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崇拜的人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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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崇拜的人作文合集(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崇拜的人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崇拜的人作文合集(15篇)

我崇拜的人作文1

  我崇拜的人有很多,篮球健将-姚明,武打演员-吴京,特种兵中校-张福远,歌手-周杰伦……但我最崇拜的那位为中国赢得了许多金牌的羽毛球健将,曾经称霸世界羽坛的羽毛球明星-林丹。

  林丹出生于1983年10月14日,身高1。78米,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对小巧玲珑的耳朵,肌肉发达。

  林丹的爸爸妈妈都是体育爱好者,每次打篮球都带着他。一次,他发觉羽毛球很好玩。他后来上了业余班,他是班上唯一一个用左手打球的小朋友,所以教练对他特别关注,但是他的身体素质很差,每天训练他都认认真真地完成,他说过一句话“训练不苦,怎么叫训练?”后来,他的技术突飞猛进。1992年,他进入了省队,2000年进入了国家队。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2002年世界排名第一。

  2012年伦敦奥运会羽毛球男单决赛,中国林丹对马来西亚李宗伟。观众席上座无虚席。随着观众的呐喊声,两位大将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进了场地。

  裁判一声令下,比赛开始了。李宗伟发球,他发了一个高选球,林丹做了一个杀球的假动作,让李宗伟误以为他要杀球,可他却打了一个高远球,李宗伟毫不犹豫的来了一个跳杀,球擦网而过,林丹立马起动给他放了个网前,李宗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林丹挑了个后场,球既不高又不远,林丹一跃而起,猛地一挥拍,球像火龙一样杀向李宗伟的边线,李宗伟来了个鱼跃救球,可是球却没有过网。第一局,李宗伟以21:15赢了林丹,我心想:林丹这场不会输吧?第二局和第三局保持冷静,调整了战术,反败为胜。林丹最终以21:10和21:19的好成绩赢了李宗伟。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林丹,我崇拜他的这种沉着冷静的精神和他那种刻苦训练的精神。我要把这种精神带到我学习羽毛球和生活中,争取以后能有他那样的好成绩。

我崇拜的人作文2

  在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伟人。有的人崇拜武打明星,有人崇拜歌手。而我崇拜我爸爸的一位朋友。

  他是一名警察,但他和那些普通的警察不一样,别的警祭都不想有事发生,而他却每天都想着今天有没有民间吵架之类的事发生,因为他一刻也闲不住。这不,马上就来事儿了。他听到了电话就马不停蹄的赶往现场。“这是两个人在争执车位是谁的,这明明是我的车位”“我先到的,先来后到懂不懂?”“好了,好了,你们两个不要在少了口这件事情我来解决!”他坚定地说道。他走到停年位那里,大眼一瞧,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机动车停车位”六个大字,本来想说这件事情解决了的,回过头来看,两个人开的都是汽连,之后他又带着不失礼貌的微失扭了过去,旁边的两个人又等不及了说道:“怎么那么慢呐?我还要回家做饭嘞”“就你有事啊?我也有!”“好了,好了,别再吵了,我已经看清楚了!”说着那位警察似叔拿出一根看烟,叼在嘴里,掏出打火机“咔哒”一声,点燃了香烟并说道:”我刚刚在你们争吵的过程中询问了一下这里的管理员他说,确实是这作女士先来的,但我们这里的车位是可以购买的。由于这位先生购买了年卡,按理说先来后到是这位女生的,可按我们这里的要求应是这位先生的。所以真相只有一个这个车位就是这位先生的。所以请这位女士开车寻找别的车后吧!”

  这件事算是过去了,可下一件事却接着又来到了。当时这位叔叔正在散步,突然有人减:“抓小偷呀!”刚好小偷从那位叔叔面前跑过,只见他一空箭步冲上去,抓往小偷摁趴在地上。旁边的人连连叫好,他说“没有多大的事,都是我的职责。”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你说他厉害吗?

我崇拜的人作文3

  崇拜,对怀有一颗懵懂的童心的我们来说,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让我们难以驾驭,更难以去用言语来表达对别人的感觉。小时候,我说我崇拜创建新中国的毛主席,长大一点后我说我崇拜航天英雄杨利伟,而现在,我却崇拜我身边的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的爷爷。

  爷爷,他已经70多岁了,头上长着稀疏的白发,脸颊在岁月的照应下布满了皱纹,但爷爷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和蔼”。每逢星期六,星期天,我总会回乡下看望爷爷,之中也发生过不少事。

  我的爷爷有很多的优点,例如:勤劳,做事一丝不苟等。说到做事勤劳。在我们家里面,爷爷是最勤劳的一个人了。虽然我的爷爷已经是个70多岁的人了。但他总是早出晚归。

  到了养蚕的时候,那更不用说了,爷爷早上一起来吃完饭不是在蚕室里喂蚕就是拿着袋子去桑叶地里摘桑叶。有一次,我早上一起床就看见爷爷戴着一副老花镜,拿着一对小筷子把蚕宝宝们分散到另一个地方去。到了吃早饭的时间,爷爷还在蚕室里忙碌着。我在外面叫了好几声都没有出来吃早饭。看着爷爷一丝不苟的工作我自愧不如的低下头来。

  爷爷不但会养蚕,而且还会建造漂亮的房子。我老家的房子就是在爷爷的'带领下建成的。我的爷爷不仅会计算建一栋房子需要多少沙子,砖和多大的钢材。而且还很会砌砖。爷爷在砌砖的时候手脚都是非常的麻利和快速。别人砌得十块砖的时候,爷爷起码已砌得十多块了,而且质量绝对不比别人差。

  那个像太阳,那个如同大树,那个拥有宽厚笑容的老人,就是我最崇敬的人——我的爷爷。

我崇拜的人作文4

  我崇拜的人,不是什么当红的歌星,也不是拿了多少块金牌的运动员,而是我的爷爷。

  我的爷爷有一双不大的眼睛,脸庞清瘦,鼻梁上架着一副老花镜,他的手上布满了老茧,还有很多裂纹,摸起来都是糙糙的。

  我的爷爷很勤劳。爷爷奶奶家的仓库里养了数十万条蚕,每到暑假,我都会回老家玩,一天晚上,爷爷问我:“我明天早晨要去田里采桑叶,你想跟我一起去吗?”“采桑叶?”听了爷爷的话,我欣然答应了,决定参加这项对我来说新奇的活动。

  第二天早晨,我正做着美梦呢,朦胧间听到爷爷的声音:“快起来啦,我们要下地干活啦!”我极不情愿地睁开眼睛一看,天还蒙蒙亮,才4点多钟,“现在去采桑叶未免也太早了吧?”我问爷爷,“我们要在太阳升起来之前把活干完,等到中午又热又累,干活就干不好啦。”我只好起了床,跟着爷爷到了桑叶田。

  田里又热又闷,我的汗水如断了线的珠子止不住地向下滴落,我实在忍受不了这般炎热,不停地抱怨着:“爷爷,我好热,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啊?”爷爷笑了笑,对我说:“还有一会呢。”说着,爷爷拿起搭在肩头的毛巾擦了擦汗。

  忙活了近3小时,终于采够了蚕宝宝一天的'食量。接着,我和爷爷齐心协力,一起把装满桑叶的麻袋抬到了仓库。

  匆忙吃了个早饭后,我们来到仓库喂蚕,仓库里爬满了白白嫩嫩的蚕宝宝,我和爷爷一人抓一大把桑叶,均匀地撒在蚕宝宝身上,保证每一只蚕宝宝都能吃到最新鲜的桑叶。喂完蚕宝宝已是中午,我们吃完午饭后,又到田里种小青菜,拔野草,给蔬菜浇水、施肥。由于上午太累,我干了一会儿就回家休息了,可爷爷一直忙到傍晚才回家。

  勤劳是传统美德,我的爷爷就是其中的典范,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5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是的,他就是我最崇拜的人——雷锋。42年来,雷锋这个伟大的名字家喻户晓、熠熠生辉,雷锋精神成为亿万人民的自觉实践。42年来,雷锋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奉献社会正是他那一个个助人为乐的感人故事,驱动着我,成为我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偶像。

  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车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辽宁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泪说:“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在部队工作。”

  五月的一天,雷锋冒雨要去沈阳,他为了赶早车,早晨5点多就起来,,带了几个干馒头就披上雨衣上路了,路上,雷锋看见一位妇女背着一个小孩,还领着一个小女孩也正艰难地向车站走去。雷锋脱下身上的雨衣披在大嫂身上,又抱起小女孩陪他们一起来到车站,上车后,雷锋见小女孩冷得发抖,又把自己的`贴身线衣脱下来给她穿上,雷锋估计她早上也没吃饭,就把自己带的馒头给她们吃。火车到了沈阳,雷锋一直把他们送到家里,那位妇女感激地说:“同志,我可怎么感谢你呀!”雷锋说:“不要感谢我,应该感谢党和毛主席啊!”

  雷锋就是选择永不停息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做好事,他是我们的好榜样!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他做的都是很普通的小事,但是,一件件,一宗宗,都体现了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我一定会向你学习“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努力发扬雷锋精神,做些时代的好少年!

我崇拜的人作文6

  有人崇拜歌唱家,因为他的歌声优美;有人崇拜运动员,因为他们能为自己的国家争光;还有人崇拜舞蹈家,因为她们舞姿优美。而我,却崇拜那平平凡凡的清洁工。

  以前,我看不起那清洁工,他们整天都脏兮兮的,看着就让人恶心。现在我突然改变了对他们的`看法。

  那还得从夏天的一个周末说起。那天,我满心欢喜地走在大街上,突然,一阵刺耳的“刷刷”声传入我的耳中,我好奇地转过头一看,原来是清洁工。她正手拿一把大扫帚,埋着头,专心致志地扫着马路上的垃圾。汗水像断了线的珍珠,在她那布满皱纹脸上不停的流着,而她还穿着厚厚的橙色工作服。我想:这炎炎烈日下还来扫地,热不热呀!我轻蔑地走上去问:“阿姨,你傻不傻呀!现在这么热,不能等太阳落山了再来扫吗?”阿姨似乎没注意到我的表情,低着头,一边扫地,一边和颜悦色地说:“小姑娘,不行啊,要是等到那个时候垃圾不是就更多了吗?你们走在遍地垃圾的路上舒服吗?”我一下子怔住了,望着阿姨,热泪盈眶,没想到,连一位普普通通的清洁工人也有兢兢业业、默默无闻、为他人着想的贡献精神!想到我以前对他们那么轻视,脸一下就通红起来,连忙说:“阿姨,再见!”飞快地跑开了。心里好象明白了什么······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我想要乱扔垃圾的时候,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位朴实无华的清洁工阿姨,就会不由自主地把垃圾往垃圾桶里扔,而每当看见地上有垃圾时,也会不自觉地捡起来扔进垃圾桶里。

  是啊,当你看到大地妈妈穿着干干净净的衣裳时,难道你不会想到这些都是清洁工人们辛勤劳动的结果吗?我们难道不应该崇拜他们吗?

我崇拜的人作文7

  那是去北京旅游的第三天,灼热的阳光照射在八达岭上,蜿蜒的长城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黄色,愈发显得古朴典雅。我们遵从了导游的建议——乘坐缆车观赏八达岭的全景。

  在漫长的等待中,一位身穿红色志愿服的叔叔映入了我的眼帘:他正扶着一位拄着拐杖、走路东倒西歪的老爷爷,一步一挨地向前走着。他双手环绕着老爷爷的腰,几乎要把他抱在怀里。他是谁?跟老爷爷什么关系?老爷爷这么大年纪了,走路不方便,为什么还要来旅游呢?太多的疑问涌上了心头。

  仔细一看,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还有一位推着轮椅的叔叔,胳膊上大包小包挂了两个,脊梁上还背了一个旅行包。显然,他正努力绕过人丛,想要跟上志愿者叔叔和那位老爷爷。

  “该上缆车了!”爸爸说道。我一回神,不知什么时候,志愿者和那位老爷爷已经到了跟前,噢,老爷爷和我们同坐一辆缆车。老爷爷脸色通红,额头不断沁出豆大的汗珠;那位志愿者叔叔四十岁左右年纪,鼻子稍微向下凹了一点儿,他一直低垂着头,佝偻着身子,注意着老爷爷的脚下。看着那转动迅速的缆车,我不禁暗暗地捏了一把汗。紧跟在他们身后的'叔叔说道:“让我来,让我来!”那位志愿者叔叔呢?把老爷爷的胳膊放在他的肩上,“嘿——”的一声把老爷爷抱了起来,二人一起登上了那令老人害怕的缆车。

  视野开始变得开阔,一望无际、宛若长蛇的长城被阳光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黄色,犹如一条金鳞巨蟒。漫山遍野,绿意盎然。老人接过年轻人递过来的相机,兴高采烈地拍着。最后,他把镜头转向了志愿者叔叔说:“年轻人,我来给你拍一张!”志愿者叔叔嘿嘿一笑,什么也没说,等老爷爷拍完,他又把目光投向了远处的风景。

  一个不要报酬的志愿者,一个陌不相识的老爷爷。是什么促使这位志愿者叔叔像儿子一样细心呵护和帮助一个陌不相识的老人?是一种乐于奉献的可贵品质,是一种社会大爱的胸怀,是一种引领道德的社会责任!

  在这“老人倒下无人敢扶”的当今,这样的志愿者叔叔就是我崇拜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8

  谁是我最崇拜的人?乃吾祖父也。我的爷爷叫王定余,年近七旬,头发画白,精神很好,身体也很好,没有一点颓唐的样子,从外貌来看似乎看不出是年近七旬的老年人。

  爷爷是县一中退休老教师,听爷爷说,以前他不在老家的小学里读书,硬是要去实验中学读书,爷爷不顾路途遥远,天天早上很早便起床上学。自然,功夫不负有心人,爷爷的努力没有白费,他的学习成绩突出,年年考第一。爷爷还认为小孩子不读书不成器,硬是让我爸爸、伯伯和姑姑读书。爷爷给我说过,大伯小时候不愿意去读书,但爷爷坚持要他去读书,不去打着也要打去。所以爷爷常常对我讲要好好读书,用自己的故事来教育我要好好学习,每当爷爷说到这些时眼睛中总会闪出一种希望的光芒。

  爷爷老了也爱学习,每年都要订好几份报纸,每天除了早上逛河堤和晚上看电视以外,其余时间几乎全用在了看书读报纸,爷爷还喜欢把我的报纸裁剪下来,然后分类,做成粘贴本,编上目录。这样一本报纸剪贴集就出笼了。

  爷爷除了爱学习,还喜欢养花,他在阳台和院子里种了各种各样的花草树木,什么月季、君子兰、石榴、仙人球、葡萄和品种繁多的菊花。花开时节,他不是独自欣赏,而是通知我们,让我们自己选一些喜欢的花卉端回家。去年秋天菊花怒放时,我和爸爸妈妈从爷爷家端回几盆艳丽的菊花,装点我们的家。

  爷爷通过多年来的学习经验,总结出要相信科学,他把从报纸上看到的科学的生活知识,养生之道告诉我们,不要吃膨化食品、方便面之类的食物,要我们多吃新鲜瓜果、蔬菜。

  爷爷为人很洒脱大方,该出手就出手。买东西之后不后悔的'这种先进思想。这不,瞧!去年快过年时,爷爷家又换了一台34英寸的大电视,其实爷爷家原来的那台31英寸的电视还是好好的,可谓出手不凡。这是因为爷爷在报纸上看到一台电视的寿命最多十年,所以然就换了新的电视。

  这就是我的爷爷,我最崇拜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9

  小鸟喜欢树林,因为树林让自己有了歇息的地方;公园喜欢花朵,因为花朵让自己美丽无比……而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因为她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我的妈妈胖嘟嘟的,一头乌黑的头发,经常扎成马尾辫。一张像是用圆规画出来的脸上,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儿,很有学问的样子。

  妈妈是个坚持不懈的人。听外婆说,妈妈小学没有学过英语,可到了初中,因为其他同学小学都学过英语,所以初一进去,英语的学习进度非常快。妈妈那时连单词都不会读。背课文时,她只会一个一个字母背。

  妈妈看到了自己跟其他同学的差距。于是,她奋力直追。每次做完作业,她总是拿着英语书,不厌其烦地读,背。每天晚上,妈妈总是睡得最晚,可早上,却是起得最早的.。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妈妈在一个月内,赶上了别的同学。

  可妈妈还是不满足,仍然坚持每天读英语。后来,妈妈的英语成绩呀,就像芝麻开花——节节高。每次测试总是稳坐前三。在成绩面前,妈妈从不骄傲,她还是不懈地努力着,努力着。

  如今,只要我做事想半途而废,就会想起妈妈的这个事例来,它让我明白做什么事都是坚持不懈,使我懂得一份耕耘才会有一份收获。

  我的妈妈还是个很好学的人。记得有一次,妈妈看到我学了新舞蹈,就缠着让我教她。可妈妈一点舞蹈基础也没有。于是,我决定先教妈妈一个基础动作——弯腰,妈妈欣然答应了。

  我先做了一次示范,妈妈便跟着我学。由于妈妈的腰经常不弯,久而久之就变成了硬板腰,很难弯下去。可妈妈还是认真地学着,还仔细研究技巧。一次,两次,三次……经过长时间的练习,妈妈终于能弯下去一点儿了。妈妈的这种好学精神我是看在眼里,学在心里。

  我的妈妈,一个坚持不懈的人,一个好学的人,一个……妈妈,您永远是我心中最崇拜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10

  我们的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人值得我们崇拜,如默默无闻的老师,闻名四海的明星,忠于职守的警察叔叔,拯救病人的医生,扫大街的清洁工、保卫祖国的军人等等。你知道我崇拜的人是谁呢?那就是我同班的同学梁小兴,我最佩服他的文学才华了。

  梁小兴个子不太高,只有1米47,两颗黑宝石般的大眼睛,显得炯炯有神。他的耳朵挂在那张消瘦的脸旁,很像两个大扇子。那张不大的嘴可厉害了,能出口成章。这与他平常热爱读书分不开关系,他一有空就津津有味地读书,有时真得“废寝忘食”。有一天,放学了,全班只剩下他一个人在教室里看书,那本书内容实在是太精彩了,一页接一页,他忘记了放学,接他放学回家的爷爷在楼下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呢。

  梁小兴读过的书可多了,如阳光姐姐小说派全集、洛克王国探索险记全集、笑猫日记全集、三国演义、水浒传、爆笑校园全集、优秀作文、西游记、红楼梦等等,他看过的书都堆成了一座小山了。正如杜甫所说的一句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他运用了自己所学的`知识写成了一篇篇小说,他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编写了一部十几万字的小说《网游之独尊为王》,一共有五十多章,还有一部六万多字的《星茫大陆》,里面的内容可精彩了,不亚于名著,简直成了获若贝尔奖莫言的接班人呢!我感到很惭愧,同是一个班学习的同学,他竟然能写出十几万的小说,可我连一篇小小的作文都没写好。

  我的同学小梁就是这样热爱文学的人,我为有这样的同学感到骄傲和自豪。他值得我崇拜,我要以小梁同学为榜样,多读书,多积累好词好句,争取也能拿出自己的著作。

我崇拜的人作文11

  我的外婆是一名中学英语特级教师。我出生时,外婆还没有退休。记忆中,只有每个寒暑假,我才可以到外婆家去,那时就是我觉得最美好的时光。

  外婆的家并不大,可是却有一个大大的书房,一张宽大的书桌。这里也是记忆中我和外婆的游乐场。我喜欢外婆,因为她总能带着我编出各种各样的英语游戏。在“twinkle,twinkle,littlestar”的音乐声中,她像魔法师变戏法一样撒出好多星星的彩纸,每一张上面写着“star”;中午,外婆在书房铺个小垫子让我午睡,我总能在枕头下翻出各种形状的“sleep”词卡;我爱给洋娃娃扎辫子,外婆就把自己变成“老娃娃”头顶着“hair”的纸牌,让我恶作剧一般把她的头发搓弄的七零八乱。一老一小的笑声在书房里回荡,在这份欢乐里,外婆完成了对我的英语启蒙。

  我上小学时,外婆退休了。我拿着学校里的英文书让她教我。外婆翻看了我的书说:“你们外国语小学的教材是朗文体系,我就算教了一辈子英语,也不能倚老卖老啊,知识都是与时俱进的,我要重新备课,才敢教你。”外婆戴上老花镜,拿出备课本,还有那本厚厚的`英语词典,一板一眼地准备起来。她还认为他们老一辈的英语教师,口语能力是短板,就让妈妈教她使用手机app上的口语软件,坚持早晚练习。外婆这种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令我佩服,让我崇拜。

  外婆好学的精神感染着我们。在外婆家,没有人会看电视,更没有人会沉迷于手机游戏,我们更多的时候都是围着外婆,捧着书静静地看,时而分享时而讨论,时而欢笑……

  外婆倚坐在沙发里,花白的头发,戴着眼镜,捧着书,聚精会神地看着,好像一幅美丽的油画,这也是我印象中外婆家最美的风景。忽然想起一句话: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这说的不正是我心中最崇拜的外婆吗!

我崇拜的人作文12

  他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他。这宛如一部狗血剧一样,男女主都是配角,我绝不会让自己做配角,我要做主角。

  我崇拜的他——是我的爸爸。我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我认识他,他却不认识我。

  我的妈妈是一个脾气非常暴躁的人,但我的爸爸却非常宠我的妈妈。我们一家四姊妹天天都要吃狗粮,一直吃到现在。

  我爸爸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人,他每天早出晚归的,非常辛苦。我现在读中学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变得更重了,我有时候觉得我爸爸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人。因为2013年地震时,七岁的我才刚刚读一年级,什么都不知道,但在爸爸的保护下我毫发无损,但爸爸却遍体鳞伤。爸爸把我放在地上,然后对我叮嘱到让我不要乱跑。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层层的担忧。在我答应时他跑回去了,他回到原地,回到我被他抱起的那里一个地方。捡起双鞋,一双微不足道的鞋。那时,我哭了。因为那双鞋是我最喜欢的一双鞋,他冒着危险跑回去,用生命跑回去,原来,只是为了把我捡那一双鞋。每当想到这时,我都觉得我的爸爸很伟大,虽然是捡一双鞋,但在我的眼里他还是伟大的。父爱如山,或许我们没有看到,因为它是隐形的,但它却是一份爱,一份让人尊敬、铭记于心的`爱。

  他是我尊敬的爸爸。一份亲情,一份爱,一份付出,就让你觉得伟大的爱。人,一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陪在你的身边。是谁,在你生病时彻夜守在你的身边?是谁,在大雨磅礴时,拿着一把伞站在门口等着你的归来?

  他在别人的眼里或许是可有可无的,是微不足道的。但在我的眼里他是伟大的,是可敬的,无私奉献的人。

  在我眼里伟大的是谁?是父母。那个在大雨瓢泼给你送伞的人;是那个给你生命的人;是扶养你长大的人;是希望你成才的人;是希望长大后可以依靠的人。那是一种责任,一种寄托。爱,多么伟大的一个字啊!

我崇拜的人作文13

  静静地望着马路上的街道,干净整洁,人来人往的车辆似乎是那样的空虚。此刻,心中却留有一道绚丽的风景,大叔,橙色的阳光是属于您的。

  每天等公交车时,几乎都会看见他,手中拿着笤埽,在车站旁扫着,太阳的余晖照射出了他脸颊上那晶莹的汗珠,浸透了他的衬衫,我不由得像所有人一样从他身边躲过去。他浑身的汗气如同他旁边的那辆三轮垃圾车一样让我感到厌恶。或与是因为上学心急,当我跑上公交车时,才发现月票没有带,再回去拿已经来不及了。一瞬间-焦急的汗珠不时的顺着着脸颊“啪咑”“啪咑”的落下。似乎淹没了车厢里的嘈杂,身上一无分文的我向司机解释着,车里的乘客似乎都用目光射向我,却没有一个人来帮我,我有点不知所措。

  这时,他似乎看到了我的困境,从马夹蹭了蹭他那满是污渍的大手,从衣袋里掏出了一张皱皱巴巴的一元纸币。从门外示意递给我:“弄,上学要紧,给”尚未等我回应,他便身离开了,一如既往的`拿起手中的笤埽在街面上扫着太阳的一丝光芒照射在了他那买是灰尘的马夹上,泛着点点橙光,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鲜明、汽车发动了,那一束橙色的光芒渐渐的在我的眼中淡去……

  第二天,我将手中的一元纸币递给他,他一边放下笤埽、一边开心的挤出一道道幽深的皱纹“哈!不用还了,当年俺进城的时候,不知道坐公交还要投钱,还以为是免费的哩!呵呵!也是一位好心人给俺投了一块钱,俺谢谢你们城里人还来不及哩!你看车来了,快上学去吧”

  此时此刻,这位清洁工那颗朴实善良的心强烈的触动着我,像天边的的阳光,散发着永恒的光芒。

  远处的山、近处的水,苍茫的心,家家户户的晨曦在那室内中闪耀,而那份真诚,也在渐渐升华……

我崇拜的人作文14

  纵观中华上下五千年,有多少文人墨客留下了许多不朽的诗篇,我虽不知道他们那时的背景、心情,但读来也是脍炙人口,心舒情畅的。

  我最喜欢的诗人是被称为“诗仙”的李白,喜欢他诗的豪情奔放,喜欢他诗的浪漫瑰丽,喜欢他诗的清新俊逸……当然,我也不是不喜欢“诗圣”杜甫的诗,可还是认为李白的诗更让人心神荡漾,也许是因为李白的一种豪情杜甫缺乏吧!

  下面介绍一下李白: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隋朝末年其先祖因罪住在中亚细亚,所以李白的家世和出生地至今还是个谜,学术界说法不一,多说李白诞生在安西都护府所辖的碎叶城,五岁时随父迁到青莲乡。

  喜欢李白的诗,是因为李白的诗具有“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艺术魅力,这也是他的诗歌最鲜明的'艺术特色。作为一个浪漫主义诗人,李白调动了一切浪漫主义手法,使诗歌的内容和形式达到了完美的统一。李白诗富于自我表现的主观抒情色彩十分浓烈,感情的表达具有排山倒海,一泻千里的气势。比如,他入宫求官时“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想念长安时,“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这样一些诗句都是极富感染力的。

  喜欢李白的诗还因为李白的诗运用了大胆的夸张,贴切的比喻和惊人的幻想,让人感到的却是高度的真实。在读到“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白发三千丈,缘愁似千长”这些诗句时,我不能不被诗人绵长的忧思和不断的愁绪所感染。李白的这一艺术表现手法在《梦游天姥吟留别》《蜀道难》等诗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总之,李白的诗常将想象、夸张、比喻、拟人等手法综合运用,从而造成神奇异彩、瑰丽动人的意境,这就是李白的浪漫主义诗作给人以豪迈奔放、飘逸若仙的韵致的原因所在,他的语言正如他所说:“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明朗、活泼、隽永。

  李白,你是多么的洒脱,多么豪放啊!

  李白,你这诗仙,这青莲居士,用豪情巨笔,写下了锦绣大唐。

  李白,我最崇拜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15

  我最崇拜的人是那些默默无闻的辛勤劳动者—平凡却又伟大的环卫工人。

  每当我们还沉浸在睡梦中时,是谁在辛勤地打扫着马路?每当烈日炎炎的夏天,是谁依然坚守在马路边?是谁让我们的城市始终保持得十分干净?他们就是每天我们在马路边、街道上都能看到的辛劳的环卫工人。

  他们的生活中缺少掌声和鲜花,充满劳累和艰苦,但他们没有半句怨言,只有看到人们因为环境整洁而心情舒畅时,他们的脸上才会浮现出满足的笑容。但是,有些人不但没有帮助减少他们的负担,还不断的乱扔垃圾,增加环卫工人的负担。

  有一次傍晚,我哼着小曲在小区里散步。一位穿着橘红色工作服的奶奶,鬓角已经斑白了,额头上几道深深的皱纹,镶刻着岁月的沧桑,背也有些驼,左手拉着扫把,右手拿着簸箕,正在扫着地上的.垃圾。这时,一个穿着洋气的老板大摇大摆地向着环卫工人迎面走去,随手将手中喝完的可乐瓶扔在了地上,头都不回的向前走去。这时环卫工人说:“先生,请你把地上的可乐瓶捡起来扔进垃圾桶。”这位大汉不屑地说:“你们环卫工人本来不就是要扫地吗?再说我们不交税,怎么养活你们呀?”说完便气冲冲的走了。老奶奶听后摇摇头,没有再多说什么,弯下腰把可乐瓶捡起来放进了垃圾桶,继续去清扫垃圾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更加深了我对环卫工人的崇敬之情。

  试想,如果没有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我们的地球将会变成垃圾场。我们要向环卫工人们致敬,向他们学习,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他们做的平凡而又简单,却值得我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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