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时间:2024-02-14 14:31:42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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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精选]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精选]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

  曾经我从不相信,努力便会成功,运气是我唯一的倚仗,我从不努力,正因如此,我甚至不能保护住你—我的夷光。

  你可曾记得你我初识的那天?

  浣纱江上,我乘一叶扁舟,许多的浣纱女中,我一眼便发现了你——那个最美,声音最动听的女子。我鼓起勇气道:“三日之后,此地相见,可乎?”

  三日后,我早早到了江边,却发现一袭白衣的你早已在那里等候着我。你我泛舟江上,谈天论地。我渐渐发现,你不但温柔体贴,而且学识渊博,又有一腔爱国热情,这热情点燃了我的斗志。从此,一颗种子,埋进了我的心田——

  战败的消息接连传来。当生灵涂炭之时,我作为人质入吴为奴,你因容貌倾国倾城而献身吴王,为越国的东山再起立下汗马功劳。但从此,你不再是夷光,世间也再无夷光。你,便是西施。

  我站在城楼上,看着龙蛇般的车队慢慢行走在通往吴国的路上,我告诉自己:要努力,要努力,攻破吴国,我们终将一起归来——

  多少个日日夜夜,我不眠不休,我一次又一次地改变着策略,我一次又一次地昏睡在桌前,我一次又一次地想着天下苍生……

  一座城池,两座城池……我第一次觉得努力便会有收获。每攻破一座城池,我便离你,离我们的国土更近了一步。

  吴国灭,我依旧站在城楼上,看着接你回来的车队,这一次不是出去,而是回家。十年的努力,我终于换回了你,我终于有了保护你的`能力。你走下车轿,向我款款走来。十年的岁月,你并没有苍老,依然风姿绰约,甚至多了一份优雅。

  你虽为一介女流,却心系天下苍生,是你,使我不再堕落,懂得了努力,有你的支撑,我才会平息战乱,拯救天下苍生。

  你悄悄地改变了我,男儿当自强,卫国保边疆,这份对家国的痴迷永远不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2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3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4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5

  我痴迷于大海,因为我是鱼儿:痴迷于天空,因为我是鸟儿:痴迷于山,因为我是树:痴迷于你,因为我是爱。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希望。

  细心观察,侧耳倾听,寻找着那些焦急的面孔,烦躁的话语,堕落的生活,唉声的叹息。救赎你,给予你,哪怕是一丝,总会感到心里非常安慰,经常把你错当成自己。你就像曾经的我,绝望,像一只折断了翅膀即将掉落的鸟儿,愿用自己一份力去托住你,因为自己摔下来过,那份痛,青春年少,不希望你拥有这份心碎的历史,就算是用橡皮擦出去我脑海中的记忆般,你脸上振奋的笑容总能让这份回忆渐渐淡去。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温暖。

  尽量去做生活里的太阳,本来黑暗的日子已经够多,不想再去冰冷到别人,于是,就想到了给予,也许,作为陌生人的我,能够给你一些温暖,让生活也享受一下阳光的'沐浴,那被光抚摸的感受。

  我痴迷于给予,给予希望,给予温暖,是因为曾经被给予过,被温柔对待过,所以也想这样对待别人。像夏目那样,对世界有着美好的期待,即使在经历过伤害与沧桑之后,仍然能保持内心的柔软,对朋友尽所能的体贴与关心。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夏目那样的人呢。

  花开过,悄然无息。

  蝉声在,夏末静谧。

  大海也痴迷于鱼儿,因为鱼儿让它不再孤寂:天空也痴迷于鸟儿,因为鸟儿让它不再单调:山也痴迷于树,因为树给了山生机:爱也痴迷于你,因为你制造了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

  球场之上,红土飞扬。

  ——题记

  不敢相信这是比赛的最后阶段,我盯住对手的手,目光跟随着球的轨迹,试图判断落点。这是一个旋球!身体鱼跃,竭尽全力靠近猛烈旋转的球。

  终于,伴随着枪响般的撞击声,球被击回。我透过飞扬的尘土注视着球,祈祷它落入界内。

  “Out!”裁判员大吼道。这出界的判决也宣告着我与胜利失之交臂。

  我的教练和队员沉默不语,他们知道这场比赛是我们队唯一的希望。

  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出场地,不敢直视教练的眼睛。教练拍拍我身上的红土说道:“打得不错,我知道你对网球有多痴迷。”

  父亲为我递来球包,当我打开它,便看到了那颗我一直带在身边的网球。

  “教练,我想打网球!”当年的我如是说。教练只是笑,眼纹聚成一股。他丢来一个球,手指操场。“拿这个练吧,如果真正喜欢,就好好练!”

  那一年,我很疯狂得练着。无论天气是否晴好,我都会背着球包去操场练球。树叶泛黄时我才发现那球的毛几乎掉光,我的手也结了一层茧子。

  如今再看到这球,倍感温暖。

  曾与队友用世界球星的名字称呼,亦曾在雨中打球直到衣衫湿透。红土场上曾留下一条条滑步的印迹,球拍上也早已布满划痕。

  赛前那几天,练球到深夜。孤身走向球场,强光灯照射下练着发球,单调的击球声是那时唯一也最悦耳的声音。

  抛球,引拍,屈膝,跳起,击球,一气呵成。

  我的球拍曾随我去过世界各地,无论到哪儿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块网球场。红土,绿土,硬地,每一块球场上都曾留下我的足迹。

  许多年来,场地变化着,沿途的风景变幻着,对手更替着,然而有一件事从未改变,有一份情至始如一。

  当我走上球场,那感情便肆意生长。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7

  世间万物,犹如沙滩上的贝壳。虽然都是那样的美丽,但总有一个,值得你去沉醉,去痴迷于它。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因为痴迷于阅读,而忘记了它的静谧与孤独。

  阅读怕是我一生都回去痴迷的吧。年幼时,用着刚没识多少字的眼睛,津津有味的翻阅着有大篇插画的儿童报。那时候的我,开启了阅读最初的大门。渐渐地,他仿佛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食量”。上小学时,我甚是偏爱于作文书,大量的优秀模板,让我美不胜收,成为了我的主食。偶尔杂夹其中的'几本小说,也时常让我思维飞跃,仿佛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跳跃在文字之间,可谓是让我食用的十分满足。

  迎来初中后,我的主食就变成了名著,这下来的“大餐”可谓是十分丰盛,特别是文言文满天飞的《西游记》差点让我消化不良,我只好细细品尝,慢慢回味,再加上外界辅助,我才艰难的将他啃下,不过原著到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望着一行行的方块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幻想着当时的情景,心仿佛随着他们一起收放,我也喜欢上了那个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老实可爱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僧,心地善良的唐僧。

  我常常在某个午后,轻轻翻开我的“下午茶”,细细品味,此时阳光、光线、环境、气氛都恰到好处,调皮的阳光跃上窗户,透过那层玻璃,照在地板上,像是铺了金色的小毯子,厚厚的墙壁,坚固的玻璃,即便门上锁,也都困不住我,我早已与书中的人们一同去往如诗一般的远方……

  傍晚的最后一片晚霞,因为痴迷于阅读,忘记了它的失落与悲凉。

  纵有人间事物万千种,不变的还是那份对阅读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

  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变的痴迷。

  初学,并不觉得好闻。拿出毛毡,称不上雪白,红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态,滚落到砚台中,黝黑,好像只能这样去形容,仿佛一陕北汉子在黄土上风吹日晒,留下时间的刻画,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来的模样,乌黑,镜面一般镀着光。回位,猛吸一口,并不好闻,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但,渐渐痴迷。

  “墨香气十足。”老师踱着步子,来回漫无目的地驻足。上课已十有余,屋里弥漫着墨味。一落笔,毛豪触到纸的一瞬间,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镌刻在纸的一侧,像是命中注定,对号入座。一顿,一行,一停,一收,动作一气呵成,写完只觉得身心舒畅。我痴迷了。碑刻的字迹浮现在脑海,虽不是墨迹,但一样劲柔有力。我痴迷在墨香,更痴迷在书法,不变定律,热爱。

  墨,文房四宝之一,曾随他人一齐感受墨的温度。砚,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台的中央,毫无生机可言。“磨吧!”习惯了这种墨香,下手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砚,找寻台中间位置,开始不变的`匀速运动,开始不变的痴迷。一圈一圈打着轨迹,砚慢慢收敛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脚下生花,酝酿出饱和度极强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溅出也能是一图春江山水。墨,固然分名墨贱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胆大地评论些什么。我痴迷在书法,甚痴迷在匠人精神,不变定律,传承。

  墨即成点,在纸上翻飞,不变的是墨香,是历代书法,是等待人们传承的文化。

  箱中依旧存着几瓶墨,抚去瓶身上的灰尘,崭新。借着灯光,撩起笔,书尽一言词,灯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痴迷于墨的种种,痴迷于文化的各各。墨,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9

  莫笑痴人语,更有痴似其人者。光阴如梭逝,更有不变是痴迷。

  ——题记

  我坐在一块儿大石上,捧着书,细茗诗芳。与山水对诗的日常,皆是我六七岁时的过往。

  小小读书郎,捧着诗书上学堂,数学课上,我将新抄的诗句压在课文的扉页上。可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苦“邪不压正”。每每被老师发现。我在与老师暗中较量的过程中,不变的是对诗词的迷恋和向往。

  城里上学时,城市中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景象。在这高速旋转、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我偏爱那方故土——诗词。我紧怀着那捧最熟悉的土壤,向宁静的世界展翅翱翔。我在这沉浮不定的凡尘中,不变的是我在诗书中的徜徉。

  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字儿,满载着我无限大的快乐。闭了眼,翻开书,神游的思绪也会于阴暗中投奔诗的光暖。我好似一滴墨水,融于砚台之上,凝成焦黑,又于水中挥射出墨色的光茫。而诗巧妙就是那水啊!是我的.归宿,是我安居乐业的地方。在枯黄的书页中肆意狂舞是我的诗意;在时光与激情的考验中,我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我常在幻想:这天地之大,岁月之长,可是有多少人同我这般倾心于诗?苏轼言:此心安处是吾乡。我道:故乡诗土话方长。

  他日一别书苑后,提携榜首醉诗乡!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0

  看着面前的速冻白菜饺子,一个个无精打采,干瘪得不像话,一点食欲也提不起来。一边漫不经心地塞着饺子,一边想着如果老姥姥还在就好了,她包的白菜馅饺子最好吃了!

  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老姥姥包的白菜饺子。每逢过节,我就开始在老姥姥面前不停嘟囔要吃白菜饺子,老姥姥总是笑着说:“好好好!”接着便去和面,准备饺子馅。

  看着老姥姥包饺子,那可是一种享受。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她的身上,微风轻轻吹动她的发丝,细小的汗珠也被照的晶莹剔透,闪耀着光芒。我呆呆地看着她,说道:“您包饺子的时候浑身散发光芒一样。”她脸上漾起一抹抹笑意,边包饺子边说着:“小机灵鬼!就你说话惹人喜欢。”看着她的笑容,我也直笑不停。

  不一会儿,饺子便煮熟了,眼前一个个挺着圆滚滚的肚腩,披着白色外衣,热气腾腾的,就是我日思夜想的白菜饺子了!我禁不住诱惑,急忙将饺子送入口中,皮薄馅足,不咸不淡,白菜和猪肉混合在一起,那美妙的味道让我的大脑不受控制,只知道一个接一个地往嘴里塞,含糊不清地说着:“好吃,好吃!”

  没过多久,碗里便从满满当当变成了空空如也,我满足地朝老姥姥看去,她正看着我。祖孙二人一言不发,看着对方,笑了。

  虽然,老姥姥已经离开了我,但我对白菜馅饺子有着特别的执着。无论是过节,过生日,还是庆祝喜事,我的面前总会有一碗白菜饺子,就像……就像老姥姥陪在我身边一样,和她分享着我的快乐。

  我好想吃白菜馅的饺子,老姥姥包的那种味道!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1

  急湍之中,有哪粒沙不在飘荡?清风之下,有几片叶能独善其身?时间流过,又有谁能一成不变。

  生活总是处处生变的。这些好比调味料,使的生活又添喜怒哀乐,扯得情绪有了跌宕起伏。

  有些变化总还是有源可循的,如今的倒霉便是从前的坏习惯发了芽,突然纷纷冒出来齐刷刷的展现在眼前。身如有重负,事情积压得不想动,此刻便也只是靠在窗边发呆。

  自从冬天来临,便很少再望着窗外,那时的天空总是阴而暗,总有要下大雨的气势,却又一声不吭看了也只让人觉得压抑。温暖又重临,此刻正是晚霞最斑斓的时候,天边只渲染了一抹阳光,不似正午刺眼的太阳,更像他金黄的.衣摆,飘渺而美丽。走过一个冬天重新相遇,依然再次为他赞叹。

  但真正让这夕阳无与伦比的是层叠的云。

  游云把光藏了起来,却又随意的洒出点金黄。而他身后的阳光虽不曾露面,却在云渲染出了另一番色彩。说红又像粉,说是粉却又不是,总也道不出个所以然来。这份飘渺反而像给天边蒙了一层纱,令人更心之向往起来。

  夕阳固然美丽,可失了游云,也不过是一片单调的金黄。有了云的遮掩,才使得光变化多端。再见当下眼前的难题不也正是云,像夕阳一般坦然迎接才能迸出另一番美来。让人痴迷于其中的,也正是这番美。与其被变化烦恼,不如主动创造改变。

  ……

  某月某日,步子又轻快起来。再望向天边独特的彩霞——也许是因也真正触碰到过这份绚烂,更觉夺目。日月如梭,世间瞬息万变,但我心中对夕阳西下那份美的热爱不变,追随它的脚步依然不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2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3

  意外的被“病毒”困在家中,窗外的世界我无法再去亲近。无奈我再次拿起球拍,从前的回忆涌上心头。

  曾经,在电视里,看到了那项运动——乒乓球,看到那两个人跳跃,挥动球拍,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他们的身姿感染到了我,从此,我开始了对乒乓球格外的痴迷。

  爸爸给我买来乒乓球拍,红黑两面,我迫不及待地去了球场,第一次踏入球场,我的心格外兴奋。握住球拍,在教练的指导下,我机械地上步挥拍,击球,但是那个乒乓球像是在和我开玩笑一样,总是躲开我的球拍,飞向别处。我很失落,教练耐心的`安慰我,让我慢慢来,也不断的指导我动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动作。慢慢地,我也能击打到那个调皮的乒乓球了,我很高兴。

  在不断绝努力下,经过一断时间的训练,我发生了一些变化,教练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赞许,妈妈拾球的身影也逐渐减少了,教练对我的动作表扬多过了批评,我对自己更加有信心了。每一次训练都练习到浑身湿透,但是心情是愉快的,乒乓球在我的球拍上击打出的“啪、啪”声是那样的动听,悦耳。教练发给我的球我更多的能准确地击打回去,并且能够打回到对面的球案上面,训练是疲累的,但是我的内心却是无比的快乐的。

  在运动会中,我仿佛进入到了别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无彩斑斓,充满着运动的色彩。它令我无限痴迷。让我更加努力的加入到训练中去。努力地提升自己。

  现在已经和乒乓球分开了一年的时间了,但拿起球拍的感觉还是那和熟悉,想起当时训练的付出的辛苦和汗水,我还是无比的向往,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我还要继续去训练乒乓球,继续这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4

  落日余晖之时,我牵着弟弟走在街上,我向前慢慢的走着,手里拿着相机,望着西边天的,那是一轮紫红色饱满而圆润的夕阳,那夕阳美到出乎我的意料,我一边心里赞美这城市少见的黄昏余霞,连忙调整好角度,快门一按,可夕阳尘落的速度感到可惊,彷如拿着滚轮下最陡的斜坡,连轮轴都没看清,方还高挂于大楼顶方的红色圆盘,一坠一坠,迅即落入路的尽头。

  低头看着相机屏幕,记录下今日份的残留夕阳,存在相机里。周围的暖意渐渐消失,色彩逐渐褪去,一切黯淡下来,沉默下来,那一刻,像鱼离不开所居的大海,云飞不出那片天空,惨白感充斥着整个城市,而那黑色的屏幕却有着这座城市最后的色彩与风光……

  清理杂物时,偶然发现尘封已久的相机,布满灰尘,我仔细拿湿布擦拭干净,打开屏幕,“咔嚓”一声,还是熟悉的感觉……

  机缘巧合和朋友在山顶的观望台上看向远方,我们都在静静等待着那耳目一新的泛白,虽然并不是手可摘星辰的.高度。围绕青林翠竹,不少知了早已起身,一声声尖锐的鸟鸣也来到天边。我们知道:黎明即将来了。远方天空已经泛白,一缕微光逐渐露了出来,很快很快当太阳穿透过云朵时,整个东方像是在世间泼了一桶金色的油料,绽放着无比绚丽。

  拍下这一刻——我知道,不变的不是拍照技术,不是那片天空,而是那份熟悉的感觉,那份未曾改变的痴迷。

  相视一笑,朋友跟我说:“下一次,海边再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5

  在人的一生中,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东西令你激动,令你痴迷,令你情不自禁地陷入其中。哪怕只是一会儿的回忆,都能感到深深的满足。

  我十分喜欢梦幻的东西,看的书都是些科幻或魔幻的,比如《三体》《银河帝国》《魔戒》《爱丽丝梦游仙境》等,其中最让我痴迷的就是《哈利·波特》了。

  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记得那个星期六,妈妈带我看了一场电影,我顿时被电影里面精彩的内容、神奇的魔法深深震撼了,我还记得我的.第一篇观后感就是写《哈利·波特》。

  从此之后,我对《哈利·波特》的热爱一发不可收拾:先追完了八部电影,然后开始阅读有关哈利·波特的书。我觉得书里生动的描写比电影里的画面更加精彩,我仿佛真的置身于魔法世界之中。我还看了哈利·波特的前传《神奇动物在哪里》第一部和第二部、哈利·波特的纪录片、哈利·波特的《百科全书》,我甚至还买了邓布利多的魔杖、霍格沃兹的火车票和哈利·波特的地图。

  你或许会说我太疯狂了。是的,我知道那是假的,但是我仍然最爱这个魔法世界,就像陶渊明先生笔下的桃花源一样,虽然桃花源是虚幻的,但却寄托了作者对安宁和乐、自由平等生活的向往。桃花源存在陶渊明先生的心中,魔法世界也存在我的心中,代表着一个男孩对冒险的渴望,对神奇生活的向往。

  纵使我已经长大了,但我对魔法的那份痴迷不曾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