丢丢花痴,再青春最美的时光,也追星,想见证自己和他们的成长。我喜欢的自己,不会疯狂,只希望能以他们为坐标,就算跌跌撞撞,也想杀出一条血路让自己更棒。我喜欢的自己,总是期盼我爱的,和爱我的能一切都好,盼望所有向往的小美好都会如期而至。我喜欢的自己,还喜欢着萤火虫,其实弱小,也不吝啬光芒。
我喜欢的自己,能管好自己的小脾气,耐心读一本书,在十一点前睡觉。我喜欢的自己,有时温柔地像星星,有时冷漠地只愿给你一个骄傲的后脑勺。
这个宇宙太大,还是要以自己为半径。
我喜欢作文8
我喜欢春天明亮的灯光,在黑暗的房间中展开。我喜欢那份活跃无私,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在秋风中踏过金黄的山径,苹果像硕大的太阳,一路殷勤的张结着,我喜欢低头看田地里金黄的麦穗,闪烁的金黄中透着一派无邪的嫩绿。
我喜欢夏日的虫鸣,我喜欢在下雨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泥土的芳香,成群的柳枝随风舞动,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
我喜欢看冬日的雪花飘飞。来山坡上,河岸上,白的那样凄凉,美而孤独。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中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跃过这“水泥森林”来到草原。我梦见草原上,骏马飞奔。我梦见成群的山羊在绿草中歇宿。我梦见胡杨片片,没有边际,远远在坚持自己生的意念。最难忘的是那次我在入云的金塔前观夕阳的海潮——它肯定不是金的,只是映着华丽的霞光,逐渐在梦中幻出那美妙的奇观。
我喜欢动物,不论是哪一种。我喜欢朴实的水牛在犁地,威猛的雄狮在吼叫,以及独傲的苍鹰那派滑翔。我也喜欢生活在森林中的昆虫,可爱的、华丽的、辛勤的、懒惰的,我觉得它们都有生活的权力。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脸上的笑颜。当寒冷的造成我走在上学的路上,我最好的朋友笑着说:“早!”我就觉得世界多么的亲切,我缩在口袋里的双手不见僵硬。空气中充满了和善。到了学校,我喜欢看亲切的保安,喜欢他直立的身板,伫立在校园的`门口,像忠诚的卫士。
我喜欢写信,喜欢看一封封信的回复,这总使我从期待的心情中解脱,仿佛看到他写信时认真的表情。最不可以忘记的是那年夏天,他从武汉寄回一封表达他申请的信。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在字里行间可以闻到陈墨香,我自然想到那遥远的历史,古老的文化。历史的兴亡那样虚幻,只有书中智慧千古传。我喜欢知己,喜欢出其不意的去找他,去叩响沉重的大门,看他满面荣光来迎接我。
……
我热爱平凡的生活,我深深地爱在心中,喜欢心里充满这样多的热爱。
我喜欢作文9
“困难,自信,坚持是三个好朋友,谁也不会分开,因为它们都是我们通向成功的道路。”这句话是我最喜欢的一句格言。它曾帮助我战胜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我担任了《小天使》报的'小记者。一天,我们的组长任雨莹急急忙忙地跑来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组有两个小记者的采访作文等上报纸了!”
她的话刚一落,我们就七嘴八舌地讨论着,我想:“这位辛运儿到底是谁哪?会不会是我!我交了两篇作文,这两篇作文都是我花了很多心思完成的,应该会有我一份吧!
正想着,任雨莹大声说:“他们都是管练章和李哗,大家为他们俩鼓掌!”在大家为她们俩鼓掌时,我的心,就像被石头压住了似的,透不过气来。我闷闷不乐地悄悄地回了家,躺在床上,脑袋里浮现了两个想法,一个是干脆以后都不好好写了,第两个是继续努力,再交一篇上去。我想了很久,最后决定重新写一篇。我把原稿找了出来,然后在原稿上加以修改,然后在把它工工整整地抄作文纸上,第二天早上交了上去。我交上了以后等了有等,可就是没有消息。
终于,在一次准备采访时,队长说:“今天来通知了,我们组又有一个组员的采访作文登上了报纸,听完这个消息后,我心理暗暗的高兴,因为我想这一次一定是我了,可事实正与这相反,我的作文又没被选上,当时,我的眼泪就想的水一样不段地流下来,那位获奖的同学对我说:“这一次失败了没关系,还有下一次嘛。”
听她这么一说,我更难过了,于是大声的说:“你当然体会不到我的心情,我已经失败了两次了!”
说完,我就哭着跑回了家,回到家里,我就把门关上,在房间里哭,这是妈妈进来了,对我说:“我听你们同学说了你是不是两次交稿子都没被选上?”
我点点头,妈妈对我说:“在人生的道路上,没有一个人不经历挫折的,挫折是你人生中不可却少的东西,你只有在挫折面前不退缩,勇敢地向前,你就回一下子长大了很多。像你们书上的《顶碗少年》中的那个顶碗少年,他比你面临的困难大很多,但他都能从容应对,为什么你不能?我相信你一定回成功的,加油!”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积极地写作文,读书最后,我的一篇采访日记终于在“小天使”报上发表了,我终于战胜了困难。
我喜欢作文10
我最喜欢的格言是: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它几乎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催生婆。
这句格言给我很大的启发,天才固然重要,但勤奋做好任何事情的根本,是知识和智慧的基础;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捷径,只有靠自身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勤奋是我们做想成功的重要基石,他会帮助我们再前进中获得更多的经验知识,在不断总结和吸取中获得进步。
在日常学习中我经常用这句话鞭策自己、要求自己,我要求自己勤奋做好每一件事。平时我要把每天的时间充分利用起来,勤勤恳恳地做好每一件事。原来我的英语很差,英语单词总记不牢,后来,我想起爱因斯坦的这句话: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
于是每天早起30分钟背英语单词,天天坚持,用了半个学期的时间练习,掌握了近千个单词,背单词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背起来也越来越有方法了,这还多亏了“勤奋”这个好老师呀!
现在我们出去玩时,可以给爸爸妈妈讲马路上许多英文路牌的意思,害了一告诉爸爸妈妈电视上所出现过的英文单词都是什么意思,甚至还可以听英语广播呢。因为勤奋攻克了英语难关,我深深尝到了勤奋的甜头,从此,在学习上更加勤奋。 由于勤奋,还成就了我学圆号。
我是学校的'管乐团的首席圆号手,开始老师留的去既简单又好吹。随着年级的增高,曲子愈来愈难,20xx年11月练的《莫扎特第四圆号协奏曲》我一下子感到好难啊!节奏难、音太高、谱子太长。
开始我非常努力的吹,可是提高的并不快,怎么练不好,于是起了放弃的念头,这句格言又在我的耳畔响起,于是我就比别人多下功夫练习,别人吹以便我吹十遍,一段一段地吹,把节奏、音符不准的地方分开来吹,直到练习吹熟练为止。
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达到了老师的要求,并且还出色地完成了演出任务,收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 勤奋让我的学习更优秀,勤奋使我的生活更充实!勤奋把我变得更加自信更加踏实……我都要选择勤奋,勤奋带来的收获就像春天播下的种子一样,秋天一定会有丰硕的果实。让我再一次说,我的一生都要选择勤奋!
我喜欢作文11
周末,我走进了市文化艺术展览会的会场,就仿佛走进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世界,观看后,我像接受了一场文化与艺术的洗礼,心里对文化与艺术充满了仰慕与向往。
那天,我和好朋友小英一起在展厅里游览着,生怕错过或漏下每一个值得观赏的地方,因为展厅里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角落,也蕴含着无穷的艺术魅力。
我正聚精会神地看着一个玉雕刻的菩萨,小英突然喊我:“你快过来看啊,好有趣。”还没等我回答,她已经把我拽了过去。我一看,原来是各种各样的扑克。
“哎呀,扑克有什么好看的啊,我那边还没看完呢。”“你还没好好看看呢,怎么知道没什么好看的,你看这个!”小英指着其中一幅完整的扑克的图片对我说。我一看,竟然是圆明园原貌全景图。一副扑克,如果拼起来的话,就相当于一幅地图,就像拼图一样,真是太有创意了!
我不禁被吸引住了,仔细地观察起来。左边挂的那一幅是中国世界遗产,我在其中找到了长城、苏州园林、泰山……还有好多的风景名胜区。
每一张扑克上的'景色都是那么的美,把这些印在扑克上面,使人们在玩牌的同时,还可以欣赏到优美的景色,增长知识,同时还很有收藏价值呢。
不过,其中最让我心动的还是那副芭比娃娃的扑克了,这副扑克是为纪念芭比娃娃诞辰50周年而特别发行的,精选了54款经典的芭比娃娃造型,我想,没有哪个女生会不为这副扑克而心动吧!这副扑克荟萃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公主,有皮肤黝黑、活泼可爱的埃及公主,有金发碧眼的英格兰公主,有气质出众的法国公主,当然也有温婉端庄、身穿旗袍的中国公主……我简直看呆了,再也挪不动步子。
最后还是小英硬把我拉走了,真的好舍不得啊,仿佛那一张张内容丰富的扑克,已吸去了我的魂魄,这是我被艺术文化所折服了!
我喜欢作文12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三国演义》,其中关羽、张飞等人我很喜欢,但是,有时候三国演义中有些故事情节描写得很奇怪,让我有了想看看真实的三国史书的想法来弄明白。
关羽在三国演义里走麦城,最后被孙权砍了脑袋,可以说是个失败的武将。可是后世人们却把他尊为武圣,就是因为他为人忠义无双,欺强而不凌弱,就因为这点,曹操才在华容道逃生。他一生温酒斩华雄、战吕布、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水淹七军,威震华夏。张飞从黄巾起义开始就一直跟随刘备,当阳桥前喝退曹操大军、义释严颜、大战马超,可见他很厉害,可是他为人性急、好喝酒、打骂军士,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被范疆、张达杀害。赵云怀抱阿斗于长坂坡,视83万曹军如草芥,杀了个七进七出,汉水之战中他又以少胜多,曹军都不敢向前,刘备很赏识他的武艺和胆量,称他一身都是胆。
曹操很奸诈,一生经历大小数十次战役,统一了北方,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为大魏王朝打下了雄厚的基础,可是因为他的多疑而把华佗杀死,头风发作无人可医而死。小说《三国演义》是一部经典的文学艺术作品,它在很多地方运用虚构、对比的手法来对人物进行描写。为了说明曹操厉害,就把他的对手袁绍描写成一个草包型的人物,为了烘托诸葛亮这个人物的重要性,作者罗贯中先花了大量笔墨来铺垫,从刘备马跳檀溪巧遇水镜先生引出了“卧龙”、到刘备三顾茅庐关张不满;后再帮初出茅庐的诸葛亮虚构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
使诸葛亮这个人物足智多谋的形象活灵活现地跃然于纸上。小说《三国演义》是“七分真实,三分虚构”所以不能被它迷惑。华容道关羽放了曹操,不是书上诸葛亮所说的“我夜观天象,曹操命不该绝”而是因为:正是北方曹操的强大,才有了孙刘联盟的.基础,如果曹操在华容道死了,北方一定大乱,孙刘就没有了联盟的基础,孙权就变成最强大的诸侯,孙刘军队相离太近了,他第一个就要灭掉刘备,所以曹操才不能被刘备的军队杀掉。当然真实的三国中刘备没那么仁,曹操也没那么奸,鲁肃也不是“呆子”。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三国演义》。
我喜欢作文13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在灰盈盈的天空中飞舞,我喜欢那银白色的世界,我喜欢那一个个可爱的雪球向我砸来。
我喜欢在春雨中走过那弯曲的小路,桃花像一个个优美的仙女,在空中飘荡着。我喜欢低头瞧那些毛茸茸的小草,新鲜的翠绿色里散发出诱人的鹅黄。
我喜欢夏季的.阳光,我喜欢在温暖的阳光里散步在河边。郊区里的麦波滚滚,送给我阵阵快乐的麦香。渐渐地,鲜红的晚霞出现了,慢慢地变成了漆黑的星空。我喜欢秋风中枯黄的落叶。在大树下,在大地上,黄得那样美好,欢乐而寂静。
我更喜欢梦,喜欢梦见那些美好的事物。我经常能梦见那些可爱的动物,和它们一起玩耍。我梦见我长出了翅膀,和各种各样的鸟儿一起飞翔。我梦见一群群鱼儿成群结队地舒畅地嬉戏。我梦见草原宽广,一望无际,到处散发着泥土的芳馨。最容易想到那次的场景,我站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没有一个朋友,到处都是沙丘,或许是反射的光线吧,让我竟走进那样奇特的地方。
我也喜欢小草,什么种类都喜欢。我喜欢三叶草,也喜欢狗尾巴草,因为它们可爱,它们普通,还有它们的默默无闻。
我喜欢一种花,是绽放在人们心里的。当清晨同学们向老师问好时,我就觉得:学校真美好;当幼儿园的小朋友们上学时,里面一片喧闹,我就觉得小朋友们真可爱。
我喜欢读书。我喜欢读语文课文,那些优美的语句,总让我能在文字的海洋中畅游。最令我难忘的是那篇《唯一的听众》里的听众,在寒冷的天气中让我感到温暖。
我喜欢听音乐,特别是在傍晚,在心静时。我最喜欢那些委婉动听的轻音乐,听着就觉得在那如诗的画卷里走着,走着……我经常想到,很多人都在听这些音乐,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感受到其中的美。
我喜欢亲人,喜欢在遇到烦恼时去向他们倾述,尤其喜欢和他们在雨中散步。天空中飘起绵绵细雨时,我常常会向他们提出一起散步的要求。当他们深情地答应我时,我就觉得天一下变晴了。
我喜欢快乐,而且深深地体会到喜欢有多么让人快乐!
我喜欢作文14
父亲离家已有十余年了。每逢元旦,他便会和许多的酒,抽很多的烟,烟雾萦绕在他的四周。不知是烟雾太呛人,抑或是什么,父亲那因咳嗽而张红的脸,不由地让我疼爱起来。
那年,临近元旦,父亲一脸严肃地将我们召集在一同,并郑重其事地宣布:往年回家过年。他不顾一旁呆若木鸡的我,便拂袖而去。
时隔三天,我无法的坐上了火车,踏进了一块不属于我的土地。一路上,父亲的嘴角总是弥漫着浅笑,时不时还对我讲故土的山水秀丽,瓜果繁盛,岩石奇特,但我对这些不以为然。静坐在车窗旁,看窗外的群山渐渐远去,听着火车撞击轨道收回的单调声响。渐渐地,我就在这百无聊赖的声响中静静地睡去。
不知火车行驶了多久,只晓得醒来时,火车已到站。我蠢笨地拖下行李。黑夜如重重的帷幕包围着我,一股股冰冷的寒风吼叫而过,黑漆漆的枝桠响起沙沙声,我像是被人拉扯掉的木偶呆立在原点,直到父亲把我拽走。
或许是离家的关系,我很早就醒了。推开窗,冷风像是水银一样倒灌进我温热的胸腔,一霎时攫紧心脏。于是我慌忙地打开了窗户,捂着厚重的大衣走了出去。
惨白的天空下洋溢着浓浓的乳白色的雾,隐约可以望见远处的山和袅袅的青烟。站在空荡的院子前,我明晰地听到打水机收回活跃的“咕噜咕噜”的声响,可以看见妇女们因刺骨的冷水而冻得发紫的双手,四处飘散着白酒发酵的幽静的醇香味。一切都是如此的平和自然。
我突然间想起了从前,每团体都是一副不堪重负的神情,总是匆匆忙忙的,街道上永远都会有因摆错摊位而引发的口角,周围都是一片喧哗,喧闹。一种有形的压力下,我似乎遗忘了那“复得返自然”的美妙。倏忽间,我开端喜欢上这安静的乡村,这种从未有过的.祥和的觉得。
我想父亲的决议是正确的吧。这里的冬天和家中的那个冬是不同的,给人的觉得也大不相反。
安静和喧嚣,轻松和压制,自在和约束。我为家中的冬天捎去一丝的慰藉,为这里的冬天添上一抹喜悦。
我喜欢作文15
我喜欢春天,春天来啦!万物复苏,百花齐放,到处充满了春天的气息;到处一片欣欣向荣;到处一派鸟语花香;到处洋溢着浓浓的春意。那还略带寒意的春风,唤醒了沉睡的万物,使无数的小生灵睁开了朦胧的睡眼。瞧!地上的小草睁开了眼睛,偷偷地从泥土里钻出小脑袋,好奇地打量着这光彩夺目的`春天。
我喜欢夏天,夏天是个充满激情与活力的季节,虽然炎热,但每当你在太阳底下玩得不亦乐乎,满头大汗时,这时一阵清风拂过,顿时感到丝丝凉意。我喜欢这个季节坐在大树底下乘凉,碧绿的大树伸开他有力的双臂,给予我们浓浓的阴凉,让人坐下就舍不得离开。
我也喜欢秋天,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清晨,站在田埂上,放眼望去,金黄色的稻穗一浪接着一浪,跟着风的节奏摆动着,并发出“沙沙沙”的声音,而扑面而来的阵阵浓郁的稻香,令人心旷神怡,垂涎欲滴。看!那一大片金黄色的稻穗,在灿烂的阳光下耀眼夺目。
我还喜欢冬天,冬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在南方,冬天下雪几乎成了一件稀奇事。所以,我对雪更是情有独钟。一到冬天,我总在脑海里想象着下雪情景。雪花像玲珑剔透的小精灵,调皮地飘落下来。它们落在树枝上,屋顶上麦田里。很快整个大地都银妆素裹起来。太阳出来后,万物都闪烁着光芒。
我喜欢站在高高的山顶上看风景,那时候,蓝色的天空离我很近,一朵朵白云慢悠悠的从我头顶上飘过,好像伸手就能触摸得到它们。往下鸟瞰,千山万物尽收眼底,高楼林立,一条条大道像一条条彩色的丝带,纵横交错,整个泉州到处一片繁荣昌盛。
我喜欢旅游,古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旅游不仅能让我饱览祖国的大好河山,而且能学到许多书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放松心情,同时锻炼体魄。
我喜欢读书,书是知识的海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读书,我了解了许多历史、地理知识,它就像是一个包罗万象,见多识广的好朋友,陪我一步步攀登知识的高峰。
我喜欢生活,喜欢生活中的美妙;喜欢生活中的乐趣;喜欢生活中的多姿多彩;喜欢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喜欢我想做的一切,喜欢心里装满无数个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