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时间:2024-02-14 19:16:46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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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共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共15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

  变的是沧海桑田,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题记

  从小我就对诗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不知曾几何时,喜爱竟变成了痴迷。

  小时候,我在乡下奶奶家住过一段时间,每天我们听着鸡鸣和人们的谈笑声,看见云雾从远处连绵的山谷中升腾,空气中飘着乡村特有的青草味,生活安逸美好。

  晚上奶奶就搂着我坐在床前教我念诗。其实她识字不多,但她还是用她粗糙的手指指着诗笨拙地教我念,有时我正巧读到个她不会的字,她顿时笑弯了眼,还不住的夸我说:“娃,真厉害哩!”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父母回来后说要把我带回城里,离开时我看见奶奶站在院中,眼里除了慈爱,还有我看不懂的亮亮水光像一条流动的河流,我想起她教我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恍然间我像是懂了什么……

  再次见面是在几个月后的葬礼上,我知道她是得了肺病走的。

  一直以为我会忘记了,但直到上了初中,当老师说有没有因为想念某一人而迷恋上她留下的某种东西时,像是触动了心中某根隐匿的弦,我仿佛又回到了儿时……

  在吟诵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与壮志时,我想念她在吟诵李白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时的`自信与豁达,想念她在吟诵刘长卿的“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的惆怅与无奈,我忘不了她吟诗时的神采飞扬;忘不了她朗读一首诗时轻轻皱起的眉头,也忘不了她读诗时陶醉而微微漾起的红晕;忘不了她怀里的余温,更忘不了她为我织就专属于我的童年。

  繁华落尽,只留下了子规哀涕,光阴荏苒,只留下岁月如歌;而您走后,我只留下这份对诗永远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2

  清浅时光,悠悠岁月,一路成长,不变的是痴迷于那檀檀书香。

  “听书”

  犹记得儿时,有个疼爱我的外公,那时爸妈忙碌整日在外奔波,无暇照顾我,便将我送于外公家中。

  幸好外公识字,为了让整日调皮的我安静下来,便开始给我读故事绘本,这法子十分奏效。每天,我都会拉着外公到院子中给我读故事听。院子里的阳光暖融融的,十分舒服。我坐在外公身旁,仰着小脸认真地听着故事的内容,脑海中构建着书中的情节,嘴角微微上翘。

  “读书”

  渐渐地,我长大了,身边也终于有了爸爸妈妈的身影,他们将我接回了家,欣喜地发现我喜欢“读书”。

  这时候,我刚上小学,已经认识了字词,却并不广泛,有时不认识的生字有许多,爸爸妈妈便会一边用手指着拼音,教我读,我也喜欢这种学习的感觉,因为它能让我,自己读完我想看的书目。之后,我每天放学都会读书,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小学毕业。

  “看书”

  步入初中以后,才发现时间十分紧迫,学业加重,作业量几何倍的增多,平常根本毫无空闲与书相会,直到周末才能挤出时间。

  现在不同往日,从前的'我,需外公念书给我听,需爸爸妈妈帮助我阅读,而现在,对语文有深一步的了解,看的书也是不同与儿童读物的大家名作。周末时,找一个温暖的午后,坐于阳台的藤椅,沐浴着阳光,捧着一本喜爱的书,分外惬意。

  或许,徜徉于书海,才是我认为最美好的时光。

  书香伴我一路走过稚嫩,跨过青涩,我相信,它也一定会伴我迈向成熟,走完余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3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4

  结识于她,是在那簇簇群花之中。公园中,花朵们争相开放着,互不相让,都想映入人们的眼帘。开满了一路。唯独她,不争不抢,静静地立着,静静地开放着,静静地等待着。在那姹紫嫣红中,我看到了净白的她,她那独特的气息,让我忍不住向前。在那嫩黄的花蕊旁绽放着如小瓷勺般的花瓣,她在向我微笑。在她的身旁,还点缀着如蒲扇般的荷叶,恰逢雨后初停,那荷叶上还残留着些许小水珠,停留在荷叶上,如玉盘上托着几颗白珍珠。她与景相融合,痴痴地望着她,她也望着我。忘了时间……

  记忆中的那片荷花,是如此的美丽。

  再次与她相遇,是在文学中,杨万里曾说到:“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不正与我看到的那片莲一样吗?品味着,感受着作者当时的心情,眼前又仿佛浮现出那片美好的景象,望着那首诗,那幅插图,心飞湖上。

  真正痴迷于莲,是在《爱莲说》中。“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这正是莲所具有的形象——永远直挺,不会像他人一样,盲目追求,而她,永不屈污。她不染污泥的表面,正如那些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一样,正直,清廉。我想,就和我看到的那片莲花一样,不和其他花相互比美,而是静静地开放着,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也就是这种默默无闻的精神,吸引着我,让我痴迷于她,钟情于她。

  周敦颐,这个“独爱莲者”。那份清正的品质,不和世俗相比,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就如莲花一般。莲花的美吸引着我,也让我对莲花心生敬意,学习莲花的正直,做像莲花一样的人。

  即使岁月褪色,不变的仍是对莲花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5

  痴迷,是我对一种事物的执着追求,他让我在这个世界上感到了快乐,当然,这其中也参杂着痛苦和挫折的情感。我现在已经八年级了,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五年过去了,我的脑海中清楚地呈现出一幅训练的画面。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选择了跳绳这个爱好,在后来的几年里,跳绳也是我们学校的一大特色。跳绳技术好,免不了一些努力上进的小鱼小虾来向你发起挑战,这时你需要完胜他们,让他们知道你们之间差距还很大,得继续努力勤奋的练习。

  但是在这光鲜的外表下,我付出了许多泪水和汗水。一开始我刚加入跳绳社团,我一分钟测试都没有现在的三十秒测试跳得多,而且在这么差劲的成绩下,还藏着我那被跳绳打得无数道红痕,每一下都打在我的.心中,这训练太辛苦了,我撑不住了,想要放弃,但是很快这个念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既然选择跳绳,那我就必须坚持到底,要不然我都会看不起自己了。

  再后来我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碰壁。终于换来了我在“战场”上的胜利。我变得永不言弃,继续努力,不忘初心,既然选择了跳绳,那就要把它做好。之后在一次次的跳绳比赛中,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这证明了我的努力没有白费,一切都值得,泪水值得,汗水值得,坚持值得。

  现在我的这份痴迷依旧还在,它在,我也在......

  谢谢你让我对这个世界有了很好的看法,让我对这个世界点燃了希望,这个世界不只有失败,挫折,更多的是希望,多彩。

  八12班魏胜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

  世间万物,犹如沙滩上的贝壳。虽然都是那样的美丽,但总有一个,值得你去沉醉,去痴迷于它。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因为痴迷于阅读,而忘记了它的静谧与孤独。

  阅读怕是我一生都回去痴迷的吧。年幼时,用着刚没识多少字的眼睛,津津有味的翻阅着有大篇插画的.儿童报。那时候的我,开启了阅读最初的大门。渐渐地,他仿佛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食量”。上小学时,我甚是偏爱于作文书,大量的优秀模板,让我美不胜收,成为了我的主食。偶尔杂夹其中的几本小说,也时常让我思维飞跃,仿佛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跳跃在文字之间,可谓是让我食用的十分满足。

  迎来初中后,我的主食就变成了名著,这下来的“大餐”可谓是十分丰盛,特别是文言文满天飞的《西游记》差点让我消化不良,我只好细细品尝,慢慢回味,再加上外界辅助,我才艰难的将他啃下,不过原著到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望着一行行的方块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幻想着当时的情景,心仿佛随着他们一起收放,我也喜欢上了那个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老实可爱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僧,心地善良的唐僧。

  我常常在某个午后,轻轻翻开我的“下午茶”,细细品味,此时阳光、光线、环境、气氛都恰到好处,调皮的阳光跃上窗户,透过那层玻璃,照在地板上,像是铺了金色的小毯子,厚厚的墙壁,坚固的玻璃,即便门上锁,也都困不住我,我早已与书中的人们一同去往如诗一般的远方……

  傍晚的最后一片晚霞,因为痴迷于阅读,忘记了它的失落与悲凉。

  纵有人间事物万千种,不变的还是那份对阅读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记录祖先思想的最好工具。你可以在书海中徜徉,体验伟人的情怀,就像和他们面对面交流一样。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当你累的时候,一本书可以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籍,上幼儿园之前我妈教我读诗。我忍不住读了那些充满魅力的诗句。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书籍。后来开始自学。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儿童读物,上面有很多故事。我读了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到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很多帮助。这让我对书如痴如醉,让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于是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

  长大后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重要的是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给了我更多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我最喜欢冒险小说,因为我痴迷于那些血腥的情节和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害怕,但这些书告诉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越来越痴迷。

  后来受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喜欢上了科幻小说,也喜欢上了一些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新名词,于是渴望阅读,想在知识上提升自己。科幻小说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的世界。科幻书籍在我的理想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让我充分了解了未来的技术和当前技术的不足,让我对书籍更加痴迷。

  书将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痴迷永远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

  在人的一生中,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东西令你激动,令你痴迷,令你情不自禁地陷入其中。哪怕只是一会儿的回忆,都能感到深深的满足。

  我十分喜欢梦幻的东西,看的书都是些科幻或魔幻的,比如《三体》《银河帝国》《魔戒》《爱丽丝梦游仙境》等,其中最让我痴迷的就是《哈利·波特》了。

  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记得那个星期六,妈妈带我看了一场电影,我顿时被电影里面精彩的内容、神奇的魔法深深震撼了,我还记得我的第一篇观后感就是写《哈利·波特》。

  从此之后,我对《哈利·波特》的热爱一发不可收拾:先追完了八部电影,然后开始阅读有关哈利·波特的书。我觉得书里生动的描写比电影里的画面更加精彩,我仿佛真的置身于魔法世界之中。我还看了哈利·波特的前传《神奇动物在哪里》第一部和第二部、哈利·波特的纪录片、哈利·波特的《百科全书》,我甚至还买了邓布利多的魔杖、霍格沃兹的火车票和哈利·波特的地图。

  你或许会说我太疯狂了。是的.,我知道那是假的,但是我仍然最爱这个魔法世界,就像陶渊明先生笔下的桃花源一样,虽然桃花源是虚幻的,但却寄托了作者对安宁和乐、自由平等生活的向往。桃花源存在陶渊明先生的心中,魔法世界也存在我的心中,代表着一个男孩对冒险的渴望,对神奇生活的向往。

  纵使我已经长大了,但我对魔法的那份痴迷不曾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9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毛笔的痴迷面前束手无策。

  几年前的我,我和我妈走在燥热的大街上,我并不知道她要带我去那里。我们来到一个大房子门前,里面传来古典音乐,这音乐就如清泉一般,冲走了我心中的烦闷。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些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在那练习书法,我看那些写毛笔的.学生,毛笔在他们手里来去自如,而老师呢?老师是一位差不多年过四旬的女人;笔在她的手中更是有了灵魂一般,就如游走的龙蛇一般,十分流畅,写出来的写也是十分好看。当时,我在脑海中有反复闪烁的念头,自己也要写出这样的毛笔字来。

  开始了,老师叫我练握笔,这一握就是一个小时,笔画,一横一竖……

  那时开始,文房四宝放进了我的房间,放在那本来就不大的书桌上;从最基础的笔画,运笔开始,用这一个又一个周未,我的精力全部注入其中,写写停停的笔画,还带这不成熟的字体,这些连成了第一个作品《松下问童子》。

  但我进入中学后,学业负但日益加重,我依旧每周未去练字,成绩没有丝毫留情,如股市暴跌一般。那时起,我放下我所痴迷的毛笔,不过,它还在自己的童识里,自己上了一把锁,痴痴地不让它走,我带这最后的怀念,把那些书桌上的“宝贝”收了起来。

  两年过去了,学校开展了运动会,有特长的同学都报名了,老师说需要一幅作品,在走方陈时要展示,我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我的手,我来到书法班,用了二个小时练完那六个大字,还是行书。

  回到家中,从柜子里取出那些东西,取出作品纸,挥洒自如的写那几个字,虽然没有老师写的那么有神,但还有是有形有骨的。

  作品出,掌声起……

  对于毛笔,我还是保留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0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1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题记

  在一片清波涟漪的湖面上,几片荷叶,几株荷花。仿佛带来无限的清凉。杨万里曾写过“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早荷。也有人写过“荷颈已无擎雨盖”的残荷痴迷。每一句,每一种荷,都让我为之陶醉。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时,我们来到君山荷花,(向上向善作文)远远望去,湖面上的荷花荷叶好似一幅图画,是那样的美丽。碧绿的荷叶上有着晶莹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令人眩目。荷花在水中,像是一位出水芙蓉的仙子,轻轻地舞动着它那婀娜的身姿。

  我们坐上了小船,慢慢的在湖中划行。一朵朵荷花,在我的身边痴迷。仿佛少女的羞涩微笑,显得恬静美丽。悠悠的荷花香,如同少女特有的.清香。几只红蜻蜓蝴蝶,在湖面上翩翩起舞。荷花也随着微风轻轻的摇摆,亦如它们特有的优雅舞姿。一颗颗小小的莲子,像一个个小小的娃娃,可爱又让人怜爱。碧绿的荷叶,在我的眼里不是荷花的陪衬,而是独特的一道风景线。

  “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荷花的颈有着独有的骄傲。永远的直挺,不会像世人一样,荷花总是那样永不屈服。不染污泥的表面,如同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是那样的的高傲。

  周敦颐,这个“予独爱莲者”。那份清洁自傲,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不正与荷花的品质一样吗?

  荷花的那份清香,那份高傲,多么的令人向往。来世,我亦愿我是一朵荷花,将我的芬芳清香,将我的清洁自傲,将我的出淤泥而不染献给这个世界。不受世俗的束缚,不受世俗的污染。一路清香,让同样爱荷的人共同芬芳,与君同醉。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2

  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变的痴迷。

  初学,并不觉得好闻。拿出毛毡,称不上雪白,红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态,滚落到砚台中,黝黑,好像只能这样去形容,仿佛一陕北汉子在黄土上风吹日晒,留下时间的刻画,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来的模样,乌黑,镜面一般镀着光。回位,猛吸一口,并不好闻,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但,渐渐痴迷。

  “墨香气十足。”老师踱着步子,来回漫无目的地驻足。上课已十有余,屋里弥漫着墨味。一落笔,毛豪触到纸的一瞬间,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镌刻在纸的一侧,像是命中注定,对号入座。一顿,一行,一停,一收,动作一气呵成,写完只觉得身心舒畅。我痴迷了。碑刻的字迹浮现在脑海,虽不是墨迹,但一样劲柔有力。我痴迷在墨香,更痴迷在书法,不变定律,热爱。

  墨,文房四宝之一,曾随他人一齐感受墨的温度。砚,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台的'中央,毫无生机可言。“磨吧!”习惯了这种墨香,下手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砚,找寻台中间位置,开始不变的匀速运动,开始不变的痴迷。一圈一圈打着轨迹,砚慢慢收敛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脚下生花,酝酿出饱和度极强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溅出也能是一图春江山水。墨,固然分名墨贱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胆大地评论些什么。我痴迷在书法,甚痴迷在匠人精神,不变定律,传承。

  墨即成点,在纸上翻飞,不变的是墨香,是历代书法,是等待人们传承的文化。

  箱中依旧存着几瓶墨,抚去瓶身上的灰尘,崭新。借着灯光,撩起笔,书尽一言词,灯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痴迷于墨的种种,痴迷于文化的各各。墨,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3

  书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书是一缕阳光,温暖我心底的寒冷;书是一位知己,伴我一路成长……岁月悠悠,书香依旧,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

  初遇,它令我深深着迷,像一抹光射进我的胸膛,点燃了我的梦想。幼时,《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童话世界里。小红帽让我懂得了善恶,三只小猪使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我慢慢从从这些文字中懂了什么。

  上了小学,识字渐多,读的书也更多,《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让我眼花缭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的坚强不屈让我佩服,我似乎在书中窥见一个神奇的世界。

  上初中了,即使学业很重,但从未放下过读书,《红楼梦》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恨纠葛牵动我的`心,《撒哈拉的故事》中三毛用深情的笔触让我对撒哈拉充满了向往,渐渐长大,心境也变化,但对文字的喜爱,也从未变过。

  微醺的清晨,搬了一把吱呀作响的藤椅,轻轻做上去,一侧是满目的翠色,碧绿深深浅浅的流溢开来。和煦的阳光经婆娑树影的过滤,拓印在泛黄的书页上,幻化成忽隐忽现的小精灵,跟随我阅读的视线跃动。这些光晕静谧的旋转,却不会混淆视线,连僵硬的文字也跟着流动起来,透露出一抹灵动。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执一本喜爱的书,寻一处僻静的地方,浅酌一口清茶,唇齿留香,腹有诗书,何不快乐?时光弹指过,我慢慢长大,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4

  “哎,你怎么和你姐姐那么不一样呢?”我听见母亲又在数落犯错的妹妹了。不过,我也觉得神奇,打一个娘胎出的,我妹爱运动爱做那些出汗不用动脑的事,我却很传统的偏爱看小说短文那些能宅家的活。为此母亲总是唠叨,希望我们这“两极”能多学学对方。

  话说,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字的呢?

  依稀记得,母亲曾很骄傲地告诉别人,在认字上我没让母亲操心。许是看动画片时潜移默化地学了,许是幼儿园老师的功劳,又或许是小小的我对着不认识的字而不断问人和翻字典的.原因。后来捧起童话书能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安静待上一整天,能对着绘本一遍遍翻以至于看到封面便知其中情节。名为喜欢的情感,在书页的翻动声下悄悄积累于心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电子阅读也移步于我的生活中。我像是鸟儿挣脱了枷锁飞到新地方那般快乐——电子阅读告诉我,创作出好文章的可以是鼎鼎有名的大文豪,也可以是籍籍无名但同样热爱文字的每一个人。我会因为一篇文章而泣不成声,也曾和主人公一起开怀大笑。我像是他们的朋友,凝视或真或假的故事,目睹他们人生中遇到困难的样子和应对方式。阅读的过程中让我思路延伸,我也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脑洞和世界。在情感共鸣的那刻啊,文字将我与素未谋面的创作者们同呼吸。

  上初中以来,迫于学习的压力,阅读的时间大打折扣,但我仍努力坚持两三天看一回书,也曾将某个随笔和故事与好友分享。我很庆幸,在成堆的任务前,我依旧保持对文字这种热爱和享受创作的过程。我可以用简简单单的词句来叙述一件让人痛心且残酷的过往,也可以用华丽的词藻来描绘勾勒自己的快乐欢欣。

  因为我真的,对文字对阅读的那份喜欢热爱,是永恒不改、亘古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5

  生活因为有痴迷才会多姿多彩。每个人所痴迷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或是看书,或是写作,或是听音乐……而我却不同,我迷恋的东西很微妙,看的是心情的美好。

  心情好,画;心情不好,还是画。把脑袋里所有的美好的或不美好的画面记录下来,在往后的时间里可以回忆那些美好的时光。

  真正让我痴迷到无法自拔的是因为一只猫,那天我照常走在回家的路上,在不高的土墙上蹲坐着一只猫,伴随着夕阳西下的天空,晚霞照到地上,树上,我的脸上,还有那只猫。它的身上像撒了金子一样亮亮的,分不出是毛发色,还是晚霞照映的。我呆呆地看着这幅“画”内心大海波涛汹涌,我可以很骄傲的说,这是我至今见过最美的'景色。我拿出笔把这一瞬间定格在纸上,没有思考,就完全画了下来,画的出奇的好,比我任何时候都要好。

  这时,那只猫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充满着冷漠、孤独,却又是骄傲的,它的那双眼睛里像是装着星星。

  回到家,拿出一切工具,把它完成,画面又浮现在我眼前。我喜欢那只猫,就给那幅画起名为《孤独的风景》。之后便被拿出去展览,结果受到很多人的赞扬,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画了下去。

  可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只猫。

  至今,我也没有忘记那一天的那一幅画面。后来,无论我怎么画,也画不出那种感觉。但是我彻彻底底地迷恋上了画画,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那种安静、祥和的气氛。

  世界因为迷恋而多姿多彩。我不是迷恋这个世界,而是迷恋我那未完成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